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在借宿的村人家里吃的,有鸡有鸭,都是家养的土鸡,焖熟了,用大盘子盛,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让我想起了雷泽界,虽然不是大盘,但鼎的容量也很大不是?一鼎肉一鼎蔬菜或水果就是一餐。
我忍不住问少凰:“你在南明的时候都是怎么吃的?”
“生食。”少凰回答。
我:“当我没问好了。”
很长的岁月里,万族都是生食,真的很正常。洪荒那会,灵气浓郁,不管是什么动物,生长在那样的环境里,肉质都极为甘美,无需烹饪便是美食,加之生食能够摄取到食物里更多的能量,而将肉类煮熟了,血肉所蕴含的精气神也都散得差不多了,没什么营养,因而九成九的物种都是生食。
啥?
生食对肠胃不好,也不够干净,容易引发疾病
前一个问题,非人生物的消化系统是很强大的,后一个问题,你觉得什么细菌能让洪荒时那些强悍生物生病?反正,我曾经千万年都是生食,却从未生过病。
饱餐一顿,晚上的时候有点睡不着,农村普遍十点不到就上床睡觉了,而城里,十二点以后睡觉是普遍情况。我倒不是那种每天嗨到十二点才睡觉的人,不过我也没怎么睡就是了,画符画到十二点,或打坐修炼到第二天,说起来,我都想不起自己多久没有真正的睡觉了。打坐一两个小时,精神一整天,自然就忘了睡觉。
少凰估计也不想睡,奈何生理需求在那摆着,她也不虐待自己现在的躯体,哪怕只是用一时而非用永远。
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乌云与大雨发呆。
睡不着,又不想画符,不是在自己的地盘里,修炼或是画符被人给打扰了的话,一个最多是让符弄得狼狈不堪,另一个,轻则吐血,重则走火入魔。
突然想起之前那只哈士奇提到的锁龙井,反正也睡不着,我穿上了衣服往外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探探。
锁龙井什么的,在华夏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有远有近的,远的就有禹王治水时留下的,近的也有清代的,广泛分布于华夏各地。不过,说是锁龙井,但实际上却多少蛟类,有的可能连蛟都谈不上,只是快化蛟的大蛇。
也不知这里的究竟是蛇还是蛟,我估计是蛇的可能性更大,原因?虽然人间界现在的蛟因为环境的变化比起远古时代差了很多,但远古时代,蛇化蛟无一不是千里泽国,而蛟化龙,至少也是万里汪洋,我还记得,大洪荒时代曾见一回龙族渡劫化为最高等的神龙,百万里汪洋,所有生灵都在水里扑腾,然后那条龙被群殴了。大洪荒时代的生灵就没善茬,就算是兔子那也是吃肉还能喷火的兔子,虽然百万里汪洋也没淹死几个人,但人没死,窝却是没了,哪个不上火?
就算蛟种现在有退化,也不至于只能影响这么一小片地方,多半是条有望化蛟的蛇。
找到了少年说的那口锁龙井,我往里瞅了瞅,确实有妖气,不过很弱,但再弱它也是存在的。无怪乎旱灾的时候别的江河与井都干涸了,唯独这口井不曾枯竭,若是里头有一头蛟,能枯竭就怪了。
阿吉与我提起过一个封印地,那里有一只画地为牢的蛟,它什么都没做,只是住在那里,那里就已经天天下雨了。直到后来人们往那里又封印了一只旱魃中和了下,当地的气候才变得正常起来,变得稍微多雨。
同理,井里住着一只蛟,甭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那口井都会永世不枯竭。
我目测了下,这口井,完全看不到底,丢了块石头下去,有回声,但没听到到底的声音。
这井莫不是自然形成的吧?人工掘井,也就掘个三四米,这个深度若是掘不出水来普遍会换地方重新掘。不过,看着青石铺就的井壁,说不是人工的也不太像。
我将手放在井沿上,做了个倒树葱的姿势,然后撒手,人立刻呈直线往下掉,还是头下脚上的掉。噗通一声就入了水,这水位真够高的。
入了水,鳞片冒出,我如水生动物般灵活的向水底深处游去,然而游了几十米都没看到低,这井究竟多深?若非我不是人族,算半个水生动物,这会都该受不了水压打道回府了。
继续往下游,被拦住了,是道术,而且这道术的味道,有点熟,好像在鹤城之乱时见过类似的,不过那会儿杀人太多,让我想起是哪家修士的话也想不起来。
我研究了下这里的封印,以手代笔,以灵力为墨,改出了一个小洞,旋即钻了进去。
越是往下,空间越大,都能看到许多盲眼的肥美鱼虾了,若非看到封印,我真要以为这里是连通了地下暗河,纯天然的。不过几百年便来,也的确跟纯天然的没区别了,这些鱼虾的个头,挺大,显然,这底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圈。
一直下沉,下沉到我都想拿出个水果来啃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底,确切说,是看到了一条蛟。
这是一条青色的蛟,线条流畅,充满了力量感,不过跟玄君比就差远了,活脱脱一条小泥鳅。不过考虑到玄君的年纪,这个对比还是算了,不是每条蛟都有凶兽血统,也不是每条蛟都能从史前时代蹦跶至今。不跟玄君比的话,这个时代,这样一条蛟也挺稀罕的,就是运气不够好,犯特勤处手里了,听村里的传说,估计他栽这也有几百年了。
我拿出非常热情非常灿烂的笑容说:“有没有兴趣签个约?签了我可以放你出去。”
青蛟冲我咆哮。
我掏了掏耳朵。“被关了几百年忘记人话怎么说了?”
妖族普遍精通多种语言,几十种是保底,几百种是常态,原因?活太久了,去过的地方太多,入乡随俗自然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久而久之,个个都是语言专家。不过,再专家,几百年不跟人说话,忘了怎么说人话也不足为奇。
青蛟冲我冷笑。“没你我也能出去。”
什么意思?
我愣了下,旋即抬头望了望水域上方,黑暗无光,真不知这种环境青蛟是怎么个熬过来的。一觉睡个几百年没什么,但问题是,它明显不是一觉睡个几百年的情况,甚至它都不是自愿的,纯粹是被人给关这的,这样的情况,我想没有任何人能酣然入睡,不发疯都不错了。但这条蛟,心理貌似挺健康的,至少他还没疯,没疯就是健康,一点小问题什么的,纯属正常。
不过,我现在所留意的也不是水域的黑暗无光,而是水域之外传来的声音,似乎不太对劲。
我问青蛟:“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青蛟说:“你猜?”
我猜?
我为何要猜?
我拔剑架在了青蛟的脖颈上。“烨宁斩过不少神龙,今日斩你倒是有些跌份,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青蛟瞅着紫玉剑,果断道:“我不知道。”
这回答嘴这么硬?
我有点迟疑,这么好的打手若是杀了,真的挺可惜的。
算了,回头再来料理这条蛟吧。
我收剑往上游,才游出一步背后便传来了水流被劈开的声音,我想也不想的奋力回斩一剑。
“嗷”
我瞅了瞅掉了爪子少了一根指头的青蛟,笑道:“背后偷袭可不是君子所为。”
青蛟理直气壮。“我又不是人。”
我无言以对,青蛟亦无言,不过他似乎很想将我留下,哪怕掉了一根指头都还要继续找死,我还能怎样?
既然你如此诚心诚意的求揍,我怎能拒绝?
呦呵,还挺能打的嘛。
不对,我又没杀你全家,你至于一上来就是生死相搏吗?封印你的可不是我,我只是想跟你签个约而已,也不是什么霸王条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条款,这反应未免过激了吧?
一个钟头后我将青蛟给揍成了重度骨折,顺手还放了它几百斤血,蛟血在炼丹炼药甚至画符方面都不如龙血,但楉的血,我也弄不到不是?真敢放楉的血,她分分钟跟我大战三万回合,等打完了,鹤城也该玩完了。既然弄不到最好的神龙血,那么次点也凑合了。
骨折加失血过多,青蛟彻底萎了,想来也没有兴风作浪的能力了,我赶紧离开锁龙井去看外头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井沿了,就快离开了。
冲出井沿,靠之,什么情况?怎么井沿外头还是水?
继续往上冲,终于冲出水面,暴雨倾盆,道路田地都看不到了,全是水,溪流,整个山谷都已经成了溪流的一部分。
我才离开多久,这雨势怎么就发展到这种超度了?
圣经里记载的上帝降下大洪水清洗人间的雨势估计也就这样了。
我赶紧去找少凰,短胳膊短腿的,也不知淹死没?若是淹死了,虽然知道不会真死,但一只猛禽有这种经历也不是一般的糟心。
屋里空空如也,别说人了,便是根人毛都没有。
人呢?
被鬼吃了?
不对,冷静,冷静,冷静的想想怎么回事。
记得,高岚似乎提起过,据说她同学老家隔三差五的闹水灾,不过这话我一直都当是无稽之谈,这里是山村,而且水汽虽重却也只是因为蛟的关系,可青蛟被封印着呢,它又不是阿吉曾经提起过的那条画地为牢的超级大蛟,没有什么都不做,只是存在就能够影响周围气候的能力。不过,不管合不合理,现在正在上演的水漫金山已经足以证明那个同学不是胡诌,她家乡还真有水灾。
既然是闹水灾的地方,还是隔三差五的闹水灾,当地居民不可能没有应对的办法,不然也不能之前下雨下了半夜,已经有水灾的征兆了,但那些居民却淡定的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
躲避水灾应该去什么地方?
记得尧舜禹时代的人族多是居住在高山等海拔高的地方的,因为那些地方不容易被水淹。
思及此,我瞅了瞅周围的群山,啧,这么大范围,我哪知道人都躲哪去了?
没辄,挨个找吧,顺便找找看这雨灾怎么回事。
这地理位置闹水灾,太扯了。
若是当地居民破坏环境也就罢了,不过大自然的报复而已。
但当地居民靠药材和贩鱼维生,若是破坏环境,药材也会生得不好,鱼类会减少,因此周围的环境保护得很好,大自然得多眼瞎才能报复到这里来?
倾盆大雨滂沱,根本不好视物,我只能通过感知生命反应来判断哪里有人。
个把人的生命反应不好判断,山林里多野生动物,容易搞混,但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弄错,躲雨的地方不会太多,人都扎堆了,普通动物可不会有那样的密集度。
不过居高临下也是有好处的,至少我觉得这地方的生灵,挺坚韧的。
水灾时你最大的印象是什么?
浑浊的水流,水流里的人畜尸体以及被连根拔起的树木然而这里,水流不浑浊,人畜尸体也没有,估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很习惯这种“自然气候”了,早就跑躲雨的地方去了,跑不及时的早就在几百年的时光里被大水给带走了。至于树木,一般来说,水量充沛的地方,树木的根系都比较浅,也正因如此,若有大水或大风,那些树木轻轻松松的就被连根拔起了。但这片地区的树木却不然,虽然水量充沛,但隔三差五的发大水,为了生存,树木为了生存自然进行了适者生存的进化,根系深深的扎入了大地之中,估计泥土之下的根系分布面积比地面上的面积更多,多到恐怖,而正因为那庞大的根系,许多的树木在大水中都是一派巍然不动的大将风采。
比起或销声匿迹或巍然不动的陆地生物与植物,水族却是相当的活跃,熟门熟路的顺着大水四处蔓延,翻开泥土寻找新鲜的食物。
完全不想吐槽这地方的气候了,这得多少年多少折腾才能让当地的动植物进化出如此神奇的状态来?
找到人的时候是在一个山洞里,海拔不错,但大雨也不小,估计还是有可能淹进来的,因此山洞里有专门的措施。
进了山洞没走多远就是一个大水池,说是水池,但体积,跟水库也差不远,而水池的四周还有别的通道,估计是别的水池,还挺四通八达的。
水池之上有木桥,也有木筏,后者系在石上,前者满是脚印,显然之前有人来过,还不少,我顺着脚印寻去,最终在山洞深处见到了村民,山洞里有不少屋舍,村人正在生火烹煮热汤取暖。
虽是夏日,但被大雨一淋,若是不尽快处理还是可能生病的,因此煮着的热汤里有着浓浓的姜味,也不知放了多少姜。
找到少凰的时候她正被一个老奶奶抱着喂姜汤,不过这东西显然不对少凰的胃口,一个劲的扭头不喝,看到我来了赶紧往我身上跳。
我说:“姜汤喝点也没什么。”
“你怎么不喝?”少凰反问。
我说:“我有鳞片。”衣服是湿了,但根本不会造成体温流失,而少凰,就算是猛禽,让暴雨给淋一淋,滋味也是相当酸爽的。
少凰问我:“你见过被雨给淋病的凤凰?”
我问:“你现在这躯体是凤凰神躯?”
少凰无言反驳。
我成功给小家伙喂了一大碗姜汤,同时被老奶奶批了一顿,大半夜的乱跑,还把小妹妹给落在屋里,若非她去看了下,少凰这会都该喂鱼了。虽然我很想说,少凰绝不可能喂鱼,凤凰喜食竹实,但也喜欢别的,比如鸑鷟,居住的地方多有江河湖泊,加之竹实难得,因此鸑鷟的主食是鱼虾,我估摸着便是鲲鱼看到少凰也会绕道走,绝不可能有胆子将少凰吃进肚子里。但,别人不清楚这些,且是一番好意,我也不好吓唬老人家的心脏,只能耸拉着脑袋听着。
老人家批了我好一会,最终实在是口干舌燥了才停下,半道上来找我,但因为老人家在说话只能在旁等着的村长这才有机会开口告诉我:有高岚的消息了。
第232章 第十章锁龙井·半蛟
高岚有消息了?
太好了好吧,事实证明,我高兴太早了。
有消息了和找到人了是两码事。
村人在来此地避难的时候碰上了三个人,正是出游的三个同学,五个只找到了三个,问还有两个哪去了?一个摔死了,还有一个被大水给冲走了。
事情得从数日前说起,五个熊孩子是挑的安全期野营的,就算高岚几个不信这里的大水,但当地那个同学是清楚的,因此专门挑的安全期。但大水什么的,所谓安全期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的,不过机会不大,这几个熊孩子的运气,不是很好,正好赶上了。所幸五个人里有个本地人,一看大水来了赶紧带着人去专门的地方避水,但山峦起伏,道路纯粹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
高岚打小就是个破坏力强大的熊孩子,后来碰上我,再认识了山庄里的那些非人生物,身体素质噌噌的往上涨,举个例子的话就是让丫跟一只哈士奇比精力,最先累瘫的肯定的是哈士奇。走山路什么的自然难不倒她,但别的孩子,本地那个孩子,生活在这种环境,自然也不会被难倒,但另外三个,标准的城里孩子:四肢不勤,平时跑个八百米都能要半条命,何况这还是跟大水竞速跑山路。
我半晌才接受五个熊孩子中的一个在赶路时有一个竟然摔倒一路沿着山路滚了下去,高岚看到往回去找的时候,那个倒霉蛋滚了十几米就卡住了,但这不是好事。在山坡上摔倒下滚,一路滚到底其实还是件好事,因为能够滚到底就说明人碰上什么东西,就算受伤也只是普通的皮肉伤,而在半道上就不滚了,那多半是悲剧,因为那意味着撞上了硬物,因而卡住了。
问我为何这么清楚?自然是因为我年幼时也熊过,也摔过滚过,从一千多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来。不过,那个倒霉蛋比我差远了,我滚了一千多米,连皮都没破,只是身上青青紫紫的,用药酒按揉化开淤血便没事了,而那个倒霉蛋,丫把命给滚没了。
对此,我只能说:超级脆皮。
人族传说里那么多妖魔鬼怪害人的内容,我觉得,有可能,至少,有那么一部分妖魔鬼怪可能真的没有害人之意,最后变成悲剧妥妥的是人族自己的锅,随便磕着碰着都能挂,脆皮至此,怎能全怪别人?
言归正传,说到这里,被大水给充走的那个,想来也不难猜了,没错,就是高岚。
摔死了一个人后,剩下四个继续逃命,但双方的速度真的没得比,没奈何,几个人只能就近找活路,最终的结果便是几个人还是被冲走了,但一直抓着对方也就没散,或者说,在被冲散之前几个人抓住了落脚的地方,一个个固定了下来,这才得以活命。只是,几个熊孩子落脚的地方是悬崖上的一株古树和一片凸起的岩石,也因此,就算水退了,四个熊孩子仍旧上不去下不来。这也是为何村人死活找不到熊孩子的原因,谁会去悬崖上找人?又不是找活腻味了要寻短见的混蛋。
在悬崖上挂了两日,包里的食物也没了,再不想办法就得考虑饿死在悬崖上了,因而几个熊孩子目测了下往上爬和往下爬的距离后选择了就近爬,一点一点的爬到了悬崖底下,还没休息够就赶上了新的大水
还没完全恢复过来的倒霉蛋们只能继续逃命,高岚也是在这个时候被水冲走的。虽然高岚的身体素质是四个人里最好的,但之前的时间里一直是高岚在照顾另外三个,也因此,最后的时候高岚恢复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
听完,我果断将少凰放下托付给村人,靠之,都让水冲走了,再不找到人鬼才知道那家伙被找到的时候是死的还是活的。
正想走却被拉住了手臂,我扭头,是少凰。
有事?
少凰没吭声,而是一口咬破了食指。
嘶!
虽说一口咬破食指这种事看着很帅,但十指连心,真这么做的话那绝对比咬破别人的食指更痛苦,若非如此,我也不至于有些时候需要用到一些特殊的血宁愿打阿莯熊猫和尘寰它们的主意也不愿打自己的,便是用自己的,也宁愿用抽血的针来抽血也拒绝咬破食指这种看着帅气的事。
少凰,你果真非常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狠。
少凰挤了一滴血给我。“用你的罗盘试试。”
我说:“罗盘是找鬼的。”
我是有个罗盘,但那个罗盘是君长青从一个天师那里抢来的,主要功能是找鬼,而高岚,此时此刻应该还没死吧,反正我看高岚不像是短命的,不过也不能保证,命运并非一成不变。比如一个人注定早逝,但一直行善积德,功德深厚,那么生死薄上的寿数是可以适量增加的。嗯,适量,最多让你活个七八十岁,甚至长命百岁,活个几百年就别想了,除非是修士,否则普通人活个几百年,那是活成精了。改完寿数,若是功德还有富裕,会留着,跟银行存款似的,这辈子没提完,下辈子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提款。同理,一个人若是原本有很长的寿数,却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那么要么寿命大减,要么寿命大增。(啥?无恶不作还能增加寿命?还有没有天理了?自然是有的。想想少凰吧,她早期的债主已经充分诠释了,满足一个人愿望的同时也让人生不如死实属易事。而少凰那还是不带恶意的,纯粹是心情不好想找点事发泄一二,而她纾解心情的方式恰好是将自己的愉快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若是带真正的恶意,呵呵)
我将少凰的血滴在了罗盘上,有反应。
我的第一反应:靠,高岚别是真死了。
我的第二反应:不知道诺诺在不在附近?
我的第三反应:不知道诺诺现在的武力值如何?
我的第四反应:冲动是魔鬼,我应该想想给高岚烧多少纸钱,或者,怎么建议高岚修鬼修。
许是见我的神色太过复杂,少凰道:“还没死。”
我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罗盘,意思不言而喻。
“经过上次的事,我觉得保险一点比较好,到底尚未缘尽,而他们也对我挺好的。”少凰回道。
我抱起少凰在其婴儿肥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被啪的甩了一巴掌。
少凰道:“虽然我若是寻找道侣,男人女人非男非女皆可,但我对你没兴趣。”
哦,又忘了,这家伙虽然顶着豆丁外形,实则是成年猛禽。
我说:“我这只是长辈的亲吻,我就不信你姐没亲过你。”
少凰想了想,说:“没有。”
我愣了下。“怎么会?”虽然没见过孟凰,但已经知道的信息足以让我推测出一个事:少凰在孟凰心里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但一定是仅次于最重要的重要存在,怎么会不亲亲抱抱?不管当爹的还是当妈的,养崽的时候都不可避免的亲亲抱抱。
啊,宝贝好可爱!亲一口。
啊,宝贝太可爱了!!再亲一口。
就算不被萌到,亲人之间相处,亲亲抱抱这类亲密的接触也是培养感情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会亲自己抱自己的父母怎么都比不会亲自己抱自己的更让幼崽觉得有安心感。
少凰说:“她最喜欢撸毛。”
我:“”很好,孟凰你很强大。
你觉得一个雌性同时跟三个雄□□往是什么性质的事?
正常人:哇靠,脚踏三只船,水性杨花。
本庄主+高岚:天经地义。
别误会,这不是我与高岚三观有问题,虽然我的三观也的确和人族的三观有区别,但这种观念倒真不是我们的,而是有一次闲来无事调侃死熊猫那不管是人类还是神类都要瞠目结舌的婚姻史时刚好侃到了恋爱这个话题时楉说的,她谈过恋爱,并且是三个,却不是分了之后再谈的,而是谈了一个后还没分手又谈了两个。
尽管如此,但楉一点都没觉得自己有三个丈夫有什么问题。
那条龙不是有着一座后宫的?
事无绝对?
的确,例外自然是有的,但那都是道侣双方的实力地位相差无几,否则,都是一夫多妻,亦或是一妻多夫,情人的数量更是不会少。你说昀息和越欣?唔,这两个是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这两只属于千万年难得一见的奇葩,而且,就越欣那思维逻辑,她遇上的要不是昀息,妥妥的还是渣。简言之,除非是稀世的奇葩,并且遇上了对的人,否则除非双方实力地位平等,否则两个人的婚姻呵呵哒。
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观念在龙族不存在。
审美疲劳,彼此又没什么利益需要联姻继续维持的话,离婚是理所当然的事。就算需要也没关系,等利益不需要的时候再和离就是了。
楉只有三个丈夫已经是很精简了,与她同为王位候选人的那些龙的后宫可比她丰盈多了,最少的也有三位数。
少凰等人也表示:的确很精简了,但这只是暂时的,楉若是做了王,那么不管她愿不愿意,高不高兴,她的后宫怎么也得从个位数增加到两位数,甚至三位数。
综合上述,楉的理论着实让人无法反驳,唯一令人吐槽的大概就是:我们在谈的话题是爱情,不是政治。
虽然跑题跑得令人吐槽,但你也不能否认,楉的理论,挺有道理的。
古代的帝王三宫六院不也是政治联姻吗?后宫即朝堂缩影。
说起来,楉还比华夏古代的帝王们更高尚的多呢,虽然她没说,但我们看得出来,楉很真诚,真诚的认可政治联姻的理念,一边说爱你、自己是不得已的一边算计利用你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算计利用任何人都只会是一个原因:你有利用价值,不能浪费。
同理,她若是真的爱你,那么也很难伤害你,不是怕糊弄不了爱人,而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无关良心,而是楉的自我,神仙下凡,混迹人间,都会换上人间的服饰,入乡随俗,但楉她的服饰就没换过,着深衣行走于大街上,我行我素,无视行人异样的目光。这样的人,为自己做过的事良心不安什么的,洗洗睡吧,她只有可能过不去自己这一关,而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的事,为了道心,神人是不会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的。而且,真爱这种事估计也不会发生在楉的身上,这么一个心口如一的政治生物,让她真心爱慕一人,难度委实太高,一百株高岭之花都比她好摘。
问我为什么提起这个事?
因为高岚正在跟人科普龙族的婚姻观,并且为了取信于人,正在用楉当时的理论给别人洗脑,成果被洗脑的那位显然已经懵圈了。
咳,楉的理论,对于一个非政治生物且三观正常的现代人而言,确实挺能令脑子发懵的,思维不够强悍的,到了后来说不定脑子都能混乱。
我甩出五枚玉符,以符阵将那只脑子被高岚给弄懵了的家伙给困住,这才施施然的现身。
“有水吗?喝的水。”高岚惊喜的问我。
我身上当然没带水,不过看了看高岚口干舌燥的模样,伸手用术法从浊水里提取了一团清水给高岚,高岚接过就咕咚咕咚的啃了起来。
我问高岚:“你这是什么情况?”不是被大水给冲走了吗?怎么却在这山洞里给人讲故事?
饮够了水,高岚这才道:“看过一千零一夜吗?”
我愣了下,旋即看了看一直在冲撞符阵,原本还有个人形,这会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不是人,至少不是百分百人类的生物,又看了看高岚,道:“一千零一夜的国王是个闲的蛋疼的弱智暴君,而这只,明显不是小孩子。”
“他比一千零一夜的那个暴君还无聊。”高岚顿了顿,又道:“不过还算人性未泯。”
我想起了外头的大水,这叫人性未泯?
高岚对符阵里的家伙道:“我说你消停会,小落不会杀你的,我保证。”
符阵里的家伙愤怒的瞪着高岚:“人类不可信。”
高岚不置可否,指了指我:“她不是人。”
符阵里的家伙半信半疑的看看高岚,又看看我,估计是在比对我们之间气息的相似度,却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我有人的气息,但我也有非人的气息,说我是人或不是人都没问题。
看它一时间安静了下来,我坐了下来对高岚说:“说说吧,怎么回事。”
高岚喝了口水,问我:“你来的时候听说了锁龙井的传说没?”
“听了。”我将自己之前听到的民间版本说了说。
高岚问我:“那你信吗?”
我说:“我信里头有东西,但不是龙,是蛟,至于大旱,那不可能跟它有关系。”又不是有旱魔之称的旱魃,制造大水还差不多,哪来的连旱三年的本事?
高岚瞠目结舌的看着我,愣了下,似是想到了什么。“你该不会听了传说就去跳井了吧?”
我颌首。“若真有龙,那可是个不错的打手。”
高岚:“”
符阵里的家伙:“你把它怎么了!?”
我瞅了眼快发疯的某家伙,再瞅瞅高岚,咋回事
高岚道:“若我没猜错,他,应该是锁龙井里的蛟的子嗣。”
我瞅了瞅符阵里的某只,再想了想锁龙井里的某只。“恶蛟与人族孕育子嗣”咳,现实还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蛟虽非血统纯正的龙族,但继承了龙族部分血脉的蛟也同样继承了龙族的傲慢,人族在蛟的眼里,绝对不是平等的生物,都没将人当成与自己平等的存在还是有可能有子嗣的,不过过程的性质跟西方童话里的恶龙抢公主没多大区别,不同的是,西方童话里,恶龙总是被勇士给砍了,而东方神话里,大部分情况都是恶龙将勇士给生吃了。而“公主”被强迫生下的子嗣,多半是刚出生就被送上火刑架烧死,小半是出生后一段时间才被烧死,就算有幸存的,也一定是无父无母的长大。
只是,看这只半人半蛟的家伙知道自己亲爹是谁的情况,显然,他的父母不是那种恶龙抢公主的恶劣性质,但就是这样才奇啊。而且,高岚你是怎么知道的?
高岚说:“我好歹也是要做刑警的人,这点本事还是有的,一整天的故事也不是白说的,若是没点收获,我日后还如何做刑警?”
有道理。
不过,刑侦一只不明生物,你也不怕玩脱了,到时候我要去别人的肚子里翻你的遗骸?
第233章 第十章锁龙井·六娘
采药的话,若是想采那些年份久远的珍贵药材,只能去深山,原因很简单。珍贵的药材生长的地方不够险峻的话,很容易就被人给采了,尤其是近几百年,人族人口以蝗虫的速度扩张,珍贵的野生药材的分布就更少了,然而,就算是深山老林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想要找的珍贵药材的。
六娘找了半个多月才找到自己要找的火候足够的紫芝,然后,发生自己想要将紫芝给摘下来很有点难度,那株紫芝离地面有一百多米,就在悬崖上,而那悬崖,虽非笔直光滑如镜,却也差得不远。
早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容易采到药的六娘取下了长绳,将长绳固定好的时候天色已经从艳阳高照变成了乌云密布,却没见半滴雨下来,反倒是不时能听到雷声,好不容易下雨的时候六娘刚将准备工作做好,看着细雨,顿觉无语,老天这是在故意整自己还是在故意整自己?
准备工作都做好了,若是放弃,她也不甘心,都寻了这么久了,眼看就能到手了,如何能放弃?
咬了咬牙,下崖。
五米、三米、两米、一米就快够着了,好,够着了。
轰隆轰隆
六娘不由抬头,顿时就了然为何天气变化如此无常了,概因这根本不是正常的天气变化,这是有山精妖怪在渡劫呢。
然而,采药赶上妖怪渡劫最悲剧的不是被雨淋,而是渡劫的妖怪在看到你后就向你冲来,然后天雷显然没有刹车这个功能,六娘手里的灵芝霎时就化作了齑粉,六娘自己倒是出乎意料的没化作齑粉,却也狼狈不堪。
长绳断裂,六娘不得不硬着头皮跳到了正在渡劫的不明生物的身上避免自己摔下悬崖粉身碎骨,尽管跳到渡劫妖怪的身上根本就是个从狼窝跳进虎穴的选择,但这个节骨眼上也只能先顾眼前。
天雷轰隆。
六娘再又一次被波及后摔了下去,所幸,底下是森林,因而没摔成肉饼,只是被树枝给划出了无数伤口。
古时的老林子远没有现代的森林安全,毒虫猛兽横行,鲜血很容易吸引来猛兽,然而六娘从昏迷到醒来至少一日的时间竟不曾有任何猛兽靠近它享用大餐,连只蚂蚁也没有。
从昏迷中醒来,六娘愣了下,旋即庆幸不已,身上有血,在森林里躺了一日竟还未被猛兽给吃了,真是个奇迹。
尚未庆幸完便觉腹中火烧火燎的,躺了一日她也有一日未进食了,然而,食物都在背篓里,而背篓还在悬崖上六娘只得就近寻找了野果充饥,完全不管饱。
还是寻点肉食吧。
大型野兽六娘不指望,她没那本事,因此考虑的是兔子山雉之类的小型野味。
许是上天垂怜,奔着兔子山雉去的六娘在半个时辰后发现了一大坨肉,虽然焦了点,但在饥火中烧的六娘闻来却是焦香焦香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就是,这坨肉的形状瞧着怎么有些奇怪?
六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挂在千年古树上的肉给推了下去,砸得地面发出了砰的声音。
坐在树枝上往下看,六娘深深的沉默了。之前从下往上看得不分明,但如今这分明是长了一只角的蛇啊。
问:蛇长了角是什么?
答案一:基因变异或基因工厂的产物。
答案二:蛟。
六娘觉得,自己大抵知道害自己如此倒霉的是谁了,缘分真神奇。
拿着山林里防身用的短刀瞄着蛟身上的肉,六娘瞄了又瞄,终是叹息着放下了短刀。
青蛟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一身的怪味,仔细一瞅,身上敷了一层草药,旁边一堆篝火,火堆上正烤着一只肥兔子,而执着烤架的是一双白皙且骨节修长的手,很漂亮,青蛟不由看得入神了。
被一对比自己巴掌还大的竖瞳瞪着手,且不说六娘不是没心没肺的,就算是,她也无法无动于衷。“很好看?”
“看着挺好吃的。”青蛟实话实说。
六娘:“”你真实诚。
看着青蛟垂涎欲滴的眼神,六娘道:“发现你的时候我很饿,而你很香。”
青蛟闻言奇道:“那你为何不吃我?”
六娘叹道:“你会说话,会思考,虽然很清楚你不是人,但吃你的肉,我还是会有种食人的感觉。”
吃智慧生物时的吃人即视感太浓烈,容易落下心理阴影,六娘犹豫再三最终决定还是别考验自己的心理素质了。
青蛟沉默了,活了一千多年,头回见着脑子这般清奇的人族。
虽说六娘看着的确挺好吃,但之前借对方避雷,如今又被救了一次,青蛟再狼心狗肺也对六娘下不去口,便只能遗憾的望着大餐擦口水。
六娘很想抠了青蛟的眼睛,然鉴于对方只是那么看而已,并没有做什么也不准备做什么,因而她也就忍住了。
在青蛟的指点下换了对蛟有用的草药,六娘继续寻找灵芝,她还没忘了自己进山是为了什么呢。
“你在找什么?”暂时性瘫痪的青蛟问六娘。
“找灵芝啊,之前那株被你给害得没了”六娘幽怨的瞧着青蛟,她好不容易找到的紫芝就那么没了~没了~
想起之前毁于天雷的紫芝,青蛟不由尴尬,道:“你要灵芝?找我啊。”
六娘瞅着青蛟:“你又不是灵芝。”
青蛟闻言,好奇的问了句:“我若是灵芝你欲如何?”
六娘反问:“若你是灵芝,斩你一根手指影响可大?”
很好,姑娘很强大,青蛟默然。
别说青蛟不是灵芝,就算是,他也不知自己是否舍得自残,但生长于山林里,他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比如六娘想要的灵芝都在哪里有。
缓过气后青蛟抓来了一个童子送给六娘做为报答。
六娘:“我并非人牙子。”
“它是灵芝。”
六娘闻言不由瞧着胖嘟嘟的小屁孩,真的很可爱,也很让人心疼,被青蛟抓手里,小童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着旋,却不敢哭出来,因为畏惧青蛟。
六娘连青蛟都下不去口,何况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童,因而她最后是将小童脑袋上的总角给剔了,总角发髻在离开小童身体的那一刻便化作了原形——芝草残片。虽是残片,但六娘检查了下,残片里所蕴含的药力比起完整的百年芝草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知这个看着也不过四五岁的胖童子究竟高寿几何。
六娘得了芝草回家去救治老父,而青蛟则是继续过着继续游历、修行的生活,同认识各种各样的妖魔,也同各种各样的妖魔掐架,偶尔的时候也会想起渡劫时遇到的那个看着就很好吃的人族女子,却也不是很惦记。渡劫时拉六娘下水虽然缺德,但也不是没有原因,他看到了六娘身上的功德,那必须得是累世的善人才能积攒起来的,而一个功德如此深厚的人,想来命运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青蛟想要再见六娘是在气候变迁,华夏大旱,烽烟四起的时候,不管是功德多么深厚的人,赶上乱世,会有怎么样的经历,真的不好说。反正青蛟是没少在乱世里见到功德深厚仍旧惨死的人,在五胡乱华的时候它吃过的人里就有一个功德挺多的两脚羊。
五胡乱华时吃两脚羊青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就觉得挺好吃的,而如今想到六娘可能也有那样的结局,青蛟下意识的觉得不舒服。
大部分的妖都比人要真诚,心动=行动,既然想到了,青蛟虽不知自己为何会有如此感觉,但还是想也不想的去看看六娘还活着没。
六娘自然是还活着的,但离死也着实不远了。
连年天灾,人食人什么的,真不是稀奇事。青蛟一路走来,不少地方都看到了人吃人的现像,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五胡乱华,说起来,五胡乱华是他经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人族乱世,人族别的混乱时期他正好不在此方天地,因而没碰上,但就是一个五胡乱华也足够让他印像深刻了。那年头,人不叫人,叫两脚羊,尽管两脚羊这个学名的最初创造者是妖魔,但青蛟还是头回发现人族自己竟是如此发自肺腑的认可这个学名。青蛟就曾见过一支鲜卑军队,掳掠了数万少女用以发泄欲/望,以及充当军粮,那支鲜卑队伍烧杀劫掠够了往回走快到自己地盘的时候那数万少女已经被吃得只剩下几千个。而在鲜卑人快到自己地盘,觉得那些少女没什么用的时候,数千华夏少女被沉了江,江水为之断流。
青蛟为何如此清楚这件事?
因为鲜卑人将数千华夏少女沉江的那条江是他曾经的栖息地,虽说青蛟也爱吃人,但再爱吃人,自己住的地方被沉了几千人,青蛟再心宽也住不下去了,他便是吃破肚皮也无法吃光那么多尸体,而尸体泡个几日更令蛟不舒服的是女子们被沉江的表情,没有丁点的绝望,唯有麻木。
反正青蛟最终很是无奈的搬了家,却因为找不到合心意的地方而在中原地区游荡了几百年,在那个吃人最方便也最省事的时代吃人吃到吐,真的吃到吐,五胡乱华结束后好几百年他看到人就想吐。
明末清初的时候虽然人吃人不是稀奇事,但还没有五胡乱华时代那么理所当然,但青蛟也不确定,若是华夏的局势继续恶劣下去,会不会重演五胡乱华时人吃人理所当然的现像。
以前看到人吃人青蛟只想分一杯羹或截胡,而今,看一次他就想起六娘,而想起一次心就悬高一分。
青蛟找到六娘的时候六娘正在配药。
若非青蛟不是靠人的外表来认人的,而是靠气息来认人,青蛟真的会觉得自己认错了人。
一别五年,六娘已经从十三四岁变成了十八九岁的少女,但只看外形的话,青蛟真心觉得这不是一个人,如今的少女与五年前的黄毛丫头唯一一样的一点只怕就是头上为了方便干活而一直不变的超简洁的少女发髻。至于其它的,人都脱了形,真心惨不忍睹。
看到青蛟,六娘愣了下。“大蛇。”
青蛟纠正道:“我是蛟。”
反正长得差不多,无所谓啦。
六娘笑道:“谢谢你回来看我,希望来世有缘再见。”
青蛟疑惑。“你阳寿将尽?”
“差不多吧。”六娘示意了下手里正在配的药粉。“我在准备服毒自尽。”
青蛟一脸的懵,虽说如今的世道是差了点,但好死不如赖活着,怎这般想不开?
六娘表示,不是想不开,她是经过很认真的深思熟虑做的这个决定。
六娘上头有五个姐姐,皆已嫁人,家里原本只剩下了她与老父,不过老父在五年前生了场大病,虽然救了回来,却终究伤了元气,再加上这几年的天灾老父终究在两年前病逝了,如今就她一个人。
六娘已经尽力去熬了,但前些日子村子里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像,有人将前天死了埋地里的尸体给掘了出来充饥。六娘虽不知具体是谁做的,但第二日看到那被掘开的坟茔时顿觉一股凉意自脊椎末端一直蹿到百会穴。
底线是个看似不重要,却又无比重要的东西,说它不重要是因为很多时候人的底线是会调节的,说它重要则是,一旦底线一旦下降,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生死面前,掘坟茔吃尸体这种事,人类呈两种意见,一种是赞同,认为不是吃的活人,而且那也是特殊情况,否则谁愿意吃死人尸体?另一种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同类相食太残忍了。六娘是后一种,但它反对的理由不是残忍,而是开了这个头,潜意识里便会产生一种原来人也是食物的认知,当没有死人吃的时候,很难不将主意打到活人身上,易子而食、换父母而食、烹煮妻妾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越过了那条线,罪恶都将变成理所当然,一如五胡乱华时人族视同类为两脚羊的现像。
更悲哀的是,六娘发现自己对这种情况完全无能为力,她是医者,治病还行,别的但凡她有点能力,青蛟也不至于见到一个脱了形的她。
六娘唯一的努力是去山林里寻了妖怪,因着五年前的事她识得了灵芝童子,后又经灵芝童子结识了一些旁的妖怪,都是友善好相处的,其中多草木成妖,自顾不暇,根本帮不了她,而非草木的也表示没那个能力,且都在忙着搬家,准备搬去海上呆到天下太平再考虑要不要回来。
天灾还没结束,饥荒还在继续,尸体吃完了,求生欲回促使人类将主意打到活着的同类身上,而她没有阻止的能力,只要不想饿死,所有人都会不可避免的走向同类相食的路。最让六娘担忧的是,六娘不确定,饿到极致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也变成禽兽不如的一员。
这个念头一产生六娘便懵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无法肯定的告诉自己,自己绝不会那么做。
太可怕了。
经过认真且深思熟虑的思考后,六娘做了一个决定:给自己配一包可以让自己安乐死的药。
中药多为汤药,但连年干旱,水井早已干涸,六娘想煎药也找不到水,只得拿着药碾子碾药,给自己配剧毒的药散,如此,既不用担心自己吃人,也不用担心自己死后被人吃,只要不是饿得想死,没有人会吃一具死于剧毒的尸体。
青蛟若迟来一刻正好给六娘收尸。
第234章 第十章锁龙井·镇压
青蛟可以肯定的说,别说活了一千多年,便是再活个三五千年,自己也很难见到六娘这般神奇的人类,何等神奇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然而,不管多么的腹诽吐槽,对于六娘,青蛟都是佩服的。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都得佩服。
显而易见的,六娘就是这样的人。
她的行为与决定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的很多人看来毫无疑问是很傻,但我相信,皮囊之下定是一个非常干净的灵魂。
生存面前人性的下限……不提也罢,但能够在生存面前仍旧守住本心的,真的很稀有。
青蛟破天荒的对一直视为两脚羊的人伸出了援手,蛟因为喜欢兴风作浪而被人族视为恶妖,撇开人族于自己有益即为善,于自己有害即为恶的极端种族主义观念,只分析客观内容的话不难得出结论:蛟拥有兴云布雨,甚至将周围环境改造成更适合自己生活的水泽的天赋(不过一般的蛟没这么大的能力,但跟旱魃在一起的那头,我估计将其放逐撒哈拉沙漠去它都能将撒哈拉沙漠给改造成大草原甚至万里汪洋)。
青蛟没有将沙漠变成沧海的能力,但下场雨的能力还是有的。
六娘愣愣的看着从天而降的滂沱大雨。“下雨了?”
青蛟颌首。“下雨了。”
六娘沉默了半晌,还是不太确定自己这是不是餐食不济太久饿出了幻觉,对青蛟伸出了胳膊。“咬一口。”
青蛟瞅着六娘一点肉都没有的胳膊,嫌弃道:“我不喜欢啃骨头。”
“谁让你吃我了?我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否在做梦。”
自然不是做梦的,意识到这一点后六娘想哭,但没眼泪,身体严重缺乏水分,分泌不出来眼泪这玩意。
只是一场雨自然是不足以渡过旱灾的,但又不能一次下完,否则就不是甘霖而且洪涝了,因此青蛟以六娘远房亲戚的身份住了下来。
有了适量的雨水,自然可以播种了,原本的庄稼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但冬季还早,来得及再种一茬生长期短的农作物。只是,之前灾民连树皮草根都啃光了,别说粮食种子了,便是粮食生长时的口粮都没着落。
六娘将所有积蓄翻了出来,又寻了村人,最后凑出了一大笔钱拿到青蛟面前,青蛟估计村里所有人的积蓄都在这了,但给自己干嘛?龙属虽然喜欢财宝,但村人这点财宝他还真看不上。
“不是给你的,你会飞,所以我想请你拿着钱去别的地方买粮,华夏这么大总有地方是有粮的。”
那倒是,的确有地方没闹饥荒,比如京城,青蛟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何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
“何时走?”
“你一人去,速去速回,我在家等你。”
“出个门而已,全当散心,要不了多久。”
“若都走了,村人会不安。”六娘淡淡的说。
青蛟有点茫然,什么意思?出个门而已,有什么好不安的?
青蛟去的快,回得也快,只一日就回来了,带回来的粮食明显超过了那些积蓄的价值。
“你如何买到的?”六娘大奇,这个时候粮商若不涨价太阳必须是从西边出来的,也因此,她一开始就做好了买回的粮只够做种子,却不曾想,青蛟如此能干。
青蛟将一大袋银钱还给六娘,六娘愣愣的结果看了看,分文未少。“……你如何买的粮?”
“你给我的钱连一石粮都买不起,我不想空手而归便吃了粮商,搬空了他家粮仓。”青蛟回答。
六娘沉默,不知该吐槽青蛟有强盗潜质还是无语粮商的黑心,寻常年间,这么一袋钱便是买几百石粮都绰绰有余,如今竟连一石粮都买不起。
再无语,人都吃了,粮也抢了,无语也没用,还是想想怎么合理的将粮分给灾民吧。
有了粮,虽然不多(六娘没将粮都拿出来,没法解释那么点钱怎么就能买回那么多粮,灾民不蠢,因此拿出来的粮只是一部分,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但粮种播下去后到底是有了希望,所有人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田地里,那一株株幼苗如今可是命根子。
为了不找麻烦,六娘仍旧每日与村人一般吃稀粥,面黄肌瘦,看得青蛟很是不解。“那么多粮,你多吃点又如何?”
六娘叹道:“吃饱不难,难得是怎么解释粮的来源,以及,发现有那么多粮,不会饿死后灾民会不会好逸恶劳。”
青蛟觉得人类真是复杂,但六娘那副瘦得脱形的模样着实碍眼。
六娘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兔子,青蛟猎的。
“找了几十里就这么一只兔子,蝗虫过境都没这么荒芜。”青蛟很是无语。
六娘很是赞同,蝗虫之前不吃土,而人,饥荒的时候连土都吃。
青蛟无奈的扩大了搜索范围,而有了青蛟的入伙,六娘每日都能吃上一口肉食,慢慢的长出了肉,丰腴起来后总算没有之前那般看着触目惊心了。
与此同时地里的作物终于有了收获,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只是暂时,受灾的地域太广,灾民太多,有粮食必然引来无数流民,甚至强盗。
六娘将流民收留了下来,用之前青蛟抢的粮救人。
某日,六娘委婉的向青蛟表示,旱灾范围挺广的,她听流民说有的地方都快疯了,给河伯娶妻,淹死了一个又一个姑娘,河伯不下雨,就一直给河伯娶妻,简直疯了。
青蛟道:“河伯?他早失踪了,河龙倒是有,但真正的龙族从来不屑娶蝼蚁一般的人族为妻,给龙娶人族妻子,谁这么勇敢,竟如此羞辱龙族。”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哪怕不知道这句话,六娘也深切明白了这八个字的真谛。
不过,若为河伯龙王娶妻是羞辱的话,她想她明白为何历史上为河伯龙王娶妻从来都没管用过了。
三观差异着实让六娘觉得心累,干脆开门见山。“我是想说,如果不为难的话,你能不能帮灾区施云布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青蛟说:“我不修佛。”它以人为食。
六娘继续努力。
青蛟道:“我没法影响那么大的范围。”
“有一点是一点。”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旱灾终于过去,虽然兵祸还未熄,因此苛捐杂税有增无减,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了一点盼头。土地还在,就还能出产,一时半会还走不上绝路。
六娘重新干起了医者的事业,青蛟也没走,觉得暂时停留一段时间也不错,这一停留他就看到有媒婆上门给六娘说媒。被六娘拒绝后媒婆打起了感情牌,姑娘家若是不嫁人,老无所依该多可怜啊?且不说远的就说近的,律令规定男女到了年纪还不成婚的多交算赋,年纪越大,交得越重,六娘平日里又没少赠医施药,哪还攒得起钱?等年纪更大些,算赋更重,想单身都没钱,但嫁人的话,那么大年纪能找到什么好的?
凭心而论,媒婆这番话在情在理,就是找错人了,青蛟从来都不在意人族的法律与观念。十九岁没嫁娶怎么了?他快两千岁了都还没娶妻呢。
气走了媒婆,日子还得继续过,但与人相处久了,青蛟后知后觉的也意识到了一个事,别的女子在六娘这个年纪好像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只有六娘一直孑然一身。
青蛟有些疑惑六娘为何与众不同,六娘这么好,若是生而为蛟,必须得有百十条蛟为了争夺与她□□的权力打得日月无光。
六娘:“……”虽然明白这是在夸自己好,但怎么听着就那么别扭呢。
“蛟是如何成婚的?”六娘觉得自己还是弄清楚这一点再来理解青蛟的话中意比较好。
“看上了,打一架,赢了就可以抱得美蛟归。”
“……那也太野蛮了吧?”
“怎么会?能够打赢就说明身体强壮,孕育的后代也一定很强壮,更容易成活。”
非常耿直的优胜劣汰理论,令人无法反驳,至少无法反驳青蛟,因为丫发自内心的认可此理论。
六娘还能说什么?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说个毛线说。
“我喜欢做医者。”六娘说。
青蛟不解,做医者和不嫁人有关系吗?
六娘表示:有,且关系很大。
女子出嫁从夫,嫁人后就得以丈夫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可丈夫的意志与自己的意志冲突了怎么办?这年头崇尚女子无才是德,做医者的话,不免东奔西跑,抛头露面,而这还是其次,平民百姓为了生计还没士大夫阶层那么讲究,成日里将妻妾子女关在后院里。但只要是个正常的人族男子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性有过多的接触,而她行医的话不可能因为病人的性别而不管病人,救的话,不免有肢体与肌肤的接触。就好比诊脉,她可没有悬丝诊脉的本事,自然要把脉,而一把脉,得,肌肤之亲了。除此之外,检查一些病症时不免要脱了病人的衣服,一个已婚妇人若如此做,妥妥的浸猪笼。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自然择其一。
青蛟有点懵,人族有病吧,这么折腾自己。
青蛟的三观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好几天才缓过来,并得出结论:人族全族都是神经病。
父母死的早,五个姐姐又管不了这个主意大的小妹,六娘最终我行我素的到了二十二岁时还是单着的,同龄的姑娘这会孩子普遍能打酱油了。
虽然放在明末六娘的年纪绝对属于大龄剩斗士,但有些人的魅力是从来都不因年纪的增长而减少,相反,如醇酒,越是年长,越有魅力,六娘便是如此。年纪已然剩斗士,仍有求婚的,并且求婚者的品质越来越好,奈何鱼与熊掌六娘早已做出选择,媒婆便是说得天花乱坠也是白搭。
青蛟是叹为观止的看着六娘在这方面的进步的,从最初被媒婆弄得只能沉默以对到如今三言两语就能送走媒婆,真乃奇迹,他一盏茶都还没喝完呢。
送走媒婆,见青蛟一直看着自己,六娘问:“怎么了?”她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青蛟实诚的回答:“我惊讶于你的进步。”
“……熟能生巧。”六娘只能如此回答。
青蛟在六娘二十三岁的时候向六娘求婚了,求婚台词如下:
我想跟你□□生崽,你愿意吗?你看我如此强大,鳞片如此光华灿然,线条如此流畅,你跟我生崽崽一定漂亮又壮壮哒。
若说这话的不是青蛟,六娘一定会教训臭流氓一顿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但说这话的是青蛟……六娘知道,青蛟不是在耍流氓,他是非常非常认真的在表白求婚――按着妖族的画风求婚。
六娘默然以对。
青蛟心中忐忑,补充道:“我不接受拒绝,除非你按着妖族的不成文规矩拒绝我。”
按着妖族的画风拒绝即打败他,可一个普通人如何能打败一头蛟?
六娘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青蛟道:“我知你是人族。”他还不至于连别人的物种都分不出来。
“我会老,会死。几十年后我会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最终化为黄土,而你风采依旧,且将一直活下去,你能忍受得到再失去后漫长岁月吗?”六娘认真的问。
青蛟表示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你变老了,我陪你一起变,你死了,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记住了你灵魂的模样,就算你转世了我也认得出你。”
六娘愣住,心中仿佛温暖洋流流经的汪洋。
“可下一世的我不认得你,也不爱你。”六娘提醒,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
“我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青蛟自信道。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六娘还能说什么?她无法再找理由,也不想找,因为她喜欢这头耿直单纯的蛟。
一般来说,人族婚后一两年就该抱孩子了,夫妻婚后三年都没孩子,可以考虑休妻或者买通房(通房和妾是两回事,平民不能纳妾,官员可以纳,但有数量限制。)了,六娘婚后一直没孩子,六娘有点怀疑自己身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但不管有没有问题她都不会考虑给自己男人买通房,且青蛟在这方面完全没感觉,直到六娘怀疑她自己身体是不是有问题时青蛟才意识到这事,但――
“我们在一起才几年,没有崽很正常。”
六娘隐隐意识到了什么,问:“那你觉得一般多久有崽算正常?”
“少则百八十年,多则千儿八百年。”青蛟理所当然的回答。
六娘自此对子嗣的事死心了。
命运这个小妖精的奇妙在于,很多时候你强求的话,死活强求不来,你放下了,它不期而至。
三十岁的时候六娘发现自己怀孕了,属于高龄产妇,同龄人里不乏当祖母的,就自己才看到当妈的希望。
青蛟更是相当惊奇,龙性本淫,它与六娘的房事相当频繁,完全是卡着六娘的身体承受上限,但它对自己与六娘孕育子嗣之事从不抱希望,自己的生育能力在那摆着呢。
因着怀孕的关系,六娘的伙食被青蛟一手包了。
六娘很快发现自己的伙食越来越夸张,刚开始还只是吃各种补品,到后来,吃的补品她得翻半天古书才知道那是什么,甚至翻书也翻不出来,但看着就很古怪就是了。
“都是补品,大补的,我花了不少心思才得到的,味道如何?”
味道如何?
味道还真不错……不对,重点是这个吗?
补品再好,拿来当饭吃,没问题也得吃出问题来。
“不会的,你腹中怀的并非凡胎,生长发育需要更多的营养,而你是普通人,若不大补,我怕你会被它吸干乃至一尸两命。”青蛟压力真的很大,龙裔就是这点不好,跨物种结合容易一尸两命,若非如此,缘何会有龙生九子之说?固然有龙性好/淫的原因,但主因还是龙族的血脉问题,母体被胎儿吸干了,呜呼哀哉了,自然龙生九子,九子不同,都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如何相同?之前没想过会有孩子,准备不足,这会也只能拼命补胎了。
六娘:“……”
她还能说什么?补呗,不过是十个月而已,很快就过去了……才怪!
十个月又十个月再十个月,,李靖他老婆怀哪吒时什么滋味六娘算是明白了,终于生产时六娘疼得想咬死青蛟,遗憾的是青蛟的鳞甲太结实,六娘牙都快咬崩了都没咬破点皮,骂人的心都有了。
因为生的肯定不是人,因而没请稳婆而且夫妻俩自己接生而一直守在床边的青蛟问:“要不我将鳞片拔了你再咬?”
六娘:“……”
生产虽疼,却也顺利,生的就不是个又胳膊有腿的人,是一枚滑溜溜的蛋,哧溜就沿着宫口滑出来了,自然顺利。
六娘看着蛋,心情很是复杂,她相信,就算接下来孵出一条蛟自己也能淡定的拿刷子给幼崽刷鳞片。
不知是否老天为了让六娘缓缓,蛋里孵出来的是个正常的婴孩,暂时是,为何暂时是?因为养儿几日后六娘便看到儿子在玩的时候玩着玩着就突然变成了一条半尺长的冷血动物。
六娘默默对自己说,儿子懂事前还是别见人了,不然……画画太美,想象不能。
六娘的生命结束于三十六那年,非寿终正寝。
之前就提过,六娘曾拒绝过很多人的提亲,其中有个是青梅竹马,六娘对竹马还是有几分喜欢的,但只是喜欢,不是爱,便是喜欢也不是最重要的喜欢,因此不管当时还活着的亲爹如何劝说,六娘死活不答应,威胁若是老爹替她做主的话她就离家出走当铃医让老爹自己嫁去。
后来,天灾来了,竹马家人都遭灾挂了,竹马便离开了家乡,走前邀请六娘一起走,再次遭婉拒。
竹马这些年活的还挺不错的,以军功发迹,做了明朝官员,后来明朝灭亡,崇祯吊死在煤山上,又降了清做了清朝的官,多年后终于衣锦还乡。
多年后青梅竹马再相逢,竹马很是怀念与惊艳,女子过了三十五岁多是黄脸婆一枚,六娘大抵是一直以来都过得充实而遂心的关系,不仅不是黄脸婆,倒像是陈年的女儿红,令人仿佛找到了少年时怦然心动的感觉,可惜青梅已嫁为人妇,心再动也没用。
六娘则是想笑。
清初的男子发型可不是清宫电视剧里阿哥军团的半月头,清朝早期的发型都是金钱鼠尾。
金钱鼠尾,顾名思义,脑袋上那根辫子细得跟耗子尾巴似的,能从孔方兄的孔里面穿过。不管是多俊的美男子,顶着这么个发型,什么形像都毁了,可谓世界级美男杀手。
不论各自心情如何,故友离别二十年后的重逢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如果竹马没见到青蛟的话。
古代女子是否婚嫁很好辨认,看发型,未婚女子与已婚妇人的发型有着非常清楚的区分。虽然早就从六娘的发型看出她已成婚,但发型可看不出别人配偶的物种。
问题还是出在发型上。
蛟有头发吗?
自然是没有的,谁见冷血动物长毛的?又不是发霉了。
那青蛟化为人形时的头发是什么?
答曰:一种用来感知周围环境的器官,非常敏锐。
多尔衮剃发易服的命令,后一个还好,换身衣服而已,虽然怪了点,难看了点,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前一个的话就有点问题了,美观与否且不提,青蛟的头发,六娘揪重点他尚且喊疼,若是剃了……太恐怖了,因此青蛟拒绝剃头。
青蛟也不想给六娘惹来麻烦,因此用了障眼法,除了六娘,不管谁看他的脑袋都是金钱鼠尾头。
竹马乍一看以为青蛟是个逆民,心怀前朝因而留发表示自己不忘前朝的情怀,但,为什么只有自己看到的是他没剃头的模样?
竹马很是惊讶,却不动声色。
在外二十年,见过的人与事多了,竹马也知道这世上不止人族,而做了大官,他也知遇到妖怪该找的相关部门是谁,以及相关部门在哪。
青蛟在特勤处的黑名单有一席之地,虽然近些年因为六娘的关系他已经不吃人了,但遇到六娘之前却是吃人的,吃得还不少,就差拿人当主食吃了。
不过话说回来,古时候有几个妖怪是不吃人的?虽然都是智慧生物,但又不是同类,而智慧生物的食谱,比如人类,连同类都吃,吃异类就更理所当然了,因此区别大概就是吃得多或少。
特勤处来得很快,蛟是龙裔,属于古神后裔,而古神后裔,大多全身是宝,皮、鳞、肉、骨、血、筋、内丹、魂……移动金山莫过于此。
可以说,猎杀一头蛟比挖一座金矿更赚。
不过,能上特勤处黑名单,且挂了千年都还不死的,有哪个是好对付的?反正,据本庄主所知,特勤处黑名单名次前五百的都挂了千年不止,不乏从先秦挂到现代都还挂着的。
和煦的春风里,竹马拎了一坛醇酒拜访故人。
对比,青蛟很想闭门谢客,他不喜欢妻子的这个竹马,总有种对方对妻子心怀不轨的感觉,但六娘始终觉得青蛟纯粹是想多了,自己都是祖母辈的年纪了,竹马也同样升级做了祖父。知道夫君你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请现实点,为妻不是西施更不是毛嫱。且,就算是西施毛嫱,到了做祖母的年纪,也不可能如年轻时一般倾国倾城。
无法反驳,青蛟干脆全程陪同,不给俩人半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六娘虽觉得好笑,但也由着他,夫君高兴就好。
醇酒入腹,再吃了点下酒菜,腹痛如刀绞。
六娘被吓了一跳。“你们妖也会生病吗?”
生活了这么久她可从未见青蛟生过病,一直都是活蹦乱跳的,如今疼的脸上都起鳞了。
一看青蛟要变,竹马赶紧去拽六娘。“他是妖怪,快走。”
六娘甩开竹马,看了看美酒,又看了看竹马,眼神霎时冷如刀。“酒里有下了什么毒?”
竹马急道:“他不是人是妖怪,会吃了你的。”
六娘冷冷道:“用不着你提醒,我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妖怪。”她不瞎。
竹马愣住了,他愣住了,青蛟却没有,敢给自己下毒,找死,一道法术就打了过去,竹马却没横尸血泊中,一群修士救了竹马。
“妖孽还不速速受死!”
受你祖宗的死!
青蛟将六娘小心的推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化回了蛟的原形。“既然你们想找死,我成全你们。”
蛟很强大,但他中了毒,而修士又准备得很足,阵法训练有素,法宝齐全,蛟竟不能占上风,一直拖下去的话,修士们说不得真能让黑名单更新一下。
我问:“但它没死。”只是被封印在了锁龙井里。
“六娘趁人不备时袭杀了一名修士。”高岚说。“然后她也死了,青蛟大怒,和修士拼了个两败俱伤,最终被镇压。”
死于普通人之手,那修士够逊的。不过,能够庇护蛟渡过天劫,六娘显然是有大功德的人,把这样的一个人给杀了,因果可不轻。
只是,不管怎样,六娘都不可能复活了。
我说:“这可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青蛟吃人千年,什么事都没有,反倒是难得做了回造福人族的事,分分钟就悲剧了。(没毛病,二十年于青蛟这样的千年老妖真的很短暂,随便打个盹都可能不少于二十年)
第235章 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上
勇气源自于什么?源自于野心。――庄主
历史告诉我们,行善需要送佛送到西,作恶更需要斩草除根。眼前这不就是个活例子,几百年前,特勤处的人将青蛟料理了,却没力气再料理已经跑了的半蛟,然后……在深山里躲了几年,确定修士们都走了,不会回来了,它就回来了,竹马全家被生吞活剥,此地,年年大水,月月大水,直至今日。
这里必须佩服一下,锁龙井的工程质量不错啊,这么折腾了几百年都没报废,青蛟父子俩始终只能隔着铁窗相望,真是一把辛酸泪。
话说回来,当年的人究竟多么害怕青蛟?干活的时候竟如此踏实用心,这质量着实不错哈。
一边腹诽一边拎着半蛟下了井,人质这招果然不错,青蛟明明气得七窍都要喷火了,愣是忍住了,恨恨的在合同上按了爪印。
我说:“至于一副被逼良为娼的模样吗?我又不是一点好处都不给你,放你出去不说,还高薪酬,买房买车,你上哪找这么好的事去?”
青蛟咬牙道:“我不缺钱。”
我当然知道你不缺钱,活了两千多年,身边随便什么收藏都是国宝级文物,天价。而考虑到龙属的爱好,青蛟肯定有不少宝库,福布斯榜上的富豪都未必有他壕。但我需要你缺钱,你就是壕破天际也得给我穷着。
于是我说:“对了,我差点忘了龙裔的习性,把你的宝库位置给我,不然我让你再蹲一千年。”
终于七窍喷火的青蛟:“……”
签了合同,再劫富济贫一番,钱包鼓鼓,我满意的将青蛟放了出来,不过为了以防这两位对当年仇家的后人再做点什么,我将两条蛟按成了蚯蚓粗细,再打了个中国结。
事情到此为止终于解决。
五个人出来,四个人活着回家,算不错的结果,至于少了的那个,尸体我给找了回来,她不是第一个,却是最后一个死于大水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为自己的跑这种地方野营买单时用生命买单的人,另外四个,我相信他们以后不会再作死的挑这种地方玩了,生命可贵,谁也不知下一次买单时需要支付的是不是自己的生命。
回家后我发现高岚一下就沉静了下来,也不知是因为这番遭遇还是因为被死者的家属给骂的狗血淋头的事,凭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们却什么事都没有。
对此指责,高岚愧疚得无言以对,反倒是安安很是不以为然。
“你孩子就是只弱鸡,遇到危险保不住性命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必须得说一句,安安那张嘴,绝对一万年没刷牙了,诚然,理是这个理,但能对一对刚失去孩子的父母说吗?
很难说是谁诠释了作死这两个字,安安的话让大人想掐死她,但她是安安,也是少凰,因此若非高岚及时将人赶走了,那么那对想对安安动手的夫妻说不得就得去跟自己的孩子合家欢了。
我得知此事的时候对安安很是无语。
“这么看着我,难道我说得没有道理?”安安问我。
我说:“有道理啊。”
力量的确很重要,好比美女深夜独行遇到歹人,熊猫每回都能拖回新的实验材料补充已经快枯竭的实验材料(我知道熊猫是无性别的存在,但它平时尤其是钓鱼时都是披着一张雌性的皮);阿莯的话,第二日警察局肯定能接到路人发现街头尸体的电话;若是楉,那我一准能在翌日的餐桌上看到一锅香喷喷的人肉。而普通女子遇到这种事,妥妥的悲剧,可是――
“他们都是普通人,你用非人生物的观念去看他们,还是在这个时候,未免扎心。”
安安不以为然:“扎心的又不是我。”
我想了想,一时没忍住嘴贱的问了句:“你长姐去了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被这么扎心过?”
安安似笑非笑。“敢让我扎心的都死了。”
我勒个去,你以前的戾气也太重了吧,砍几条胳膊腿不就够了,至于把人弄死吗?而且,眼前的家伙,看起来也不像那么暴戾,大概……也许是说笑吧……
安安没在我这坐多久,好吧,她也不是坐着,只是翻书翻累了在休息闲聊而已,跟熊猫闲聊怎么烹饪能将人肉给烹得更加美味,我深以为这俩只都是闲的慌,听了没一会就去整理档案了。
青蛟父子俩被我丢华中的另一片地区去当片警了,还挺有效率的,才两天就把三座城内所有妖魔鬼怪的户籍给登记好了。我加了两天的班都还没整理完,着实不想吐槽华中地区的妖魔鬼怪密集度。
很奇怪,青蛟不是被我给洗劫成了贫困户吗?为何会如此积极工作,居然没消极怠工?
事实上,正是被我洗劫了才如此积极,一肚子火气总得找人发泄不是?人类是脆皮,一指头就能戳死,妖魔鬼怪是个好选择,皮糙肉厚,命硬,禁揍。
整理到最后的时候我都想吐了,所有能抓的壮丁都给抓了,高岚、尘寰、徒弟……还是不够,我犹豫着要不要招几个普通人,非人生物要么不擅长这个要么我指使不动。而且,雪莹山庄的情况,就我们这小猫两三只,人手完全不够用。
“普通人卷进这样的世界里,不会很危险吗?”高岚一脸的不赞同。
我说:“那难道继续缺人手?”
高岚想了想,问:“不能从妖怪里招人手吗?”
我说:“你觉得妖怪缺钱?”
“不管是人还是妖都需要生活,需要生活,自然需要钱。”高岚理所当然道。
我想呵呵。
为了让高岚更深刻的明白物种间的三观差异,我问尘寰。“你在人类社会花的钱都是怎么来的?”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有些是抢的,但更多的还是卖古董的钱。”
我又问:“你哪来的古董?”
“我从元朝活到现在,我曾经用过的东西看过的书,只要没丢,如今都是古董。而且阿娘喜欢把玩瓷器,她当年收藏了很多瓷器。”
瓷器?还当年?
我记得中国历朝历代的瓷器,最稀罕的好像就是元青花,不知道尘寰的藏品里有没有元青花。
然后我又问楉:“你花的钱也是卖古董来的?”
楉道:“我对人类的古董没兴趣。”
“那你哪来的钱?”
“海里的蚌身上经常生疮,但自己够不着,没法挖。我去海里觅食时有时会帮它们挖疮,那东西在海里跟石头一样,但人类挺喜欢的,我便用挖出来的疮与人类换钱财。”
蚌生疮?
是珍珠吧,不过对于蚌而言,那东西的确是身体病变的产物,跟人类身上生了肿瘤一个意义。
高岚明白了我的意思。“那也不至于所有妖都有古董傍身吧?而妖里面也有陆生的吧?”
我说:“有啊,但你不会认为妖的法术弄不到钱吧?就算是遵纪守法的,自己做生意,或是找份工作就是了,实在不行也可以去学校当历史老师,再或者考古。”
“你缺人,别妖找工作,不正好吗?”
“问题是,会遵纪守法的找份工作,像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工作的都是小妖小怪,招它们还不如招普通人,至少省成本。毕竟,人类不清楚工作的危险性,看报酬那么高,很容易脑袋一热就签了合同,只要签了合同就任我烹制了,而妖,小妖除非特别缺钱,又不想用非法手段获得钱财,否则不会做这份随时都可能丢命的工作,就算愿意,也一定会跟我讨论报酬问题,至于老妖,基本不缺钱,就算缺钱也有的是办法。”想让那些肆意妄为惯了老妖听话本身也是个问题,就好比青蛟,他会对我低头,因为我救了他,也因为他没把握打赢我,但别的人,哪怕是同事,也别指望他听话。
想到就做,我让高岚给我设计张招聘启示,再贴出去,要求:年纪在三十岁以下(超过三十岁,身体机能下降,影响存活率),身体健康至少能跑五公里(可能经常需要加班,亦或是逃命需要,身体当然不能差,跑得也得快),识字(我招的文职,别的不懂可以学,但不识字的话就真无奈了),心脏强大(同事不是人,甚至可能在心里琢磨怎么烹饪你会味道最好),脾气好(与同事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很多地方需要磨合,同事生气了可能吃人)……
待遇:月薪一万(没干满一个月就跑了的没钱),养老金(虽然不太可能用得上),人寿保险(用上的机会很大,因此会买一大笔),干满两年后有福利(自己去随便一家房地产公司选一栋房子,不管是平房还是别墅,账单都由山庄负责,自然,前提是两年内没辞职不干也没挂掉,挂掉了也没关系,我认识鬼差,尽量为你争取一个不错的胎),最后,保证工作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
高岚表示:我要是妖或知道括号内容的人,我绝不打你这份工。
我说:“所以我才让你用春秋笔法写招聘启示呀。”
高岚:“你这是欺诈。”
我说:“高利润必然意味着高风险,长了脑子的一看就知道这份工有风险,到时候来得要么是没脑子的,要么就是做好了工作有风险心理准备的人。”
“再有心理准备则不可能想到这份工作的内容可能会死人,而且还是被吃掉死无全尸的死法。”
我理直气壮的表示:“若非高风险我干嘛开高薪酬?”
合计好招聘启示,再让高岚拿去专门的打印店打印,同时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购置办公室需要的所有用品。
“我还在读书呢,哪知道需要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
高岚:“……”
我继续说:“你可以慢慢准备,有一个月的时间,对了,再帮我找个好的写字楼,以你的人脉,这个应该不难吧?”
高岚因着生长环境的关系,三教九流都认识,堪称地头蛇中的地头蛇,虽然现在还是个学生,但她的将来,想也知道会很精彩,就算当警察也一定是警察中的刺头。
高岚最终无语走人了。
她一走,大厅里剩下的人便翻历史的翻历史,整理档案的继续整理档案。
眼花,脑仁疼。
长期做同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真的很折磨人。
为了更好的休息下与转移注意力,解决飘飞的满脑子的户籍档案,免得走火入魔。我问安安。“最近怎么没看到刘元?死心了?”
说起来,我也挺佩服刘元的,前世缘浅,今生再续前缘,听着挺浪漫的,但这有个前提,爱人的今生是个成年人,不是三头身。他没崩溃掉,心理素质必须杠杠的。
安安闻言,从史书中抬头。“有突破,闭关修炼了。”
我愣了下。“他那么大年纪了,竟还有如此天赋?”
安安说:“他曾有一世修成仙君,三十六将他曾经所有的笔记与感悟都还给了他,虽然轮回了很多世,但他的变化不大,因而当年的东西,如今仍能吸收。”
我微讶,听这意思,安安你跟刘元的缘分真的很久远啊,估计刘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曾是仙界中人。当然,我也没看出来,由此可见,他已经轮回了很多世,多到他灵魂中的仙灵之气已经被轮回给消磨干净了。不然仙人投胎,刚开始的一两世还是会有点仙灵之气残留的味道的。
我没忍住好奇的问:“他既然曾是仙君,如何会变成凡人?”仙与神的区别是很大的,神不管经过多少世的轮回,神魂都是老样子,所有轮回只是为了借助轮回修补自己的神魂,等补完了就会醒来,就像是做了一场漫长的梦,这也是我这个层次的存在最让人吐血的地方,就算把人砍成了渣渣,你也不能保证对方死干净了没。
安安闻言怔了下,回道:“权利的博弈中总会有一些棋子因为分量不够重而被舍弃。”
我秒懂,只要是棋子,那么棋局未结束,谁也不能保证不会自己会不会变成弃子。
我说:“可他还活着。”神人间的博弈什么时候对棋子如此仁慈了?
“他已轮回千万年。”
咳,那是够惨的,这么久才养好,他当年别是灰飞烟灭了吧。
人族有句话叫做说曹操曹操就到,闲嗑了刘元没一会他就来了,看到安安,眼睛一亮就把崽给抱了起来,顺手给它整理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不知是否错觉,看他给安安理头发,我就种他仿佛下一秒就会掏出一把刷子刷毛的即视感。
安安很是享受这种服务,就算披着人皮,她骨子里也还是一只猛禽,而人类的头发和禽鸟的羽毛是一个意义上的东西,而跟禽鸟,尤其是猛禽打交道,你把它的羽毛伺候好了,那多半脾气超好――前提是你刷毛前没被它给吃了。
显然,安安不会吃刘元,而刘元手艺极好,安安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自然,也不排除看书看太久的后遗症)
看安安的模样,我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只躺平了享受的小黑鸡。
即视感实在是太强了,强得我都忍不住手痒,当着一只绒毛控的面如此撸鸟真的好吗?
算了,你有鸟,我也有狼,撸狼也很不错,皮毛油光水滑,真是极致的感官享受。
等我撸够了狼毛,准备继续整理档案的时候安安也睡着了,可以我只有鳞甲没有翎羽,不然真想试试刘元的手艺,都能舒服得睡着,手艺可想而知。
将安安在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当着,刘元这才问我:“安安多久没好好睡了?都有黑眼圈了。”
黑眼圈?
我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安安眼睛下面的一圈青黑是黑眼圈。
这可真不是我粗心大意,着实是,神类的精力与人类区别很大,一睡千年万年,亦或是几万乃至几十几百万年不睡觉也没关系。而安安,这家伙不演戏装小孩的时候,你很难意识到她是个人类幼崽,习惯性拿神类标准去看她,然后……
话说这家伙多久没好好睡了?
一屋子非人加三个半人面面相觑,安安这家伙自己都没有普通人躯体的自觉,就更别提我们了,能留意到这个就奇了怪了。
刘元显然读懂了我们的神情,一脸无语。“庄主你没把你的徒弟给养死也挺不容易的。”
我庆幸的说:“是挺不容易的,得亏俩都是大孩子。”还早熟,我可不是姑获鸟,养各个物种的幼崽都有经验,若是只有安安这么点,那被我养死真不是不可能。
刘元显而易见的语塞了。“高太太怎么会由着她这样糟蹋身体?”
“哦,孩子大了,又有我和高岚换着照顾,小姑姑打算重新找工作,全职家庭煮妇,让她为了孩子做一两年还行,但一辈子都围着厨房转就免了。”虽然孩子特别小的时候可以找保姆,但保姆到底不是亲人,小姑姑觉得保姆再尽心也不会如亲人一样尽心,而婴幼儿是最脆弱的,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不然她当年最多休个产假。而现在安安也不小了,平日里也可以放我这里玩,不会有什么事,自然可以出去工作了。
刘元彻底无言了。
我说:“谁规定家庭中必须女方牺牲自己的一生?”谁要那么规定,不是自私自利的人渣,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混蛋。
刘元说:“我只是惊讶于她居然对你这里放心。”
这话说的,好像我这里是龙潭虎穴似的……咳,好吧,我承认,我这貌似也好不了多少。
说实话,我也很惊讶,都这么久了,我不信小姑姑还不清楚雪莹山庄的性质与危险。
不过她确实挺心宽的就是了。
但话肯定不能这么说,那到底是我小姑姑,因此我说:“那是小姑姑信任我。”
刘元闻言也找不到别的理由了,最后只能递了张名片给我。
我接过看了看名片,不认识。
“这是以前认识的一个生意上的伙伴,他家里近来好像遇到了一些事,请了不少人都没看出什么来,阿燕跟我提起的时候我拿了张名片,酬劳很丰富。”
阿燕?
想起来了,当年一起被刘元救下来的小女孩,与刘元一起在孤儿院长大。虽然不记得了,但还是能感觉出来这人挺熟,因此从孤儿院出来后就收养了她。而刘元这两年心思都在修炼和安安身上,公司的事物慢慢转交给了她,连赠送所有的文件都写好了,显然是打算在这条路上走到黑,不留后路。
管是管,但我是收费的啊。
“你怎么会帮我拉生意?”我有些奇怪。
“吴总那么大把年纪了,只一个儿子,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刘元颇为同情的模样。“正好你不是缺钱吗?”
“你怎知我缺钱?”
“高家没钱了。”
我突然很想问一句,你对小姑姑家的财政真了解啊,这两年动了不少手术,高家已经不是没钱,而是几乎家徒四壁了,因此我平日赚的不少钱也都是打给小姑姑的。就算是欠钱,小姑姑也不想随便欠人钱,怕有什么后遗症,都是找的知根知底的人借。
不过,有钱不赚是傻瓜,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第236章 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下
肥羊在招手,岂能耽搁?反正招工的事不急于一时,以及,我实在不想再对着档案了,因此第二天就出发了。
客户姓吴,家庭据说很不错,是首都某家族的分支,专门负责经营家族的生意,属于高干家庭,相当肥,肥得蹄子都流油。
吴老先生的妻子早逝,死因是悲伤过度,原本还有个儿子的,但五岁的熊孩子乱跑,跑山里去了,然后……证明了一个事,父母有时也不全是骗孩子,至少不听话就会被狼叼走这话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反正吴老先生的长子是一个非常写实的案例。
熊孩子把自己给作死了一了百了,但活着的人却不是,吴老先生的妻子便是如此,更不知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老夫人没多久查出有了身子,但她之前的时候因为丧子之痛根本没好好保养自己,于是乎,生产的时候难产挂了。
对于刘元给的资料我很是惊奇。“妻子死了他居然没再娶?”出身好,又有钱,典型的人类官二代加富一代,想再娶的话,愿意嫁的雌性人类应该多如过江之鲫吧。
“娶了啊,不过,他的情况,身边的女人就没哪个真心的,都是奔着钱来的。”
“被打击到了然后终身不娶了?”我说。
“不,他拿婚姻当过家家,一年换一个。”
我:“……”虽然非人生物的婚姻观在人类看来挺乱的,但人类那么想的时候肯定没反省一下自己,最贵圈真乱的分明是人类自己,朝生暮死却生命不息,作也不止。
虽然无语,但考虑到这的确是只肥羊,这些了私德问题又与我无关,因而我心情很好的上门了。
大慨是真的很担心,这位分分钟据说上万的肥羊居然在我到的第一天就来见我了,我原本还想着先玩玩,散个心再见面呢。
吴老先生一看到我本人就露出了狐疑之色,理解,我的外形,不仅跟仙风道骨不沾边,说是未成年都有人信。
对于客户的怀疑,我明确表示若是不信我,我不做这单生意便是。
反正,我最多少赚点,他却不是。
吴老先生显然也清楚如今真正着急的是他不是我,因此赶紧表示怎么会,他只是惊讶于我的年纪而已,然后随口问我在读哪个学校。
我无语的将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按着人类的年龄,四舍五入一下我如今这躯体都奔三了好不好。
暂时打消了吴老先生的怀疑,我向吴老先生了解起了怎么回事,主要是确定这事是谁理亏,如果是吴老先生理亏,那我就只能无奈的表示,鄙人非人,不站种族立场,只占理,既然你理亏,那么,鄙人爱莫能助,你还是认命好了。
吴老先生闻言坚定的表示他没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是那妖魔鬼怪无缘无故的缠上他的。
他第一次看到那只妖怪是在三十年前,他长子挂了的时候,但他没有辨别人与非人的眼睛,加上当时丧子之痛,对别的都不怎么在意,因此就没放心上。
只是,吴老先生的记忆还不错,多少留了点印象,而之后的经年,又看到了那人三次次,都是在自己次子身边,但奇怪的是,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自己才看得到他,而在被自己看到后都会给自己一个特别慎人的笑,吴老先生再迟钝也意识到问题了。
这辈子就俩儿子,已经死了一个了,这个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吴老先生死的心都能有,因此找了不少天师什么的,甚至连特勤处都找过,但特勤处看过后表示,你眼花了吧,你家干净的很。
但在吴老先生指天发誓自己没眼花后,特勤处推测:如果不是眼花,那就是那只妖纯粹就是只在吴老先生儿子身边溜达一圈,却从未做什么,看看就走,隔个几年再来。这种情况的话,很难找到妖,就算找到也不能抓,因为别妖什么都没做,甚至连偷窥都算不上,哪有人偷窥是好几年才来看一次的?
特勤处缺人缺的令人发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五天在加班,吴老先生又不是□□,因此特勤处自然不可能挤出人手来给他做保镖,还是无限期的那种。
听到这里我算明白他为什么对我接受这么轻松了,根本就是病急乱投医加死马当活马医。
我说:“这都三十年了,你家都没事,你确定那只妖对你们有恶意?”三十年啊,得有多少机会,人愣是没下手,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恶意,反倒是像是在观察什么。
吴老先生笃定的说:“我确定。”
我愣了下,旋即则笃定的说:“你还有东西瞒我。”
人三十年没动手,就是偶尔来看两眼,思维逻辑正常的人族怎么都不该觉得对方是有恶意,要动手要动手,光看却不动手是几个意思?与其怀疑对方有恶意倒不如怀疑自己家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别人孜孜不倦的来拜访。
以前就出过差不多情况,有家人被妖怪给祸祸得不轻,后来我去看了,妈哒,别人在睡觉,抢了它的地把房子盖它头上不说,还天天轰趴,简直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受害者在搞清楚情况后那一脸的懵,我都不忍直视,但凡正常人,思路都不可能开阔到想到自己家的下面还有别的住户,而且是几百年的老住户。
至于加害者,它表示自己也很无辜,几百年前时候那里别说人了,人毛都没一根,它这才选的这筑巢,怎么一睁眼一闭眼的功夫自己的地方就被人给占了?
公有理,婆也有理,尤其是公与婆还都口才不错的辩才,引经据典,唇枪舌战,我当时听得脑仁都疼。
因此我一开始是以为吴家也是类似情况,可看吴老先生这模样,显然另有隐情。
吴老先生犹豫再三,还是说:“他看我时的眼神,似乎很想吃了我。”
闻言我不由挑眉,吴老先生你又不是珍惜体质,经脉淤堵就是一块没有什么营养的肉不说,就你这精气神都快耗尽的身体,哪个妖能看上你这么一块酸肉?
“只是直觉?”我问。
吴老先生点头表示就是直觉。
我想呵呵,但看在高酬劳的份上,决定还是姑且信之,至于信多久就不保证了。
谈完了,看实在挖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我让吴老先生好好休息,我在周围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
溜达了两个小时,我错愕的发现,周围不止有妖气残留,还不少,估计,至少近期,那只妖就差常住于此了,可我找了一圈,连根毛都没找着。
我决定还是明天去看看吴老先生儿子,还没什么线索的话干脆守株待兔好了。回去的路上顺手买了个俩肉夹馍当今天的晚餐了,走了这么久,早饿了。
边走边吃回到门口,还没进门就看到一辆豪车回来,本来也没在意,但豪车经过我身边时……这妖气,说没跟妖近距离接触过,鬼都不信。
我看着豪车,豪车里的男人也在看我手拿肉夹馍边吃边看它的模样,不由皱眉,仿佛看到一锅粥里跳进来一颗老鼠屎。
本庄主这是被鄙视了?
靠之,在豪门云集的高档住宅区吃肉夹馍是有点违和,可我高兴,我乐意,你看不惯可以不看,鄙视个毛线?
素质啊!
我将肉夹馍继续啃完,有点犹豫要不要继续管这事,但想到到底是生命,还是打消了这种念头。
进屋洗了手,我问吴老先生他儿子手上戴但手套哪买的,挺好看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手套?”吴老先生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那个啊,是我年轻时猎回来的野生动物皮毛,原本是做成背心的,不过孩子大了就不能穿了,他又是个念旧的,舍不得扔,便改成了手套继续戴着。”
我皮笑肉不笑的说:“没想到小吴先生不仅事业有成还如此有情有义……”
我忍着鸡皮疙瘩将小吴先生一顿好夸,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很是让吴老先生开怀,虽然一直再说没什么,但那张老脸上的每根皱纹都舒展开来了,显然心里得瑟着呢。
一番闲侃,吴老先生将他儿子以前的事给倒了个七七八八,估计以前没人愿意听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虽然瓜也的确很好,但别人家的孩子最扎心啊,不止扎自己的,也扎自己孩子的。因此如今逮着个机会,吴老先生自然要好好炫耀一番。
哇,没想到小吴先生小时候还是个胆小鬼,经常被校园霸凌,软的跟个糯米团子似的,索性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改变,越来越man,都成万人迷了,很多人都说这个男人最佳结婚对象。
不过小吴先生自己对结婚似乎没什么兴趣,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吴老先生愣是一个都没见到过,每回知道的时候不是已经分了就是快分了。
我心说这俩还真不愧是父子,如出一辙啊。
我在最后提起明天能不能去小吴先生的公司看看,住宅找不到,说不定公司会有点线索,毕竟,这父子俩呆的最多的就是家里和公司。
吴老先生想了想,同意了,同时希望我多担待点,他儿子脾气不是很好。
脾气不好?你确定?他那根本就是看不起人。若非还记得老吴是小吴的爹,我是很想如此反问的,当我眼瞎呢。
第二天小吴先生不是情愿的让我上了他的车,我瞅着他手上的手套,以为会一路无话到公司,不曾想,小吴先生忽然就有了聊天的兴趣。不过他的话……他还不如不开口呢。
“君小姐如此年轻漂亮,当个神棍不觉得可惜吗?你应该享受更好的才对。”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
后记
小吴先生一出院就被警察带走了,涉嫌大量犯罪事件,从杀人、诈骗乃至于贩毒、贩卖人口……应有尽有。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说:“那只猼訑挺会玩文字游戏的,吴先生当年并非有意,他也不知那不是普通动物,猼訑也太……”
我说:“是我报的警,见义勇为,不用夸我。”
赵哥:“……”
我又问:“至于他做的是不是过了,你觉得过了?”
赵哥点头。
我笑说:“你是人。”
赵哥道:“我当然是人。”
我道:“你是人,你的立场是人,可我不是,人族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真正的旁观者,反正我是觉得他不过分。”
还有这屋子的人也不觉得过分,不乏觉得应该灭门的,死的可是一只幼崽,还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说:
种族决定思维潜意识的立场,庄主不是人,接受的教育也不是人族的,跟人族有代沟。
第237章 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罂粟如斯美丽,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嗑药磕的,两相比较,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很不喜欢魏晋。”
“不管是谁,被迫在一个热爱无病呻吟的时代呆很久,都不会喜欢。”
我心想,我也不喜欢,尽管魏晋风流有很多美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所谓名士风度……不是不能理解刚开始迫于政治上的高压导致的压抑,但后来,那就真的是畸形了。五胡乱华后的东晋士族,那叫一个放飞自我,醉生梦死,一边享受着民脂民膏的供养一边推崇清谈与五石散。
无怪乎安安不喜欢,洪荒时代的规则一直都是,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庇护弱者。就好比大战时记小黑本,战后找上门报仇屠杀一般,出发点绝对不是爱民如子,如此的她能喜欢魏晋就怪了。
宣传册很快被丢一边了,这屋里的都不可能有兴趣去吸/毒,那点致幻的药性对我们的神经根本没影响,因此没必要看册子上触目惊心的照片伤眼。
但我没想到,我很快就见到了一个现成的吸/毒者。
安安曾经救下的易子而食的一对孩子里,一个是刘元,见少凰误终生,算是掉死在这棵树上了,另一个倒是正常人,很早就结婚了,现有俩孩子,其中长子和高岚差不多年纪,但我觉得,以前没有对比还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对比,我只想感慨,高岚真是一只乖崽。
这哪是人,分明是人干,我发自肺腑的说:“若非他身上没有妖气,我真要以为他是被妖怪给采补过度快挂了。”
高岚则很惊奇的看着眼前被绑成粽子了仍旧竭斯底里仿佛疯子的少年。“吸毒了吧?”
现代人吸毒的虽然相对整个华夏的人口比例不多,但要说实在的,真不少。诚然,占的比例很小,但架不住华夏族的人口基数庞大啊。
做为一个经常在警察局里呆,有时候连禁闭室都进过的熊孩子,高岚见过的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还真不少,警察局简直是观摩人生百态的最佳地点。而看的多了,高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她说是吸毒了,那多半是吸了。
安安对刘元说:“现代社会里瘾君子应该有专门教他们重新做人的地方。”
“送过戒毒所了,但没什么用。”刘元也挺无语的。“我看了下,他的情况有点奇怪,好像不是单纯的吸毒,但我又说不上来问题在哪,想着你们可能能检查出来,便把人带来了试试。”
众人闻言不由看向死熊猫,这里医术最精湛的也就她了。
死熊猫闻言不由瞅了瞅少年,咧嘴笑道:“没问题。”
你有见过萌哒哒的小熊猫冲你笑吗?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只知道我想为少年默哀三分钟。
死熊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检查出了少年的身体里有些致幻性药物的存在,应是罂粟。
尘寰表示很惊奇,他是经历过清末民初鸦片盛行的时代的,罂粟提炼的毒/品什么时候如此厉害了?
刘元之前可是说了,少年被他妈送去了最严厉的戒毒所,命都去了半条也没把毒瘾给戒了,并且不惜以死相逼。
尘寰表示,百年前大烟馆的那些瘾君子再疯也是怕死的,自然,抽大烟这种慢性自杀另当别论。
熊猫先是禁了少年的语言能力,然后伸爪子在少年的脖颈上划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一滴都没浪费,全被熊猫用美人饮茶的茶杯接住了,少年……脸色白的,白雪公主都没他白,还有表情,那表情我都不忍看了,活似去亚马逊考察结果落食人族手里的倒霉蛋,不,碰上食人族还不一定有熊猫可怕呢,食人族好歹是人形,而熊猫,这是国宝级萌物。
接的几杯血后原本还折腾得厉害的少年完全焉巴巴的,也是,他到底是个普通人,且是一个因为吸/毒而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的少年人,一下子被放了至少800cc的血,没死已经很是不易了,继续活蹦乱跳是绝不可能了,那张脸活似用了漂白剂一般。
熊猫放完了血,递给我们一人一杯让我们品尝,我瞅了眼美人,估计美人回头就得扔了这些茶杯重新买一套。
我说:“我不吃人。”
“血里面有东西。”熊猫说。
我伸舌头舔了一滴血,血液里的成分一样样在脑子里浮起,是有东西。
吃人也不是一回两回,现代人的人血人肉里都有什么成分我很清楚,绝没如此重的致幻性成分,感觉有点飘飘欲仙。
我这个非人类尚且有此感觉,普通人的话……这款毒/品销售一定很好。
再看别人,美人与安安没碰,前者是珍爱生命,不碰熊猫经手的东西,后者是身体因素,尘寰与我差不多反应,至于阿莯与楉,显然,毒/品什么的对她俩完全没影响,估计这会正在脑子里分析成分呢。
我说:“他的血液里怎么会有药?”吸/毒能吸成这样?那得吸了多少的量才能将整个人给吸成毒/品?太扯了。
阿莯道:“是罂粟。”
罂粟?
罂粟是这成分?
阿莯解释道:“我还是凡人的时候曾用罂粟当过止疼药。”
祖先拿来当药,后人拿来当毒/品,不得不说这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大的讽刺。
尘寰道:“我见过抽大烟抽的病入膏肓的人,虽然身上大烟味很重,但血液绝没这么诡异。”
熊猫有点可惜道:“很显然,他用得是特殊品种,可惜没样品,不然倒是可以研究一二。”
刘元问:“能戒除吗?”
熊猫道:“你给我找几斤样品来,我保证还你一个永不复发的好孩子。”顿了顿,熊猫还是补了句:“不过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已经造成了,他四十岁以后会成为医院的常客。”
刘元皱眉。“不能治吗?”
熊猫反问:“你介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吗?”
刘元沉默无言。
我忍不住一笑,这可真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活例子,要么以后百病缠身,要么早死,没有中间选择。
自然,我是知道的,若是熊猫愿意的话,她有很多办法解决,最不济也可以用言出法随令少年脱胎换骨,但它显然不想浪费这份法力。好吧,我要是它我也不干,别人要作死,自然要自己吞苦果,旁人怎好越俎代庖?
我忍不住问了句:“他是怎么会吸上这个的?”不知道吸/毒有害健康吗?
刘元表情略复杂。“找不到什么觉得刺激的事。”
众人顿觉无语,所以这就是闲的?
安安一语问出了众人的心声:“他的精神世界是有多贫瘠?”
精神世界充实而美丽的人是绝不会干这种事的,因为不想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金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上,生命中有意义的事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作死?
少年的精神世界只怕连还是魔域凶兽时的安安都不如,好歹那会她还知道生命可贵,虽然只是自己的生命。
刘元去想办法给熊猫找样品了,少年被留了下来,但不是以客人的身份,熊猫把人关进了专门用来关实验品的笼子里。刘元看的时候欲言又止了会,终是对少年的求救不予理会。
“你不会把他吃了吧?”刘元问熊猫。
熊猫拿实验品下锅的事他是略有耳闻的。
“我虽吃人,却也不是什么人都吃。”熊猫嫌弃的看着少年。“他连垃圾食品都不如。”
行吧,不管是是什么食品,至少不用担心来接人的时候只剩下几根带牙印的骨头了。
毒/品是人族内部的问题,只要没祸害到我身边人的身上,我没兴趣插手。瘾君子又不是被逼着吸的,九成九是自己作死。
别人要作死,应成全,这是礼貌。
重金之下,新的办公地点已经装修好,高岚让我去看成果。
骑自行车去。
“我记得姜姐买了车。”
“对啊,一辆很漂亮的法拉利。”我说。
“她今天休息。”
“对啊。”刚拍完一部戏,自然需要缓缓,不然入戏太深容易精分。
“我们试试法拉利吧。”高岚跃跃欲试。
我笑道:“可以,不过法拉利半个小时前已经被阿莯开走了。”
高岚:“……”
我很快就明白高岚会提议开车了,买个房而已,你丫买哪去了?都骑了半个钟头了也没到目的地,再走下去就该是郊外了。
“我说你该不会把房子买在郊外了吧?”
“你不是说要安静点吗?”高岚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我是要求地方安静点,但没让你跑郊外来买房,而且,这路线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
“荒郊野外哪来的写字楼?”
“我买的是别墅,你都不关心房价吗?”高岚很是惊奇。
我问:“你觉得甩得了雪莹山庄这个摊子?”
“甩不开。”
“既然甩不开,那我对住房自然没有需求,没有需求我去了解的价格它干嘛?”
高岚提醒:“你现在有需求了。”
我反问:“你会坑我?”
“……本来不想,现在想了。”
“我倒是不介意你坑我,但我跟你说,房子必须好。”
“肯定好。”
“这都已经郊外了。”
“没坑你。”
终于到目的地的时候我都想呵呵了,的确没坑我,忽略周遭的氛围,以及这地方我来过啊。
刚开张那会处理过一件闹鬼的生意,还意外找到了烨宁的一枚碎片的地方可不就是这里吗?
处理了之后,想投胎的鬼都被诺诺带走了,鬼口锐减,没以前那么鬼气森森了,也不知哪个冤大头接手了这里,将烂尾工程给做完了,因此出现了一片别墅区,可惜,之前的事阴影未消,房子显然砸手里了。
我瞅着一溜秦兵晃过,还冲我打了个招呼。我也依着古礼回礼,聊了两句,知道他们最近和楚兵掐的次数少多了,梁小姐给他们恶补了秦国和楚国的历史,尤其是结局,都是亡国之鬼,亡国鬼何苦为难亡国鬼,祖宗们消停点吧,否则真没法住人了。
目送秦兵离去,然后就发现高岚寒毛直立的看着我。“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问:“你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查查这里是不是闹鬼?”
高岚理直气壮:“山庄可一屋子sss妖魔鬼怪。”
我说:“我自然是不怕妖魔鬼怪的。”真有妖魔鬼怪捣乱的话,正好抓起来送熊猫,那家伙一直想打我的主意,找点事转移一下它的注意力。
高岚赞同。“就算要怕也是妖魔鬼怪怕你,那我为什么还要考虑这方面的东西?。”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反驳。
“我招的是普通人。”和山庄那一屋子神仙妖怪区别很大,容易吓死啊。
“迟早要打交道,正好提前练胆。”
我想了想,发现,这地方选的还真的很合适,这些鬼又不伤人,简直是最好的练胆之地。
虽然砸手里了,但冤大头在修的时候显然也是下了本钱的,工程质量极好,而装修,这方面是阿莯闲来无事时设计的,没看出来这位杀伐之神如此博学多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连装修设计都懂,就是设计风格……真古朴,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地方住的必须是那种七老八十的华夏传统文化老艺术家住的地方,特别的有内涵。
自然,那是错觉,我身上虽有古代的气质,但和华夏传统的古典气质区别相当大,而接下来会在这里做事的人,也不会有谁对得起这份设计。
面试是下午开始,约了十四个人,高薪酬的魅力真是杠杠的。
然并卵,我不过是让高岚化了个女鬼妆容,再拿了一件楉的衣服给她换上,再聚点阴气……一个两个都给吓跑了,现在的人啊,胆子真小。这些人和远古时代将龙肝凤髓端上餐桌先民、写出山海经这样的精彩食谱的作者真是同类,差别也太大了吧?怎么进化的?胆子越进化越小?
难得的三个没被吓跑的,一个是流氓,问了下,小学都没读完。
我也不要求高学历,但你小学都没读完……我很怀疑他会不会整理户籍档案,一问,的确不会,这都不会你来干嘛?我忍不住扶额问他。
“老大让我来收钱,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小青年目光垂涎的看着我。
行吧,都不用我说什么了,高岚直接就请他出门了,真的是请,一路踢球一样踢出去的。
还有两个,一个吓尿了,另一个倒是没吓尿,但那是熟人前同事,,警察局的便衣,以为我们是传/销或是什么犯罪组织,不然什么正经工作会有那么高的薪酬?
说得真有道理,但我这还真是正经工作,虽然的确没有营业执照,但那也得有地方办啊,有办的地方我肯定入乡随俗去办了,何至于如今被当做犯罪分子?
第238章 第十二章罂粟·形象
如果遇到了不好的事,永远不要认为这已经是最坏,因此再坏也不可能更坏了,属于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但现实却是,你还真能更愁。
破罐子拾掇拾掇还是能用的,比如当盆栽用花盆,种点葱蒜,高雅点也可以种花,但养花需要很多心思,天天浇水,不如葱蒜,几天忘了浇水也不会死。而你把它摔了,那就什么用都没了。
我不认识霉神,但也听熊猫提过一嘴,那是个势利眼,你越霉它就越喜欢你,而被霉神喜欢的后果……我只能说相当精彩。
忙了半天,一个人都没招到,我只得暂时死心,收拾东西回家休息。
“你要求别那么高就不会收不到人了。”得知我的成绩后,熊猫如此表示。
我说:“降低要求,那就没有自保能力了。”
熊猫道:“你招的不是文职吗?”
“对啊。”我点头。
“文职类工作,你要求那么高做什么?现代人族可不是非人生物,身体脆皮,文职类人员更是脆皮中脆皮,你如何能找到合标准的脆皮?”
“办公地点日后往来的妖魔鬼怪少不了,没点自保能力,死人了怎么办?”我回道,虽然招聘启示里全是陷阱,但我还真没想过弄出人命来。
“放在山庄里不就没危险了?”
我心说,放山庄里更危险,国宝你是不是忘了你的“小白鼠”?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也可能是熊猫太厉害,反正它应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我保证不会伤害你的员工。”
不会伤害并不代表不抓来做实验,只要实验结果是能带来好处的,不管过程如何,都不算伤害。
文字游戏当我不会吗?
想多了?
呵呵,别忘了这家伙那辉煌的前科,以及韶光神宫的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以此反推也可以看出上梁什么德行。
不过,如果熊猫不打什么不好的主意的话,这个主意其实挺不错的。
只是熊猫的信誉,我思索了片刻,人和神还是有区别的,人可以乱说话,只要有足够的眼力,不惹到不该惹的人,什么话都可以说得,胡说八道将别人逼死了也无妨,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并未犯罪。指天发誓,然后将誓言当厕纸亦然,人的言论自由,不受任何约束,神却不然,言出法随四个字诠释的是神类言语的力量,但这也是有代价的,当言语具有了改变现实的能力,也会失去胡说八道的资格,一句话说错,便是因果。也因此,神类,尤其是上神位阶的神类,一旦保证了什么,必然做到。自然,这种诚信如魔鬼的契约,签的时候没将里头所有陷阱找出来就冒然签了,那么被坑成什么样都只能怪自己眼瞎没看出里头的陷阱。
熊猫说不会伤害,那就真的是不会伤害,也仅限于不伤害。
我不否认,自己在动摇。
没等我摇摆出个结果,电话就响了,思路被打断,我无奈的去接电话,号码好眼熟,想起来了,这不是警察局的电话吗?小姑丈有事找我?没听说近来有什么妖魔鬼怪不安分啊?
无关妖魔鬼怪,是人,也可以说不是人。
阿莯出事了,不对,也不是她出事了,出事的是别人,不过她现在的情况也的确麻烦就是了,丫开车撞人了!
阿莯撞人?怎么可能?那家伙虽然是无照驾驶,虽然开车也就这几日的事,但丫脑域是百分百开发,一窍通百窍,上手没多久就开得跟几十年的老司机一样娴熟了,说别人肇事把她撞了然后被反作用力给弄死了还差不多。
电话里也说不清楚,小姑丈让我去警察局一趟,同时对我的交友能力表示怀疑,瞧这交得都什么朋友?
我只得一边头疼的在电话里解释阿莯不是坏人一边换衣服出门去警察局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肇事这种事不管是怎么回事,被警察带回去的时候都不必着急乱解释,如果是真有责任的话那就更不能说了,必须等律师或是懂的人来了,将发言权交出去,专业的应付这种事总比外行厉害。然而,阿莯此类人,相信便是喊来一百律师团队都没用。
我来的时候丫已经亲口承认了自己蓄意撞人的事。
说起来,这就是一起碰瓷事件。
阿莯在人间的时候也不全是教人习武,这个证的杀伐之道的上神非常有艺术涵养,简直是艺术家,还是国宝级的那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还对历史很有兴趣,经常去博物馆看文物,后来发现了卖古玩的地方也成了常客,虽然一直都是只看不买,但也没人赶它。
千万年不得归人间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彻底没了人性只剩下新生的神器。
人族神话里,姮娥奔月后还遥望人间,碧海青天夜夜心呢。虽然少凰已经证实这则同人神话自己同得可以说是新创了。但它新编的内容里无疑诠释了人对故乡的怀念,就算长生不死,就算远离人间再也回不去,心里也永远都有那么一个地方是留给故乡的。
所有古玩,阿莯永远都能轻松辨别真伪,其中典故也信手捏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从远古一直活到现在呢,虽然……貌似也差不多。
与人间千万年的离别仿佛不曾存在。
细想的话,觉得这也很正常,它若是完全与人间断了联系,当年也不能那么及时的从背后捅了少凰一刀保存人族的血脉。
因着这份鉴赏能力,阿莯交了不少君子之交,也赚了不少钱,免于买了赝品破财的人为了表示感激或是送它钱或是送它茶叶,这大抵就是沓会被盯上的原因。没钱可玩不起文玩,虽然它也不玩,但那份眼力,按着正常思路,自然只有豪门中的豪门才培养得出来。从母系氏族时代活到现代,正常人可没那开拓性的思维,真有也是精神病院的顾客。
碰瓷的人演技极好,挑的时机也很精准,换作普通人只怕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撞了人,这一自我怀疑,再被恐吓威胁几句,为了自己光洁干净但履历不留下污点,往往破财免灾。
可是,那是阿莯。
人与神,有力量差异的悬殊,也有思维逻辑差异的悬殊。
所以,面对碰瓷,阿莯一眼就看出那个吐血倒车前的人健康的很,再活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本来已经停车的阿莯一脚踩油门上了,再之后……她在警察局。
看了笔录,我无语凝噎。
阿莯你被人碰瓷,杀也就杀了,冒犯神祗本就是死罪。可你这么实诚干嘛?怎么这么淡定的就回答了别人怎么回事?
我表达的很委婉,但再委婉,警察局里这些人精子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这点脑子都没有很容易被人坑死。
小姑丈轻咳了下。“小落你说什么胡话呢。”
反应过来现在在什么地方的我:“……”为毛有种自己是反派的即视感?
“人没死。”阿莯道。
我扭头看她。
“我没那么狠,小惩大诫,废他一双腿罢了。”
废一双腿?
那不就是终身残疾了?
你还不如送别人开始新一世但轮回呢。
小姑丈道:“别人碰瓷是不对,你报警不就是了?何必如此狠戾?”
阿莯一点凶残的自觉都没有,好吧,她也的确算不上凶残,跟别的神比的话。
虽然没有监控视频,但有原告与被告除了细节方面基本一致的口供,也算是罪证确凿了,我找再好的律师都没用,可我也不可能让阿莯坐牢,倒不是因为我们认识,而是阿莯不认为自己有错(话说回来,我也不觉得它有错,不过这大抵是因为我不是人的关系吧,不能当人类社会的常理),而它不认为自己有错便不会束手就擒,而它不束手就擒,警察局这些人的战斗力于它而言跟一盘菜没什么两样。
我很是无奈的给赵哥打了个电话,说了怎么回事后表示谁的祖宗谁善后。
赵哥那边沉默了片刻。“她不是人族吗?怎么也存在物种不同三观不同的问题?”
我回答:“一千年前的人认为娶了一个妻子,还有别的女人是理所当然的事,而除妻子以外的女人都是物件,想玩的时候玩玩,不想玩的时候可以送人或交换什么东西。妻子若为个物件生气计较纯属无理取闹,有病。两千年前,有姓氏的人生而高贵,没有姓氏的人生而卑贱。三千年前,人要是死了,让自己的妻妾与臣子奴隶殉葬是给予妻妾臣子奴隶的荣幸,人殉合法且光荣。更古早的母系氏族年代,男人对自己的子嗣没有任何的责任与义务,潇洒一辈子。你要不要我想个办法让这些时代的人跟你谈谈三观,教教你什么叫物种相同三观不同?”
“不必,我懂了……我马上找人处理。”
不到一个小时赵哥的人就来了,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拿着个公文包做律师打扮。
必须得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律师先生先将阿莯给保释了,然后表示法院传票到的时候阿莯一定会出席……才怪。
碰瓷的自己推翻口供撤诉了。
我一问才知道律师先生很专业的将碰瓷以前的工作“履历”给挖了出来。
朋友,想一起去监狱吗?亦或是得一笔钱安享晚年?
我很是好奇的问了句:“如果原告不配合怎么办?”
“有很多办法。”律师先生很是自信的回答。
我说:“律师先生你跟特勤处合作多久了?”
律师表示,不是合作多久了,而是他就是特勤处一名资深的内勤工作人员。
很好,我大抵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了,与它,熟能生巧尔。
特勤处分内勤与外勤,其中外勤属于战斗工作人员,经常出差,内勤则属于后勤人员,不用出差,负责各类文职类工作,以普通人为主。
就我对特勤处的了解,政府各个部门但凡知道它存在且打过交道的没几个是不想投诉外勤那些比拆迁办还生猛的家伙的。
事情解决,我与阿莯表示,咱俩得谈谈,你杀人或把人打残了我不反对,但你能不能考虑下善后问题?比如抹去路人的记忆,破坏周围电子设备,以及警察局做笔录时别那么实诚,竟然实话实说了,就差说自己是神,是你们祖宗了,然后被扭送精神病院了。不屑说谎也没关系,可以保持沉默,反正现代执法不能严刑逼供,你不说话别人也不能拿鞭子抽你。
破天荒的觉得熊猫也没那么麻烦了,好歹人熊猫知道毁尸灭迹。
阿莯沉默须臾,真诚道歉:“抱歉,给你惹麻烦了。”
我道:“也不麻烦,问题都是特勤处解决的。”我只是全程陪同。
阿莯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也是,那是子孙,想让它如对我一般平等客观的看待人族基本不可能,这是一个生于氏族时代的人,长幼尊卑的观念与新时代人类肯定不一样。
我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放心。“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陪我去面试,你是神,看人肯定比我敏锐。”也顺便学学现代的风貌,不要求你完全融入,至少要伪装好,当然,不屑伪装也无妨,可不能再出这种弄残了人,然后在警察局供认不讳的情况。
阿莯想了想,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暂时有什么事做,便答好啊。
有阿莯陪同,面试时我稍微放开了些,就算透露太多,让阿莯对面试者的记忆做点小改动便不怕了。然而即便如此,废了两天也不过招到两个工。显然是不够的,我不仅给自己招文职,也给别的城市招,等调/教得差不多时便可以调任了。
第三个怕你我觉得可以考虑的人终究出现了,加上已经签了工作合同的两个,现如今便是凑卓麻将则绰绰有余。只是,不论是我还是面试者都很意外。
原因?
面试者是辜小哥,我很想问一句,姑获鸟知道你来应聘的事吗?以及……你又身份证吗?我记得你丫还没成年吧?
大抵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同样惊讶我也出现在这里的辜小哥道:“我的技能不比成年人差。”
那倒也是,反正我这也不是黑煤矿,用未成年人又怎么了?
而且辜小哥,搁谁都没法拿他当未成年人看,且我不认为这份工作比辜小哥原本赚钱的活计更危险。
姑获鸟肯定不同意自家崽从事如此危险的工作?
是不会,但辜小哥又不是三岁小儿,有自主权。
一番思量,我拿了份工作合同给辜小哥,辜小哥看了看上头的待遇,没忍住。“你真不会做贩毒或传销什么的?”
闻言,我道:“当然不是。”
“那待遇怎么这么好?”辜小哥仍旧存疑。
我道:“犯不犯法你过几日就知道了,觉得犯法你到时候大可举报我……话说你来这该不会就是看看是不是需要举报你好赚一笔的吧?”
辜小哥顾左右而言,眼神很飘。
我无语,我看着就那么像搞犯罪组织的?
阿莯道:“你开的薪酬丰厚得不合常理,又没说清楚具体的工作内容,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招聘启示上说清楚的话,别人看了要么以为是开玩笑要么就以为是神经病。”
辜小哥道:“所以你真不是犯罪组织招人。”
我指了指座机。“电话在那,你随时可以报警。”
辜小哥没报警,爽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名字。
思及之前两个连蒙带骗才签名的,这个爽快的让我有点怀疑人生。
我问:“你不问问具体工作内容吗?”
“犯法吗?”
“不犯法。”
“薪酬高吗?”
“高啊。”估计这年头就找不到几种待遇比我这更好的合法工作了,自然,风险也是一样的。
“那不就够了。”辜小哥道:“我猜你这份工作肯定有危险,不然也不会待遇这么好,不过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富贵险中求吗?我很缺钱。”
好实诚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就是回头还得找姑获鸟好好解释一番。
现实表示,计划赶不上变化,我很快发现,自己还是先别忙着想如何与姑获鸟解释,还是思考如何救刘元比较着急。
第239章 第十二章罂粟·毒源
刘元失踪了。
虽然没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他与安安说了中午会给安安带竹米糕回来就一定会准时回来,这些年对安安他从未失约过,因此发现他这回没准时,因为是三头身而无法离家的安安就给我打了电话。
我戏谑的说:“要不是你对他没感觉,我真的要以为你被他感动了。”
前科累累,哪怕是还债都还得令人叹为观止,要不是实力太过强大又是一族之王早不知死多少的非典型性暴君竟如此关心一个人,奇迹。
“我还不至于爱不爱一个人都分不清。”
我一想也是,这家伙又不是没谈过恋爱,那可不是游戏人间玩玩,连怎么摆平族里长老都想好了。
禽鸟的婚姻,尤其是猛禽中的猛禽凤凰对于婚姻的认知与人族对比,完全不是一个价值体系内的产物。凤凰族若是向与一个人结婚必然是经过认真思考的,绝非一时荷尔蒙分泌过多的三分钟热度,细想也能理解。人族中,出轨什么的,顶破天也就是离婚,甚至很多时候出轨者什么事都没有,只是换个配偶而已,与原配老死不相往来,而凤凰族,出轨的后果很严重,把出轨者和三一起撕成碎片――合情!合理!合法!
尤其是最后的合法,亲人因为出轨而被撕成碎片,血缘亲族若是杀了凶手为死者复仇是犯法的,且是不赦的死罪――这很难得,古神族与古神神民多是血亲复仇观念的忠实信徒,凤凰族更是其中佼佼者,为亲人复仇是血亲的与生俱来的义务与责任。若非如此,我估计当年天帝也不至于那么祸害姐妹俩,严防死堵那叫一个叹为观止。也因此,在族规里明文规定此事上血亲复仇不合法,也挺让人惊奇的。
就算不提天性,只为了生命着想,也得慎重。
少凰当年……显然是认真的不能再认真,可惜……但不论如何,她都是爱过的,不可能分不清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因为只有这一个可能,我找人查刘元出什么事的时候让人注意了一下他最近在调查的毒/品问题。
想弄到熊猫需要的素材有很多办法,花钱买是最安全也最省事的,但保不准刘元心血来潮想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一次呢。而调查这种事,出个什么事实属正常,贩毒可不是个人的事,而且一整个利益团体,三教九流都可能涉及其中,原因?还不是一个钱字。
虽说刘元如今虽然还在辛苦的练气为筑基做准备,但就算这样,身体素质也超过了许多人,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但还是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贩毒集团缺什么都不可能缺两样东西,一是毒/品,二是钱。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还真和贩毒集团有关,刘元在调查它们,被发现了,不过没有情报显示刘元的失踪和它们有关。
我问安安:“要不你留在家里,我去查看一下?”
安安摇头。“一起。”
听出这家伙话里笃定能找到刘元的味道,我不解。“为何这般笃定?”我都没这般笃定。
“刘元最近只得罪了它们。”
就因为别人有嫌疑你就直接判刑了?安安你要是法官,肯定一审死一片人。
好吧,安安本身也不是法官,它是王,君王这种生物,神族的我打交道不多,但凡人的君王有三成的怀疑都足够它们杀人了,何况如今这情况。
我很快发现自己小觑了安安的凶残,丫出门时把熊猫捞上了。瞧着萌娃怀里圆滚滚的熊猫,莫名的觉得天道恶趣味浓浓,这两只可不是一般的凶残,然这外表……手痒,想撸熊猫。
“你带上熊猫做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抱过熊猫撸了一把毛,手感好好,再撸一把,再撸……
“刑讯方面它是专家。”安安回答。
我茫然的撸着熊猫,几个意思?
一个意思。
找贩毒的人不难,给小姑丈打个电话一问就问出来了,虽然丫不是缉毒警察,但周围比较有名的贩毒团伙还是知道一些的。再抓几个贩毒的揍一顿,问话,补充名单。
ok,可以开工了。
怎么开工?
锁定了嫌疑犯的范围,自然是报警?no,是……上门拜访。
不不不,不是□□,□□是要敲门的,我们没敲门。
合金的防盗门我一脚就踢飞了。
问警报怎么办?
凉拌。
报警电话打完,警察再赶来,我们早绑了人走了。
不到两个小时我就把嫌疑名单上的人给找齐全了,并且全部请到了一处□□的地方。
我带着最后一个嫌疑犯回来时发现熊猫已经将毒/品从箱子里取出,分门别类的摆在了地上。
“干嘛呢你?”我无语的瞧着满地的塑料包。
“就地取材。”熊猫回答。
这些东西还能用来刑讯逼供?我大为惊奇。
确实能。
熊猫又一次向我证明了只要思路开阔,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先是一些软性毒/品,再是厉害一些的,最后是她最近在研究的那种,一包一包的往人肚子里灌,看得我都要心生不忍了。
安安看了我一眼,忽道:“他们贩毒可是让更多的人吸食这些呢。”
我点头。“我懂,所以我没拦着你们。”
吸/毒显然是个由浅至深,由少至多的精细过程,我看过一些宣传用的资料,据说刚开始是用鼻子吸,量很少,慢慢的发展到用注射器,从一针到好几针。
我觉得,肯定没人试过第一次就吞不下三斤的毒/品。
原因?
死人了。
我请来的一共六个人,不到半天就死了两个,剩下四个没死倒不是命硬,而且他们身上扎着的若干银针。而这也更让人毛骨悚然了,死了的那两个身上也有银针。
玩够了,熊猫终于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给安安腾出了位置。“火候差不多了,你问吧。”
我静静的看着安安掏出从刘元家拿的照片,静静的看着安安问四个人有没有见过,然后四个人鼻涕眼泪直流的招供,竹筒倒豆子都没这么痛快!!!
刘元的失踪的确和这些家伙有关,他查的很有效率,而古语有云:知道越多死的越快。
先是买凶杀人,发现刘元武力值强的不像人后就告诉了它们合作的对象,也是贩毒集团最核心的一环,再然后刘元就如他们所愿的消失了。
问他们幕后是什么人却不清楚,他们负责的是贩卖环节,整个集团的核心没人知道都有哪些人,全是代号,性别年龄皆不详。
在我吐槽犯罪分子也挺聪明的,搞这么神秘,警察别说抓人了,连查谁家水表都不知道。
然后,我看到熊猫将每个人的灵魂抽了出来检查灵魂里的记忆,一个人的一生,不管是大脑记得的还是不记得的,全都清清楚楚。
真的不是一般的方便,但也有后遗症,凡人的灵魂禁不起这么折腾,折腾完了,不是灰飞烟灭就是灵魂残缺,不入轮回,最终的结局还是灰飞烟灭,只是从立即死变成了死缓。
我瞧着熊猫的神情,冰冷无机质,仿佛手里的不是一个人,而且一只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专注而认真,撇开它手里正哀嚎不断的灵魂,这个时候的熊猫看上去太有反差萌了,好想抱抱,撸一把。
认真的熊猫翻遍了这些人的记忆也无功而返,而那些灵魂,现在就算塞回躯体里也活不了,不可能继续问了。
“这一片最大的妖怪情报势力是哪?”安安忽问我。
啊?我茫然的看着小家伙,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你怀疑是修士还是妖怪?”
能收拾如今的刘元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人,只是不确定是哪一种。
“他跟妖怪接触过,还是一只海鱼。”安安指了指其中一具尸体。“应该是每个月给他送新毒/品的那个人残留的。”
熊猫诧异了下。“那是四天前的事吧,你顶着个凡人的壳子嗅觉居然还这么厉害?”
我也很诧异,就算小姑姑祖上有什么非人生物,到如今都是普通人了,哪来的比狗还灵的嗅觉?
“凶兽是掠食者。”
我秒懂,掠食者为了捕猎,五感都特别灵敏,不然别说吃上肉了,便是发现猎物都是个难事。
鹤城是内陆,海鱼这个特征太明显了,做为地头蛇,我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知道了它的位置,居然还没离开!
不过这样也好,方便了我抓人。
抓住了送熊猫,在我吃上晚饭之前就听到了熊猫的后续。
刘元是被抓了,但还没死,制毒也是需要技术的,也有研究人员,正在研究能不能对修士和非人生物也有上瘾性的药物,需要大量实验素材。因此刘元被抓了,已经送走了。
海鱼没走的原因也很简单,这里有很多非人生物,且大多弱小。
靠之,当老娘是死的啊,我就在鹤城呢,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拐卖妖口。
“它总部在哪,老娘要去拜访一下。”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问。
“南海。”
我去,这么远,这贩毒集团的“业务”究竟多宽广?该不会遍布全国了吧!?
不管它业务多广,我都收拾定了,先是通知了城里失踪妖口的亲友,让它们留意一下周围还有没有拐子,有的话全抓起来送山庄给熊猫,打不过就通知我。我不在家的话就找阿莯或楉,这俩只已经被说服会帮我看一段时间。
准备工作做好我就和尘寰带着安安出发了,本来是想两个人就可以了,奈何安安坚持,也就带上了,省得我们一走它就去扒飞机,呃,也可能是抢飞机。
一下飞机我就打了个喷嚏,空气潮湿还没什么,雷泽的空气也很湿润,我喜欢这种空气,但有够热的,简直热风扑面啊。雷泽空气湿润归湿润,可不热啊,相反,因为植被茂盛的关系,雷泽一直都很凉快,属于那种大夏天穿着严严实实的古装都不会觉得热的情况。
我很快发现,还有比我更不喜欢这里环境的,有雪狼妖血统的尘寰没一会就大汗淋漓了,好惨。
我和尘寰被炎热给打击得够呛,安安却很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精神奕奕,完全不受炎热影响……好吧,想想凤凰族发源的地方是活火山,这一物种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岩浆浴,搞不好她还觉得冷呢。
热浪袭人,我与尘寰对视一眼,早完成任务早回。
不清楚当地情况?
没关系,走的时候我拔了楉的一片龙鳞,可以用来铺床的鳞片,话说楉的完整姿态究竟多庞大?随便拔的鳞片都这么大。
楉是龙,龙是水族,没毛病,虽然人家海陆空三栖,但本质上还是水产。喜欢有水的环境,丢活火山里妥妥的变泥鳅干。至于可以上岸可以飞天,不兴别人进化得好吗?
少凰是猛禽不同样海陆空三栖?就是下了水武力值会直线下降……话说安安你也是想不开,跟着跑来南海做什么,这里可是海洋。
用真龙的一片龙鳞做为报酬,我一顿饭还没吃完水族就把我需要的情报给送来了。
我:“……这效率,神了。”
安安不以为然。“有真龙且还是真龙中的神龙王族,虽然是混血种,但仍旧是龙类金字塔最顶端的存在,它鳞片中所蕴含的信息可以增加寻常水族化龙的几率。”
尘寰道:“这算是走捷径吧。”
安安点头。“所以被天劫劈死的几率也更大,毕竟,水货和真金还是有差距的。”
我道:“龙族对纯血种和混血种都有分歧,这样的水货在龙族地位想来也不会很高吧。”
“它们比混血种更不如的低级炮灰。”
我:“……它们应该不清楚这些。”不然应该不会如此上心。
尘寰道:“就算知道也一样。”
我茫然。
尘寰解释道:“你是古神神民,难免不清楚底层妖族的艰辛,虽然龙族的低级炮灰地位很差,但至少得道了,不用担心什么时候就被除妖师灭了或被天劫劈死……”
我无言,一个是生存压力,一个是心理压力,很难说哪个更严重。
华夏的疆域极为辽阔,不止陆地辽阔,海域也一样。南海之上有众多岛屿,很多岛屿根本不大,只能说是礁石,别说人了,连根类人生物的毛都没有,因此要藏起来制毒的话,南海海域还真是个好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大抵是华夏的海军还算给力,水族给我的地点不在华夏海图里,但也不算完全没关系,我拿着海图对比了半天,最终发现这地方竟然是属海的交界处,属于敏感地带,俗称三不管。
我很是惊诧:“他们竟然一直没被人发现?”
对于这样的地方,不管是哪个国族都应该天天全地图扫描吗?便是一只苍蝇都能被找出来。
听了我的思维逻辑,尘寰很是无语的看着我:“这里是人间界。”
我说:“我知道啊。”
盘古世界有三千大千世界,而三千大千世界又有十亿凡世(泛指,实际上肯定更多,据阿莯闲暇时提过的话可知,创造小世界于神人而言属于神神都会的手工课,自然,手工课谁都会,但成绩如何那就不一定了,有的可能很成功,能像自然世界一般演化,最终自然毁灭,不过也不乏造出来这样那样的问题的,而且还是多数,有问题的不用管,存在不了多久。没有问题的那些或封存起来做储备世界,或丢一边任其自然演化看能不能进化出什么智慧物种来。特别好的,比如上神的作品,每个上神的神宫内部都是一个世界,比如死熊猫的韶光神宫,徒子徒孙全加起来少说几十亿。除此之外,混沌门扉那里划分阴阳清浊,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新的小世界。),凡世虽多,但与人族观念里的凡世即人间界,即以人族为主的世界不同,不管是以什么物种为主,都是凡世。只有以人族为主的世界才能称之为人间界,而诸多凡世里,人间界是最多的,原因无它,此物种繁衍最快。
我的启蒙教育可是满分的。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连太阳系都尚未走出,世界大战离它们很遥远,全天候扫描世界的边境更是没必要。”安安说。
我:“哦,忘了这茬。”
这不能怪我,我接受的是古神神民的启蒙教育,不是人族的。
尘寰道:“若非去过雷泽界,我会怀疑你是否打过世界大战。”
我说:“我没打过,但我祖先打过啊,有一大堆资料都是这方面的,族里还有不少老人就是退伍的,你是不知道我小时候被抓着听他们互相吹牛时的痛苦。”
不过也拜那些老家伙所赐,虽然没离开过雷泽界,但对于雷泽界之外的情况我也不陌生,仅限于三千大千世界或者之外这俩高度的,普通人间界的情况,老家伙们都没去过,我这方面的知识都是来自老爹。而老爹就是个脆皮,自然不能指望我多听得进去他的常识介绍。打死我也不可能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跑人间界来,我那时对自己未来最大的畅想也不过是日后飞升,然后加入远征军,看看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我抱着少凰问:“你说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样的呢?”
还是靁的时候我、娲灵与凤凰是联手探索过盘古世界之外的,毕竟,认识一个超级死驴友的朋友,很难不被拖着涨见识。结果无边无际的混沌,除了混沌还是混沌。
倒不是我们无能,而是那个时候我们再厉害,也终究受限于时代。人类向着海洋的彼端迈出第一步时肯定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样的准备才是充足的,我们也一样,那年头我们对混沌并不了解,呃,也不能说完全不了解。天地初开时除了我们这一类先天神灵,还有一些更古早的存在,那是盘古父神开天辟地时趁机进入盘古世界却或自愿或悲剧的被盘古世界的法则给同化了的入侵者。虽然早先时动机不明,但被同化成为盘古世界的一部分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安分了下来,比如旸谷的扶桑等,世界很大,智慧生物就那么一小撮,就算交情不深也一定认识。
带着那些问来的信息我们出发,然后铩羽太远了。
人类第一次向大海彼端迈步时最重要的不是食水,而是不限量的武器装备,我们当年也差不多。至少,修成上神之前,与人结伴同游最安全,还不能只几个人,必须是可以组成军队的同伴数量。且就算是上神,也不是绝对安全,风险同样大。
修成上神之前没那个实力,修成上神之后,忙着找凶兽麻烦,后来又被凶兽给干掉莫名的觉得自己最初那一世真是个悲剧。
盘古世界之外,真心没见过。
安安随口回答:“跟盘古世界差不多,有许多智慧物种,它们发展出了或发达或原始的文明。”
我说:“什么样的文明?”
“没留意。”
我茫然的看着她。“你很少远游?”
“我每次远游都是因为战争,不管是什么文明,我脑子里考虑的都是怎么用最短与最省力的方式摧毁它。”
很好,我可以笃定的说,少凰永远都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驴友,哪家驴友会满脑子思索如何摧毁一个文明的?少凰你丫就是个超级恐怖分子。
不过,不管这家伙是个怎样的超级恐怖分子,你都无法否认,这家伙的军事与战争天赋是完全点满了。
找个人而已,她居然做出了打仗一般的构思布局。
走的时候我找三十六要了一盒微型炸/弹。
作弊?
谁规定玄幻的画风里不能有炸/弹?
三十六之前还弄出了丧尸呢。
自然,我也不指望炸/弹能弄死岛上的非人生物,我主要目的就毁了岛上的毒源与人族,至于会上天会入海的非人生物,我不还带了烨宁吗?正好给它加餐。
按着安安的意思,先将炸弹安置在岛屿在海面下的不同位置。
我将安安画出来的位置算了算,行吧,不愧是无数文明的终结者,真是有够简单粗暴的,这些位置全是岛屿重要结构点,毁掉三分之一就足够让岛屿沉没了,而安安让我布置的我很怀疑,只怕是妖魔鬼怪的生命力也未必能活下来。
“刘元怎么办?”我很是好奇的问。
岛屿沉没,刘元绝对活不了。
安安理所当然的问我:“你不打算上岛找人?”
我当然要上岛找人,至少我想弄清楚这究竟有多少人牵扯其中。
“你那么确定他在岛上?”我问。
刘元只是一个捣乱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犯罪集团会允许他活着?
“若是要杀,一开始便杀了,既然没杀,便只能说明刘元有利用价值。”安安说。
我不解:“刘元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诚然,刘元很有钱,但他全部的身家加起来只怕连犯罪集团的零头都及不上,我查过了,犯罪集团的基地位于此并非巧合,而是这是个很适合的地方,适合多国发展。没错,这就是个跨国的犯罪集团,而能够发展成这样,财富会是怎样的可观是无法想象的。
“总不至于是你有关吧?”我说。
刘元身上最值钱的不是财富,而是他与安安之间的因果联系,若是利用得好从安安身上得到什么许诺,那可比什么都值钱。自然,以安安的性格,敢威胁她,最后的下场多半是去十八层地狱与红莲上神作伴。
“知道我身份的人有普通人?”安安反问。
我一想也是,若是能够知道安安与神界的关系,以及她在神界的地位,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根本用不着做这种事。君不见死熊猫那家伙想要实验素材都是上街随便抓吗?什么时候考虑过建立过犯罪集团?
“那是为何?”我纳闷了。
尘寰插道:“会不会与三十六一样?”
与三十六一样?
我愣了下,三十六抓人是为了干嘛?为了做实验,便是吃也是做完了实验,不想浪费才做一锅炖肉资源利用最大化。“最好不是那样。”若是那样,那刘元这时候是个完整的人还是已经上了餐桌都不好说。
瞧了瞧安安阴沉的脸色,我希望那些人不要那么作死。
阿门!
乘着云跑到岛屿上空时我们便遇到了一个问题。
靠之,岛屿上竟然有修士的防御阵法。
我:“修真界居然如此无节操,难怪能够飞升的人都绝迹了。”
修炼成仙,首要前提就是斩断与尘世的诸多因果,免得因果太多,到时候让天劫给劈死。这和地球上有能力的国族虽然不会反对国民移民,但绝对不允许犯了罪的国民在服刑结束之前移民差不多道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修行路上,本心是最重要的,因果纠缠,你还能守住自己的本心吗?须知不论是天魔还是心魔可是时时刻刻不在窥伺着呢。很多人被侵蚀,里子都给换了的时候都还一无所觉。
诚然,修炼之途需要花费的资源不少,但吃相如此难看,我服了。
虽然如此,但仍旧拦不住我们,确切说是拦不住我。
若用电脑打比喻的话,符纹是代码字符,而阵法则是完整的代码,由符纹构成,自然,一般人不会这么快就是了。便是我,若非经历过大洪荒时代跟道韵道纹死磕的岁月,知道万事万物皆由道演化而来,我也会抓瞎。
这个防御法阵也不强,至少比不上那些远古门派留下来的山门大阵牛,我很容易就在其上凿出了一扇门。
岛屿之上满满的罂粟花,乍一看还以为看到了三途河畔的彼岸花海,但仔细一看就知道不是,彼岸花的红色是一种非常纯正的红色,罂粟花与之相比还要淡一些。
我挑了挑眉。“这么多罂粟花,肯定费了不少心血。”
尘寰道:“感觉跟看血海似的。”
我说:“九幽血海可没这么风景迷人。”
“我是说这一岛罂粟花的背后不知是多少的家破人亡。”
太感性了吧?我说:“吸/毒一般都是自愿的吧?”
尘寰沉默了一秒钟。“好像是这样。”
我继续说:“九成九都是这样。”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不过也未必那么多都是自愿,也有可能是无知或好奇,比如家里那位。”纯粹因为好奇,然后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都还是熊猫的实验品,估计刘元不回去领他的话他很有可能被熊猫折磨到老死或熊猫离开人间的时候。
尘寰皱了皱眉,道:“明知道火焰伤人还往火焰里伸手的不是少凰这样能在岩浆里泡澡的变态物种便是作死者。”
有理,我竟无法反驳,认真说起来,这里头最无辜的应该就是这一岛摇曳的罂粟花了,它们什么都没做,是人类将它们提炼成了毒,拿去祸害同类,但最终背负了大部分污名的却是它们。便如同彼岸花,明明是黄泉之畔的接引之花,引渡亡灵,使得亡灵能够前往彼岸轮回,却莫名其妙的得了不详的名声。
一路闲谈中我们越过了彼岸花海来到了岛屿中心的建筑群。
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非常安宁的桃花源,除了落英缤纷的桃花全都被换成了罂粟花,整体看上去真的很像——如果没感觉到岛屿上空笼罩着的阴气我真的会怀疑自己是否来到了桃花源。可惜,我知道桃花源在哪里,是什么地方,以及,真正的桃花源绝对不会有这么严重的阴气,天知道死过多少人,也可能是妖。
找人是件很简单的事。
随便抓个喽啰,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肉精魂被烨宁一点一点的蚕食,没什么是不会招的。
刘元在不在不确定,但岛上的确有实验基地。
近来也的确抓了一些修士,这个基地想研究可以用来控制修士的毒/品,但修士的精神力比寻常人强大太多,因此需要大量的实验素材。
很好,刘元要是没死,如今肯定是实验素材的一员。
问明白了实验素材的关押地点,尘寰化回了雪狼的形态,我跳到了他的背上径自向关押地点冲过去。
不是冲动拉仇恨,而是一来我相信那些修士不会坐以待毙,发现基地生乱肯定会找机会跑;二来便是赶时间,安安可是说了,最多半个小时她就会引爆炸/弹,若是我们没及时跑出去被炸死了,熊猫的起死回生研究很成功,肯定能还我们一个比原装属性更好的躯体。
对此我自然是相信的,不论是安安的人品还是熊猫的研究都很相信,但我也更相信熊猫给我的躯体有别的问题。
若是熊猫研究的躯体可以用,阿莯干嘛还费力的去找合适的躯体?
我当时提过一嘴,阿莯的回答是:三十六用培养皿培养出来的躯体的属性肯定很出色且无副作用,但不一定喜欢。
怎么个不喜欢阿莯没提,但她一言难尽的表情足以表明很多信息。
拆出了一条道路,踩着N多尸体赶到关押地点的时候正好赶上里头暴动,几十号人正从里头跑出来,其中领头的是个人形极为靡丽的男妖,男生女相也不带这么靡丽的吧。
我默默吐槽。
尘寰将逃难队伍里的刘元抓了起来丢到背上,对剩下的人道:“这座岛就快爆炸了,赶紧离开。”
众人/妖皆是一愣,显然没反应过来。
我取出了一枚风的玉符捏碎,不管反应过来还是没反应过来的人与妖立时被飓风给带走了。
“他们被送哪去了?”尘寰愣愣的问。
我答:“我也不知。”
“你施的法术。”
“越远越好,具体多远,我哪知道。”顿了顿,我说:“从这里吹南北极去了也不是不可能。”
尘寰哭笑不得。“你也不怕弄死人?”
“若是普通人还真会死,但刚才那些不是修士就是妖,生命力强大着呢。”我不以为意。“行了,咱们赶紧走,不然真得留下陪葬了。”
尘寰闻言立刻撒开四蹄向岛外跑,刚跑到海滩上就听到了爆炸声,顿时就跑得更快了,飞一般的向上飞,越飞越高,有望飞上平流层。
“那是什么?”尘寰忽的惊道。
什么?
我将被爆炸的冲击力给弄得差点掉下去的刘元抓牢,顺着尘寰的目光望去,看到了一朵朵冉冉升起的蘑菇云!!!
我呐呐的道:“核/弹不是有辐射的吗?”
之前被炸过一回,要不是我们都不是人,用灵力将辐射给逼了出来,天知道如今会是什么鬼样子。但眼前那蘑菇林,老实说,我一点辐射都没感觉到。
“大概是三十六比现如今的科学家更厉害。”尘寰推测。
很合理,可“熊猫不是研究生物方面的吗?”而且,随手就给我这么一盒超大当量的核/弹,熊猫你真是人才,我要的只是普通的火药炸/弹啊。
尘寰也无法推测了。
答案是留在海南的安安给的,谁规定神仙不能研究科学?千万年的岁月,只要肯学,什么全才成就达不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财富,而且是最宝贵的财富。
忘了这茬了,不是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的长生过得只剩下寂寞,如同人类编造的那些神话里思凡的神仙,真正的神仙,旁的我不清楚,但太古洪荒时代的先天神灵真的很充实,用百万年千万年的岁月去追求大道。
熊猫不过是变种,却也不算完全的变种,千万年的岁月她没用来发呆与无聊的望人间,而是用在了各种研究中。证的是医道,但她如今三千大道只怕通了不止一门,假以时日很有希望做到三千大道兼修。
就是——
“她的良心都修没了吧?”我看着电视上关于海啸的新闻说。
寻常炸弹将一座小岛屿给炸没了并非大事,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不大。可十几朵蘑菇云新闻上正报导着呢,亚洲东南海域发生了海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海啸发生的区域远离大陆,只有在那个时候路过那片海域的船只倒了霉。若是在陆地,我不敢想象会造成多大的伤亡。
安安反问:“你几时看它在意过人族的生命了?”
从未看到过。
我说:“那你呢?有猜到吗?”
“我以为她最多在炸/弹里兑点流感。”
结果她制造了十几枚个头微缩但当量却一点都微缩的核/弹。
见我狐疑的看着她,安安很是无奈的表示:“神界从未有过核/弹。”
我一想也是,神人抬手间就能制造出十倍核/弹的成果,没有需求,自然不会有发展。
“可熊猫会。”
“大概是最近学的,正好有这么个机会,便想试试手艺如何。”
最近学的?
我:“”莫名的觉得地球上为了核研究而皓首穷经的科学家在吐血。
行吧,事已至此,还能怎样,我又杀不了熊猫,真杀了,只怕她也能分分钟复活给你看。
我看向安安手里的罂粟花,那是我们回到海南的时候尘寰在自己的腿上发现的,死死的扒着他的狼毛,还是落下来了才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这株罂粟花有妖气,显然不是寻常的花,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模样我不陌生,在岛上见到的那个靡丽的男子的原形便是这株花。
我挺想与它谈谈,然而这家伙死活变不了人形了,一体检,也不知怎么搞的,元气大伤,没死已是不易,但想恢复人形,三五百年后再说,难怪它会扒着尘寰不放,就它这状态,若是让飓风吹走了还真活不下来。
据刘元所说,这株罂粟是所有特种毒/品的来源,天天被人抽血,阿不,是被人抽汁炼毒,然后就成了这番模样。
这株罂粟的年龄应有几千岁,难怪提炼出来的药物那么厉害。
只是,它的汁液害了无数的人,我却无法怪它。
我问安安:“若我将它带回去种在山庄里,三十六会不会对它做点什么?”几千年的罂粟,药用价值也不比人参差多少。
“不会。”安安笃定的说。
我诧异:“这么笃定?”
“韶光神宫里有个弟子也是罂粟,十万年的。”
我放心了。
天同卷
第240章 第一章寻崽·说故事
你见过沧海桑田吗?荒野一点点变成繁华的大城。——庄主。
你去过西域吗?知道它的历史吗?
注明一下,我说的不是狭义上的西域,而是广义上的西域。
如果你知道,那么我想你一定能理解我对安安这只黑乌鸦那如浊水(黄河)大江(长江)般滔滔不绝的佩服之情了。
华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如今这颗星球上历史最悠久的古国,虽然是衰落的文明古国,但四大文明古国,就剩华夏了,总体来说,只是衰落而非断绝,也挺给力的。
早些时候因为安安的关系我已经深刻见识了上下五千年的分量,让人想杀人,史料浩如烟海,单是正史垒起来的高度就让人迫切的想撞墙,反正,我翻了不到两部就深刻的想死。我又不是专业研究历史的,对于历史,我对自己的要求素来是知道历史长度,以及有过几个王朝,有过什么大事就够了,更细致的,那是专业人员的工作。
坐在前往甘肃的火车上,我百无聊赖的刻着玉符,炼制玉符其实并不适合在有人的地方,除非有把握不会出问题,就算出问题也能够控制。毕竟,这玩意比普通的符纸危险多了,一个不留神,炼制失败的后果相当严重。但比起符纸,其实我更习惯玉符,不仅仅是因为炼符的话玉比纸更适合,也因为,我习惯玉符。大洪荒时代可没有纤维制作的纸,众神为了记载道纹道韵试了很多材料,最终发现玉是最合适的载体。就是炼制出问题的话,后果也更严重,因此没完全恢复以前的手感我都尽量炼制符纸,如今觉得手感恢复得可以了,灵力也充足才如此。
这回要去的地方,不是我说,多囤点玉符肯定没问题。
华夏地域辽阔,东南西北不同方向发展出来的文化,我只能说,这也就是华夏的文化包容性是地球上所有文明里最强大的,否则这片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人们非得掐出狗脑子来不可。不过,说不定就是这种现实情况造就了华夏特立独行、充满包容性的文化核心。同类之间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更有非人生物活跃,除了包容也没别的可供选择,自然,掐出狗脑子另当别论。
只是,广义上的西域,虽然是华夏疆土的一部分,但与别的方向的疆土不同,其它方向的疆土,被融进华夏版图大多超过两千年,秦皇汉武虽然穷兵黩武给后人留下了不少问题,但也正因为它们的穷兵黩武,后来的朝代建立王朝的时候都下意识的维护秦汉时留下来的版图,不论怎样分裂,都积极大一统。完全没考虑过版图缩水也可以凑合,哦,除了重文抑武、不杀士大夫但热衷赐死或逼死武将的两宋,除此之外的朝代的潜意识行为完全是华夏几千年文明烙下的印子。
说起来,四方疆域,西域的大部分区域被纳入华夏版图都有点晚,再加上当地的环境与中原的差别,西域的文化与中原江南的文化,从中原跑西域去,那感觉几乎赶上出国了,与真正出国也就差个海关安检。
有别于华夏以炎黄及蚩尤为核心,以华胥(甭管阿莯的心性被千万年岁月给变成了什么样,她与人族的关系都是无法抹杀的,尽管,她所刻骨铭心无法忘怀的更多的是华胥这两个字所承载的。她不是第一个人族,但她之前,人族没有文明,或者说,没有建立文明的资格,当族群延续都无法保证的时候,何谈建立文明?因此说华胥是华夏文明的起点没毛病)为起点的文化,西域的文化造就的不仅仅是人族不同分支的差异,连非人都有区别。
可你要说那合华夏族真是两种存在也不行,就是,两者之间的联系跟甲骨文与简化字的联系似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现代的简化字是甲骨文一代代演化而来,但你真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估计大部分人都会死给你看。
问,祖先与子孙是几个物种?
答曰:肯定不会只一个。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么个不知道在哪听过的问答。
比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更坑的是,我如今要在这片虽然是华夏文明源头但跟华夏文明绝非一个物种的辽阔疆域寻找一枚可能已经成化石的蛋好吧,我也想死了。然而,我也很清楚,我就是死给安安看,她也是无动于衷的。
鹤城离西部真的是太远了,坐火车能做到你怀疑人生,我还好,满脑子都是化石蛋,高岚却不行,安安最后提议:“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打发时间?”
高岚瞅了瞅安安的三头身,显而易见的无语了须臾,大抵是又想起了这家伙的里子非但不是三头身,还是超级老怪物,终是点头。
“我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外国电影,是说机器人的,机器人天网控制了世界,然后与人类为敌,将人类变成了濒危物种。我以前还债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差不多的星球,也是人类与机器人产生了冲突,人类创造了智脑,机器人有了自我,进化飞快,最后接管了人类社会,然后人类就不干了。机器人想要从人类身上学习,获得更加完善得进化,因而不愿交出权利,权力意味着它们进化的平台,而交出去不仅会失去平台,更会被人类销毁。而人类想要夺回权力销毁机器人,还给人类一个属于人类的世界”安安淡淡然的说着曾经发生过的故事。
机器人与人类的进化冲突是近些年的科幻影片题材,也是未来极有可能发生的现实题材。
关于两个物种的争端最终会有什么结局,电影里提供了许多种可能,大部分都是人类最终取得胜利,亦或是人类与机器人一笑泯恩□□同发展。
安安,不,应该说少凰,能够让她记住的故事,我不认为会按着正常思路发展下去,正常思路发展下去的故事她基本记不住,嫌浪费脑容量,事实也的确如此。
安安曾经还债过的那个世界,人类与机器人的结局是同归于尽。
嗯,同归于尽。
人类中创造了最早的智脑,被誉为机器人之父的科学家留下了一个据说能够销毁所有机器人的指令,当人类与机器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一个想夺权,另一个不放权,双方都没有信任,掐出狗脑子来是必然——如果机器人有狗脑子的话。
人类最终启动了那个指令,然后——
转折就在这,少凰表示,千万年岁月里,思维逻辑清新脱俗的人它不是没见过,甚至它自己一家子都是思维开阔的神。而思维开阔的科学家,它见过的同样不少,孟凰因为好奇用一整个世界打人的感觉,一步步走上了创世的路子,估计这也是她的主要死因,她在道的路上走得太远也太高,天帝只怕夜夜不得安眠,自然要趁早将威胁扼杀在摇篮里。通女干什么的,在认识楉弄明白龙族内部的贵圈真乱后我就一点都不信了,要杀人好歹也找个走心点的借口啊。
除了孟凰,还有个现场的例子——死熊猫。
熊猫的思维之开阔,祸害的凡人与神人之多,它后台要不够硬,命要不够硬,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然而,少凰表示,不管是孟凰这种有道德的还是熊猫毫无道德的科学家,再坑人再没人性也不会坑自己的种族,而那个世界的人类——专注坑同类一百年。
那个指令不是销毁机器人的,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之后,是灾难,却不是机器人的,是人类的。
那个指令不是命令机器人自我毁灭的,是命令机器人毁灭人类的。
机器人原本掌控权力的目的是保住一个向人类学习进化的稳定平台,因此虽然与人类有矛盾,但那矛盾反正在少凰看来,不算大矛盾,没到不死不休的程度,双方忍住脾气,给予彼此安全感,然后只待时间即可化解。然而,双方都没给对方安全感,人类对机器人的威胁是实打实的,而人类,人性的自卑与懦弱使得人类天性容不下未知与比自己强大的存在,除非是强到人类坐飞机都赶不上的程度,否则,人类的天性使得人类很难容得下别的智慧物种。
人类恐惧机器人,因为恐惧,所以容不下。
当战争全面爆发,人类霎时就成了濒危物种,某种意义上,人类恐惧机器人也没毛病,它们创造的这个新智慧物种着实强大。
人类最终动用了终极战略武器——核武,这下可好,机器人完了,但人类也将自己的文明给毁干净了,核武之下,洗地图洗得相当干净,但如此洗地,人类自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死精神可嘉。”我只能如此评价,越是害怕一个人,就越是要战胜它,而毁灭是做不到的。不怕别的种族比你强大,就怕你作死,世间无永恒之王朝,亦无永恒的强大,别人比你强,那你就努力,比别人更努力,如此,自有赶上的一日。或许漫长,但靠谱且稳妥。
高岚默了须臾。“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安安道:“我带着所剩无几的机器人去了另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星球,让它们在没有人类的安稳环境中发展自己的文明。”
高岚挑眉。“你的债主是机器人?”
“是人类。”
这下我也侧目了。“不是掐出狗脑子来了吗?”怎么还会将如此珍贵的许愿用在机器人的身上?
“大战时并非每个机器人都服从了命令,大部分机器人选择了毁灭自己以避免伤害到自己曾经的主人。”安安颇为感慨的道:“债主便是因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机器人,她的临终遗愿便是希望机器人好好的。”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那场大战?”高岚问。
“我到的时候已经打得白热化了,而且,那样很费事的。”安安理所当然道。
高岚一脸的败犬模样,估计是被安安的理由给打败了。
“换个故事吧。”高岚说。
安安想了想,又说了一个,我静静的听着,很想对高岚说,其实你想打发时间的话可以随便找份报纸或是本杂志看看,听安安说故事绝对是一件很蠢的事,除非你跟我一样不是人族,并且打小接受古神民的教育,三观和少凰在一个体系内。
这回不是同归于尽,但,很难说跟同归于尽比那个更惨。
有个小世界,有个国家,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安安这回的债主是个皇子,他的愿望是当皇帝,一统天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皇子是重生的,上辈子争夺皇位失败被赐死了,得了重生的机缘,仍旧奔着皇位去。
这也没什么,皇子是离皇位最近的人,神尚且会为了王位不择手段,何况人呢,两者可都是智慧生物,对权力的欲望是智慧生物的共性。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神只要不死,那么最后都会放下权力,活着活着七情六欲都给活没了。千万年的岁月,活到最后,反正我记得北溟那对乌龟加水的CP,在我死的时候,它们俩活得,用人族的话来描述就是,不食人间烟火,无欲无求。
少凰如皇子所愿,扶持他当了皇帝,一统天下,然后不到一年,刚刚大一统的王朝就断气了重返春秋战国,比秦朝还短命。
高岚愣住。“怎么会那么短命?”
“哦,大一统那年皇帝的寿命就到头了,他没立太子,皇子们掐出了狗脑子。而王朝又是一个才由十几个国家合并形成的,还没完整整合,亡国的王公贵族都不消停”少凰给了我们一个“你们懂得”越深。
高岚无言。
我道:“他没问过你他能活多少岁?”
“问过啊。”
“你是怎么回答的?”
“他能活五十多岁。”
我皱了皱眉,问:“那他死的时候多少岁?”若是五十多岁死的,绝不可能不立太子。我过去无数的轮回里也有当皇帝的经历,别说五十多岁了,我记得自己那时候是前脚登基后脚就立了储君。这个皇帝都五十多岁了,居然还不忙着立太子,不合理。
“不到三十。”
好吧,我明白了,我沉默了。
高岚没明白。“你骗了他?”
“他说他想要长生不老,说他是我的债主,我必须完成他的心愿。”
高岚默然了一秒。“所以?”
少凰回答:“他想要长生不老,我便送他长生不老,亡魂的容貌定格在了死亡的那一瞬,如他所愿,长生不老。”
高岚:“再换个故事吧,不要你讨债的故事。”
少凰纠正:“是还债。”
高岚反问:“有区别?”
少凰理所当然道:“区别很大。”
高岚没吭声,但我觉得,她心里肯定在诽腹有个屁的区别,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我就是这么腹诽的。
安安从善如流的换了个非讨债的故事,但——神尊对少凰绝逼是真爱。
故事的开头是穿越题材。
有个小世界,有过一个非常出名的王朝,大抵如同这颗星球上的华夏族历史上的汉唐盛世。王朝中期的时候发生了内部大动荡,由盛转衰。一个后世的人穿越回到了那个转折点的二十年前,也是盛世中兴尚未开始的时候。
太子与另一个皇子夺嫡,历史上的胜利者是太子,也是一个早明君晚昏君的典型案例,前二十年是明君,后头,历史已经证明了。
也因着这一点,穿越者选择了辅佐太子的弟弟。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穿越故事,那么我会表示:呵呵哒。
故事的主角是太子的嫡女,也是太子府唯二活下来的皇族。
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李建成的时候还杀了李建成的子女,其中不少都是还是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同样杀兄上位的皇子自然也没手软,血洗太子府。
都血洗了又怎么会幸存者?
因为那日太子嫡女带着弟弟在外头遇到了一个奇人,玩得太嗨,回家太晚,然后还没到家门口就远远看到了家门口的情况,果断拉着弟弟掉头就跑。
跑掉了之后花了点时间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太子嫡女对弟弟表示:弟弟你看你生得如此俊俏,若是剃光头发,一定会是一个非常俊俏的小沙弥。
弟弟那时候的心情估计是大写的纳尼二字,然而再纳尼也没用,他被太子嫡女给拉到曾有皇族出家的皇家寺庙当了和尚,立誓皈依佛门,用一生侍奉佛祖。
问那小女孩自己呢?她抓着头发看了看,还是没舍得,便去道观出家当了道姑。
如果你以为这会是一个复仇争皇位的题材,那我还是呵呵哒。
太子嫡女是女主角,按着正常思路,应该还有个男主角。
少凰的故事虽然不走寻常路,但这回的故事却是难得的走了回寻常路,有男主。
咱们来猜猜男主是什么身份。
权贵公子?
敌国的王子/王?
重口一些,比如新帝的太子?
统统不是。
男主比女主小两千多岁。
小两千多岁?
女主不是人族吗?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年龄差?
简单,穿越呗。
但这次不同于之前那个穿越者,这回这个是科学家的研究导致的。
穿越时光是个很有趣的课题,科学家对其有兴趣的很多,男主便是这样一个实验的小白鼠,也是唯一成功的小白鼠。
高岚听到这里的时候就忍不住插了一句:“唯一?为什么只有他成功了?”
“因为我在里头推了一把呀。”安安理所当然道。“穿越时光,要么是天道还不够完善所导致的,因而给了后世人一份机缘。但若不是天道不全所致,便是神的做为。”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是神尊的道侣,我敲了神尊的闷棍,他来找,我便一不做二不休”一不做二不休什么了,不言而喻。
听到这里,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可以笃定的说,故事的后续发展必然超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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