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鞘上有一道浅浅的刻痕,之前没注意到,是一个他看不懂的西域文字。


    字迹潦草,刻得却很深,像是用刀尖一笔一划划出来的。


    ***


    (这里设定身高差是16cm,受宝是176cm,攻是192cm。受宝从小在冷宫长大,这个身高设定作者觉得还是很合理的。而且不觉得身高差好好磕吗?还有年龄差是5岁(  ))


    第9章 “不戴也行。反正你戴不戴都好看。”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透。


    东边山脊上刚刚泛出一线清冷的鱼肚白,将墨色的天际轻轻划开一道口子。


    风裹着戈壁深夜残留的寒意卷来,干燥凛冽,吹得人鼻尖发紧,却也涤尽睡意,叫人瞬间清醒。


    四下静极了,只有风掠过荒滩的低响,骆驼偶尔发出一声沉闷的鼻息,天地间尚浸在黎明前最深的寂静里。


    郗予背着包袱走出客栈。


    阙执已经等在门口了。


    他牵着两匹骆驼,骆驼身上驮着水囊、干粮、厚毛毯和两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阙执站在黄土街中央,晨光从他背后打过来,给他的轮廓镀了一层薄薄的金边。


    他今天没有叼草茎,也没有拎酒壶,只是站在那里,像一堵沉默的、可以依靠的墙。


    看见郗予出来,他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从帽檐到靴子,从包袱到腰带。


    然后他大步走过来,停在郗予面前,抬手从自己腰间解下一个水囊,挂到郗予的骆驼鞍子上。


    他没有问“你有没有带水”,也没有说“给你多备了一个”,只是挂好,扯了扯皮绳,确认系紧了,然后退后一步。


    “上骆驼。”他声音低沉简短,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郗予抬眼望着面前身形高大的骆驼,正要屈膝借力,自己费力往上攀爬,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忽然稳稳伸到了他面前。


    是阙执的手。


    指节宽大粗粝,掌心布满常年打铁、牵缰勒马磨出的厚厚老茧,虎口处一道浅白的旧刀疤格外显眼,从虎口一路蜿蜒延伸至腕骨,添了几分悍然的戾气。


    那只手就这么静静停在半空,不催不促,稳稳等候,没有半分收回的意思。


    郗予犹豫了一瞬,睫毛轻轻颤了颤,指尖下意识微微蜷起,掌心沁出一点薄汗。


    他望着眼前那只手掌——是西域人特有的肤色肌理,筋骨宽大,指节分明,掌心覆着层层厚茧,是常年打铁、策马、握缰磨出来的硬朗质感;


    再看自己的手,小巧纤细,肤色冷白莹润,指骨秀气,皮肉细腻,从未沾过半分风霜尘土。


    两相映照,反差格外鲜明。


    片刻迟疑后,他终究缓缓抬起手,指尖微垂,轻轻放了上去。


    冷白纤秀的手落进蜜色宽厚的掌心里,一小一大,一细一阔,一温润一粗粝,触感相触的瞬间,连空气都似慢了半拍。


    微凉的指尖触到对方滚烫粗粝的掌心,粗糙的茧面磨过指腹,温热结实,像一块被大漠烈日晒透了一整天的顽石,带着灼人的温度与安稳的力量。


    阙执五指收拢,稳稳握紧他的手,稍一发力,力道精准克制,不轻不重,顺势便将郗予稳稳托上了骆驼脊背,动作干脆利落,恰好让他稳稳坐定,不晃半分。


    阙执仰头看着他,晨光漫过轮廓锋利的眉眼,落进那双琥珀色的眼底,细碎的光在瞳仁里轻轻漾开,像戈壁滩上被日出焐热的湖水,澄澈又滚烫。


    郗予坐在骆驼上,微微俯身,抬手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衣摆,将一直蒙着脸的白布扯下系在颈上。


    被风吹得微乱的衣襟被一一抚平,褶皱尽数舒展。


    晨光落在他冷白的指尖,连同衣角一并染得温软。


    阙执静静看着他——看着他帽檐下的柔软碎发被微凉晨风吹得轻轻扬起,露出一截光洁的额角。


    那双生得极艳的桃花眼,在清晨清浅的薄光里微微眯起,眼尾天然带着一抹潋滟薄红,柔艳婉转,像天边迟迟未散的朝霞,晕染出几分惑人的风情。


    右眼角下那颗小巧的泪痣,精准点在白皙近乎透明的皮肤上,墨色一点,似雪地里骤然落了一粒黑沙,冷白肤色衬得那点墨愈发浓艳,艳色里又掺着几分清冷矜贵。


    眉形秀挺纤长,唇色是天然的浅绯,唇线精致柔和,整张脸惊艳夺目,是独有的艳丽勾人,和周遭苍茫粗粝的戈壁天地格格不入,偏又美得惊心动魄。


    阙执想起井边暮色里那张没戴斗笠的面孔,想起台阶上灯火从屋内漏出时那颗泪痣浮出来的样子,想起自己那一瞬间被他看得手心里全是汗。


    他这辈子抢过无数珍宝,大梁的金银,王庭的玉石,波斯的琉璃。


    但没有一样东西,是用那样一双眼睛看着他的。


    撞上来时微微弯一下,然后又挪开,像隔着薄雾看花,看不清,想再看一眼,再一眼。


    “阙执。”他说。


    这是他的名字,第二次从他口中说出来。


    没有头衔,没有来历,只有两个字,干干净净。


    “走了。”


    他翻身上了骆驼,扯动缰绳。


    骆驼迈开步子,两匹骆驼一前一后,沿着黄土街往西走。


    身后是渐行渐远的边陲小镇,低矮的土墙和晨起的炊烟在晨光里缩成一小团暗影。


    往前是连绵的戈壁,沙丘起伏,一眼望不到边际。


    郗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攥着缰绳的手,那只手方才被另一个人的掌心包裹过,指尖还残留着粗粝的触感。


    他把手收进袖子里,摸到袖中那把匕首,指腹反复摩挲着皮鞘上那道陌生的西域刻痕。


    过了很久,他垂下眼,在帽檐的阴影里弯了弯嘴角。


    走在前面的阙执忽然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话,声音被晨风送过来,沙哑、低沉,像是戈壁滩上滚过了很远很远的石头。


    “郗予。”


    “嗯?”


    “你的帽子歪了。”


    郗予抬手正了正帽檐,听见前面那个人又补了一句。


    风把他的声音拉得有些散,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进郗予耳朵里。


    “不戴也行。反正你戴不戴都好看。”


    话音落得正经,带着理所应当的坦荡。


    郗予正扶着帽檐的手骤然停在半空,指尖微顿,连呼吸都慢了半拍。


    晨光愈发炽亮,泼洒在无边的金色沙土上,两头骆驼的影子被拉得纤长,一前一后,静静交叠在滚烫的地面。


    风卷着细沙掠过耳畔,四下静得只剩彼此的呼吸。


    他唇瓣动了动,张了张嘴,似是想反驳,又想道谢,千言万语堵在喉头,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只好微微偏过头,避开对方的视线,抬手将帽檐又往下压了压,严严实实遮住了眉眼,也掩住了耳根那抹猝不及防、不争气蔓延开来的薄红。


    第10章 “你不用习惯。”


    两个人上路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来。


    戈壁滩的日出和小镇不一样。


    在小镇,日出是鸡鸣和炊烟之间的事,土墙挡着,树影遮着,太阳冒出来的时候已经爬了半竿子高,暖烘烘的,没什么脾气。


    但在戈壁滩,日出是一场沉默的爆发。


    东边的天际线先是被撕开一道口子,漏出冷白色的光,然后是橘红,然后是金,最后是一整轮太阳从地平线上猛地跳出来,把整片荒漠照得透亮,连沙粒的棱角都看得一清二楚。


    郗予骑在骆驼上,看着这轮日出,手里的缰绳松了都不知道。


    他见过日出。


    冷宫的窗户朝东,冬天早晨漏进来的光也是橘红的,但那是被窗棂切碎了、被旧窗纸滤过了、被四面高墙围困过的光,落在地上只剩一小块,他蹲在旁边伸手去捂,捂不热。


    后来他出了宫,在商队的板车上也见过日出,但那时候身后还有车轮碾过官道的声响,头顶还有商队头领的吆喝,日出是风景,也是背景。


    此刻不一样。


    此刻他面前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没有墙,没有树,没有人烟。


    日出只有他和戈壁在看,戈壁不吭声,他也不吭声。


    郗予在骆驼背上微微坐直了身子,帽檐下的眼睛倒映着整片金色的晨光。


    走在前面的阙执回头看了他一眼。


    从他这里看去,郗予整个人都浸在晨光里。


    洗得发白的青衫被染成了暖黄色,袖口那几根被磨得起了毛边的线头在光里透着金色,像是什么粗心的绣娘用金线随手勾了几笔。


    他的脸半藏在帽檐投下的阴影里,只露出一小截下颌,尖尖的,白得像是还没被日光晒透的玉石。


    眼睛微微笑着,唇角似有一个极淡的弧度,不是笑,但在晨光里看着像笑。


    阙执转回头,扯了一下缰绳,没说话。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


    戈壁滩上没有路,只有前人踩过的痕迹,骆驼蹄子印在沙土上,深深浅浅地铺出去,像是某种难懂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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