我果断将安安抱了起来,同时小姑姑道:“我看看安安的状态。”
进了高岚的屋子,我砰的甩上了门将想跟着进来的高岚拦在了门外,这才问安安:“小姑丈现在是原版还是换芯版?”
之前以为那一番雷电洗礼,恶鬼铁定玩完,没想到这恶鬼的道行如此深,竟然没挂,不过这也更后怕啊,不知道小姑丈
“原版,这个身体的便宜父亲在凡人中堪称佼佼者,不,他的意志力便是与神人比也不差,那些家伙根本就是一群废物。”安安很是赞赏的道。
我不解:“什么意思?”
“我本来打算杀了他的。”安安淡淡的说着对于普通人而言绝对大逆不道的事情,但我知道,她不是说说,她是真的做得出来。小姑丈拿她当亲生女儿,但她未必拿小姑丈当亲爹,且,就算是亲爹,她不也砍了她亲爹吗?再砍死个便宜爹又有什么关系吗?
我道:“可你最后没把他砍了。”
“因为他在最后关头从恶鬼的手里抢回了身体的控制权。”安安道:“既然没了威胁,我还杀他做什么?”
我错愕道:“那小姑丈的确挺厉害的。”恶鬼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源自于人心,除非你真正意义上的无欲无求,否则只要你有欲望,它就能见缝就钻,然后利用你的欲望腐蚀你。
恶鬼腐蚀人心,变相证明了这世间最可怕的正是人心,有几人能够摆脱人心中的劣根,不受恶鬼的控制?
恶鬼本来就是人创造与吸引上身的,给别人下了请柬,客人上门了,可不一定会顺你的愿离开。
安安支着下巴很是怀念的道:“嗯,他与我长姐挺像的,自身的行为必须出自自己的意志,不允许旁的任何因素操控自己做出违背自身意志的事情来。”
我心里无言,你长姐?南明的先君?那可是神族挺有名的明君啊,你一个神竟然拿一个凡人去与神族的明君相提并论,真是出人意料。
这是在夸小姑丈还是在变相羞辱你姐?我很是怀疑。“你长姐是神,小姑丈是人,两者能放一起比较?”
安安茫然:“为什么不能放一起比较?”
我现在可以确定这家伙不是在羞辱她长姐了,也不知这家伙的性格是怎么养出来的,古神要都是她这德行,大洪荒时代何至于闹得那么生灵涂炭?
佛说众生平等,世人感慨佛之慈悲,却不去深思究竟所谓众生平等的本质:不论王侯将相亦或地上爬的蚂蚁都是一指头就能碾死的存在,自然众生平等。
或许佛不是这种看法,但在我的感觉里,神却是如此看待芸芸众生的。
少凰难怪会是神族赫赫有名的暴君,当个人的三观与整个世界都格格不入,又是一个君王,能不成暴君吗?
心思虽百转,我却没说出口,而是道:“恶鬼不是专挑那些心中有负面想法,心理又不够强大的人下手吗?小姑丈既然能从恶鬼手里抢回身体的控制权,足可见他不合恶鬼的口味,恶鬼怎么会找上他?”
恶鬼源自于人心的恶念与欲望,一个人心里很想将另一个给剁了,却不敢,只敢在心里暗搓搓的想,久而久之,恶念离开,通过吞噬别的恶念,最终化为恶鬼。刚诞生的恶鬼无形无相,也没多大力量,需要不断吞噬堕落腐蚀得透透的灵魂来变得更强。越是罪恶,欲望越强烈的灵魂,它们越喜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吞噬了足够的堕落灵魂后,恶鬼便可化为人形,向着魔道迈步,有朝一日问鼎魔神位阶。
不过魔神也不是那么好问鼎的,对于可能问鼎魔神的恶鬼,天下修士不论人修还是妖修都会联手诛杀。
为毛人与妖会合作?
因为不合作都得死啊。
曾有恶鬼得大机缘修成魔神,它所在那一方天地也在它成就魔神位阶时被它所吞噬。不过那个魔神也没什么好下场,纯粹恶念凝结的恶鬼,对于凶兽而言着实是大补,因而引来了一只凶兽闇,被闇给吞了进补。
那件事也给了闇一个创意,它开始刻意饲养恶鬼,待恶鬼化为魔神,世界毁灭之时便是它大快朵颐之时,它也用这种方法荼毒三千大千世界,不知有多少世界因此而毁灭,地府到现在都拿它没辄。
言归正传,虽然堕落的灵魂于恶鬼而言是补品,但能够让它们满意的补品却不多,必须是堕落到极致的灵魂才能对它们有增益。为了吃到更好的补品,恶鬼很聪明的学会了养成补品。
挑选那些心中有着很强烈的欲望、心理又不够强大很容易被钻空子的人附身,然后向放大镜一样无限制的放大宿主心理的欲望。当宿主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臣服于恶鬼,为恶鬼所驱使到处伤人害人时,它的灵魂也会越来越黑,当灵魂完全成熟之时便是恶鬼享受美味之时。
小姑丈这种,完全不符合恶鬼培养补品的标准,有这攻克小姑丈的功夫,它都能吃上几十顿好的了。
安安道:“爸爸不符合恶鬼的口味,我很符合呀。”
我道:“那它怎么不附你身”话说到一半忽然想起眼前这位的里子可不是人,恶鬼附她的身无异于找死。
回过神来,明白安安什么意思,我大为惊叹:“恶鬼口味真重,你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吃了你的灵魂也不怕吃出后遗症。”
凶兽能吃吗?
能吃就怪了,这玩意是浊气所化,从躯体到灵魂都是纯粹的浊,毒得很。
有多毒?
大洪荒时代有只叫清弥的凶兽出于好奇做了个实验,它抓了一个上神,敞开灵魂(字面意义上的敞开灵魂)与那个上神进行最深层的交流。直视凶兽灵魂尚且有后遗症,何况是最深层的交流,那个上神最终道心崩溃,疯了,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杀戮毁灭的疯子。
虽然安安不是凶兽,但它的灵魂,真把它给吞了的话,比起当年被清弥抓住做实验的倒霉蛋只有更悲剧没有最悲剧。
安安道:“恶鬼是恶念所化,与凶兽一般皆为浊气的衍生物,只是没有凶兽纯粹,吃了我,它有很大希望化为鬼魔中最高级的魔神。”
我忍不住那只恶鬼点蜡。“你把它给吃了?”
“它跑了。”
我一怔。“你都把小姑丈给打成那个样子了居然还吃不了那只恶鬼?”
安安示意我瞅了瞅她的身体,我不解,短胳膊短腿,很健全等等,短胳膊断腿?我懂了。“那可真是遗憾,小姑丈白被你揍了。”
安安闻言道:“他身上的伤只有贴着心口的那道伤口是我做的,别的都是他自己做的。”
贴着心口?我心中一寒,安安你还真的是对他动了杀念啊。“他自己做的?我不记得他有自虐倾向啊。”
“恶鬼控制他的身体要杀我,他不干,但一直抢不回身体全部的控制权,便自残了。”
我摸了摸安安的脑袋。“他很爱你。”
安安道:“我知。”
我语重心长道:“我能理解你杀他是为了自保,自卫杀人天经地义,但他也不是出自本意要杀你,若再有这种事,你能别第一反应就是把人给杀了吗?”
“快刀方能斩乱麻。”
“可你也把人命给斩没了。”
“我会还他一个幸福美满的来世。”
我错了,这家伙就算是神族中的奇葩,本质上也是一个神。
我努力跟少凰讲道理。“对于人而言,前世不可知,来世不可期,活好今世才是最重要的。前世再好,没了今世记忆,身份容貌喜好都变了,今世所有爱恨都没了,那还是自己吗?”
安安理所当然道:“只要灵魂还是那一个,自然还是原来那个人。”
妈哒,这理没法讲了。
我很想抽自己一耳光,换了个思路。“就算那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可你确定你弥补给小姑丈的是他想要的?”
安安默然。
谢天谢地这不是传统的神,与人的区别只是认知不同,若是个传统而思维逻辑正常的神,这理就真没法讲了。传统的神可不会考虑蝼蚁的悲喜,它给,你就得受着,至于这样的弥补是否你想要的,不过无关紧要的小事,不值一提。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正常的神会这样?
我到目前为止也就跟眼前这一个神打过交道吧。
过了许久,安安道:“再有下回,我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总觉得不伤性命的后面应该还跟着句缺胳膊断腿不保证的潜台词,但少凰这么暴君类型的神能够这样保证已经是很给面子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追着要她保证毫发无损。
确定了怎么回事,我将安安抱了出去,解释了怎么回事,表示现在已经没事了,然后向小姑丈表示赞扬:得亏你从恶鬼手里将控制权给抢回来了,不然你这会已经是尸体一具了(不过明面上可不能这么说,我说的是,得亏你厉害,不然安安就死定了)。
解释了怎么回事,我也顾不上小姑丈这个无神论者这会三观崩毁重建的进度如何,拿出了一沓辟邪的符贴了屋子的各个角落,确保不会再有恶鬼敢造访。虽然我个人觉得,有安安这么尊大神镇宅,应该没恶鬼会再来,但也保不准。
有一定希望成就魔神之位,魔神啊,位阶等同于上神。
修炼之路的终极便是上神,呃,也不一定是上神,可能上神的上头还有个神尊,但就算不是终点,仅仅这能够视众生为蝼蚁的上神之位也足够大多数生灵为之疯狂了。
不成上神,便成蝼蚁。
这是大洪荒时代的法则,进入现代虽然没大洪荒时代那么明显了,但本质并未改变。只是众神被神尊给拘在了神界,出不来,因而世人没什么感觉。但有个什么意外而产生接触的话现在许进不许出的此方世界就是个活例子。
抱着安安,我忽然有种抱着烫手山芋的感觉,这家伙现在不止有众神虎视眈眈,还有各路妖魔鬼怪啊。
我去,自家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居然有这种报应。
我忍不住对安安嘀咕道:“你说我小姑姑是不是得罪谁了?你投胎居然投她肚子里来了。”
苍天为证,我这纯粹是随口抱怨,垃圾话而已,不成想,安安竟然认真想了想,然后回答:“大概是因为我曾经救过她吧。”
我懵逼的瞧着安安。“啊?”
安安道:“那大概是三万年前,也可能是三十万年前,反正差不多的时候,那一次我是以乞丐的身份在街头流浪,看到几个熊孩子用水冲蚂蚁窝,便顺手收拾了那些熊孩子,帮那些蚂蚁重新筑了巢,妈是那些蚂蚁中的一只你什么眼神?”
我惊叹道:“帮蚂蚁筑巢,我没想到你会做这样的事,一般来说,不管是人还是神,应该都不会做这种事吧?就算真有人想这么做,也不可能知道怎么做。”
安安默然须臾。“本来也不会的,但长姐她经常做这一类的无聊事,我看多了,便懂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时下意识就那么做了。”
你长姐?想想诺诺给的资料里关于她长姐的那些记载。
汗,一个能在自己的登基大典上大开杀戒的君王居然有这么温柔的一面?
诚然,我觉得少凰与她长姐不是一个类型的王,少凰是暴君,她姐是很有帝王心术的“仁”君。但现在,我严重怀疑她姐是怎么坐稳王位的,一个会帮失去家园的蚂蚁筑巢的神,心地必然无比的仁慈,但王座之上,容不下良善。
我向小姑姑借了安安,以安安可能受了惊,带她出去兜兜风为由将小家伙给征用了,确切说是她把我给征用了。
“走快点,痕迹快消失了。”安安道。
我无语,谁能想到这家伙短胳膊短腿根本追不上恶鬼,却在恶鬼身上施了个咒,能够短时间感觉到恶鬼经过的地方。“你不是没法力了吗?”
“之前吃了厉鬼,得到了一点力量。”
哦,又差点忘了凶兽这种变态特质,越吃越厉害。
“不是,就咱俩去收拾恶鬼?”我道。“不叫人吗?我身上的符用得差不多了。”
虽然有随身带着几沓符的习惯,但这些日子事情实在是太多,我的存货已经差不多了。
安安道:“你只要按住它不让它跑了就行。”
我很想扶额。“姑奶奶,那可是恶鬼,按着它,它要是上了我的身怎么办?我可不想被它控制腐蚀,最终沦为恶鬼的大餐。”
“它腐蚀不了你。”安安笃定的道。
我无语道:“你对我可真有信心啊。”
安安更无语的看着我。“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你就像是一顿满汉全席,整个地球的灵魂加起来都没你补。”
要不是已经熟了,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丧尽天良的神,我这会准把人丢出去。“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有唐僧肉的潜质?”
“元神所呈现的姿态是每个人最本源的姿态,人类修炼而出的元神必然是人形,妖族修炼而成的原形则一定要是本体的姿态,表姐你的元神是什么样的?”
我无言,我的元神是什么样的?自然不是人形。
可我本来就不是人呀。
安安的追踪咒还是挺有用的,一路闲聊中,终于看到了恶鬼,在一家餐馆里,里头有一对小情人在吵架,确切说是前情人。女的已经被男的单方面分手了,就在几天前。
看到那个女的,我虽觉得意外,但细想又觉得情理之中,那个女子很合恶鬼的口味。
“我之前并不是有意的,是那个男人骗我,我现在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我们已经分手了。”
“@#$%”
我抱着安安在门口坐了一分钟后餐馆里面到了摔盘子的地步。
安安点评道:“女人发脾气的时候还顶嘴,这个男人也太会作死了。”
我默然须臾,忽问:“安安,我问你个事,你是什么性别?”
“显而易见的事。”
“我不说你现在的身体,我是说你做为神的时候。”
“我是上神。”
“我知道。”
“上神是没有性别的。”
所以我可以理解为你混迹人间的千万年睡过男的,也睡过女的,真正意义上的男女通吃吗?
我正无语着,里头已经上演到到见血了,那女的居然拿着餐刀想杀肥鸟,我去,都知道肥鸟不是人了你还敢这么做,真是包天胆啊。
肥鸟也很意外,然后被捅了个正着。
呃,忘了,里头还有只恶鬼呢。
我赶紧抱着安安进去救鸟,谁知才冲进去就重温了之前那难听到让人想死的声音。
灌灌的声音之难听,真是名不虚传。
我忍着魔音穿脑的痛苦按住了将恶鬼和那个女的一块按着,同时将安安拽了过来。“快吃。”
安安瞅着女子,没动。
我道:“你不是要吃恶鬼吗?怎么不吃了?”
安安道:“她的灵魂已经被恶鬼给彻底腐蚀了,我若是吃掉恶鬼,它她已经被恶鬼彻底控制的灵魂也无法幸免于难。”
我一怔。“这最多一个晚上吧,恶鬼腐蚀灵魂的速度有这么快?”
“恶鬼之前几天并不是一直都呆在爸爸身体里的,它不敢在我有防备的时候离我太近,毕竟,我和它并非单向的食物链。”
懂了,难怪恶鬼跑了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丫根本没跑,而是就地找了个人附身,然后藏得深深的。恶鬼附身于人,必然作恶,可它若只是隐藏,不作恶,那还真没法察觉。
“吃吧。”我说。
第92章 第二章水鬼·迟钝
你见过水鬼吗?死于水中,不得往生,需要寻找替死鬼的一种鬼。
你见过死活投不了胎的水鬼吗?——庄主。
洗澡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答曰:毛巾、肥皂、澡盆(也可以是浴缸)。
那么,洗澡的如果不是人呢?如果洗澡的是两头体型堪比火车的非人生物呢?
答曰:钢刷、特质肥皂(酸性很强)。
为毛用钢刷?
因为毛巾擦不掉那些污垢啊,话说,玄君几百年没洗澡我能理解,呃,严格来说,它也不是几百年没洗澡,而是几百年都泡在水里,你要说它泡了几百年的澡也行。只是,泡澡泡得越久越舒服,但泡个几百年身上妥妥的长水藻和水生物,比如贝壳螺蛳之类的,反正藏污纳垢得很。
可是,白姐啊,你怎么也几百年没洗澡啊?
“我一直都在水里啊。”白姐理直气壮的回答我的疑问。
水族就是这点不好,成天泡在水里,天天都在洗澡,洗了等于没洗。
我还是有疑义。“我记得你们每天都有洗澡的。”有时候还是洗的鸳鸯浴,完全不考虑其它住客的感受,浴室是公用的啊。
白姐反问我:“你人形的时候能清洁鳞片里的污垢?”
我秒懂,也慌了。“不是,我家的浴缸可容不下你们的本体。”
要清洁鳞片里的污垢必须现出本体,问题是这俩坨的本体别说浴缸了,就是房子都得撑破。
“放心,我们是去沅水里洗。”
我松了口气,哪还好好个屁,沅水倒是容得下这两坨,但这两坨出现在沅水,活生生的新闻头版头条,还是震惊全国的那种。
“我说,赵哥这段时间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就别祸害他了。”我这绝对是摸着良心说的良心话,虽然恶鬼已经进了安安的肚子,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没完,人与妖的冲突已经被催化出来了。别人放了一把火,把人给抓起来枪毙了也不能改变房子已经烧起来了这一铁的事实。
我和赵哥这些日子都累得想死,便是如今的休息时间也是因为我之前跟一只妖大战时受了伤,加上符都用完了,这才得以喘口气。可即便如此,也只是不用干架了,还是得画符为很快就会重新开始的战斗做准备工作。
越想越觉得就那么让安安吃了恶鬼太便宜它了,奈何它已经被吃了,彻底的消失了,我也没法将它揪出来满清十大酷刑伺候,如果十大酷刑对恶鬼这玩意有用的话。
表姐表示让我放心,拎着专门准备的盥洗用具走了。
我犹豫了下,还是给赵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有点心理准备。
事实证明,我多虑了。
虽然玄君对法律完全没认知,更没顾虑,但白姐还是很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的,这夫妻俩洗鸳鸯浴时还记得下了雾。虽然这个季节下雾挺稀罕的,但不应该有雾的季节出现雾总比活生生目睹一头角龙一头蛇(如果目击者能够区分这两者的区别的话)洗鸳鸯浴好。
几百年没好好的洗洗刷刷,这俩坨天天去洗,刷了两天,钢刷的刷针都秃了,这两位居然还没清洁干净。
我去,这不是几百年没洗澡,这是几千年没洗澡吧?
思及这些妖族的习性,我忽的看向在帮我画符的尘寰,说起来这两位主的本体也挺庞大的,这么久我也没见他变回本体清洁过。
尘寰警惕的看着我:“干嘛?”
我问:“我能看看你的妖族形态吗?”
尘寰微怔。“怎么突然想看我的妖族形态?”
我坦诚道:“好奇你几百年没洗澡,身上有多少虱子。”
不知道为什么,尘寰的表情黑得堪比锅底,我有说错什么吗?妖族几百年不洗澡应该不稀奇吧?
尘寰手里的毛笔微微弯折,好一会才道:“妖族也爱干净。”
我一指刚出去洗鸳鸯浴的两坨。“几百年没洗澡。”
“水族不一样,它们本身就生活在水里,除非专门用工具清洁,否则根本清洁不干净,身上乱七八糟的水生寄生物也生长的很多,自然如此。”
“可我一直没看你洗澡。”
“我每天都有洗,是你没看到。”
每天都有洗,我沉默片刻,想起了一件事。“所以浴室里有时莫名其妙出现的那些毛发是你的?”
浴室里有时会捡到几根白毛,不过我也没太在意,这一屋子的生物,以阿吉为例,每回换季都会掉毛,到处都是毛,久而久之,屋里捡到毛发,只要不是来找茬的人留下的我都不会在意。现在尘寰这么一提,妈哒,不会是这家伙的吧?狼毛虽然不多,但出现次数挺频繁的,扫了一回,下回还会有几根。
尘寰颌首。“下回我会收拾得更干净一些。”
我挺遗憾的叹了口气。
尘寰奇道:“你很想看虱子满屋子爬?”
我摇头。“我只是挺想看看你的原形。”毛茸茸的狼,说起来,撸毛的感觉真的很舒服啊。
当年在靁泽边的大妖巢穴里见到这家伙的时候就是因为这家伙的身上的毛撸起来特别舒服才把狼从大妖的砧板上救下来的。
我感叹道:“当年第一次见你,你身上的皮毛油光水滑的,啧,我撸过很多人的毛,就没有比你更舒服的。”
阿吉吐出了三个字:“绒毛控。”
我笑道:“人各有所好,我就是喜欢撸毛,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啊,安安她长姐可比我严重多了。”
安安长姐,啧,不仅是绒毛控,还完美的继承了禽鸟爱美的天性,喜欢撸毛,但不漂亮的毛她不撸,但毕竟起来,她更喜欢撸走兽的毛。而我,我个人觉得,自己更喜欢撸禽鸟的毛,仿佛很久以前撸过什么禽鸟的毛,而且时间不短,撸毛的感觉特别舒服。
不过,那大抵是我的幻觉,我虽然自小就喜欢绒毛,也撸过很多禽鸟的毛,但并没有哪一只禽鸟的羽毛让我觉得特别的温暖舒服。
我喜欢撸毛,却不会伤害到别人,而安安她长姐,听说修为不够的,被她逮了撸毛撸不了几天就会变成秃子,因此想撸把毛还得考虑别人修为。
尘寰插嘴道:“当年那只金翅雕大妖也是你的撸毛对像之一?”
我颌首。“对啊。”
尘寰颇为讶异,略古怪的道:“它脾气真好。”
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什么意思,金翅雕当年可是差点就把他给做成了狼肉脍。“它在靁泽生活了好几万年,和我族很熟,我自小与他相识,他就相当于我的爷爷,与我相处时脾气自然好。”换言之,和不相干的人相处时就不一定了。
尘寰将符纸的最后一笔画好,忽然变回了原形,袖珍版的,个头也就比阿吉大一点。
我怔住。“不画符了?”
“不是想撸毛了吗?”
呃,我的确是想撸一把毛,但撸普通动物的毛和亲戚长辈晚辈的毛是一回事,撸你的毛又是另一回事啊,你有灵智啊,又不是我的长辈或晚辈,而且你还是公的啊。
我迟疑的不敢下手。
尘寰问:“不想摸我就变回人形了。”
妈哒,先撸一把毛再说,我将尘寰抱了起来,摸了摸毛,许是妖族修炼更有灵气,也可能是伙食好的关系,这家伙的皮毛比起当年在靁泽更好了。
“咦,不是不摸我的羽毛了吗?怎么又改主意了?”
“之前不摸是因为我不想爱你了,在调整自己的心情,去忘记曾经对你心动时的感觉,这个时候如果摸你的毛,我会前功尽弃的。”
“那你现在是调整好了?”
“对啊。”
“不爱我了?”
“你很遗憾。”
“不,我为你高兴。”
“高兴我不再爱你了?”
“高兴你学会了调整心情,以及,知道你对我并不是爱。”
“我的确爱过你啊。”
“那只是你以为,但实际上,那并不是爱,你只是很喜欢我,非常浓郁的喜欢,但那并不是爱。”
“说的好像你爱过一样。”
“这种爱,我没有爱过,但我看过别人爱过,这种爱是带有占有欲的,且会导致嫉妒,但你从来都没有独占的欲望,更不曾嫉妒,你只有戏谑与看好戏的心情。”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这几十万都是在纯发呆?”
“至少你理清了对我的感情。”
“小落小落”
“啊?”我茫然的回神。
尘寰疑惑的看着我:“你刚才的样子有点奇怪。”
我本能的摸了摸自己的脸。“没长鳞片啊。”
自从身体长出鳞片后我没少检查自己的身体,衣服下有鳞片还好,但衣服没遮住的皮肤上长了鳞片,那乐子就大了。
尘寰摇头。“不是鳞片,是”
尘寰似乎很是迷惑,不知道用该什么词汇来形容,最终还是阿吉道:“不像个人。”
我:“我本来就不是人吧。”这也就我不是人,换个正常人在这,阿吉你这么说,早把你吊起来狂抽了。
阿吉瞧了我一眼,无语道:“你刚才有一瞬的眼神有点像少凰。”
我不可思异:“我像婴孩?”
阿吉彻底不开口了。
尘寰道:“它不以人的身份看人时的眼神,你刚才有点像。”
安安不以人的身份看人时的眼神,那是少凰看人的眼神,也是神看人的眼神——“众生平等”的眼神。
想到众生平等在神这一层次的存在的认知,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也太毛骨悚然了。“你们别吓我。”
我诚然不是人类,但我还没到神那么变态的地步。
第93章 第二章水鬼·找你的
虽然钢刷刷秃了,但这难不倒白姐和玄君,钢刷备了好几把,完全可以一天一换。
我忍不住提议:“其实你们大可以找个活火山跳进去洗洗,保证身上所有寄生物都死翘翘。”
高温岩浆洗礼,钢铁尚且成液态,何况细菌。
我这话纯粹是开玩笑,我还没忘了这俩货是水产品,去活火山里洗澡,细菌是玩完了,但他们俩也会很惨,却不曾想,玄君闻言竟然大力表示支持:“好主意,这附近有活火山吗?”
我:“你不是水族吗?”洗个澡拿命做代价,你这是多嫌弃身上的寄生物?
玄君不放弃的问:“哪里有活火山?”
白姐道:“他跟我不一样,我是正常的妖,但他,继承了凶兽的血脉,不怕火。”
不怕火的水族?
我怔了下。“它是宁渊还是墨焱的后代?”问完我就想拍自己的脑袋,虽然我知道九凶兽,但那是因为神民的历史太过悠久,也和不少凶兽打过交道,因此摸清了凶兽有几头,并且分别是哪些,但这俩位可不是。
子孙终究还是知道自己是哪位祖宗的。
玄君随口回道:“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我只知它的物种是太古毒龙。”
不知道名字很正常,凶兽的名字是天道所赐,除非它们告诉你,否则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眸子,不过——太古毒龙,它所对应的凶兽名字是哪位来着?
每头凶兽都是独一无二的,便如太古毒龙,盘古世界,亘古以来便只有一头,名字似乎是宁渊!
嘎?
太古毒龙?
宁渊?
我心里霎时一言难尽的紧。
没记错的话,吃了君族始祖,害死雷泽数以百万计生灵的那尊凶兽就是宁渊。
这是冤家路窄还是缘分?
我无言。
许是注意到我表情不对,白姐问:“怎么了?”
我甩了甩脑袋,罢了,吃了君族始祖的是宁渊,不是玄君,它只是血统斑驳得不能再斑驳的后裔,我跟它计较什么?“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它祖宗的丰功伟绩。”
白姐的表情也一言难尽了起来,显然她也很清楚凶兽不可能干什么好事。“太古毒龙与君族有仇?”
我叹道:“灭祖之仇。”
白姐更无语了,眸里隐有警惕之意。
我摆手道:“没什么,都千万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就算要报仇也是找宁渊本人,找玄君根本没道理。”而且,比起找宁渊的麻烦,我更想剁了卜离。
毕竟,宁渊虽与我有灭祖之仇,但那都是大洪荒时代的事了,距今千万年不止,沧海何止桑田,天地都不知变了改换了多少回。
不能理解?
那我说个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比喻:本世纪初期日军侵华,南京大屠杀、731各种惨无人道,死亡数千万,记忆深刻不?那么三百多年前,嘉定三屠、扬州十日又有几人记得?华夏人口刷的锐减了几千万;还有更久远的,南宋末年,蒙古大军南下,数千万汉人被屠杀;还有更久远的,五胡乱华,北地的汉族被杀得濒临绝种。
我敢发誓,除了日军侵华因为离得不是很久,其余事件,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有触目惊心的感受。因为就算死了几千万人,也不曾亲眼目睹,比起当事人,感觉自然不同。
时光最是无情,会被消磨的不仅仅是爱,更有恨。
或许有一日,我也会放下对卜离的恨,放下对人族的芥蒂,千年,万年,总会有那么一日,我不可能永远活在仇恨里。
不过,放下并不代表就能亲密无间,若是恰巧碰上宁渊又恰巧有个机会,我肯定不会跟它客气,妥妥的往死里捅它一刀。
看出了我的心态,白姐放心的继续去刷澡了,这种刷澡一般会维持一个通宵,晚上沅水起大雾,看到的人不会很大,大晚上的人,大部分人都在家睡觉,或是在庭院里纳凉,没几个人有兴趣去外头溜达。但大白天的起雾,妥妥的全城轰动,这也是它俩刷了这么久都没引起什么轰动的原因,本身避开了人群活跃的高峰期,赵哥又跟政府打了交道,那一片因为“道路施工”,不便通行,去的人就更少了。
我拿了符纸继续画符,画着画着我就忍不住犯困。
符很神奇,也能帮我很多,可谓杀人放火居家旅行必备佳品,但一个符文你没完没了的画个几百几千遍,搁谁都想吐。我现在就是这么个状态,好想吐。
换着画,不再一直只画一张,几十张轮着画?
主意不错,但这么个轮法,很容易出错,每一枚符纹都必须准确无误,而每一枚符纹的讲究与要求都不一样,这是给自己增加难度。
轮着的符纹数量少点,几个就行?
这主意也不错,我也试过了,三枚符纹轮着来,各种组合,尽量重合,一度有效果,但几个月过去也吐了。
为什么要画这么多符?就不能一枚符纹释放出多种符的效果吗?这样我就不需要画那么多张符,只画一张就可以顶一沓了。
嗯,这个想法好像有点意思。
不知道将各种类型的符纹组合起来行不行。
十分钟后。
轰
一小时后,我对被惊醒的美人、尘寰、阿吉道:“要不,明天找钟点工来处理?”
阿吉叼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残骸睨了我一眼。“那你怎么跟钟点工解释这座山庄的表里不一?”
我垂头丧气的继续收拾一片狼藉的客厅。
非人生物聚居的地方就是这点不好,不能见人也意味着装修找钟点工什么都很不方便。
尘寰安慰我道:“加把劲,很快就收拾好了,你要是累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
我捅的篓子,别人忙得脚不沾地,我在一边纳凉吹风扇?算了吧,这风肯定吹得良心不安。“没关系,咱们收拾快点,早点收拾完早点上床睡觉。”顿了顿,我还是忍不住道:“你说鹤城怎么就没妖怪去开个装修公司呢?”
祸祸的太厉害,已经被毁了的家具可以当垃圾处理,但开裂和焦黑的墙壁,还有电线这些,找专门的装修人员是最合适的,不过雪莹山庄这情况,我上哪去找合适的装修人员?总不能天天给人脑子动手术抹除记忆吧?且不说我没这本事,就算我有,记忆抹除次数多了,会对别人脑子造成不小的影响,轻则记忆力下降,重则痴呆。
那根本是造孽,因此这必须自己动手,可自己动手打扫废墟我还行,但专业的装修工作,呵呵。
我道:“要不我去抓几个干装修的,他们一定会配合的,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胁之以命。”
尘寰瞅着我的眼神霎时苦笑不得。“重点是最后八个字吧。”
我不以为耻:“实用就行。”
尘寰无语道:“我会装修,明天买了材料,我将屋子修补一下。”
我喜道:“那不如整个的装修一下?”
雪莹山庄别看是独栋的别墅,但这别墅是半个世纪前的建筑,这也就算了,全当怀旧好了,但君长青显然不是个对生活多讲究的。对此我能理解,他在靁泽长大,而靁泽那地方,但凡是个讲究生活质量,喜欢享受的生灵都活不下去。久而久之,自然养成了对生活环境不挑的习惯。可我不一样啊,我虽然在靁泽长大,但跟着小姑姑这么多年,小姑姑又是不管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把住的地方给弄得舒舒服服的人。
一句话概括我现在的情况就十个字: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让我住惯了方便无比的房子,再来住装修老旧,各种不方便的屋子,着实对我是个考验。只是以前找不到合适的装修人员,自然一直忍着,但现在有现成的装修能手,必须抓住机会。
尘寰一脸对我彻底无语的表情。“我就一个人。”
我道:“我帮你。”
尘寰迟疑了片刻,但还是开口道:“我记得你只会拆房子。”
我去,都那么多年前的破事了,你记这么清楚干嘛?
“算了,我找找吧,鹤城那么多妖,总有干装修的,就算没有,我找些会装修房子的动物化形的妖好了。”我忍不住为自己点赞,对啊,找不了会装修的人族,但可以找妖啊。
妖是动物进化而来,很多动物都是筑巢小能手,建筑专家。
尘寰闻言想了想。“你这么一说,我认识的妖里面好像有些可能都得修房子的。”
我大为惊喜。“电话多少?”
尘寰道:“不知道,上回见到它们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我:“我这要不是恢复了记忆,知道非人生物的时间观念和人族大不相同,我一定以为你在耍我。”
可就算明白,仍有怨气,总感觉拿我开涮啊。
正当我怨气满格时,去沅水洗鸳鸯浴的两个“人”回来了,原形回来了,自天而降,着陆点:本庄主所在的房子。
我靠,这要是着陆个正着我也不用考虑装修房子了,全部重建就行了。
我大怒:“玄君白姐你们敢拆我房子,我就拆你们的骨头砌墙。”
角龙挪了挪角度,在屋子的旁边着陆,我正松了口气,忽然看到白姐的爪子里抓着个东西,个头挺大,有十二三岁的孩子那么大呃,不对,不是有,那就是。
我无语道:“白姐,他哪惹你们了?”吃抢匪也就算了,医院里那个倒霉蛋没救过来,挂了,杀人偿命,反正都是要死,吃枪子是死,让妖吃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怎么个死法有区别吗?且,人都已经吃了,我也不可能为了几个抢匪跟这俩坨搏命,我可掐不赢。但现在这个人却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哪里能惹着它们俩?
顶破天就是在它们刷澡时看到了不该看的,但就算如此也不必杀人灭口吧?
我正腹诽着,并琢磨如何劝这两位口下留情时,白姐用两只指头提溜着少年放在了我的面前。“找你的。”
嘎?
第94章 第二章水鬼·对比
找我的?
我纳闷的看着这个少年,和高岚差不多大,不过和高岚截然不同,一看就是良家妇咳咳,错了,是良家少年。气质很干净,也很青涩,一看就是很单纯的孩子,还没接触过社会的那种。
“庄、庄主”小学生哆嗦着开口。
一听这声音我就可以肯定眼前这人不是我认识的,不管是我失明时还是复明后都没见过这人,不过我扭头问尘寰:“我很像母夜叉吗?他那什么眼神,活见鬼啊?”
尘寰也纳闷,仔细瞅了瞅小学生,旋即道:“我想他怕的不是你,是我们。”
我不解,顺着尘寰的目光望去,了然,小学生瞳孔里倒映出来的影子很有趣,我和尘寰还是人形,但阿吉却是一只小山般的大狗。
“阴阳眼?”我道,不过这阴阳眼明显不够高级,看不出半妖与人的区别。
小学生忙不迭点头。
我问:“撞鬼还是撞妖了?先声明,收鬼还好,收妖的话我收的价格很高的。”
撞鬼的话,只要不是魇那种已经化魔的存在,我都能轻轻松松的收拾,但妖,但凡是能够修成人形的,千百年的修为是保底,价格自然要特殊情况特别算。
小学生愣了下,忙解释道:“我不是来找庄主收鬼的,我是来求助的。”
求助,却不是收鬼?
有趣。
我来了兴趣,临时收拾了个能坐的地方示意客人入座,美人也很给面子的泡了一壶茶,嗯,泡的,还是受到了影响。美人平常饮茶都是严格按着茶经烹茶,拿开水一泡了事从来是我的风格,不过这会,她想烹茶也不可能,也只能学我了。
虽然是临时冲的,但美人的茶道手艺在那摆着,茶汤冲得恰到好处,茶叶的原汁原味居然没破坏多少,非常香,唇齿留香。奈何茶虽好,手艺也很好,客人却不懂欣赏,如牛饮水。不对,牛饮水至少不会烫着,他却烫着了。
美人赶紧递了一瓶冷饮过去,小学生喝了一口,在口腔里含了会,这才没事。
我饮着茶汤等着小学生说说怎么个情况。
“庄主见过水鬼吗?”
小学生开头就是这么一句,我一怔,点头,自然是见过的,不过不是在靁泽,靁泽虽多水,但那里的居民就没一个是人族,都是属于淹不死的那种。我见过水鬼是在人间界,离这不远,沅水底下就有一只。
小学生闻言,似乎打开了话匣子,将他的往事娓娓道来。
我之前搞错了,他不是小学生,是初中生,比高岚还高一个年级,就读初二。讲真的,真没看出来,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小子长得太矮了,高岚都比他高。
小学生,啊不,是初中生,初中生姓蒲,名东。
蒲东的阴阳眼是天生的,不过阴阳眼和我这双眼睛不一样,我的眼睛,全天候看到那些非人生物,看到那些非人生物对于我而言纯属生理本能,除非失明,否则不想看见都没用。而阴阳眼,除非是专门的修士,否则阴阳眼都是不经触发就不会发挥作用的。
也因此,蒲东在八岁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有阴阳眼,原本不知道,那后来就怎么知道了?这个得提一下蒲东的家庭。
蒲东的家庭情况和高岚有点像,都是没了亲娘,略不同的是,蒲东亲娘是病死了,高岚老娘是离婚了。然后,他们的老子都给他们带回了一个继母,不过同为继母,蒲东的继母和小姑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小姑姑对高岚,从来都不排斥。
与小姑丈交往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小姑丈有一个前妻生的女儿了,而决定结婚的时候她也对高岚的存在做好了心理准备,在我觉得这种婚姻不容易过好,让她慎重考虑时,她用一种很阿Q的方式让我闭了嘴:“你觉得,做为妻子,丈夫有个前妻生的女儿和丈夫婚后出轨生个女儿,哪个更倒霉?”
我懂了,高岚的存在虽然让人觉得有点心理障碍,但这点心理障碍究其本质是适应问题,不管是谁,一进门就当娘,都需要点适应的时间,适应时间过去了,这点心理障碍自然就没了。而丈夫出轨生个女儿,这绝逼不是适应期的问题,适应期再长那也接受不能。
因为抱着这种阿Q精神,小姑姑很容易就渡过了适应期,她对高岚,不刻意讨好,也不苛待,纯放养,顺其自然。
高岚学习成绩不好,回回家长点名,去得多了,她也无语了,干脆让我有空的时候给高岚补课。高岚喜欢打架。她从来都不管,只是给高岚找了个退役的特种兵当老师,教她格斗术,确保她不管跟谁打架,就算打不赢也一定跑得掉。
总的来说,这两位相处得很不错,至少不是陌生人,更没到敌人的地步。
蒲东跟他继母是典型的白雪公主与王后的故事,虽然这个这个白雪公主是男的。
童话里,虐待白雪公主的就王后,国王跟死人一样。我觉得,童话作者深谙春秋笔法,又不是死人,老婆欺负自己的娃,能一无所觉?小姑姑和高岚之间那淡得可以忽略不计的不睦,小姑丈都有感觉,刚结婚那会他在家的时候都是小心再小心,就怕不小心踩了哪一方的雷,和稀泥和的让我叹为观止。
也是在小姑丈坚持不懈的和稀泥里,小姑姑才对高岚一忍再忍,而高岚最后也不忍心再挑刺了,这才有了现在相安无事的局面。
童话里的国王跟死了一样,不过是,后娘娶进门,后爹也同时进了门罢了。
自己过得舒服就行,别的都不重要,这是人的凉薄天性。
蒲东的爹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从来都不管家里的事,只要他回来的时候有的吃有的喝有的睡就行,别的他都不管。新妻子暗中苛待儿子,只要没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他都不会察觉。
蒲东五岁的时候他继母给他添了一个弟弟,弟弟的诞生让蒲东的地位直线下降,成了里外一把手,家务活、粗重活全包,同时还是弟弟的男保姆,你要理解为奴隶也行,只要弟弟高兴,他必须做任何事,包括下水。
八岁那年,兄弟俩在沅水边玩,弟弟踢得太用力,皮球掉水里了。
碰上这种事,如果是高岚,肯定二话不说,脱鞋脱衣服自己下水了,虽然学习成绩永远低空飞过,但高岚在别的方面却是顶呱呱,打架斗殴、游泳全会,每年学校运动会,她能轻轻松松包了所有个人项目,并且拿第一回来。
蒲东的弟弟,显然不是高岚这种人才,而一个三岁小孩也不敢自己下水,因此他让蒲东下水去捡皮球。唯一的问题是,蒲东也不懂水性,而皮球,这么一会已经漂出了一段距离,不懂水性的人弄不回来。
蒲东有自知之明,当然不肯下水,只是找了个树枝试图把皮球给扒拉回来,但扒拉了半天,死活扒拉不回来,水流太急。蒲东有点急,他弟比他更急。
“用树枝扒不回来的,你快下河里去捡!”小孩怒道,用力的推了蒲东一把。
河滩边泥土松软,蒲东为了扒皮球,站得非常出去,半只脚都在水里了,小孩这一推猝不及防,脚底一滑,蒲东噗通就掉水里了。
彼时正是初冬,水本来就冷,而那一段的河面水流也湍急,蒲东掉下水后先是被冻了个半死,再让水一冲,离岸边也越来越远。一般来说,碰上这种情况应该冷静,趁着离岸边还不是很远,努力往回划水,但蒲东是旱鸭子,你不能指望旱鸭子在水里保持冷静,旱鸭子溺水后使劲扑腾,胡乱作死实属正常。
救护人员救溺水者时从后面拖住溺水者的脖颈往回拉,根源就在这,不这么做,很容易被溺水者死命抓着,然后两个人一块死。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一件事:溺水的旱鸭子,你不能指望他做出正确的举动。
这个时候,岸上有人的话应该用绳子或树枝之类的东西递给溺水者,然后一方拉,一方划水,从而得救。溺水者在水里的时候很慌乱,但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就算案上的人拉不动他们,多少也能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不作死。
蒲东运气好,岸上有人。
蒲东运气不好,岸上的人是他弟弟,一三岁小孩,一看惹祸了,赶紧跑了。
妈哒,破天荒的觉得高岚可以去评个十佳好学生的奖状,高岚捅篓子虽然多,但她敢作敢当啊。只这一点就让家长省了不少心,至少大部分时候她捅的篓子都能自个摆平,实在摆不平的家长也能轻易解决。
高岚惹祸归惹祸,但从来不出格,没到杀人放火的程度,最严重的一次也不过是把人胳膊给打残了。但因为被打残的是个小混混,尾随她试图对她不利,这才被她给敲断胳膊的。
虽然熟悉高岚的人都知道,高岚肯定是诚心弄断别人胳膊的,但问题在于她动手的初衷是自卫,因此一个防卫过当盾牌举起,法院从善如流的给事情定了性,那个小混混再恨也只能认。反倒是小混混自己,因为伤人未遂被关进了劳改所,至今都还没出来。
弄出人命,在我记忆里还没发生过,高岚下手非常有分寸,特种兵教出来的,这点分寸必须有,这家伙对人命还是很有感觉的。
再一比较蒲东的弟弟,我头回觉得小姑姑的婚姻挺好的,若是少凰没投胎到她肚子里,或者她生的是个正常的婴孩,那就更美满了。
摊上这种弟弟,蒲东绝逼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旱鸭子冷静不下来,岸上的人又跑了,蒲东小小的身体慢慢的沉进了冰冷的沅水里。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蒲东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脸色苍白,活似溺亡的水鬼的人。
救我
蒲东努力的伸出手,恍惚中握住了一只冰冷刺骨的手。
第95章 第二章水鬼·超度
蒲东没死成,被救了。
救他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一身虽然还没绝迹,但也只能电视里看到的对襟马褂,非常的令人难忘,只能在电视里看到,现实中已经绝迹的服装竟然被人穿在身上在大街上溜达,搁谁都会觉得难忘。
蒲东没意识到少年身上的衣服又多不对劲,最多就是非主流了点,那个时候电视行业还没发展起来,人们了解信息主要是通过书籍,虽然也有通过电视的,但蒲东这个年纪,他对西游记的兴趣绝对超过古装戏和民国剧。因此你让他认出马褂,以及知道马褂是那个年代的,这委实为难他。
若是我,见着这么一个少年,第一反应准是活见鬼了,蒲东却没有,他以为那是个非主流。
蒲东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给救了后忙不迭的道谢。
少年瞅了蒲东许久,终是叹道:“我本该今天去投胎的。”
蒲东茫然,什么意思?
少年带着自暴自弃的语气道:“若我能狠心点”
蒲东完全是云里雾里,根本听不懂,少年也没指望他听得懂,径自跳进了沅水里。
蒲东以为少年是在自尽,准备捞人,却不想少年在水里道:“白痴。”
少年说完就自水里消失了,蒲东这下再迟钝也反应过来怎么是活见鬼了。
水鬼,传说中溺死于水中的人不得往生,在水里徘徊,等待有人经过,然后拉人做替死鬼,替自己困于水中不得往生,而自己则去轮回。
这是一种非常少见的鬼,不是每个溺死的人都能变成水鬼不得往生的,大部分的人溺死后都是直接去地府报道,除了自尽的。自杀也是杀生,因此并不会立刻被无常带走去挂号排队投胎,而是徘徊在死去的地方。吊死鬼每天都要上吊,重复吊死的过程,跳楼鬼每天都要重复跳楼而死的过程,而水鬼天天泡水里,不得往生。
替死鬼的法子只在水鬼里流传,始作俑者是什么人已无从得知,反正是真有水鬼钻出了这么一个漏洞。
替死鬼也分种类,有的水鬼是选择等待有缘的倒霉蛋经过,意外失足,有的则比较没人性,自己拽一个符合标准能替代自己的人到水里溺死。
必须得说,蒲东运气着实不错,这要换个狠得下心的,他这会早泡沅水里眼巴巴的等替死鬼路过或是没人性的拽别人下水了。
蒲东运气好,人也很有趣。
正常人在明白过来少年是什么后都会离得远远的,蒲东却不时去找水鬼说话,因为他没有朋友。心事在心里憋得多了容易得病,必须找个树洞倾倒垃圾,一般人是找朋友和家人倾倒垃圾,但蒲东因为家庭的关系,性格极为内向,内向的堪比自闭症,因而没有朋友,至于家人,那就更不用说了,有等于没有。
只能与鬼交流,真不知是蒲东的悲剧还是水鬼的悲剧,我个人觉得应该是水鬼,水鬼是不能挪窝的。他是在沅水里淹死的,就只能呆在沅水,因此蒲东在水边跟他说话,他不想听也得听。
一来二去,不管水鬼愿不愿意,俩人都熟了,从他忍无可忍跳出水面让蒲东闭嘴,开始了第一次对话后便已注定。不过这也是蒲东运气好,碰上个无法昧着良心拽替死鬼的水鬼,换个能昧掉良心的,蒲东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不过,蒲东大抵也是清楚这一点才肆无忌惮的找水鬼倒垃圾。
水鬼成了蒲东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多年来在水鬼的帮助和科普下,蒲东也弄明白了自己的眼睛是怎么个情况,而了解了这个圈子,他也弄明白了水鬼是怎么回事,以及自己当年是有多幸运。
蒲东想帮助这唯一的朋友。
但他就算拥有千万里难出一个的先天阴阳眼,他也没有受过修士的教育与培养,没有修炼,也不知如何修炼,没有灵力,更不会法术。就算有他也没辄,水鬼这情况不是一般的棘手,除非昧着良心让他拽个替死鬼淹死,否则非专业人士解决不了。
蒲东别说专业人士,他连业余都不算,因此一直想不到办法。
这几日沅水夜里起雾,别人都信了天气预报,以为那是气候关系,但蒲东有阴阳眼,想骗自己相信天气预报都不能。
蒲东问了水鬼,水鬼随口回答:“哦,那是一头角龙和一条蛇在洗澡。”
蛇就算了,但龙这个字眼蒲东却是抓住了。
龙凤文化是华夏大地的主流文化,凤文化在先秦时代结束后便走向了没落,被华夏的人族给变成了后妃的专用代表(真不知道那些皇帝知道真正的凤凰是怎样骄傲而凶残的存在后还有没有这种胆量)。不过,再怎么没落,我敢说,安安顶着原形姿态去大街上溜达一圈准轰动全国,真正意义上的轰动全国,比多年后的什么网红都轰动。
凤凰尚且如此,何况龙,龙文化可是贯穿了华夏两千年的封建历史,华夏人族对什么妖魔鬼怪没感觉都不可能对龙这个形像没感觉。
龙是神仙,神仙应该能解决水鬼的问题,蒲东是这样想的,然后他就不怕死的去偷窥非人生物洗澡了。
洗澡的时候发现被人偷窥了应该怎么办?
人族瞎编胡诌的神话里,凡人偷窥了仙女沐浴,仙女最后都下嫁给了凡人。但这些神话是人族自个编的,完全出自人族的主观臆想,不可全信(这个时候的我也只是觉得不可全信,含金量还是略有的,但要不了多久少凰就把我对人族编写的神话所有的信任度都给抹杀了),我虽然没见过这种实例,但我认得一个神人,少凰沐浴被人偷窥了,它会如何?
妥妥的一口吞掉,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是?
蒲东比偷窥了少凰沐浴还悲催,他碰上的是小两口在洗鸳鸯浴。
老婆沐浴被人偷窥了肿么破?
吃掉偷窥的家伙!
玄君毫不犹豫的冲蒲东张开了血盆大口。
蒲东才多大?对于完全姿态的玄君而言,也就塞塞牙缝,准确说,连塞牙缝都嫌小。不过也是他的幸运,因为塞牙缝都嫌小,他才能及时扒着玄君的牙齿得以撑到水鬼赶到。
水鬼打死也想不到蒲东会如此胆大包天,但让他从玄君的嘴里救人,他也没这本事,只是,他认识白姐。白姐能够找到玄君被困在鹤城一带,是沅水流域的绝对土著(跑都跑不掉的土著)提供的线索。
看在水鬼的面上,小俩口不是很情愿的放过了蒲东,不成想,蒲东竟然蹬鼻子上脸的求他们帮水鬼去投胎。
且不说他求的对像和求的事是多么的专业不对口,就算专业对口,你刚偷窥了小俩口沐浴,才逃过一死就蹬鼻子上脸,这作死程度水鬼认识他绝逼是倒霉催的。
我对白姐与玄君惊叹道:“两位脾气真好。”
玄君冷哼了一声,竖瞳冷冷瞄了蒲东一眼。
白姐摸着玄君的脑袋道:“此事一了,我与水鬼之间的因果便两清了。”
如果白蛇传里的白蛇和你俩真是同类的话,那么能够写出长虫报恩的冯梦龙之瞎扯能力必定非同凡响。
我腹诽不已,同时表达出了自己的疑惑:“那带他来找我做什么?你们专业不对口,我更不对口,我连招魂业务都一窍不通,何况送鬼投胎,你就是让我念一段超度亡魂用的经文我都还得查查什么佛经管用。”而水鬼的情况,我估摸着把所有佛经都给他念一遍都没用。
美人插口道:“诺诺姑娘应该专业很对口吧?”
哦,懂了,我是专业不对口,但我认识个专业超级对口的呀,地府无常,这世上就没人比她更了解鬼这一存在了。我道:“原来你们是冲着诺诺来的呀。”
白姐颌首。“可以吗?”
我道:“我一定跟她说,不过她会不会答应,以及能不能解决我都不能保证。”
白姐表示没关系,且看且行,不行再想办法。
因为回不去地府的关系,诺诺已然把我这当长住的旅馆了,不过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正常人是夜伏昼出,她是昼伏夜出。负责白天工作的是她的临时搭档,嗯,黑白无常黑白无常,无常自然是成对出没的。
一般来说,黑白无常的搭档组合是万年不换的,但诺诺,据我所知她已经换了三任搭档,上一任搭档走后,新搭档还没来就出了安安这档子事,因此诺诺这些日子都是单干,白天没什么大事都是城隍府出鬼去勾魂,谁有空谁去,也没出什么事。
瞅瞅时间,还早着呢,那家伙明天都是凌晨时才回来休息,有的等。
我去翻了本佛经来打发时间,之前打交道的都是妖,大部分套路我已经熟了,但这段日子先是恶鬼,再是水鬼,都是鬼,我这才发现,自己疏忽了不少东西。妈哒,我以后要打交道的可不止妖啊,妖魔鬼怪,相信一个都不会少,早做点准备比较好。
对付鬼应如何?我个人觉得,超度最方便,任你再能,我超度你去地府投胎,看你怎么个祸害我。
佛经是专门挑的,虽然不知道什么佛经是负责超度的,但我知道地藏菩萨是蹲地府菩萨就是了,许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那位,既如此,佛经上有它的名字,想来应该和超度有关。
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翻得我无语,这佛经内容,我有感觉,我要真念的话,念不了几分钟就得睡着,这玩意的内容堪比催眠曲。
看我翻佛经,尘寰忽道:“你真想学着如何超度亡魂?”
我颌首:“对啊,这是对付鬼的一个好法子不是吗?”
尘寰道:“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何古往今来学如何超度亡魂的修士少之又少,而会的,除了专门普度众生的佛修,鲜有修士为亡魂超度?”
没想过,我压根不知道这一茬,君族的情况讲真,根本不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我好学的问:“这里头有什么讲究吗?”
尘寰解释道:“人死后要去地府接受审判,理清生前善恶,再依据其所行之恶事受罚,受完了罚才能去投胎。”
我颌首:“懂,善恶有报嘛。”不过,我觉得那些鬼也挺苦逼的,被地府罚了可不代表什么事都没了,今生你杀了人,死后去地府服了苦刑,终于可以去轮回了。新的一世碰上了前世的那个受害者,妥妥的要还他一命,怎么个还不好说,但你的命是别人的却是可以肯定的,这是因果。
这就好比杀人犯杀了人,法官判了罪,犯人表现良好,终于出狱了。可是,出了狱,杀人犯和受害者及其家属之间就两清了吗?
NO,两清是杀人犯和法律,他与受害者之间却绝对没完。
种下了因,不管中间发生了什么事,结出的果子你必须吃下,吃完死不死不好说,但吃掉苦果后才是真正的两清。
尘寰听了我的理解,道:“超度的话,亡魂可以越过地府的审判,不用服刑,直接去轮回。”
我默然须臾。“超度者要付出什么代价?”
地府不是善茬,不可能允许别人挑战他们的公正性与权威,那么,必然是付出了代价才能让地府同意这种事。
“功德,超度亡魂,需以大修为为辅,再以自身功德相抵亡魂之业孽。”
我秒懂,地府虽然会审判每个鬼,但鬼的身上若是有大功德,那么只要你的罪行没有超过你的功德能够相抵的高度,那么地府绝对不会把你往十八层地狱那种妥妥有去无回的地狱里丢。有的时候更是可以准其直入轮回的。不过就算如此,苦刑是免了,因果仍旧在,该还的债还是得还,功德只能让鬼不用付利息,本金照还。
不过,冲地府那些规章条例透出的味,我估摸着,一个鬼若真有那么大的功德,它也不可能出现在了十殿阎罗那,若无执念,前脚死后脚投胎,若有执念,则去奈何上神那报道,反正不经过十殿阎罗。真有人想做什么,呃,除非是少凰那个层次的存在,否则不可能敢去奈何上神那做什么。
不过,若是如此,我很好奇一个问题,若是超度亡魂,自身功德不足呢?那是不是就会超度失败了?
对于我的疑问,尘寰表示:不会,但如果被超度者罪孽深重,功德差得太多,那么超度者是要下地狱的。
理解,这种事情的性质明显是让法律低头,你能拿出足够的筹码,别人勉强能忍忍,但你拿不出足够的筹码,肯定拿你当杀鸡儆猴的鸡。
我大为惊奇:“既然这样,那佛修怎么还能千百年如一日的干这一行?”
“超度罪孽深重者,自然有下地狱之虞,但若超度的是身上没什么罪孽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往生的灵魂,则会有功德。”
“所以修士只管后者?”理解,要是我,我也只管后者,管前者的话很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还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那种搭进去。别人杀人偿命,你去替杀人犯挨那一枚枪子,这是哪门子的助人为乐?脑残还差不多。
“也有管前者的,但不是超度,只是渡化,比如厉鬼,渡化厉鬼,令其放下执念,洗去所有戾气,去地府接受审判,洗清罪孽重新投胎,会有大功德。”
我无语,厉鬼若是放得下执念就不是厉鬼了,不过我大抵能明白这是怎么个逻辑了:厉鬼身上虽然罪孽深重,但也怨气冲天,对天地间的浊气数量很有增益,因此渡化厉鬼会有大功德。但超度厉鬼让厉鬼越过审判去投胎的话,妥妥踩地府的底线,肯定有小鞋穿。
我犹豫了下,还是继续翻佛经,同时奇道:“那地藏王立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誓言是为了借助超度地狱的鬼得到的功德成佛吗?”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若地狱真的空了,那功德之庞大,别说成佛,成就上神之位都有可能。
因为纯粹的善良而立这种誓言,地藏王你是圣父吗?(话说地藏王是男的吧,可别又跟少凰一样,是没有性别的存在)
不,若只是因为善良,那地藏王你不是圣父,圣父都没你伟大,因此我相信,地藏王入地狱有他善良的因素,但他也必然有所图。
尘寰想了想,问我:“你觉得地狱能空?”
地狱能空吗?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
天道为何创造九凶兽荼毒芸芸众生?
因为天地间浊气过多,清气与浊气失衡,为了消耗与净化浊气,因而有九凶兽。
清气与浊气为何会失衡?
因为修士修炼、芸芸众生生长繁衍都在消耗清气,而芸芸众生的各种负面情绪滋生浊气。虽然清气也会自我循环,但这跟氧气和二氧化碳是一个道理,万物生长呼吸都在消耗氧气,但植物也在生产氧气,由此形成了一个平衡的循环。然,二氧化碳的产生速度大过了氧气生产速度,那就是失衡。
一方天地,浊气浓郁,人心也会浑浊不堪,人的劣根性会非常轻易的冒出头,然后制造各种悲剧,使得浊气滋生更快,跟恶性循环似的。地狱的鬼,都是这种情况的产物,只要天地间还有浊气,那么地狱就永远都空不了。
我瞅了瞅手里的地藏王佛经,完全糊涂了。“地藏王立誓的时候会不会脑袋太热,没想到这个问题?”
立誓时热血上涌,冲动过头,立完誓,肠子悔青。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理由能够解释地藏王菩萨立下这种永远沉沦地狱的誓言。
地狱永远都不可能空呀。
地藏王菩萨,你永远都成不了佛,除非地狱毁灭,否则你将永远都在那里跟无穷无尽的鬼,以及一尊神经不正常的古神作伴。话说,跟个神经不正常的神作伴那么多年,地狱的鬼都不知灰飞烟灭了多少茬,地藏王菩萨你居然没挂。
牛B!
作者有话说:
主角日后会有地狱一游,这里做个铺垫
第96章 第二章水鬼·寻人
天快亮的时候,诺诺终于回来了,她要再不回来我都想死了,这见鬼的地藏王经实在是太催眠了,我好几次都差点睡着。而我相反的是,蒲东看得挺有滋有味的,我估摸着,他若是修炼一下,有点灵力,完全能上阵超度亡魂了。
真·学神!
好想代表广大学渣抽你一顿。
太打击人了,弄得我想丢了经书睡觉,看你看得这么起劲都不好意思了。
诺诺一回来,我分分钟就扔掉了地藏王经上前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救星你可算回来了。
一进门就看我这热情激动劲,不由愣了下,旋即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话说的虽然抱她纯粹是感激她让我有了丢掉地藏王的机会,但我也的确是找她有事。
诺诺无语的瞅着我。“还真有事啊,说说吧。”
我坦诚的说了水鬼的事,不曾想,诺诺听完后竟然道:“你说的是沅水那只钉子户?”
钉子户?
这什么形容词?
不对,这种词汇能用在鬼身上吗?这是用来形容那些死活不肯拆迁的人族的吧?
我愣愣的问:“你跟水鬼很熟?”
“谈不上熟,只是以前在地府的时候听说过他,他在地府可是名鬼。”诺诺很是感慨。
我瞅了眼蒲东,你认识的究竟是什么水鬼?居然在地府都有名气,真是鬼中之才。
蒲东也一脸懵的瞅着我。
我扭头用疑问的眼神瞅着诺诺。
诺诺道:“那家伙死了大概一百年了吧,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很少有水鬼像他这么久都不去投胎的,一百年,他有四次可以去投胎的机会,第一个替死鬼本应雨后赶路,意外失足跌进水里溺亡的,结果他手贱的把人给捞起来了;第二次,是一个符合条件的替死鬼,但他没把人拽下水,这次也就算了,那人幸运的家伙阳寿未尽,他真杀了的话就得背上人命,回头还要在地府接受审判;第三次,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被放在木盆里丢弃在沅水,本应喂鱼,然后成为替代他的水鬼,结果他把婴孩捡起来放到了一户命中不会有子嗣的人家门口;第四次”诺诺瞅了眼蒲东。“就是这家伙,也没死。”
众人瞠目结舌,这水鬼的确奇葩,难怪会在地府有名。
呃,不对,我道:“你认识蒲东?”
诺诺颌首。“他掉水里的时候我出于好奇,想看看水鬼这回会怎么做。”
我无言,诺诺你真是人才。
诺诺总结道:“水鬼要去投胎,得有替死鬼,沅水水鬼,他的问题不在于碰不上替死鬼,而是他不珍惜。”
我无语道:“为了让自己解脱,就让无辜者做自己的替死鬼,正常人都干不出来好吧。”这种事严重挑战正常人的三观,以及良心,昧不了良心,干不出这种事。很显然,沅水水鬼昧不了他的良心。
诺诺不以为然:“所有水鬼都是这么做的。”
我一怔,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沅水水鬼,可能是个超级奇葩,不管是生者还是亡者中,都是。
我扶额。“既然他是地府名鬼,那么他是如何变成水鬼的,你应该有听说吧?”
“知道。”
“他不是自杀的。”我笃定的问,直觉告诉我,沅水水鬼那样的奇葩,不可能自杀。长达一百年的水鬼生涯,没有过人的心理素质,他早该疯了,与其它水鬼一般拽替死鬼了,然而没有,这样的人,谁自杀他都不可能自杀。
“不是,他是被他继母推进水里,然后被水鬼拽去当了替死鬼的倒霉蛋。”诺诺道。
我一怔。“原来的水鬼现在在哪?”
“你不会以为杀人不用受罚吧?”
“他还在服刑?”
“那倒没有,他去地狱了。”
“十八层地狱?”我无语,去了十八层地狱那还能活着出来吗?
“怎么可能,那家伙虽然杀了人,但还没到可以去十八层地狱的程度,他去的是普通地狱。”
地府除了十八层地狱还有别的地狱,是后来建立的,十八层地狱,虽然刑满之后一定会放鬼,但能够活到刑满的鬼不提也罢。丰都大帝说服不了典狱官,更打不过,最终只能委屈的另外建立了八寒、八热等诸多小地狱,罪行没严重到忍无可忍的,都挪小地狱服刑,原本由十八狱天改建而来的十八层地狱,啧,完全被当成死刑法场了。
可,不管是哪个地狱,进去了,想出来都挺难的。
“还没出来?”
“再过千年就该出来了。”
那还是算了,我转而问:“那他的继母呢?”
诺诺微怔:“这么多年,应该死了吧。”
“应该?”这是什么答案?“有没有准确点的答案?”
一本蓝皮封面的线装书凭空出现,自动翻阅着,很快就停在了某一夜,诺诺瞅了瞅,道:“说错了,还没死,挺长寿的,还有十年的阳寿呢。”
“那她现在在哪?”我问。
“不在鹤城。”
“去哪了?”
“我只管鹤城这一片死亡的亡魂,就水鬼他老娘,要不是生在这一带,我的生死薄上根本不会有记载。”
“算了,我自己去找吧。”我无奈道。
要查一个快八十年前生活在鹤城,然后已经离开的人在哪,这工程量简直恐怖。
七十多年的岁月,民国、新中国,期间还夹杂着军阀混战、抗战、内战水鬼他老娘命可真够硬的。
查了许久都没查到什么,我果断去找安安。“安安啊,我问你啊,如果你想要找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的人,你会怎么找?”
“因果线。”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茫然的看着她,什么意思?
安安解释道:“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无数的因果线,一根因果线连着一个人,代表一桩因果,在因果了结之前,因果线会一直存在。”
我瞅了瞅自己的身体,很正常,没有任何线。
“你没那个境界,看不到。”
我期待的瞅着安安。“那你是看得到的吧?”
安安警惕的看着我:“你想干嘛?”
我一把抱起安安肥嘟嘟的软和身子。“表妹,姐妹一场帮个忙如何?”
“本王生于洪荒之初。”
“你现在的躯体几岁?”
安安无言以对。
一个小时后,沅水边,我与水鬼等了许久,安安却快睡着了,始终没说什么,我忍不住戳了戳小家伙婴儿肥的脸蛋。“喂,给点反应啊。”
安安微叹。“每个人身上的因果线多得根本数不清,想要从中找出特定的一根,这根本是痴人做梦。”
我道:“那你以前怎么找人?”
“那根因果线动了我就找谁。”
呃,都忘了这家伙是盘古世界第一负债者,对于还债人而言,债主数以千万计,先还哪个没区别。
我道:“那你找非债主的人时是怎么找的?”
“演算天机。”
“那你算一下。”我期待道。
“我所有神力都被封印了。”
我:“就没别的办法了?”
安安没吭声。
水鬼安慰我道:“虽然不知道你要找谁,但如果和我有关的话,找不到也没关系啦,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也习惯了。”
我无语道:“我事都做到一半了,你让我半途而废,这很让人气馁的。”
安安忽道:“反正也无事,我尽量看看。”
看看?怎么看?
我正诧异着,便见安安对水鬼伸出了手,五个旋直颤的胖手指不断的比划着,活似鸡爪疯。
安安比划了足足三天,终于停止了鸡爪疯。“她在一座叫上海的城市。”
上海?我去,这可真够远的。
在将安安送回去后,我果断找赵哥帮忙。
“我靠,上海有多少人口你知道吗?千万人口里找一个人,你跟我开什么玩笑呢?”
“特勤处不是国家公务机关吗?”我道。
“这只是挂名,国家只出钱供养我们,但我们从不理会政权的更迭,我们平静的看着一个王朝建立,再平静的看着供养我们的王朝毁灭,然后换一个新的供养者。你觉得,这样的情况,特勤处与国家的关系有多亲密?”
我无语须臾。“你们能延续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这么只拿钱不为自己办事的组织,历朝历代的皇帝是怎么忍下来的?
“历朝历代的皇帝只要是人族的子孙,不想被三皇五帝找麻烦,再看我们不顺眼也得忍着。”
“哦,既然如此,那么特勤处想要借户籍部门的人员和资料用一下应该是可以的吧?”
赵哥看我的眼神已经彻底无语了,我没有任何躲闪的与其对视。半晌,赵哥无语道:“我尽量帮你。”
等了两个多月,在我开始思考别的法子时赵哥终于有了回信,给了我一个地址,一份资料。
哇哦,水鬼他继母这些年过得不错啊。
继子挂掉后,华夏大地的战火也打成了一锅粥,湖南也受到了波及,这位继母跟着丈夫避难远迁。逃难了很久,丈夫与三个儿子在途中或因病或因意外而死去,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活着,直到抗战结束母子俩才在上海安定了下来。
这位继母还挺聪明的,安定下来时也将所有家财藏了起来,只留下能够维持生活的钱财,因而慢慢渡过了比较困难的岁月,改革开放后更是启出了剩下的所有财富给儿子和孙子经商,生意蒸蒸日上,目前在家含饴弄重孙,同时投身公益事业,在上海小有名气。
必须得说,这女人简直是人生赢家,笑到了最后。钱、名,全都有了,虽然是晚年才得到的,但都得到了,且儿女绕漆,美满至极。
看得我心头直冒火。“我去,一个杀死无辜孩子的杀人凶手居然成了人生赢家,这他娘的还有没有天理了?”
诺诺闻言,立马为地府证明:“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死后肯定去地狱报道。”
我恼火道:“比起死后受到惩罚,我更喜欢看到现世报。”
第97章 第二章水鬼·抉择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上海这些年发展得很快,人流密集,妖口如云。买了机票跑到上海来,我忽然发现了一个事:鹤城真是天堂。
诚然,鹤城的妖口密集度别说华夏,便是盘古世界大千世界只怕也是最高。PS:不算那些妖族的聚居地,妖族聚居地多无人族,全是妖,鹤城是杂居地,不能跟那种地方比。
同样是人与非人生物共居的情况,鹤城这些日子麻烦不断,但比起上海,我真心觉得,鹤城挺好,找茬的多为外来妖口,本地已经生活了几十年甚至百年的妖族都不想生事,只想好好过日子。
上海我忍不住给赵哥打了个电话:“我原以为鹤城够乱的了,没想到鹤城外头没有最乱只有更乱啊。”
赵哥默然须臾,语气略尴尬的回答:“至少它们吃人会注意点,不引起骚动。”
我:“”
你行,你有理。
虽然上海的人口失踪频率挺高的,但还真没人往灵异方面想,显然,这些妖吃人归吃人,但收尾工作都做得非常好。
两相比较,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一年多几乎把命给搭进去的行为简直是傻逼,人家正儿八经、血统纯正的人族都没我这么积极的管闲事。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鹤城的妖口多归多,但大妖却是不多,原本的话也就腊肉和医生,现在添了尘寰、白姐与玄君,但都不是不能讲道理的存在,因此我还管得过来,但玄君吃人的事,我知道,可我没管,因为打不过他,也不想为了几个抢匪跟玄君打起来。
在打不过,也没法讲理的时候,除非对方做得太过分,否则不管是我还是特勤处都不可能豁出去跟这些非人生物拼了。就算拼赢也是杀敌一千,自损一万,为了几个抢匪,不值得。
繁华上海,玩的地方很多,但我什么兴趣都没有,想有也有心无力。妈哒,身上全是鳞片,长衣长裤,裹得严严实实的,在这满大街衣着清凉的人群里,我简直就是个超级异类,回头率没有百分百也有八十。这种情况,便是想玩也提不起兴致来了。
打了车直奔目的地,正好赶上丧礼,我愣了下,什么情况?我刚找来她就死了,若是如此,我真会呕血的。
谢天谢地,死的不是这家的老奶奶,而是老奶奶的重孙子。
啧,哺乳生物就是这点不好,幼崽很容易就夭折了,不像我们卵生生物,少凰还是一枚蛋被人丢到魔域,虽然最后长歪了,但它愣是没被妖魔鬼怪给吃了,而是自己孵化,然后成了臭名远扬的神孽;还有它长姐,也在外流浪数千年,然而同样活得好好的;再比如君族,我还记得自己的蛋壳硬度,拿石头砸都得砸半天才能砸碎。
听老爹说,我从蛋里钻出来的时候他觉得他本来就崩得差不多的世界观彻彻底底的崩塌了,连点略完整的残垣都没剩。
人族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出个胎儿,君族倒好,从怀孕到生产只需一个月,生的不是胎儿,是蛋。而从蛋里孵出来的婴孩也不是脆皮,身覆鳞甲、爪子锋利、精力简直无极限。
这家人的重孙子是小儿急惊风挂掉的,我还是专门找本书翻了翻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本以为是和安安一样的先天疾病,不曾想就是一普通的小毛病,真是脆皮。
我很好心的等丧礼结束了才着手绑架工作。
嗯,绑架,老奶奶的家人还没死绝呢,她还有个相依为命的孙子活着,肯定不会让我带她奶奶走。既如此,那就别打招呼了,直接动手“请”就是。
绑架个老人真的非常简单,隐身符潜入,将老人敲晕,再给她也来一张隐身符,等她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飞机上了。
问我怎么将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弄上飞机的?机场又怎会让如此可疑的我上飞机?简单啊,给赵哥打了个电话,别说,特勤处的特权有的时候真的挺好用的,国家机器各个部门只要是知道特勤处存在的,只要是和特勤处有关的事情都恨不得躲得要有多远就有多远,根本没人会拦。
我悠哉的翻着佛经,嗯,还是决定学学怎么个超度,说不定就用得着,只要我不作死的超度那些超出能力范围内的亡魂,应该不会有事。至于为何翻佛经,纯粹是好奇那个脑残的地藏王,反正都是学超度经文,既然对这个脑残菩萨有了印像,那也是缘分,就学地藏菩萨本愿经好了。
不过,佛修超度亡灵靠的是自身多年修行的念力,我又不是佛修,身上绝没佛修的念力,也不知道能不能学会。唔,可以用灵力试试,反正灵力这玩意是万金油,用在哪都没问题,虽然总觉得自己的灵力和别人的有点不一样,但再不一样,本质不也还是灵力吗?
虽然必须承认佛经有用处,但想要背下这么一整本也有点折磨人,越翻越困,严重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跟佛有仇,不然怎么看着佛经就犯困?
正打着哈欠,老奶奶醒了,张嘴想说什么,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人也动弹不了,这很正常,我往她身上贴了张定身符呢。
“别喊了,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你的,放心,我就带你去见个人,确定一下是不是你,如果不是的话,我一定送你回去。”虽然赵哥给的资料说是眼前这人,但那么久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弄错,保险起见,让水鬼认认。
老奶奶茫然的看着我,用眼神询问见谁。
我道:“是一个水鬼,七十多年前被继母推进沅水里淹死的一个孩子,叫什么来着,对了,想起来,叫袁文。死的时候,啧,也就十三,还是十四,差不多就这个年纪,真是可怜啊。”
我正说着便看到老奶奶的脸色简直活见鬼,很好,我不用去问水鬼是不是眼前人了,冲这反应,说她不是当年那个继母,鬼都不信。
我无语道:“看来真是你。”
老奶奶慌了许久,用口型问:“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我道:“你听不懂没关系,你只需要知道,袁文变成了水鬼,到现在都还不能重新投胎做人,需要有个替死鬼替代他他才能去投胎。你是个很不错的替死鬼,懂了没?还不懂也没关系,等你成了水鬼你自然就懂了。”
我低头继续翻佛经,不再理会老奶奶。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既然杀了袁文害他变成了水鬼不得往生,那么贡献你的生命替他做水鬼,让他得以往生也是天经地义的。
下了飞机,我摘了老奶奶身上的定身符,老奶奶抬脚就想跑。
哟,年纪一大把,跑得还挺快的。
可以没我快,我三两步就追上了她。“你这样让我很为难,我还想早点回家呢。”
“放了我,我有钱,我全都给你不管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瞧着语无伦次的老奶奶,我也很是无奈的道:“你家的钱你愿意都给我,你孙子可不一定愿意,就算他愿意,我也不缺钱。我现在纯粹就是看你和水鬼的结局不爽,只要你替了他,让他去轮回,我就舒坦了。”
老奶奶扒着机场的柱子死活不肯走,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这撒泼打滚的程度,熊孩子都不如她,可惜我不是她爸妈,没兴趣看她撒泼,一道暗雷击在她的身上,成功让其失去所有知觉,剩下的就更好办了,拖着上车。
啥?路人看我的眼神跟看恶棍似的?那又如何?有本事报警,看警察会不会掺和雪莹山庄的事。
将人拖到了沅水边,一道符唤出水鬼,将老奶奶丢他面前。“对于无辜的人你下不了手,那么这个杀人凶手,你总下得了手吧?”
水鬼愣了下,仔细瞅了瞅老奶奶,七十多年,变化不是一般大,若是普通人,肯定认不出来了,但水鬼不是人,他是鬼,非人存在辨认人的方式与正常人有别,因此还是认了出来。
“阿娘。”水鬼的眸子眸色复杂的看着老奶奶估计是惊讶对方这么多年了还活着。
我也很惊讶,你俩简直是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的典型案例。
看到现形的水鬼,老奶奶惊的跪在了地上求饶。
“当年为何杀我?”水鬼问。
老奶奶惊慌失措的求饶。“我也不想的……”
我电了老奶奶一下。“既然不想,为什么还那样坐。”
“老爷说你很聪明,要把大部分的家业给你继承,可我的儿子也不笨啊……”老奶奶涕泪横流的求饶道:“我也是鬼迷了心窍,小文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人都死了,你才再也不敢?就算你敢,鬼也不可能再死一回。
“快下手吧?”我无语的对水鬼道:“别担心地府,因为她是杀你的凶手,本就欠你一条命,你便是杀了她,日后去了地府,地府也不会因此判你有罪。”
死者将凶手给干掉为自己报了仇,地府只会将这一笔恩怨给划去,因为当事鬼已经“私了”了,基本上,只要报仇过程中没造别的孽,那么不管是城隍还是十殿阎罗都不会定罪。
水里伸出了水草,将被雷劈得不轻的老奶奶往水里拽,老奶奶惊恐的挣扎着,可惜提不上力气,只能看着自己被一点一点拽进水里。不知道七十多年前她看着水鬼沉入水里时有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自己也会有永沉水中的一日。应该不会吧,她那个时候一定很高兴,很高兴生活中少了一个妨碍自己过好日子,妨碍自己儿子继承家业的碍事者。
老奶奶被整个拽进水里后,水鬼迟疑了很久,鬼爪摁上老奶奶的脑袋,然而,迟疑又见迟疑,忽的将老奶奶丢上了岸。
我微怔:“你不会还是下不了手吧?”如果是这样,我也服了这鬼了,难怪能成地府名鬼,含冤而死的鬼少有心平气和者,就算平时心平气和,在面对杀自己的仇人也绝不会心平气和,然而这家伙非一般的奇葩。
水鬼苦笑不已:“她做了我的替死鬼,我是否就会去投胎做人?”
“嗯。”我颌首,水鬼活着的没做什么坏事,相反,做了不少善事,做鬼后的鬼格更是正正的,我问过诺诺,诺诺说,这家伙要不是倒霉的被水鬼拽去做了替死鬼,死后肯定能顺顺当当的投一户不错的人家重新做人。
水鬼厌恶的凝视着老奶奶:“可我不想再做人了,生生世世都不想了。”
后记:鬼自己都不想投胎了,我还能勉强他?将老奶奶给送了回去,尽管更想将她送进牢里,奈何这桩案子是七十多年前的事,法律追诉期就是再延长两倍都不会定她的罪,也只能送她回家。
第98章 第三章同.人·中秋
说起美女间谍,你会想到谁?
貂蝉?西施?苏妲己?妺喜?
我想到了姮娥,嗯,就是传说中奔月的那个嫦娥。——庄主
水鬼的事,非一般的糟心,但到底是水鬼自己的选择,他又不是我的奴隶,我没资格替他做决定,因此只能尊重。不过这是我,蒲东却是险些被气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算你不要她做替死鬼,也应该让她偿命才对。”
“我从没杀过人,下不了手。”水鬼尴尬道。
我、蒲东:“”
诺诺笑道:“得了,他没杀那个女人也是好事。”
我斜睨没有一片叶子衬托的彼岸花。“这算哪门子的好事?”
“那女人还有十年的阳寿。”
“你之前说过。”
“她孙子只剩下半年寿命了。”
我一怔。“她的子孙还有几个活着?”
“她孙子就一个。”顿了顿,诺诺又补了一句:“还有,那一日你拿雷电他,水鬼又摔了她一下,期间一直被你俩惊吓,老年人,身体不比年轻人,中风瘫痪了。”
我奇道:“不过是中风而已,她家那么有钱居然救不回来?”那天将人丢给赵哥让他送回上海去的时候赵哥跟我说过人中风了,但我可没想到会严重到不治。中风的人不是没见过,但严重到瘫痪的,必须是反复中风才有可能,不然以现在的医术有很大机会救回来,只是会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
诺诺无语提醒:“她可是九十多岁了。”
懂。
我和蒲东的心气立时都顺了。
虽然水鬼不想做人了,但就这么丢他在沅水里做水鬼到灰飞烟灭的那一日我也不忍,因此将君族流传的鬼修功法给了他。
嗯,鬼修功法,虽然君族人死后九成九彻彻底底的化为灵气归化自然,但也不是没有例外,一些特别强大的族人在死后灵魂是不会消散的,因此转修了鬼道。
这鬼修功法就是因此而出现的,虽然神民和人族不是一个物种,但生灵死后都是鬼,想来神民鬼修的功法,水鬼也能用。
解决了若干桩冲突后,我忍无可忍的要求鹤城的与人族结合的妖族跟对像说实话,说清楚自己是什么物种。然后,婚姻如故也好,消除关于妖的记忆离婚也好,随便。
妈哒,我受够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了。
不管是谁惹的这种麻烦,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是谁对谁错,随着火气的上涨,我的应对方案只剩下了一个:把人族那一方的记忆全抹了。
记忆都没了,什么爱恨情仇都没了,再让有关部门修改一下婚姻档案,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如果没结婚,那就更好了,连特勤处的特权都不用动用了。
对于我的这种处理方法,赵哥很是无语。“你这么做,很容易拉仇恨。”
我不以为然:“反正都过不下去了不是吗?既然如此,这么做不正好顺了他们的心意?”
赵哥:“人族未必是不想过了,只是一时间接受不了,你这么做,原本还可能想通,完全不可能通了。”
我支着下颌道:“那关我什么事,谁让他们来找我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清官都头疼的事,何况是我。除了果断一点,用最简单粗暴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解决争端,我还能怎样?你总不能指望我在中间当知心姐姐天天调解吧?我看着很闲?”
在我的火气表与仇恨表蹭蹭上涨中,中秋节悄然而至,妈哒,要不是小姑姑打电话叫我回去过中秋我都忘了还有这么个节了,全是被那些妖魔鬼怪给气的。
给山庄里的人准备了各种食材后任他们自己折腾中秋宴会后我就要出门,尘寰在我出门时道:“不如叫你小姑姑来山庄里过节,还热闹一些。”
“然后看到你,我就得悲剧了。”我道。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显然不理解,我循循善诱道:“我是女的,你是男的,同住一屋檐下,你是家长,你能不想多?”到时七大姑八大姨都知道了,那可就真的呵呵哒了。
中秋节赏月,本应一家五口,现实却是四口,小姑丈在饭菜做好的时候因为局里有人报案,还是命案,倒霉催的被叫走了。这还是小姑姑现在辞职了,不然倒霉的还得有她。
高岚对此已然麻木,我也习惯了,安安,我估计她更不会有感觉,恶鬼的事件里她可是毫不犹豫的下杀手,差点就杀了这辈子的亲爹,又怎会在乎对方会不会陪自己过中秋?
这家伙只是不是传统的古神,然而就算不是传统的古神,她的骨子里也不是个人,在她的心里,人族永远都不会是与她平等的存在。不过,也能理解,当一个种族脆弱得你一指头就能碾死,就算不会歧视,你也不可能将对方和自己放在同一地位高度。
至于小姑姑,我相信她现在终于体会到我和高岚逢年过节被留在家里是什么感觉了。
小姑姑到底是干法医的,心理素质过人,我和高岚花了很多年才习惯的事情,她几分钟就适应了,并且招呼我和高岚吃东西,同时不忘给安安投喂。
我与高岚交换了一个只有彼此才明白的眼神:家长皆非人。
啃着月饼,高岚难得的文绉绉了一回。“不知道老婆去了月亮上,后羿啃着月饼时有多思念成灾。”
我觉得,高岚真正想说的应该是,月饼真难吃,后羿拿什么祭他老婆不好偏偏拿月饼祭,就算拿月饼祭,也不应该只用月饼一种,应该多几种祭品,就一个月饼,华夏民族几千年下来早吃得想吐了。
不等我腹诽出口,便见安安流露出了似讥似讽之色,我一愣,什么意思?高岚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一顿饭,边吃便聊,吃了足足两个小时,吃完后小姑姑收拾碗筷去洗,我殷勤的抱过安安。“小姑姑,我抱安安下楼吹吹风。”
高岚也不知是否看到了安安之前那一瞬的神色,看我抱着她走了,跟小姑姑打了声招呼也跟着下来了。
在小姑姑面前,安安还是很会演的,但在我和高岚这两个清楚她什么情况的人面前她懒得演,打着哈欠吐字清晰的问:“干嘛?”
我道:“之前高岚吐糟时,你的神色,什么意思?”
“没什么。”
“没什么是几个意思?”
安安非常明显的无语了下。“你这人还真是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与你们无关的事。”
我松了口气,高岚却插了进来,好奇心爆棚的问:“什么事?说起来,你是神,嫦娥成了仙,你应该见过她吧?她是不是真像传说中一样倾国倾城?”
安安想了想,回答:“那得看哪方面。”
这回答,我与高岚俱是一怔,倾国倾城就是倾国倾城,普通就是普通,什么叫得看哪方面?
“嫦娥有几张脸?”高岚推测的问。
我无语,高岚你的脑洞真是清新脱俗。
安安默然须臾,估计也是服了高岚的脑洞。“我记得,在这方天地的人族传说里,姮娥,也就是嫦娥,真不明白你们人族哪那么多毫无意义的穷讲究,因为皇帝的名字里有个同音的恒字就单方面给姮娥改名。在人族的传说里,说姮娥窃不死药奔月后变成了月亮上的癞蛤蟆。”
我道:“这版本略有耳闻,不过太过夸张了,哪有人会变成癞□□的”顿了顿,我忽然想起古神言出法随的能力,一言定人生死,若是这世间有什么存在能够说别人是癞□□,哪怕别人原本是个人也会变成癞□□的,非这帮变态的古神莫可。“你可别告诉我姮娥是被哪个古神给言出法随了。”
“那倒不是,姮娥,本就不是人。”
我呆了呆,这信息量真劲爆,人族祭祀了几千年的月中神女竟然不是人。
长夜漫漫,闲来无事,加之安安可能正好来了兴致,便向我们娓娓道来一则洪荒时代的故事。
彼时,古神已退出天地舞台的角逐,纵横八荒六合的上神们,要么死于洪荒之初的无量量劫,要么因为反对神尊待天约束众神的成神誓言而被神尊斩杀。
天地间还活着的上神,寥寥无几,若干位被镇压于盘古世界各个绝地,如十八层地狱镇压着典狱官,太阳界旸谷镇压着扶桑树;还有的,或有职司,或长眠,如丰都大地镇守地府,如平心娘娘长眠地府,奈何上神永镇忘川奈何。再如少凰,不过她是特例,永远奔波在还债的道路上,偿还其擅自发动神战,阴差阳错拉开了无量量劫的序幕的罪孽。无量量劫中,神陨如雨,何况占据了盘古世界人口基数的普通生灵,天地几近毁灭,少凰造的孽,不是一般的重。
少凰对此估计是不怎么服气的,古神发动神战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它只是正好倒霉的赶上了无量量劫,盘古世界亿万族全跟一锅烩似的卷进了血肉的磨盘里,这运气古往今来所有发动神战的古神找不到第二个比她更霉的了。
除了以上三种,还有一些上神则被神尊物尽其用,轮流去三十三天外值班,一值就是百万年,几百万年难得放个风,就算放风,也限于神尊专门为上神开辟的神界,不准跑凡世祸祸。
上层结构几乎一锅端,剩下的也蹦跶不了多高,因此盘古世界的主角很快换了人,即巫妖。
巫妖称霸的时代,人族已经诞生,在洪荒大地上繁衍生息,是那场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争霸中的受害者,也是见证者。因为见证了历史,加上洪荒时代人族与亿万族的关系还没如现在这般界线分明,各族之间联姻频繁,人族也不例外。
亿万族中与人族联姻最多的便是巫族,巫族的繁衍能力简直惨不忍睹,然而与人族接触后,巫族发现,巫与人结合,有一定几率生下巫人,并且有着人族血统的巫人是可以修炼元神的,双方都有需求,自然如胶似漆,频繁联姻。
人族的神话传说里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地方,让后人看了就想抓狂,但实际上,其中不少内容是别的种族,不过人族把那当成祖先的事迹也没什么问题,就洪荒时代那错综复杂的情况,那些神话传说里的主角还真是人族的祖先,反正人族里肯定有不少人流着那些存在的血液就是了。
夸父逐日,在人族的传说中古代勇士夸父身材魁梧、力大无穷,认为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于是拿着手杖就开始逐日。他口渴的时候喝干了黄河、渭水,准备往北边的大湖(或大海)去喝水,奔于大泽路途中被渴死。他的手杖化作邓林,成为桃花园,而他的身躯化作了夸父山。
少凰表示:这故事根本是傻逼改写出来的,都把夸父给改编成超级二货了。
人族的历史上的确有过一个叫夸父族的部族,那是人与巫人的后代,逐日的夸父与夸父族无关,那是夸父族的始祖,也是后羿射日、嫦娥奔月传说的根源。
第99章 第三章同.人·射日
一山不容二虎,天地间自然也容不下两个同样强大的种族,苏联和美帝两级那么多年,影响了整个地球几十年,直到其中一者解体,两级冷战才得以结束便是活例子。
巫族与妖族痛快多了,对彼此有意见,看彼此不顺眼,想征服彼此,从不冷战,直接上拳头,谁赢谁是老大。
只是,虽然冲突不断,但还没做好完全的准备,双方都不敢贸然开战,且,神尊管的可不仅古神这一变态群体,芸芸众生不管是哪个种族敢制造出跟那些古神一般几近毁天灭地的局面来,神尊妥妥的撸袖子抽得你全族自此对作死两个字留下子子孙孙永难忘的心理阴影。那位连少凰这么个灭绝无数种族的绝世祸害都能揍得写服字,手段想来不会与温柔二字沾边。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可最终不还是打起来了,打得洪荒都破碎了,也不知神尊气死没。”
防住了天生超级恐怖分子的古神,却没防住凡世生灵自己作死,我要是神尊,准得吐血三升。
安安抱着奶瓶吸了一口。“哦,那个是被人给算计的,神尊彼时被人给引去了混沌中,不在洪荒中,等她回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我愣了下,揉了揉眉心。“你可别告诉我巫妖大战是被阴谋家给设计出来的。”君族也是那一场大战的池鱼,因此有第一手的文献,血流成河、血流漂杵什么的,放在那场大战里纯粹是委婉得不能再委婉的词汇,因为它们根本不足以描绘其惨烈的万分之一。
安安颌首。“不然你觉得巫族与妖族得多蠢,才能在见证了洪荒之初神尊如何一打一打的斩杀桀骜不驯跟它对着干的古神后还敢这么嚣张的挑战神尊的底线?将近三分之一的古神被抹杀,我那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跟它一比,简直小儿科。洪荒破碎,神尊搭上了大半的修为才将这篓子给补上,可就算如此,它也无力让洪荒完全恢复原样,只能将洪荒碎片炼制成一个个小世界。啧,这可比我当年干的严重多了,神尊没拎着剑去屠光巫妖两族还是看在这两族一个是父神血脉所化,身负开天功德,后土又身化六道轮回,解决了盘古世界的一桩大隐患,不好意思杀戮,另一个则是因为妖族增加人口的方式根本不靠两□□.合,杀之不绝。”
我道:“这阴谋家,真是杠杠的,盘古世界亿万族,全是棋子,连神尊都让算计了,牛气冲天啊话说,哪位上神这么牛?”好想砍死它,不过也只是想想。
能够算计神尊,一般人没这本事,上神这存在最变态的地方在于,处在同一个世界,哪怕你在世界的这一头,它在世界的那一头,你说它一句坏话,或对它产生一丝恶念,哪怕只是念了一句它的名字,它都能感觉到,清清楚楚。想不跟不设防的WIFF一样,除非你跟它同级,能屏蔽对方的接收器,亦或给自己加上重重密码。
连神尊都落入了陷阱,就算没有神尊那般强大,也不会差太远。
对于我的问题,安安沉默以对。
“不能说?那算了,继续扯姮娥奔月的事吧。”我道,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你不想说,我还不想拿命冒险呢,尽管我是真的很好奇什么人能这么牛掰。
高岚想说什么,被我瞪了一眼,所有话都给咽了回去。
言归正传,夸父逐日是那一场大战的导火索,而夸父逐日的起因是妖族十位太子不知为何出了旸谷,还是一起出来的。
妖族十位太子的族属是三足金乌,是真正的三足金乌,集太阳精华于一身的三足金乌,与后世那些只继承了一些金乌精血通过后天修炼而成的三足乌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十只三足金乌出现在天上,那跟十个太阳凌空没什么两样,大地干裂,空气仿佛燃烧起来,生灵涂炭,万民哀嚎。一直以来因为轮回未立,生灵死后无处可去而充斥于天地间亡魂恶鬼更是霎时化为飞灰,连渣都不剩。
熊孩子欠抽!
夸父逐日由此始,最终的结果,人族的神话里已经记载了,夸父在与十日一番大战后被十日暴晒而死。因其巫力为纯正的木属性,尸体倒下后化为桃林,而这也成了后来夸父族的传统,死后以尸体化为林木的方式归化自然,回馈自然。
夸父与大羿交好,夸父逐日时大羿正好来看他,听他的族人说夸父去逐日了,怕夸父有事,自然就去追,不过,夸父是巨人,大羿不是。
虽然都是11路,但巨人的11路跑得比飞机还快,短腿11路虽然也跑得比跑车快,但大羿仍旧被甩在了最后面吃灰。
巨人追逐十日,跑车追飞机,啊不,是11路追巨人,可谓洪荒一大奇观。
大羿追得好悬没断气,终于追上时,入目的只有一片桃林。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山海经聊聊数语记载的实则洪荒两大族大战的导火索。
好友被杀了肿么办?
自然是为其报仇雪恨。
大羿乃巫族第一神射手,也是洪荒第一的神射手,然他弓术再好,普通的箭矢也射不下三足金乌,且不说三足金乌那与太阳有的一拼的体温,便是三足金乌翎羽上覆的太阳真火,什么箭矢靠得略微近一些都会化为飞灰,夸父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跟三足金乌距离过近会有什么后果。
必须找到金乌之火的材料。
可这世上有什么材料能够扛住金乌的火焰呢?
建木、若木、寻木统统不行。
大羿最终瞄上了旸谷扶桑木,三足金乌栖息于扶桑木之上,扶桑木连叶子都没损一片,足可见这此树的抗火能力之变态。
然而旸谷是三足金乌的老窝,你要杀你的仇人,需要拆它老窝的一根梁柱当武器。
那么问题就来了,你要如何才能从你的仇家的巢穴里弄到它屋子的木料呢?
这真的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大羿在旸谷之外瞅了很久,始终想不到法子,直到有一日看到旸谷中有一只蟾蜍拿着扶桑树枝在玩,顾不上去思考一只蟾蜍是如何在旸谷这种仙人都吃不消的环境里活蹦乱跳的,他的目光霎时就滞在了扶桑树枝上。
那只蟾蜍很单纯,言谈稚嫩,估计就没见过几个人,就算活了千年万年,也是只长年纪,没长脑子。因此蟾蜍不知这世上除了善还有恶,以及谎言。
大羿装成普通人,告诉蟾蜍,自己的亲人生了病,需以扶桑树枝入药。
蟾蜍居然信了,它居然信了,还将珍贵无比的扶桑树枝赠给了大羿。
得到了扶桑树枝,大羿迫不及待的扶桑树枝炼制了十只箭矢。
十日再次凌空来巫族的地盘时,大羿爬上了高山,挽弓搭箭射下了一只金乌。
众金乌终于反应过来遇着麻烦了,最大的一只金乌示意别的金乌先退开看看情况,自己则伸爪去抓掉下的那只金乌,却在抓住的那一刻发现对方已然死去。
纵然气得翎羽根根竖起,但大金乌仍旧保持着理智,一击杀死金乌,这人棘手,必须离开,否则别的兄弟也将折在这。做为兄长,他带着所有兄弟一起出来,不能全部带回去已经够失职了,绝不能再有兄弟陨落。
嗖!
虽然三足金乌长着翅膀,虽然大羿没插上翅膀,但他弓术举世无双,又一只金乌坠落。
“五弟!老子跟你拼了!”
十指连心,亲兄弟被杀,还一杀就是两个,哪只鸟能无动于衷?
一只胖乎乎的金乌气势汹汹的冲着大羿而来。
“微降回来!”最大的金乌一边对付大弈一边对金乌喝道。
迟了,大羿选了个空当又射出了一箭,但微降没死,大金乌替他挡下了这一箭。
亲兄弟接二连三的出事,现在连最敬重的老大都要死了,众金乌都疯了,纷纷冲上来找大羿拼命,大羿忍着太阳真火的高温炙烤,平稳的挽弓搭箭。
一只又一只。
只剩下两只金乌还在蹦跶了。
嗖!
射中了,也没中,那只坠落的大金乌没死透,竟然挣扎着飞回来挡下了第八箭同时给了大羿一击,不过中了两箭,它也一定死得不能再死。
“大兄!”两只金乌目眦欲裂
“走!”
大金乌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法力将仅剩的两个兄弟推得远远的,旋即不甘的坠落于大地之上,血管里的血液在离开躯体后便化为太阳真火在大地上流淌。
大羿抓紧时间又射出了一箭,他没翅膀,这些家伙真豁出去飞,他很难追上。
大羿射的是最小的那只金乌,因为它飞得比另一只叫微降的快,那只叫微降的金乌太胖了,胖得跟个球似的,影响速度是必然。先射杀了速度快的这只,剩下的那只也跑不掉。
“七兄!”
大羿计划得很好,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微降发现大羿的目标后剩下的全部法力一爪子将最小的金乌抽上了天,只剩下天边一点渺茫的金色光点,而原本射小金乌的那一箭则射进了微降的身体里。
“我的父王,我的兄弟,我的族人会为我们报仇。”微降怨毒的盯着大羿,吐出了最真切也最诚实的遗言。
这真的是最诚实也最真切的遗言。
大羿冷冷道:“我等着。”
妖族一共十位太子,一下子死了九个,还有一只失踪了,生死未卜,妖族不疯就怪了。而巫族,十金乌杀夸父在前,大羿为同族复仇更是天经地义,自然不愿交出大羿。
一个要报仇,一个不肯交出同族。
没说的,战!
原本被高层给按压着迟迟爆发不了的超级大战顷刻间如爆竹掉进了火药库一般爆发。
那场大战,天崩地裂,却没有赢家,不论是巫族还是妖族都是失败者。
少凰发动神战,因果之重,到现在都还没能得到解脱,巫妖大战造成的后果比少凰更惨烈,因果自然更大。个人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因果,因此这一次承担因果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种族,巫妖二族自此没落。
巫人四散,妖族流散。
大羿是巫族硕果仅存的元老,巫族最核心的头头们除了身化六道轮回的后土,全都挂了。就算是唯一幸存的后土,也化身平心娘娘,长眠不醒,初步估计不到世界末日醒不来。
一把手们死光了,原本的二把手们自然而然的承担起了种族延续的重担。
带着种族传承下去,当所有称霸的野心与妄想破灭后,只剩下了种族延续这第一要务。
活下去,延续传承,才有希望。
大羿带着一部巫族聚居在人族聚居地的旁边,与人族做邻居,也通婚。不是他无聊,而是有其睿智之处。
南明神族的帝君,统领万千神族的王,却不得不扮演各种各样在神的眼里与蝼蚁草芥无异的生灵,千万年如一日浸泡在红尘浊气中,这比杀死一个神更残忍。红尘浊气最是腐蚀道心,一个上神,若是道心崩了,那可就是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空前的大乐子,足够所有生灵嘲笑千万年不止。
巫妖大战的因果,大羿也不知巫妖二族会被天道清算到什么程度,但有少凰这个被天道给压得死死的千万年不得翻身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往多惨的地步想都不夸张。
通过对各族的观察,大羿已经能预见未来兴盛的种族会是什么种族。
女娲造人,没人当回事,而真的意识到人族的潜力时,为时已晚。
大羿因此专门来跟人族做邻居,将巫的血脉融进人族的血脉里,若有一日,他们这些巫死光了,巫的传承也不会因此而绝。
所有种族里,人族的未来是最安全的,不周山折,天塌地陷,一直隐居不问世事的古神女娲出现于世人面前,救下了人族,也补上了天。不看僧面看佛面,所有种族都可能灭绝,唯独人族不会。
隐居了很久,大羿无奈的见证着人族的崛起,巫人的日渐没落,但他没有机会看到最终的结局了。
巫人的寿命很长,长得几乎没边,至少到了大羿这个境界,长生不死是妥妥的,然而先是与十日大战,后是巫妖大战,大羿的身体已经出了问题,命不久矣。
巫族的出生率远不如从前,族人现在是死一个少一个,大羿这种级别的元老,培养起来更是需要无数岁月。因而为了让这个重量级的元老活下去,巫族司掌典籍的巫人翻烂了典籍,最终找到了一个办法:昆仑山神西王母处有不死药。
西王母有不死药在洪荒不是什么秘密,但西王母真心不是好打交道的神,脾气也就比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略好点。
嗯,古神,还被安安拿去跟典狱官比,不难猜到,西王母也是个古神,虽然不知道是与典狱官一般被镇压还是画地为牢,但没自由是可以肯定的,这样的神,脾气能好就怪了。
大羿踏上了前往昆仑求药的旅程,单独出发的,他是部族的最强者,若是途中有什么危险他都摆不平的话,带再多人也是送死,因此大羿拒绝了别的族人相随。
“洪荒从来都不是安稳的环境,我若是带走了太多的人手,若有强敌来犯,部族当如何?”
若是曾经的巫族,自然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洪荒大地,敢惹巫族的种族几乎不存在。但这会,虎狼平阳被犬欺的虎是纸老虎,巫族自然不是纸老虎,不可能被犬欺,但洪荒大地上想试试看能不能撕下落魄老虎一块血肉的可不止犬类,更有无数豺狼虎豹。
第100章 第三章同.人·八卦
昆仑山在华夏的传说里被誉为万山之祖,龙脉的源头。不过在现代,这纯粹就是传说了,根本没几个人信。但无风不起浪,这传说还真不是瞎扯,不信的人不过是没见过真正的昆仑山。
西王母,大洪荒时诞生的昆仑山神,是自然神,是巍峨昆仑山的天地灵气孕育的神,也是昆仑山的灵,不是后世人族用信仰念力硬推上去的信仰神。同时,它也是一位山神晋升而成的古神,看到古神这两个字眼,想来就能明白一个道理,虽然名字里有个母字,虽然在人族的传说里也多以女性形像出现在人族的面前,但别真以为它是女性了。
一座山能够孕育出一尊古神级别的山神,足可见其神奇,称一句万山之祖也不为过,除了盘古脊柱所化的不周山,天下间再无山能与之媲美。
山川河流的神皆为山川河流的灵化形而成,它们就是山川河流,山川河流就是它们。
人族神话里说西王母是女神,呵呵,天都不知道山川河流是什么性别。
人族的脑洞也是牛了,居然给这些一看物种就知道不可能有性别的生物按个性别。
因为人有男女之别,所以神也应该有性别之分,然后就按着自己的想像给众神加上性别这脑洞也是绝了,纯靠脑洞,完全不遵循道理。我估摸着被加上了性别的神们看给它们加上了固定性别的人族时,眼神必然如同看到一只正在吹嘘说冰雪是什么模样的夏虫。
言归正传,不闲扯西王母的性别了。
做为天地间少有的几个挺过了大洪荒时代与洪荒时代无数量劫的古神,西王母在众神中属于最不能惹的那一茬之一。
大羿没打算用抢的,一来太不讲理,二来,他也干不过西王母。
翻过炎火之山,渡过弱水,大羿来到了开明兽的面前,然后就过不去了。
做为守门的灵兽,开明兽是绝不可能放西王母没邀请过的人进山的。
打进去?大羿倒是打得过开明兽,但他打不过西王母啊。
若是来抢劫的,那自然不用开明兽让不让,然他有求于人。打狗尚且要看主人,何况是打守护山门的灵兽。
山门是很重要的地方,不守住,敌人打到面前来你都不知道,且镇守山门自然也有个兼职——迎宾,因此能够镇守山门负责山门安全和迎宾的灵兽必然是众神最为信赖的灵宠。打了别人的爱宠,还想要不死药,痴人说梦呢?
开明兽待客的态度绝对恶劣,呃,它也有这资格,西王母可是比少凰还古老的神。哪怕是少凰都得给三分脸面,开明兽态度虽懒洋洋的,但只要没真把神给得罪了也没什么。
瞅着懒洋洋,一脸大爷要睡觉,快滚的开明兽,大羿想抓狂。
在大羿犹豫要不要打进去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美得倾国倾城的人族女子,女子名唤姮娥。
“开明兽贪吃贪睡,你若是能寻到美味的果实赠予它,它定会为你通报。”姮娥指点了大羿。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伸手打断了下。“姮娥挺了解开明兽啊,我现在听着,总感觉这有点像一个女子想要长生不死,利用了一个英雄得到不死药的模板。”
安安凉凉的看着我:“还听不听?”
我做了个缝嘴巴的动作,示意上神继续。
故事继续,我也越听越觉得像关于一个女子如何机关算尽得到不死药的故事。
大羿寻来了灵果,嘴馋的开明兽果然答应为他去通报,但不保证西王母肯见他,它是灵宠,不是主人,没资格决定主人是否要见什么人。
大羿见到了西王母,人形姿态的西王母。
人族觉得西王母是位雍容绝美的女神,也不算完全空穴来风,西王母化出的女性形体极美。古神本就个个都是美人,而西王母做为古神中的佼佼者,外形自然只会更好。
只是,西王母外形虽美好,气势却是凌厉威严的,这与广大直男偏好的口味完全不一样。大羿做为一个直男,瞧着这样的西王母,一点不该有的心思都没有,必须得说,他的意志力非同一般,毕竟,气质再吓人,西王母的容貌也是真的很美,哪怕是异性也想赞美。
传说汉武帝梦会西王母,被西王母的美色迷得不要不要的,大羿却能够保持平常心,呃,敬畏之心不算的话就真是平常心,但比起传说中的汉武帝,他是真的很出色了。
美玉建造的殿堂里不止西王母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看到那人时,大羿愣了下,他识得那人。
天地万物皆有灵,理论上什么都能修炼成人形,甚至成神,但修炼成人形还行,而修炼成神,这难度非同一般,而没有灵智的物体化形的生灵想要修炼成神也更加困难。
与西王母同坐的人便是没有灵智的物体所化的生灵,也是一尊神,来历很清奇的那种。
生灵骸骨产生了灵智,化形,最终成神。
后土化身六道轮回,长眠不醒,做为后土弟子,属性又恰好与地府相吻合的浮生在修成上神便成了轮回的代理神,镇压新建立的地府里那些同为上神的囚徒,维持轮回的秩序。
浮生是为了大羿来的,虽然他不是巫族,但他和巫族也有点关系。之前说了,他是白骨聚集了无数生灵死去的阴气化形的存在,白骨的组成中有巫族的成分,而他又与后土又有师徒之名。
为了给巫族保留更多的力量,浮生专门出了地府来找西王母。
地府之主出面,西王母怎么也要给点面子的,大羿得到了不死药。
听到这里我又忍不住插嘴:“地府之主不是丰都大帝吗?”
“丰都是名字?。”
我无语。
故事继续——
得了不死药,大羿并没有立刻服食,他的情况,不宜立刻服食,需将身体给调理一下,务求不死药发挥最大的药效,不仅能长生,更能让自己恢复全部的实力。
大羿带着不死药回到了部族,一起回去的还有姮娥,再之后的故事和人族的传说差不多,英雄美人,伉俪情深,然后——
姮娥窃不死药服食,飞升去了月亮上。
不同的是,人族的传说里,大羿在人间成了望月的痴人,而安安的版本里,大羿失去了不死药,终于死去。西王母给一次不死药那是好脾气,没完没了再去要第二次那是欠抽,且,短时间里也炼制不出第二枚。
碧海青天夜夜心,嫦娥应悔偷灵药。
广寒宫的凄冷孤寂,遥不可及的人间。
悔吗?
自然是不悔的。
少凰曾经为了采月桂酿酒去过广寒宫,见过姮娥,那是一个悲伤的女子,却没有悔意。
执迷不悟?
不,她只是完成了一场复仇罢了。
嗯,这神话从头到尾就不是什么香艳神话,它的本质昭示的是历史上第一桩美人计。
计杀大羿,绝其生路!
原因?
我将安安说的加以整理,得出了一个颇无语的故事。
十金乌乃帝俊与羲和所出子嗣,帝俊是诞生于太阳星的三足金乌,羲和是诞生于太阴星的玉兔,在神话流传中还有了另一个名字:常羲。
我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深究人族的神话了。
妈哒,捣药的玉兔竟然是日母加月母,这变动的,真不是一般的大。不过细想之下,也在清理之中,太阴星是什么地方?肯定不是正常生灵能够生存的地方,会在那样的地方生活自如,必然是太阴星自己孕育的生灵。
虽然是夫妻,但神人层次的夫妻与人族夫妻的夫妻生活绝对不是一个概念,人族的夫妻是朝夕相处一生,而神仙,生命太过漫长,百年、千年、万年、十万年甚至百万年的黏糊在一起,迟早审美疲劳到想吐。也因此,神人的夫妻多是分居,尤以古神为甚,古神夫妻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地盘,想对方的时候就去对方的地盘夫妻团聚双修。
如少凰她长姐,夫妻成婚多少万年就分居了多少万年,不曾踏足对方的地盘。不过,这个例子算是特例,夫妻感情有问题,还有各种内.幕,因而一个无所顾忌的宠爱小三,另一个爬墙,还搞出了孩子。事实上,正常的神人夫妻,分居时都是洁身自好的,在这段婚姻终结之前不会再与别的人交.合。
听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插嘴问了安安一句:“那你有道侣吗”
以前我是以为这位没道侣的,太蹦跶了,一直泡在人间,就算原本有道侣也早该分了,但神人的夫妻生活是这么个与人族截然不同的形态,那就不好说了。
夫妻之间千百年不见面,人族完全想像不能,但在这些神人里,真的很不好说,千年万年于它们不过弹指间。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人族对神人想像中觉得神人长生却寂寞,只这八个字便可概括。
安安无语的瞅了我一眼。“我没道侣。”
我颇为惊奇:“你那么多风流韵事竟然没一个是开花结果的?”
犹记得,诺诺给我的资料里写着这位主的一些情史,年少时有个青梅竹马,然后又在刚成年时就引诱南明先君的未婚夫,也就是它的准姐夫,但青梅竹马出于嫉妒,竟将先君的未婚夫给剁了,青梅竹马自个也被为子报仇的天帝给送上了诛神台,灰飞烟灭。
生命中最初有感情交集的两个神,却是如此结果,不是一般的惨烈。而经历过了这两位的事,少凰也并未因此而收敛什么,裙下之臣无数,而背负因果混迹人间后,扮演不同的角色,这家伙交往过的人就更多了。
“没有。”
高岚好奇心澎湃的问:“难道就没一个你特别喜欢想要成婚的?”
安安无言的沉默着。
有戏!
我与高岚的眸子登时亮得跟一万瓦的灯泡似的。
作者有话说:
考虑到现在看文的读者很多洁党,留意到少凰引诱她姐夫的事可能弃文,我在这里说明一下:这里是个伏笔,少凰不是人,她的三观和思维逻辑都跟正常人有别,在她自己觉得需要时与人上床,以及吃人什么的,她完全没心理障碍。但是,它对长姐绝对是真心敬爱,可以为其去死的敬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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