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如初白天写小说,晚上复习功课,她可不知道裴秋棠在疯狂采购。


    一本杂志才一毛五分钱,对裴秋棠来说是小菜一碟。


    年轻女佣随身携带的行李袋里的杂志越来越多,边给裴秋棠扇风,边提议:“小姐,我买杂志,您回去休息吧。”


    裴秋棠很倔,坚决不肯,她非要跟这篇小说较劲。


    跑到骆如初去过的那家报摊,依旧豪气干云:“小说月刊,全都要。”


    报摊摊主从未遇到过这样豪爽的大客户,慢条斯理地看过来:“二十本,都要吗,小说月刊怎么突然变得畅销,不会是那篇新作者的文吧。”


    裴秋棠忽然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绷着俏脸询问:“哪篇?”


    摊主站起身,指着封面上的标题:“这篇啊,新作者写的,文笔特别好,很有趣,看来您也觉得这篇写的好,您真有眼光,二十本,您拿好,三块钱。”


    裴秋棠化着精致淡妆的脸沉了又沉,谁有眼光?


    连报刊摊主都说这小说写得好?


    烈日灼灼,裴秋棠憋着口气,像劳模一样不辞劳苦,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除了报摊,还搜罗了书店、书局的杂志。


    小说月刊现在只有一万来本的销量,骆如初就贡献了五百本。


    一共才花了七十五块钱,也就是她买一身洋装的钱。


    报摊间都流传一个说法,小说月刊来了位文风鲜明,文笔极佳的新作者,带动了杂志的销量,有达官贵人因为喜欢这篇小说疯狂采购。


    从来没见过哪个达官贵人对小说这么痴迷。


    这说法传得越来越广,让众人非常好奇,纷纷把杂志买来一探究竟。


    “小说月刊还有吗?”


    “没了,您去报摊看看吧。”


    “这本杂志卖得这么快?”


    “那当然,有位新人作者的小说写的特别好看。”


    裴秋棠把杂志分给亲人,朋友,街坊,让他们务必阅读这篇小说给她读后感,这还不够,她把主意打到了她姑姑身上。


    她爸爸一直都不怎么待见她,但她有宠爱她的姑姑。


    裴姑姑很意外:“你是说让火柴厂的工人看这篇小说?可他们大部分都不识字。”


    火柴厂听上去不起眼,可这家厂的产品能跟“洋火”抗衡,有大量出口。


    “不识字就给他们读!”


    “你是觉得这篇小说写的很好?想跟大家分享?”裴姑姑耐心地问。


    裴秋棠沉着脸,有种被冒犯的委屈:“我觉得写得很差,从来没看过这样写的小说,作者怎么可以这样写!”


    裴姑姑:“……”


    她决定惯着这个任性妄为的侄女,于是把杂志分发给工人,让工人们阅读,收集他们的读后感。


    “好吧,就算给工人们提高文化水平。”


    骆如初的小说的叙述直白,没有深奥拗口的文字,文风轻松,简洁丝滑的白话文很容易听懂看懂。


    哪怕是不怎么接触小说的人都能被这种清新脱俗的甜爽文打动。


    火柴厂收集到的反馈如下。


    “好看,原来小说这么好看啊。”


    “我连着读了好几遍,裴小姐推荐给我们看的小说写的真好。”


    “这就是精神食粮吧,听这本小说,就像吃了顿好饭,很满足。”


    他们形容不出来,这篇小说给人很温暖,很放松,很愉快的感觉。


    不管在哪个年代,甜爽文都能让人心情舒畅。


    大家都希望尽快看到下一期杂志,想看到后续。


    “等出了下一期,裴小姐也拿杂志给我们看,行不行?”


    裴秋棠觉得所有人都跟自己作对,很是憋屈窝火:“……”


    尤其是有人说:“我们街坊那媳妇就是从乡下来的,她对象就看不上她,小说里这夫妻俩写的多好啊。”


    就没有人对这篇小说有正确的判断吗?


    ——


    骆如初很喜欢千金归来这本小说,写得文思泉涌,酣畅淋漓。


    曾明琼计划攒到足够多的钱,就跟姜千枝还有养母跑路香江。


    光谋划着把生母的另外一大半的嫁妆拿到手还不够,她还把姜家一家濒临破产的日化厂接手过来,研发出了一款售价低廉,平民能用的起,但洗头效果极好,自带柔顺黑亮效果的洗发膏。


    这款被命名为年华牌的洗发膏大受欢迎,很快成为国货翘楚,日化厂被救活,曾明琼也赚得盆满钵满。


    不能把姜公馆的人都当傻子,另外要给小说增加点惊险刺激。


    肯定要有人识破曾明琼的伪装,从怀疑到逐步收集证据,可曾明琼这个历经千辛万苦生存下来的人也不是好惹的。


    她早就在收集所有人的黑料。


    “你跟你丈夫举案齐眉、琴瑟和鸣是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黑暗的夜里,你丈夫在你身上蛄蛹的时候,你想的是谁?要我说出他的名字?”


    对方神色一僵,脸色由白转青,手指止不住地颤抖。


    “你只有一条路,跟我合作。”


    女主在小说里忙得风生水起。


    这本小说写得流畅丝滑,骆如初现在写竖版繁体字比之前快,快的话一天能写八千字。


    还没得到新闻报的反馈,她琢磨着有空去看看,毕竟写小说不是自娱自乐,她想要把小说卖出去。


    另外写得太嗨了,字数可能搂不住,因此她迫切需要新闻报的反馈,新闻报不买,赶快卖给别家。


    ——


    新闻报报社。


    助理编辑吴春生正在审稿,新人稿件几乎无关紧要,他只有看别的稿子看累了才会看纯新人稿放松大脑。


    通常新人稿件看两段就能扔一边,最多看上一两页,不能再说。


    这时他看稿看得已经麻木,想起张士元说得让他先看放最上面的新人稿,老张这样请求一定有他的道理,比如投稿人是他的熟人。


    可越是熟人投稿,编辑们越是严苛,绝无放水可能。


    等把捆扎稿件的麻绳解开,拿起最上面的稿件,从牛皮纸袋中抽出阅读,让吴春生意外的是,这篇新文小说文笔居然异常流畅老道,压根就不像出自新人之手。


    对白话文的驾驭掌握非常纯熟自不必说,开篇迅速切入故事,通篇没有废话,没有无关紧要的情节。


    连断章都应该做过精心设计。


    现在报刊连载小说大多每天刊登千字出头,这篇小说的断章都能刚好卡在关键处,让人欲罢不能地想看下一章。


    至于小说情节,设计得很巧妙,一方面是姜千枝这边充满烟火气的市井生活,一方面是曾明琼在公馆里夺回属于大小姐的金钱地位,双线并行,让小说内容丰富又很有趣。


    吴春生思索了一会儿,发现这篇文的独特之处来自曾明琼在公馆的生活险象环生,可却总能逢凶化吉,给人一种在吃大米饭的妥妥的安心感。


    可能是作者在情节设计上刻意为之。


    新人很难有如此纯熟的写作功力。


    他往一楼大堂跑了一趟,站在收发室的柜台外,等张士元答对完来交稿的作者,跟他打听:“那个千金归来小说的作者是你熟人?”


    张士元抓了抓头发,嘿嘿一笑,忙说:“不是我熟人,我能走那后门嘛,她第一次来,央求我看小说,我挺爱看,你们看了吗,她写的咋样?”


    吴春生没有直接回答,说:“作者有写作功力,不像纯新人。”


    张士元觉得这句话是对他鉴赏能力的肯定,答道:“来交稿的是女高中生。”


    吴春生说:“那看来真是个新人。”


    他跟张士元的想法一样,都想让编辑尽快看到这篇小说,他自己很看好这篇小说,但觉得并不一定能过稿,因为他们报刊基本不刊登新人的长篇小说。


    能给新人发个千字短篇就不错了。


    别的大报也是如此。


    尤其是这篇没有一定的篇幅根本就完结不了。


    ——


    小说月刊杂志社已经得到有大客户到处采购小说的消息,并且是因为骆如初的小说大批购买。


    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毕竟他们在看到这篇小说时就眼前一亮,现在有资深读者赏识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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