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第五章狌狌·世父


    犯罪团伙的大本营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危险系数远胜小据点,也因此我没第一时间就冲进去大杀特杀。天知道这么庞大的一个组织背后的BOSS是什么物种,反正我个人觉得应该不太可能是人,至少不会是普通人甚至普通修士,这一路踢馆过来看着那些根基深厚的据点,要不是我不按常理,而是走正规的法律途径去对付它们,那我这辈子都别想达到目的。这已经不是犯罪团伙了,这分明就是一个黑暗帝国。


    没等我与尘寰想到办法,就遇到了那只狌狌。


    失去了双腿的狌狌在街头行乞,若非妖族可以辟谷,估计他还能狼狈落魄到去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地步。


    尘寰认了好一会才认出来那是自己认识的那只狌狌,原因?以前的狌狌很爱干净,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而现在的狌狌可以参考大街上流浪乞讨为生,且至少十天半个月都没洗澡的流浪汉。


    不过带回酒店沐浴更衣后,还挺俊的,就是空荡荡的裤管着实令人惋惜。


    我颇为好奇的问:“他们砍了你的腿竟然没杀了你?”奇,这一路踢馆过来,我也算了解到了这个黑暗帝国的画风,狌狌这种情况,取了腿就应该第一时间弄死,免得回头狌狌来报复。别看地球上貌似就这一只狌狌,但狌狌本身就是一个族群,地球上只有一只,只能说明狌狌一族在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这颗星球,三千世界,此处不适宜居住了,还有别的地方,故土难离,但比起更适合资源也更丰富的地方,故土再难离也得离。若是这只狌狌回去找它的族群等着被狌狌全族群殴吧。


    人族数量庞大,因此只要不是和自己有关系的,那么死个把人,人族最多感慨几句,然后就没下文了,但聚族而居且族群意识浓厚的非人生物,尤其是那些繁衍艰难的非人生物,你弄死它一个族人,它不弄死你全家绝不会罢休。典型例子就是夏王朝的悲剧,人族端了一道凤髓上桌,少凰没发火,理智冷静的策划起人族灭绝大计。


    当然,不是谁都像少凰那样凶残,动不动就计划着灭人种族,但弄死全家或夷三族也不稀罕,而这种波及范围不大,没上升到种族灭绝的复仇,神之律不管。参照古代的话就好像,杀了一个平民百姓,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若杀的是一个王,那就是以全族之命偿一人之命。典型例子就是春秋时期圉人荦杀死鲁庄公之子、鲁国新君姬般,他自己刺杀成功也当场被杀,然后他全族也被株连处死。


    圉人荦与姬般最大的区别在哪?鲁国重视姬般,所以他的命很珍贵很值钱,而圉人荦,没人重视他,于是他的命很卑贱,质量比不上,自然要从数量上补。


    还有周文王被囚于羑里,周方用献上宝物与多名美女给帝辛希望他放了周文王,多名美女与周文王不都是人族吗?为什么要用许多名人族去换一个人族的平安?根源也同样是价值不同。


    人族繁衍容易,除非发生几千年前三十六与少凰联手的事,否则基本没什么灾难能够毁灭人族,人族的数量就算一下锐减,也会很快恢复得恒河沙数一般。也因此,除非是极有价值的个体,否则死个把人对于整体的损失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就好比两宋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不断犯边,掳掠人口,边境百姓苦不堪言,两宋朝堂上百官的态度是什么?大半人觉得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只是损失了个把人而已,这点损失对整体根本没影响,而一旦开战却是必然征兵增税,损失更大。就好比檀渊之盟,知道的是北宋打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北宋打输了,喵喵的,战争的胜利者向失败者年年缴纳岁币花钱买平安,着实刷新我的三观。


    虽然每年花的岁币还不到国家所有收入的千分之五,更远远低于每年因为两国的战事而造成的巨大军费,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但就性质而言,我只看到了两个字:作死。


    秦始皇暴政,但有人说他软弱无能吗?没有,华夏族再怎么说他暴君,都会尊称他一声祖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华夏第一个皇帝,也因为他所建立的王朝很强大,只有他把别人按在地上摩擦,别人向称臣纳贡的份,没有他给别人交保护费的道理。就算是文化融合也是他以强大的姿态主动去同化别的民族而非别的民族以强大的姿态踩着自己脑袋让自己不得不与之融合。


    言归正传,若是人族的繁衍能力足以与古神族比肩,那么我相信不管因为什么事而损失了任何一个族人,人族都会为之炸毛,会将每个族人的生命看做无价的珍宝,就如少凰珍惜她每个族人的生命一样珍惜。遗憾的是,人族的繁衍能力强大,个把人的生命价值不值一提,而狌狌,这一族因为知过往的天赋而繁衍艰难,每个族人都很宝贵。


    说起来,狌狌一族的战力是不够高,但这一族的关系网庞大啊,那特殊的能力,很多人都可能需要求助于它们,从而欠下人情。因而若狌狌一族愿意,那么随时都能拉起一支复仇大军来。


    我要是砍狌狌双腿的人,砍完了双腿我肯定再往狌狌脖子上补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来。狌狌可不是姑获鸟,长了九个脑袋,砍一两个脑袋根本死不了,狌狌就一个脑袋,砍完了准死得透透的,不留任何后患。


    狌狌很是庆幸的说:“被砍下双腿的时候我故意反抗让他们打成重伤,然后撞死,然后在被送到厨房的时候趁人不备得以逃出。”


    运气不错,或者我更应该说,装死的本事真不错。


    我问狌狌:“那你想找回双腿吗?”


    狌狌毫不犹豫的回答:“想,只要你能为我取回双腿,我可以与你签合同,不过我没事的时候我希望留在西安,但你有需要时我可以随时出发。”


    真真是配合,我都还没想到让他签合同呢,只是想让他帮忙找神而已。不过他都自己提起了,我自然不会拒绝。“好啊,不过你知道你的腿现在在谁身上吗?”


    说起腿在谁身上,香港这么大,要找起来还真不是很难。原因?需要狌狌腿的不是老得不能再走的老人就是本身双腿有问题的人,但换了腿之后现在肯定是活蹦乱跳了,而能跟黑势力做交易,必然很有钱,毕竟黑势力不做慈善,就这几个标准去找,倒也不难找。但考虑到狌狌的天赋,我觉得他这么久应该弄清楚自己的腿在谁身上了。


    “知道。”狌狌说。


    崇尚强者是每个物种的天性,自然,南北朝晋时风流另当别论,那个时代看人看的是脸,将种什么的属于非主流。但总的来说,人族对于强者的定义与大部分物种是一样的,身体健康强壮,以及脑子聪明,前者是自远古流传至今的标准。


    足球场上,两队人马正挥汗如雨的角逐着,这些身强体健且长腿的年轻人正奋力的奔跑,一脚将足球踢进球门,其中最出色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健步如飞,每一次出脚都是一脚进门。


    精彩,很精彩。


    我一个劲的鼓着掌。


    尘寰不解:“他们比起你的族人差远了吧。”


    我说:“是差远了,但物种不同,标准自然也不同。”


    人族的文明偏向物质文化,因此越是发展,身体就越是孱弱,而君族单从我们到如今,使用的生活工具还是以石器、铜器为主就知道我们走的是什么路子。若用君族的标准去看人族,那么人族的身体素质毫无悬念的被判为一级残废,连孩子都不如的残废。但这也不表示人族就真的很孱弱了,至少工具在手时人族还是很强的,工具不在手的话那真的是毛还没长齐的君族小孩都能碾压一群成年人族。


    看人族的活动,绝对不能用看同族的眼光去看,否则自己得从头睡到尾,而从人族的角度去看,这场球赛真的很精彩。也很安全,君族也有球赛,叫蹴鞠,也很精彩,精彩到命不够硬的人都不敢凑近了看,怕一个不小心被蹴鞠给砸中,到时候断几根骨头都是很有可能的,妈哒,那哪是蹴鞠,简直是干架。有的时候玩着玩着,各种法术乱飚


    反正,我很喜欢人族的比赛氛围,没有那些致力于如何不犯规的干翻对手以取胜完全不考虑观众心情与安危的混球,这里全是认认真真比赛的运动员,这才是真正的运动啊,雷泽界那名为运动赛实为掐架的还是省省吧。


    尘寰也是见过君族的蹴鞠赛的,因此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道:“我觉得雷泽界蹴鞠赛比较有意思,很有力,不像人族的,软绵绵的。”


    是有点软绵绵的,好吧,是挺软绵绵的,但我还是很喜欢。“如果你每看一次蹴鞠赛就当一次池鱼,相信我,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人族这种友谊第一的球赛的。”


    尘寰怔了下。“你被波及过很多次?”


    我怨念满满道:“次数也不算很多,但每次都被殃及池鱼,一次例外都没有。”


    得亏君族神民体质强悍,再加上那些混蛋也没真的想要弄死人的打算,因此虽然蹴鞠过程中各种犯规跑题,但出手都还算有分寸,死不了了,却也只是死不了人。


    尘寰显而易见的无语了。“我还以为神类的运气都很好呢。”


    我说:“神类最大的优势是命硬,运气什么的,那根本不可捉摸。否则,若是神类可以控制自己的运气,那么也不会有那么多神人陨落了。”


    “可就算是命硬,最后也还是陨落了。”


    “那是因为命还不够硬。”我向往的道:“若是像少凰一般,那就真的无敌了。”


    天道都弄不死少凰,这位可不就是想怎么蹦跶就怎么蹦跶吗?


    问我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因为天道在少凰的事情上妥协了,而天道可不是人,它没有自我,跟电脑似的,只会计算,妥协什么的,根本没这脑回路(如果天道有脑回路这东西的话)。因此少凰的事情,应该是多方面的因素,第一因素是天道实在弄不死少凰,第二因素是神尊出面做了什么,给天道加了一条脑回路,这才结束天道与少凰之间的互怼,达成如今的“和谐”局面。


    尘寰闻言,道:“那我们一起加油。”


    我疑惑的看着他。


    尘寰理所当然道:“既然向往少凰强大的生命力,那我们不是应该去追赶,让自己也达到她那样的境界吗?”


    我说:“你知道那需要多久吗?”


    少凰的成功路线是没法复制的,她一来是纯血古神族,起点比任何种族都高;二来自身天赋资质就算是在古神族也是佼佼者;三来,她命硬。


    古往今来天资出众者海了去,但有几人达到少凰的境界?只她自己。


    究其本质,不是少凰天赋过人,而是她命硬,一次次的生死搏杀,游走在生死边缘,潜力被一次次的深掘,最终做到了极致。这种成功途径,咋个复制?中途随便一次失利的代价都是毫无悬念的死亡,而死了,自然就不可能成功了。就算有足够的人去重复少凰的路,也没人能做到少凰的一往无前,这家伙对强大的追求根本没有杂念,不论是初恋还是她唯一的亲人都不曾干扰到她。


    强者总是会有很多顾忌,因此经常能看到历史上很多的英雄,年轻时锐气十足,锋芒无比,但年长之后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原因?虽然有因为年纪大了,精力不足,没有了年轻时那份冲劲的关系,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已经安定了下来,享受美酒美人与亲情,耽于安逸,被腐蚀了心中的锐气。在这方面,君王尤甚,登基之前什么苦都吃得起,登基之后却一点一点的变了。少凰却不是,她始终保持着对强大的追求之心,毕竟,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她无法将神尊抓起来吊打(话说,就少凰这理想,神尊怎么就没收拾它?),而过了千万年,少凰也始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不知气馁为何物。


    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做不到少凰那样。


    尘寰说:“不知道,但不管要走多久,我们只要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不就行了?”


    我笑说:“你很不错。”


    尘寰继续道:“你其实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的吧?”


    我点头。“我的神魂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论理觉醒的时候就该被天道给踢出人间界了,但我也不知为何,我与人族之间有着巨大的因果,在了结这段因果之前我走不了。不过,不管是多大的因果,都迟早有了结的时候。”


    “有朝一日希望你我在神界也能再见。”尘寰说。


    我看着眼前眉目清朗但眼神中却是无言的透着势在必得的少年,我默了,这家伙这心性,给他几十万年的时间,我信他真能登神。“若有那一日,那我会去神界的入口为你接风。”


    闲谈中足球赛终于结束,那个表现的每脚都进球的年轻人的队伍是胜利者,兴高采烈的领了奖牌,高兴的约着去哪个KTV庆祝。


    在一群年轻人讨论着去哪庆祝,以及下一次怎么配合以便拿更好的成绩时,我敲了敲休息室的门,对今天最为瞩目的足球新星,唔,也不能说是新星。这个年轻人年纪虽然不大,但在足球界并非新星,十几岁的时候就参加足球比赛,当时是足球界的一颗新星,锋锐得紧,遗憾的是,他几乎是刚冒出头就出了车祸,自此与轮椅长相作伴。前不久才重新站起来,然后第一件事就是继续参加足球训练与比赛,对足球绝对是真爱。


    我用英语对这位重新站起来的足球真爱道:“帅哥,我们聊聊你腿的后遗症问题如何?”


    帅哥愣了下。“什么后遗症?”


    我说:“这里不太方便,不如换个地方谈?”


    帅哥跟同伴说了下,让他们先走,旋即就跟着我换了个地方谈。事实上也没得谈,一换了个地方尘寰就把他抓了起来,我拔剑砍下了他的双腿,然后止血,同时打急救电话。


    尘寰被我的麻利给弄得瞠目结舌。“我以为你会跟他说一番道理呢。”


    我说:“他是真的很爱足球,跟他说道理的话我怕自己会不忍。”


    尘寰笃定的说:“可就算不忍你还是会砍了他的腿。”


    我点头。“那是自然,这双腿并不是他的,但他的话肯定会让我不好受,既如此,我为何要让他有机会辩说?”


    找回了腿,狌狌重新站了起来,我便与他说了我希望他做的第一件事:找神。


    狌狌显而易见的想反悔,我说:“合同上有神之力,我想你应该不想被天劫找上门。”


    “不知小庄主要找的是哪位尊神?”


    “它叫三十六,从神界来。”


    原本还在思索三十六是哪位神的狌狌:“从神界来?神界的神人怎么会下凡?而且,三十六,你要找的莫不是医神韶光那个疯子?”


    韶光?


    我问尘寰:“安安有说三十六叫什么吗?”


    貌似,少凰一直都是三十六三十六的称呼,以至于我都忘了问三十六的本名叫什么。


    尘寰想了想,回答:“好像没有。”


    我继续问:“那有说它是个疯子吗?”


    尘寰说:“除了在人族的问题上,好像都挺正常的。”


    我看下狌狌,如果只是因为三十六对人族的态度,应该谈不上疯子吧?它要是对人族非常博爱,那才有问题。


    “韶光上神,根据我族传承的记忆,它是个科学狂人。”狌狌下意识的吞了一口口水。


    我莫名的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有多狂?”


    “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它可以不择手段,不论是神性还是人性都可以抛弃。”


    我:“”它喵喵的,这等变态究竟是怎么被弄到人间界的?


    “若是小庄主想找的是它,那么我帮不了小庄主。”狌狌很是歉疚的道。


    我挑眉。


    “我的能力并不强,感应不了上神这个位阶的存在。”


    我说:“那你能探知有哪些人族被吃了脑子吗?”


    “这个能。”


    能就行,然后我错了,三十六吃人脑,并不代表这世上就她一个会吃人的脑子,跑了两个月,爱吃人脑的家伙逮着不少,但没一个是三十六。我无奈的送狌狌回西安,不管怎么样,签了一只千年老妖都是一件好事,人手一下就增加了三分之一。


    其实我更偏向狌狌去鹤城住,虽然之前抓他的那个黑势力已经被我给收拾了,我之前攒的所有破坏性的真符都送给了那座老巢一整座岛屿被沉进了海底深处跟熔岩层作伴去了。但这种黑暗世界绝不可能就这么一伙犯罪团伙,肯定还有别的,难保不会再打他的主意,但他坚持要留在西安。


    飞机上,我很是不解:“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西安?那又不是你老家,你要讲究个落叶归根。”


    “我在等人啊。”狌狌说。


    我将已经带上的眼罩给取了下来。“长路漫漫,不如说说怎么回事?”让你执念这种大,都等了千年了还坚持等下去。


    狌狌想了想,说:“好啊。”


    故事发生在西周后期与东周初期,跨度很大。


    狌狌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给砍了腿了,事实上他现在用的这两条腿就不是他自己原本的那对。


    上一次被人族给砍了腿是在西周宣王的时候,而那个时候狌狌刚刚成年,根本没多少力量,也就没有办法拿回自己的腿。砍他腿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人族修士,那名人族修士喜欢的一个子孙不良于行,因此找到了狌狌,狌狌能够保住性命已是不易,想要拿回腿,估计黄花菜凉了他都未必能如愿。


    失去了双腿,狌狌也没脸回家,一直在华夏大地上四处流浪,不知不觉中就流浪到了当时的西垂小国秦国。(真的是边陲小国,秦国的真正强盛还在百年之后,一统华夏更是在数百年后,而这个时候的秦国刚位列诸侯,真的很弱小,别说争霸统一,连生存问题都还没解决。)


    狌狌到秦国的时候秦国正是秦文公在位,秦国位列诸侯后的第一任国君秦襄公赢开刚挂,继位的是他的嫡子秦文公,不过新君年少,因此真正主事的是世父,秦襄公的同母长兄、秦庄公的嫡长子。


    为何世父是秦庄公的嫡长子,最终继位的却是秦襄公这一脉?


    原因很简单啊,秦庄公并不是自然死亡的,好吧,秦国早期的王貌似就没几个是死于床榻之间的。别误会,秦国的国君这种悲剧情况并非下克上造成的,而是当时的局势造成的。


    先说秦国的来历,秦国的始封君是秦非子,是犬丘大骆的庶子,庶子不能继承爵位与封地,因此秦非子如果不想什么都没有的话,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但这位小伙子挺有志气的,没去想着怎么弄死自己所有的嫡出兄弟,而是去了镐京为周王室养马,在当时马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而秦非子养的马是最好的。也因为养马有功,他得到了周孝王的赏赐,被封为最低等的附庸,封地在秦地。此后秦非子及其子孙便以地名为氏,世代为周王室养马与戍边。


    秦非子在位时间极长,足有五十多年,死后由其曾孙秦仲继位,很难说究竟是秦非子活得太久将他的儿子和孙子都给熬死了还是他的儿子和孙子全都战死了。考虑到秦国当时的情况,我个人比较倾向后者,秦非子的儿子和孙子至少大部分是战死的。


    秦国世代戍边,单戍边这两个字就该知道秦国当时的地理位置是个什么情况。后边是周王畿,别的方向却是戎狄。华夏族跟别的民族做邻居,美人的国族姜国和莱国的相处足以说明会怎样,但秦人与戎狄的情况又有些不一样。


    莱国虽是夷族,但东夷是少昊后裔,而少昊集团与黄帝集团在几千年前就在掐,掐得相当生猛,最后实在掐不下去了,双方都需要缓缓,便开始和睦共处。而就算是和睦共处的时候,双方也不是完全没有争端,为了共主之位,两大集团怼来怼去,各有胜负,不过总的来说,双方还是在融合。到了美人的那个时候,华夏族与东夷族的文化差得不大,至少双方都没法将对方当成异类,只是利益所趋才一直掐,但不掐的时候也是能好好相处的。秦人与戎狄却不是,一个是中原农耕文明,另一个是游牧文明,差异之悬殊,双方都视彼此为异类,再加上利益的冲突,就差掐出狗脑子来了。


    而那个时候周王室正在走向衰落,戍边的秦国压力自然更重,这种情况下,秦非子的子孙想要寿终正寝,还不如做白日梦更来得实际。


    秦仲即位三年,周厉王无道,不少诸侯背叛了他。西戎族也趁此机会活跃起来,灭了犬丘大骆的全族,西垂当时的情况,绝对乱的一比,这种情况直到宣王中兴才有所好转。


    周宣王封秦仲为大夫,命其伐西戎。


    公元前822年,秦仲即位为大夫二十三年,这位跟西戎死磕了一辈子的戍边附庸君死在了与西戎的战役里。


    秦仲有五个儿子,他挂了之后继位的是其长子太子,是为秦庄公,而秦庄公也同样与西戎死磕了一辈子,虽然没如他老子一样死在战场上,但他是在下了战场没几日死在床榻上的,显然,他虽然不是直接死于与西戎的战争,但也差不了多少。


    秦庄公有三子,其中长子世父,次子开。


    秦庄公死后,王位更迭,西戎不可能不动心这个机会,春秋战国时,国丧可是发动战争的好时机,很多的战争就是挑这种时候发动的。


    世父自忖自己虽年长于赢开,但论为君的话,自己不如公子开,干脆让公子开继位,自己以为祖父报仇的名义带着大军开拔前线去了。


    赢开最终证明了世父的让贤是正确的,他的确是个明君,就是命不够长。


    周幽王自负作死,废了申后与太子宜臼,得罪申侯,申侯与姬宜臼于是联合缯国、犬戎进攻周朝都城镐京,在骊山下杀死周幽王,西周灭亡。不过,申侯和姬宜臼成功弄死了周幽王,但他们引犬戎入境跟东晋八王之乱时司马氏因为内斗而引胡人南下没什么区别,请神容易送神难,反正犬戎已经不在意申侯和姬宜臼的命令了,在镐京烧杀劫掠,开启一场血肉盛宴,于是乎,这两位自身都难保了。


    自己挖的坑自己埋,申侯邀请诸侯勤王,秦襄公抓住了这个机会,率兵援救周朝,作战得力,立有大功。


    诸侯共立姬宜臼为王,即周平王,当时丰镐周围主要有四种力量:一是周幽王和姬伯服的势力,他们死后由王子余臣(周携王)继承;二是周平王的势力;三是戎族的势力;四是秦的势力。


    在周幽王被杀之后,秦襄公面临的抉择是或者追随周携王,或者拥戴周平王。秦襄公利用周王室的传统威信,而并不拘于秦国与周幽王、姬伯服的旧有关系,特别是周幽王死后,他更没有必要与王室的正统代表周平王相敌对。


    好吧,抛开这些正史记载的东西,讲的更深入一点就是,比起周携王,周平王很上道啊,主动送出大片的国土和利益收买列国,而周携王大部分诸侯们掂量了下,还是算了,这位主自己根本控制糊弄不了,权衡利弊,自然是选择周平王更有利。于是在周平王为逃避犬戎祸难,都城东迁洛邑时,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


    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赐给他岐山以西的土地。并说:“犬戎凶恶无道,掠夺我们岐、丰的土地,只要秦国能攻打并赶走西戎,就可以占有那些土地。”周平王与秦襄公盟誓,封给他爵位。秦襄公这才得以建立诸侯国,享有与齐、晋、郑等国一样的地位,得与山东各诸侯国互通使节,彼此访问,可以说这是巨大的飞跃。


    (听这段历史时我脑子一个劲的在蹦着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这段历史,感情,人族作死还是重复的,根本不汲取前人的教训。姬宜臼与申侯引犬戎杀周幽王=八王之乱引胡人南下,周平王东迁=衣冠南渡,这两段历史唯一的不同就是:周平王跑了,但秦国留了下来;而司马氏跑了,北地被放弃了,没有了任何希望,五胡乱华,北方汉族沦为两脚羊,被屠杀殆尽。)


    周平王开的就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对于一直以来连诸侯都不是秦襄公而言,他还是很满意的。


    啥?周平王给自己的封地根本不在自己手里,而是在戎狄手里,那就抢回来呗,反正秦国的土地,除了最初周孝王给的那一小块封地,别的都是他们自己从戎狄手里抢来的。秦襄公想要的就是一个名分,一个正统的身份,好让自己能与列国平等对话的资格,以及合理扩张的名头。


    不过,就算是有了一个名分,真的做起来难度仍旧高于登天。岐丰之地在周平王跑了之后实际上已然是戎、狄部落的天下,秦国别说开疆拓土了,便是活下去都是个难题。最初几年的斗争,均以秦国的失败而告终。秦襄公与世父眼看着封赐给自己的土地却得不到手,很不甘心,于是连年向戎、狄发动进攻。好不容易有一次率兵终于攻到了岐山,却未能立足,世父没郁闷死也挺不容易的。


    为何不是秦襄公郁闷死?因为他已经死了呀,这位国君就是死在讨伐西戎的途中,都打到了岐山,伤口却感染了,那会儿可没青霉素,因此伤口感染是死路一条,秦襄公怀抱着无尽的不甘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秦襄公死后是世父压着满腔的憋屈郁闷稳定的大局,辅佐秦文公继位,看着年幼的秦文公,世父无限的怀念自己的弟弟,弟弟你怎么就死的这么早,再迟几年死,秦国必然迎来更大的飞跃。而秦文公世父只能希望这孩子长大后虎父无犬子,不然世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气死。


    满腔郁闷无处纾解,世父更加郁闷了,之前的局势危急,一个处理不好秦国就得悲剧了,因此他顾不上想自己这段时间究竟是多么的倒霉,而现在局势已经稳定,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涌上心头,郁闷值顿时蹭蹭蹭的往上涨。


    世父郁闷的出宫回府,再对着秦文公这张和秦襄公酷似的脸他会更郁闷的。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着,世父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越来越烦闷,干脆拉开了帘子让冷风吹进来好让自己能舒服点。然而,心头的烦闷你显然是冬日的风雪治不了的,但越过风雪他看到了街角因为寒冷而瑟缩成一团的白耳“猿猴”,那是一只没有腿的猴子。


    师父愣了下,旋即惊喜的跳下了车。


    狌狌注意到有人来,狌狌不由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完全谈不上英俊,但非常有特色的脸,他就没见过谁生得如此锋锐。


    世父看着狌狌,露出了失望之色,但还是语气和蔼的对狌狌道:“你这只狌狌可真小,多大点就跑出来游历了,可愿随我回家?我会照顾你一段时间。”


    狌狌:“”


    第202章 第五章狌狌·人性


    狌狌还是跟着世父走了,太冷了,而且他现在已经没了腿,世父看上去也很健康,脚步沉稳,身体棒棒哒,他想不出世父有什么要害自己的原因。而且,他也很敏锐的察觉到世父对自己没恶意,他是真的很想照顾自己,让自己过得好点。


    世父说到做到,他说会好好照顾狌狌就真的好好照顾他了,让他变成人形,然后将他跟自己的儿子们一起养,完全将他当成儿子来养了。而因为他没说狌狌究竟是什么,世父的子女也就以为他是世父在外头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这种事放到现代,绝对引起家庭大战,但在古代,女子是男子的附庸,所有人不论是男子还是女子自己都认为贤惠大度是女子的美德,因此碰上这种事,不管心里怎么想,都得大度的接纳。至于是否真心,以及会不会暗地里做点什么,那就鬼知道了。


    世父的妻子在几年前就难产死了,身边只剩下两个媵,两个媵一个是世父妻子的族妹,另一个是庶妹,都没资格置喙什么,再加上这个时候周礼的威信还在,嫡长子承爵是正道,因此倒也没引起什么麻烦。


    世父的子女看新来的弟弟是个残疾,也都挺同情他的,再加上古时候宗族观念,人们对血亲的重视远胜于现在的人,便是从兄弟都看得很重,何况这还是亲兄弟,就算不是同母,那也是亲兄弟,因此对他很好。便是世父自己,虽然一门心思扑在如何强大秦国以及向西戎复仇,但百忙之中也不忘关心狌狌的生活,怕他不适应。那段日子真的很好,好得狌狌一度都要以为自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族,是这个名叫世父的庶子,秦国的公族子弟了。


    狌狌与世父终究是不一样的,世父是人,他会老,但狌狌不会。


    十几年过去,世父已然两鬓斑白,他别的儿子都已成年娶妻生子,让世父升级做了祖父,但狌狌仍旧是刚来时的模样,容颜依旧(大概,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对自己的脸下那个手,就算有,也不一定有那个技术,整容整得不好,那可就是真毁容了,就算妖族的整容只是用法术变,并非真脸,原本的脸还在,但看着被整歪了的脸,心理阴影得一辈子)。


    多年征战,终于击退西戎,终于将周平王的空头支票给兑现了,开疆拓土,了却了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再加上秦文公也完全长成了,世父终于空闲了下来,不再像过去那般好似上了发条一般,陆续开始放权准备养老。


    “叔澹可曾想过重新站起来?”某一日,父子俩一同用膳时世父忽然问了狌狌这么一个问题。


    正拿着匕匙跟铜鼎里被切成小块的炖肉奋斗的狌狌闻言愣了下。“我的腿已经没了。”想治都没法治。


    “为父自有法子为你解决这个问题。”世父说。


    想不想站起来?


    这个问题让狌狌恍惚了。


    以前虽然痛苦没有腿,但感触也不是很深,他并非人族,没了腿他照旧能够生存,只是不会过得很好就是了。但在秦国生活了十几年,跟着世父的子女一同接受秦国宗室子弟的教育,不知不觉中狌狌已经被同化了。


    秦人民风淳朴且彪悍尚武,在这样一个国度里,勇士是最受人尊敬的。每每看着长兄征战归来,周围人崇拜与敬佩、羡慕的神情,狌狌也并非无动于衷,他同样的产生了羡慕之情,与周围的少年们一样渴望成为那样的人。但少年们能够通过勤习武艺去追赶,他却不能,因为他没有腿。


    怎么会不想?他做梦都想有一双腿,可以跟着兄弟们一同上战场,一起为国立功。


    但那怎么可能呢?并不是什么物种都有壁虎那种断尾重生的能力,至少,狌狌没有。


    事实证明,那是有可能的。


    狌狌有了一双腿,而世父没了腿。


    狌狌看着自己新接上并且没有任何排斥反应的腿,都不需要问就知道自己这双腿最早的主人应该是什么物种。


    世父的腿不是他自己的。


    他早年征战时双腿曾受重伤,医者不得不为他做了截肢手术,但对于一个矢志复仇与开疆拓土的将军而言,截他的腿比要他的脑袋更让他痛苦。


    世父是幸运的,秦襄公刚继位那两年,秦国与戎人战事频繁,秦国生存艰难,他戍边时一度因为弹尽粮绝与兵力寡薄而被俘虏。俘虏的日子不好过,哪怕世父是公子,秦人和戎人厮杀了百年,可谓仇深似海,能善待他就怪了。也因此,世父做俘虏时候的日子,真的是连猴子都不如。


    连猴子都不如不是夸张,而是写实。


    戎人部族的王养了一只白耳猿猴,很有灵性,表演得非常出色,因此待遇非常好。但世父没眼花的话,他看到那只大部分时候被关在笼子里的白耳猿猴眼眸里不时闪过的是刻骨的屈辱。


    虽然好奇,但生存环境让世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深思这只白耳猿猴为毛如此有灵性,除了不会说话,它的智商似乎与人族没什么两样。


    第一次真正的接触是在世父两天没进食之后。


    两脚羊这个名词虽然是五胡乱华时的史料上出现的,但实际上,更古老的时候这个词也是存在的。


    生存资源不够,戎人自己吃用都还舍不得,又如何会给俘虏奴隶吃饱?不仅不给吃饱,有时物资缺乏,连吃的都不给,最过分的时候,吃人也不是不可能。缺粮时吃人这种事,历史上发生的太多,先秦时期没有记载并不代表这种事就不存在。


    世父几乎饿死,是那只白耳猿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丢了一块肉给他。


    戎人以牛羊为食,而白耳猿猴是肉食动物,因此丢给世父的食物是一块炖牛肉,汤汁淋淋的,丢在地上不免沾了些脏东西。世父也不嫌弃,抓起牛肉就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同时好奇是谁给自己的牛肉,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笼子里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温驯的进食的猴子,而猴子食盆里少了一块肉。


    意识到自己的食物是从哪来的后世父就吃得更快了,曾有奴隶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偷吃了猴子的食物,被发现了,然后被活活打死了。


    狌狌问:“那只猴子是我的同类?”


    世父点头。“先君派人以厚礼去戎族赎我回来时我偷偷将他偷走将其放走,但在取掉他身上的锁链时他变成了人形,说自己是一种名为狌狌的妖。”


    狌狌瞅了瞅自己的腿。“这双腿是他的?”


    世父道:“他说他要报答我,便给了我一双腿让我能够继续驰骋疆场。可是,我与他之间本来就不是他欠我,是我先欠的他,没有他,他活不到先君来赎,我救他亦不过是为了报恩,早已两清,何来的他要向我偿恩。可是我很卑鄙,我想继续驰骋疆场,我舍不得这双腿”


    说到最后,世父满脸的惭愧。


    狌狌不解:“那阿父如今为何又?”不要了?


    “我之夙愿已偿,未来的日子,没有腿也能过下去,你比我更需要它。”世父说。


    狌狌理不清世父这什么逻辑,因而一脸的懵。


    世父见此,便继续解释道:“我多次去丰水找他,他都不在,那里的渔夫告诉我,他早已搬走。如今想还也找不到他,你是他的族人,我记得他说过,他这一族人丁稀少,而你与他长得很像,我想你与他应是血亲,这双腿给你也是可以的。”


    听完这一段故事,我着实不知道该吐槽什么,吐槽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心性高洁之人?还是吐槽世父真是会算账,找不到债主就找债主的亲戚还债?天下欠债的若有世父半分,人间何至于出现欠债的才是大爷的画风,黄世仁与杨白劳的位置都倒过来了。


    “你这些年一直在西安?”我问。


    狌狌点头。“阿父活着的时候我当了秦国的武将,后来他死了,我也一直没老,再呆下去别人就该怀疑了,我就辞了官去为阿父守陵,守了两年就诈死换了个身份。这两千多年一直都在岐丰之地一边为阿父守陵一边看着秦国崛起,就是可惜胡亥那小子胡来,先人打下的大好基业就那么毁了。”


    看着一脸痛心的狌狌,我默,这家伙只怕是先秦秦国的活历史见证者,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他更了解秦国。而做为秦国的宗室公孙,对于秦朝的灭亡,他只会比如今所有感慨遗憾秦朝如昙花般命运的人更痛心。别人再怎么感慨也不过是不相干的旁观者,狌狌却不是,他对自己的定义是秦之遗民。


    我拍了拍狌狌表示安慰。


    到底是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狌狌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见此,我问:“你一直在等的人不会是公子世父吧?”


    “不是,是我那个族人。”狌狌回答。“阿父虽然没说,但我知道,他其实最想将腿还给他的恩人,但我回过族里,也查到了那个族人是谁,但他一直没回去,我也不知他在哪,便只能一直在岐丰之地守株待兔。”


    我说:“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所以你回族里找不到人。”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狌狌微叹。


    “想过你还等?”我无语,这孩子也太死心眼了吧。


    狌狌说:“我在阿父的陵前许诺,等一万年,一万年后他若是一直没回来,我也就不等了,随缘。”


    一万年?


    我与尘寰俱是呆了呆。


    诚然,一万年并不长,反正我是觉得不长,曾经我可是拿元会当时间单位过日子的。可对于普通妖族而言,一万年,真的很漫长,而且,我严重怀疑现在的地球禁不禁得起人族再破坏个一万年,说不定不出一百年人族就把这颗星球给毁了,到时候如何等?


    将狌狌送回了西安,我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如游玩一番。


    从大明宫遗址里出来的时候尘寰忽然问我:“黎山有座女娲宫你要不要去看看?”


    女娲宫?


    我愣了下,旋即说:“好啊。”


    “那我去打车和买点零食,到时候一边爬山一边吃,你在这等我。”


    我没意见,真没意见,虽然这没意见只几分钟就被我给忘了。


    不是我故意要忘的,而是我等的时候看到了一只毛团,圆滚滚的,第一眼我还以为那是一只玩偶,不然怎么能这么圆滚滚的?第二眼的时候我觉得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跑蜀地来了?


    油光水滑一看就保养得特别好的皮毛有黑白两色,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咩咩的,这不是国宝吗?


    小家伙背着一只比自己小一点的熊猫背包(话说谁这么恶趣味给国宝背这么个背包?不过真的好可爱@o@),两只爪子抱着一根比成人手臂还粗的竹笋慢条斯理的啃着。


    忍,我忍,再忍忍无可忍,老娘不忍了!


    冲过去将在草地上走来走去的小东西给抱进了怀里,正啃着竹笋的小东西愣了下,旋即心满意足的享受起了我为它的顺毛工作。


    做为一只绒毛控,如何撸毛撸得让主子觉得舒服可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技能,小家伙被我给伺候的哼哼唧唧的,好可爱


    尘寰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原地,顶着一张麻花脸。


    尘寰盯着的脸看了又看,没忍住。“你这是猫抓的?”


    “熊猫抓的。”我郁卒的说。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别看熊猫此物种长得萌哒哒的,但它们并非吃草的兔子,爪子比解剖刀还锋利。


    尘寰愣了下。“熊猫的爪子就算解剖还锋利,也不应将你”


    我说:“想笑尽管笑。”


    尘寰忍了忍,终究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你这样子活似被跟女子打架时被挠了几爪子的男人。”


    我说:“我都成了这个样子,你觉得若是个普通人被挠一爪子会如何?”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颅骨四分五裂你遇到的究竟是什么?熊猫不可能有这样锋利的爪子。”


    我捂着脸回答:“我没感觉到妖气,应该是某种灵兽,身上的功德简直闪瞎太紧眼。”不过,什么灵兽跟熊猫生的那么像?以至于我第一时间都认错了。还有身上那功德之光,啧,铺开来的话估计隔着几万里都能看到,整个华夏都得被功德给笼罩,感觉少凰都未必比得上它。


    “灵兽,它挠你干嘛?”尘寰不解。


    我心虚的望天。


    为毛挠我?


    当然是我给圆滚滚撸毛挠毛时摸着那油光水滑的皮毛,一个把持不住,想试试脸感,就把脸埋它肚子上了,然后看我无影爪!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


    我转移话题:“不是要去女娲宫吗?咱们走吧。”


    骊山也不高,爬到女娲宫的时候发现人还挺多的,这才意识到今儿个是周末,出门玩的人很多。很多游客都是全家出游,在女娲宫门口的时候我还肯定一个爸爸在给孩子讲伏羲女娲成婚繁衍出人族的故事妈哒,本来因为毛团而轻松愉快的心情刹那消失得干干净净。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的变化。“怎么了?”


    我问:“你说我现在丢几百几千个球形闪电这里会死多少人?”


    尘寰:“这是哪个人惹你了?”


    “哪个都惹了。”我不爽的说。


    好心情全没了,打道回府,不玩了,再玩下去到时候把持不住丢几千个球形闪电,那可就有意思了。


    被我抛在背后的女娲宫里,看着人来人往,一只圆滚滚的小熊猫一边剔着爪子里一边很是感慨的道:“人啊,果真卑劣而无耻。”


    旁边正在点香的少女闻言道:“哪又招你惹你了?”


    “没招也没惹我,只是感慨而已,三千世界智慧物种无数,唯有人族是会百般羞辱自己创造者的,难道不卑劣无耻吗?”


    “时代不同,神话自然会有所改变。”


    “什么时代不同,不过是为了利益而已,父系社会里,怎能容忍一个女性神人坐在至高神的位置上,自然要百般羞辱抹黑以贬低其地位,令其成为男性的附庸,捍卫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权。”熊猫嗤道。


    “你几时如此关心这些了?”少女问。


    “我佩服娲灵大神的好脾气,也佩服人族的智障。”熊猫道,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种族。


    少女也很佩服,在香点燃后非常真诚的跪在蒲团上三磕头,再上香。


    熊猫道:“你上了香它也不会看到,更不会用。”


    “用不用是它的事,上香与否却是我的心意。”少女不以为意。


    上了香,少女将熊猫抓了起来放到自己肩头准备离开。“你指甲里的皮肉是怎么回事?又吃人了?”


    “我肚子还不饿。”


    “那是?”


    “被一个神民给非礼了。”


    “那个神民死了吗?”


    “快了。”


    第203章 第六章神魔·辱神


    地球七大洲,南极洲是最特别的,它位于极南之地,南到了南极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然而,这片白色的冰封大陆上仍旧有着丰富的物种,海豹、企鹅


    不过,极地的气候也注定这里的智慧生物不多,尤其是人族,会来到这里的不是科考的船队就是捕猎船。一艘捕鱼船满载而归时,大副拿着一瓶酒在甲板上饮着,总算可以回家了,这一趟能够能赚很多钱。


    正想着自己会有多少奖金,大副忽然看到了远方正在不断移动靠近的一点,感觉不太像鱼,隐约还能听到非常好听的声音。


    的确不是鱼,确切说,不全是鱼。


    四五条鲨鱼像牛马一样拖着一个酷似欧亚大陆北方民族使用的一种名为爬犁的东西,爬犁之上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一个十七八九岁的少女跪坐其上,抱着一个盛满美酒的缶,正一边饮酒御寒一边击缶。


    鲨鱼游得飞快,大副才看了几眼就看不到了,不由揉眼,什么都没有,再看看已经空了大半的酒瓶,唔,自己应该是喝多出现幻觉了,肯定是喝多了。


    但那真是幻觉吗?


    当然不是。


    爬犁在南极大陆的一个可以泊岸的地方停了下来,阿莯将所有美酒饮尽,然后跳下了爬犁与鲨鱼道谢与告别,不过后者似乎很有活雷锋风采,阿莯一下爬犁它们就丢下爬犁逃之夭夭了,真的是逃,落荒而逃,妈妈,这只两脚生物好可怕。


    被冰雪覆盖的大陆自然是极美的,但也是危险的,谁也不知道厚厚的积雪之下是实心的还是空洞,若是后者,那就等着被活埋吧。然而阿莯却毫无这方面的顾虑,她的脚压根没踩实,走过雪层后留下的脚印浅得风一吹便消失了。


    美酒起到的御寒作用很快就耗尽了,阿莯从包里取出了一本书。“丛极渊那种鬼地方尚且有活物,这里应该也有吧。”


    血食虽然比不上美酒,但多少也有点用处。


    “企鹅、海豹”


    阿莯的目标最终是海豹,原因?她先看到的海豹。


    啥?海豹是保护动物,禁猎,阿莯完全无视之,肚子饿了,捕食猎物天经地义。


    看到海豹的同时阿莯也闻到了血腥味,血腥味之重阿莯皱了皱眉,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南极也有屠宰场吗?


    阿莯闻着血腥味寻去,没看到屠宰场,却看到一只熊猫在活剥人皮。


    熊猫的爪子本就解剖刀还要锋利,若再加上熟练的技术,剥下一张完美的人皮并非难事。反正阿莯现在看到的这只熊猫的技术非常好,它将整张人皮给剥了下来,人还没死,并且开始往外渗血,足可见熊猫的技术之好,以及速度之快。


    阿莯瞅了瞅被剥了人皮的活人,又瞅了瞅旁边地上同样被剥了皮却还活着的海豹,有成年母海豹也有海豹幼崽,不少都还活着,显然都是被活活剥了皮的,而被剥玩皮后并未立刻死去,只是被南极的冷风给吹了吹,再加上失血过多,这才咽气。同样是剥皮,但海豹身上的痕迹下手的肯定不是熊猫,技术太烂了。


    见熊猫还在给倒霉蛋止血,阿莯将一块垫子铺在了地上,然后将还没断气的海豹都给拍了下,下手极有分寸,海豹在感觉到痛苦之前就已经死了。处理好了善后问题,阿莯自己捡了一只海豹用刀子一边割肉片一边吃,南极这环境,想生个火做个熟食都做不到。


    熊猫给猎杀者止了血确定他死不了后这才看向阿莯。“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啊?”


    阿莯闻言,反问:“你会杀了我?”


    熊猫一脸的憋屈与满腔的郁闷:“不会。”


    阿莯理所当然的道:“那我为何不敢出现在你的面前?”


    熊猫气结,你不就是仗着我不敢杀你才这么肆无忌惮吗?偏偏,自己还真不敢杀她。


    熊猫问:“为什么?”


    “坑底只我一个太孤单,反正是你踢我入坑的,我便拉你一同坐坑底。”阿莯回答。


    “你就不怕我大开杀戒?”


    阿莯道:“我相信你不会胡乱杀人,只要不是乱杀人,你便是屠尽此星上所有人族我也不会做任何干涉。”


    熊猫怔了下。“你变了挺多的。”以前的阿莯可不会如此轻描淡写的说这几十亿人族你杀光也无妨。


    阿莯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变化是有点大,说:“你不是常说人最是善变吗?”


    “善变可解释不了你的这种变化。”


    “这些年杀得太疯,有点战争综合后遗症,对生命有点麻木,等过段时间就好了。”阿莯道。


    熊猫懂了,微微皱眉,这样的阿莯感觉有点危险,容易想不开,到时迷障来了可就悲剧了。


    吃饱喝足,阿莯对熊猫说:“走啦。”


    “天这么冷,冬眠一段时间等暖和了再走吧。”熊猫道。


    阿莯:“师姐你是黑白熊不是狗熊。”


    “冷。”


    “这里是南极。”


    “名字真怪。”


    阿莯将南极科普书塞进熊猫刚剥了人皮的爪子里,然后翻到了介绍南极气候的一页。


    熊猫:“”好吧,它总算明白为什么自己都冬眠这么久始终等不到春暖花开。


    “我肚子饿了。”熊猫说。


    刚结束一次小冬眠,真的饿,不然也不会从雪屋里爬出来。


    阿莯看向地上被剥了皮的海豹。


    “海豹早就吃腻了。”熊猫嫌弃道,都吃了小一年了,再吃就该吐了。


    阿莯迟疑了下,瞅向被剥了皮,但又不知道被熊猫给涂了什么药,现在都还没断气的捕猎者。


    熊猫拒绝:“他喜欢活剥海豹皮,我就这么吃了他,他的痛苦很快就会结束,太便宜它了。”


    阿莯拿起科普书翻了起来。“我记得这里有提到南极有一些科考站,那里应该有食物。”


    “人多吗?”熊猫问。


    “你怎么就一直惦记吃人?”


    熊猫理所当然的道:“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品尝当地风物特产不是应该的吗?人间界的风物特产不就是人族?”


    “你若再乱吃人,回头我向大师兄告状。”


    熊猫露出了鄙夷之色。“告状的都是小人。”


    “同你相比,我的确是小人。”差了好几万岁,能不小吗?


    阿莯很快就翻到了关于科考站的一些内容,上头有大概的位置,拎起熊猫就要去找科考站,希望那里有好吃的,不然这只熊猫饿急了的话真会吃人。


    “等等,把那个人也带上,不然过会就得断气了。”


    阿莯皱眉,对于这种热爱活剥动物皮的捕猎者她是一点都不喜欢的。肚子饿了,捕猎进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肚子不饿还捕猎,并且做出活剥动物皮的事来,简直有病,放在这自生自灭不是很好吗?


    “你不觉得让他顶着现在这副尊容一辈子很好玩吗?”熊猫道。


    好玩?是惊悚吧。阿莯腹诽不已,但还是将人给带上了。


    半年后,鹤城。


    “少凰你喜欢桓寂吗?”


    “不喜欢。”


    “那你很讨厌他啊?”


    “谁告诉你不喜欢就是讨厌了?”


    “不喜欢也不讨厌,那你对它是什么感觉?”


    “没感觉。”


    “那可是你亲生父、母。”


    “我跟他不熟。”


    “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啊。”


    “我差点杀了他。”


    呃,好吧,不管是那个父母,差点被孩子给杀了,再心宽也不可能孩子虐我千百遍我待孩子如初恋。


    我说:“你说它若是被别的人杀了你会为它报仇,我还以为你对它有些感情呢。”


    “它生了我,就算没有感情,也不是毫无关系的人,为它报仇是为人子女的义务。”


    “那么你会羞辱贬低它吗?”


    “我看着很智障?”


    “此话何解?”


    “当我辱骂自己父母是混蛋贱人时,那么我自己是什么?”


    “贱种。”我想不想的回答。“我懂你意思了,不管怎么技巧性的羞辱与贬低,父母固然会被侮辱了,但自己也同时会被侮辱。”


    “实在觉得父母不顺眼,任何羞辱贬低他们的行为都是智障行为,抄家伙揍一顿最实在,还不会将自己一块侮辱了。”


    莫名的好奇少凰揍过桓寂几次。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说人族怎么就不懂呢?”我很是感慨的道。“母系氏族向父系社会变迁,人族爱贬低轻贱同类是他们自己的事,可为什么要殃及娲灵?娲灵创造了他们,难道就是为了让他们侮辱的?”


    “你是指人族用伏羲神话来分娲灵大神创造万物的功劳,并强行给娲灵大神按上伏羲之妻,是伏羲附属品的身份还是一些人族给娲灵大神按上凶神恶煞、灾祸之源的邪神身份,还是它明明是三皇,却因为它当年是以女性身份在人族活动,进入父系社会后人族因为它的性别而将它踢出了三皇之列?还是指人族拿它当牝鸡司晨的反面教材,就差指着它鼻子骂贱妇大逆不道的事?”


    我怒:“谁敢指着娲灵那么骂?”老娘屠他祖宗一万代。


    “宋代的理学家,虽然没有指着娲灵大神的鼻子那么骂,但他们的著作里是这么记载的,而他们生前也是如此评价娲灵大神的。”


    “那么那些这么说的理学家现在在哪?”


    “你要干嘛?”


    我冷冷道:“当然是将他们打入无间炼狱永世不得超生,顺便查查他们有没有子孙后代,让他们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男子生而为奴,女子生而为娼。”


    “在十八层地狱。”


    我愣了下。“娲灵的意志?”老好人转性了?不错不错。


    “红莲欠娲灵人情,知道这些后跟地府说了一声让他们将那些侮辱娲灵的人都送去十八层交给它。”


    “地府把人都交给它了?”


    “都给了,几个凡人而已,地府还不至于为了几个渎神者与红莲为敌。”


    闻言,我的心情立时就好了起来,但很快又无语了。“为了利益,这么侮辱自己的创造者,娲灵还真能忍,天塌了还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补天。”


    “它补天后未死。”


    我愣了下,真的没死透啊?没死透就好,没死就好。“若是补天后未死,为何你当年计划着灭人族,它什么反应都没有?”


    “众神投票决定是否损人族时,它选择了弃权,不闻也不看。”见我诧异,少凰道:“母亲再爱孩子,看到孩子为了利益刻意侮辱自己,心是会冷的。且,娲灵的造物可不止人族一支,人族不孝不敬自己的创造者,有的是孩子愿意尊敬自己的创造者。”


    我拊掌。“放下了就好。”


    纵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君如初恋什么的,虽然浪漫动听,但自己认识的人真这么极品,尤其是娲灵那样,我会呕血的,然后就会灭了人族。君都挂了,自然虐不了人了。


    “能够登上神位,自然不会是脑残,人族喜欢将自己放到贱种的位置上,神却不会喜欢被当做贱人。不过人族弄成如今的模样,娲灵自己也有责任。”少凰道。


    我不悦:“这跟娲灵有什么关系?”


    “养不教,父母之过。若是人族刚出现这种苗头时它能够痛下决心屠杀人族,给人族一个教训,人族还敢如此侮辱它?”


    “少凰你肯定没生过孩子。”但凡生过孩子,当过母亲都不可能说出这种屠杀自己子孙的话来。


    “我有一只幼崽。”


    我震惊:“你不是单身汪吗?”


    “交/合之气。”


    “那你幼崽做错事,你不会跟她动刀子吧”我很是狐疑的问。


    “我没那么凶残。”


    “你刚才说娲灵应该屠杀人族难道不凶残吗?”


    “这可不一样,人族繁衍快,死不完,不管死多少都会很快恢复数量,我的雏鸟却只一只,死了就没了。因此我只教雏鸟做神做事的道理与本事,但她不听话做错了事,捅了什么篓子,我从来都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只要死不了鸟我永远都是观众,哪怕她为此缺胳膊断腿甚至修为尽废我也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事实上,她成年以后我就没再管过她了。不过,我自问已尽了责任,它若如人族侮辱娲灵一般侮辱我,那我一定会杀了它。”


    我:“”说得容易,但几个母亲真能对自己的孩子如此理智?若是能,娲灵也不会被人族这般侮辱了。少凰,很难说有个崇尚弱肉强食的母亲对于雏鸟而言是好事还坏事,总归少凰还没冷酷到孩子一出生就不管了,而是按着大部分物种的传统等雏鸟成年以后才不管。


    我正无语着,少凰忽然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的是各种药材,这似乎是一张药方。“你生病了?”熊孩子看着挺健康的呀。


    “你中毒了。”


    第204章 第六章神魔·天魔


    问:比喜当爹喜当妈更惊吓的是什么?


    答曰:你中毒了。


    喵了个咪,本庄主什么时候中毒的?我怎么没感觉?


    “你对三十六做过什么?”少凰问我。


    我懵逼。“我没找到它。”


    “你身上的毒是它下的,想想你这段时间惹了哪些人。”


    我无语道:“拜托,我前段日子杀的人和非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哪知道哪个跟三十六有关联。”


    少凰也沉默了。


    我瞅了瞅药方,脑袋头疼无比。若是没恢复记忆,那么我会问这上头的都什么玩意,至少一半是人间界没有的,而恢复了记忆“你耍我吧?这里头有好几味药早在人间界灭绝了。”人族破坏生态环境,很多的动植物都灭绝了,还没报应到他们自己头上倒是先把我这条池鱼给殃及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所以你最好尽快找到三十六,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泪奔:“我哪知道它现在在哪?”


    唔,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见过它的下意识摸了摸不久前还是麻花的脸,不,也许我真的见过三十六。


    “少凰,三十六是什么物种?”


    “黑白熊。”


    我:“?”


    “国宝,熊猫。”


    OK,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谁下的毒了,我就说嘛,那么雄厚的功德之光,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那么可爱的动物,千万年前的那个人族怎么狠得下心折磨它?”我不可思异。


    熊猫,尤其是熊猫崽崽,可以说是可爱到爆,而三十六,那外形萌得我都没把持住,那么萌那么可爱的小动物,千万年前那个人族的心究竟是有多狠啊?恕我无法想像何等扭曲的心灵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变态之所以为变态,便在于它们不能以常理论之。”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好奇的问一句,那个变态最后怎么样了?”三十六如斯记仇,修炼有成后没道理会放过仇家。


    “彼时六道轮回尚未现,地府也未建立,他死后化作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时日久了后便自己灰飞烟灭了。若非如此,三十六也不会迁怒整个人族。”


    呃,忘了,修炼无岁月,千年弹指过,一般来说,修士修炼有成了,不管是仇家还是亲人都差不多死绝了。


    不过,仇家已经灰飞烟灭了,就算是神,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干脆迁怒仇家整个种族,这可真是合情合理,没瞎扯,这真的很符合神人的三观。


    人族很可怜很无辜?


    可怜个鬼,无辜个屁。


    谁让你们养出变态来的,而且这个变态花式虐待折磨了一轮的小动物有一个没死,还修成了上神,可不就得回来报复吗?有仇不报是肥肉懂不懂?而三十六显然不是任人宰割的肥肉。


    报应!


    我皱了皱眉。“我无法想像那个时候的天地间是什么模样。”


    不可否认,我生活的那个时候天地间也是没有轮回的,但那会儿,凡有灵智的都在努力修炼,很少有谁是寿终正寝而亡,不是死于天劫就是死于斗殴,不管是哪一种,多半是死得连渣渣都不剩。再加上洪荒大地那会儿地广人稀的程度不提也罢,反正天地间挺清净的,不管是智慧生物还是鬼都是稀有物种。


    祖先留下来的记载可以让人略窥一二,但无法窥得全部。


    “地狱什么样,洪荒那会差不多什么样,自然,那个时候没有鬼差天天上大刑。”


    “这样的话也挺惨的。”我说。


    少凰点头。“但三十六不满意,它想要亲手报复,将自己遭受过的痛苦绝望万倍还给那个人族。”


    “可那是不可能的,人都已经灰飞烟灭了。”我说。


    少凰理所当然道:“所以它迁怒整个人族了。”


    很好很强大。


    虽然从神的角度,我真的很理解三十六。


    但,从人的角度,总感觉中二度满满的终极BOSS味道浓浓的。


    貌似,不管是什么小说还是什么电视剧,意图毁灭人类的大BOSS最终都会被英雄给斩杀,成为英雄声望的踏脚石。不过,想像很丰满,现实注定骨感,三十六这个对人类恶意满满的大BOSS至今还蹦跶得很欢快,而伟大的英雄们估计都成了它的小白鼠。还有眼前这位,这位可是真·灭世·大BOSS,人族在灭绝的边缘走了一遭,而她连根毛都没掉。


    话说,电视和小说里英雄最终击败魔王的结局该不会就是因为英雄都败给了魔王,被魔王给下锅吃了或是抓起来当小白鼠养着做实验了,实在不适合宣传,这才改了一个英雄凯旋的结局吧?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奇异,少凰挑眉问:“你在想什么?”


    我犹豫了下,将自己脑子里刚才闪过的那些想法说了说。


    少凰闻言竟然颌首赞同:“的确啊。”


    我疑惑的看着她。


    “神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下凡投胎历劫一次,免得越活越危险,最终活得变态了,三十六有一回投胎为人在一个小世界浪得飞起。”


    “怎么个浪得飞起?”


    “具体过程不清楚,我那个时候也在受罚呢,不过我听说它被拎回去的时候那个世界的人族只剩下了它一个。”


    我眉头跳了跳。“别的人族呢?”


    “死光光了。”


    “它做的?”


    少凰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白眼。


    我吸了一口冷气。“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下它,它难道不会觉得无聊?”


    人是群居动物啊,当全世界只剩下一个人族,那个人族不是自尽就是发疯。


    “三十六不觉得无聊,相反,它挺开心的,很高兴的跟我们说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的乐土。”


    我彻底无言,这物种歧视简直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跟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一比简直是萤火与皓月的区别。“那方天地的人族对它做了什么?”


    再怎么歧视,以神人对人族如同人族看待地上蚂蚁的心态,再怎么看不起,也应该是以漠视为主,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屠戮蚂蚁,自然,熊孩子例外,熊孩子拿水冲蚂蚁窝淹死无数蚂蚁的行径根本无法用理性逻辑去看待。但能够修炼成上神,三十六就不可能是个熊孩子。


    少凰道:“不知道,但以我对它的了解,应该是人族又踩了它什么忌讳,它一个没忍住反正是玩脱了,只是这个玩脱的后果人族很绝望,而它喜闻乐见。”


    所以又是人族作死精神可嘉?


    人族这是多跟三十六八字不合?拉一次仇恨嫌不够,还拉第二次,真心吐槽无力。三十六到现在都还没灭了人族可真是个奇迹,话说回来,这也侧面说明了熊猫上神的心胸比太平洋还宽。


    长得又萌又可爱,心地更是善良(以神类的标准而言)。


    好吧,扯不下去了,还是赶紧找熊要紧,不然我该悲剧的就是我自己了。


    咩咩的,这哪是医神,毒神还差不多,我居然都没发现自己什么时候中的毒。好吧,也可能是熊猫的皮毛真的很软和,撸着撸着就放松了警惕,嘤,孟凰你眼光好好,它的皮毛手感确实顶呱呱。


    论起找人,谁比得上国家机器?


    我毫不犹豫的给赵哥打了电话让他帮忙找人,附赠画像三幅,少凰画的。


    第一幅和报纸上的很像,确切说,那就是一个人,都是三十六,不过报纸上只有半张脸,而因为夜色,那画质不提也罢,反正要不是三十六的少凰画的颜值着实惊天,别说认出那是个美人了,能不能看清脸都是个问题。不过报纸上那张脸显然不适合找人,因此铅笔画上画的是三十六的全身像,而因为少凰没见过三十六穿现代装的模样,因此她画的是三十六的古装模样。只看表面的话,那就是一个穿着古汉服的少女,最多就是漂亮了点,美得已经超出了凡人的范畴,气质自信高贵,却不凌人,仿佛童话里走出的公主,真善美的代表。


    第二幅画是一只小熊猫,一股机灵可爱的气质仿佛透纸而出,软萌可爱,好想上手撸毛。


    第三幅画是一个人,一个少女,眉清目秀,也挺漂亮的,但并未超出凡人这个范畴,不过谈不上凡人的倾国倾城,只能说中上。气质很矛盾,整个人给人的感觉范畴的干净无害,但我莫名的就是觉得怪怪的,感觉哪里不太对头。我最后将此归咎在了少女的衣着上,少女身上玄衣赤裳的袍服赫然是神袍,证的杀伐之道,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无害,这伪装能力逆天了。另,这袍服的样式,莫名的感觉有点眼熟。


    铅笔画画好后美人来了这么一句:“她这身衣裳与王袍倒是有几分相似。”


    我知道哪里觉得眼熟了,电视剧里经常演的,那些个皇帝穿的皇袍如果不是明黄,那就是这种玄衣赤裳的样式。


    “人族最早的王袍就是模仿小幺的神袍,相似很正常。”


    美人愣了下。“她是人族神话里的哪一尊神?”


    “哪尊神都不是。”


    我诧异:“人族的王都模仿它的穿着了,神话里怎么会没有它的一席之地?”


    “人族神话传说里有关于小幺的内容,但关于小幺的那一部分,时间太过久远,到如今还剩下的那一点只鳞片爪都谈不上,就那一点残渣也被人族给篡改得”少凰一脸的不忍睹闻。“若非在它尚未成神时便已认识它,我完全无法相信它和人族传说里的是同一个。”


    能理解,姮娥计杀大羿都能改成浪漫的奔月传说,还有蚩尤的妖魔化人族的神话传说只能用一句话来描述:天下神话皆同人,当真你就是傻了。


    三张铅笔画写实又传神的铅笔画最后交给了赵哥,让别人帮忙找人至少也得让人知道要找的人长什么模样。


    “这两个人生得挺有对比性的。”赵哥看着两张美人图说。


    理解,小幺不是不美,但和三十六一比,只能说,如果顶着那张脸的不是小幺,肯定会被三十六给衬得一点存在感都没了。


    “小幺也是个美人。”


    赵哥没说什么,而是拿起了另一张画。“怎么还有只熊猫?”


    “三十六的种族就是熊猫。”


    赵哥愣了下。“熊猫妖可不多见。”


    是不多见,都让折腾成濒危物种了,还能多见就怪了。不过,三十六可不是熊猫妖,妖字的后头还得加个神,那是妖神。不过,这话肯定不能说,说了的话,我很怀疑赵哥还会不会帮忙找熊猫,就算还愿意找,又会不会打什么主意。毕竟,那是神,每个神就算用不了神力,本身也是一座大宝库,道无止尽,能够成神,无一不是在某一道或许多领域达到了极致。只那颗脑子就已无价,比如少凰,别看这家伙似乎只会杀人放火了,但实际上呢?这家伙可是有花了一百多年让一个小世界的人族从奴隶社会快跑进现代民主社会的记录,她要真是个只会杀人放火的神,能做到?那样的快跑是纯武力做不到的,还得有知识。


    神,它不仅仅代表力量,更代表着知识。不是谁都有本事将千万年的时间都活到狗身上去的,至少能成神的没那本事,有那本事也修不成神。


    赵哥他们要真想打什么主意,我也能理解,因为换了我,除非碰上那种嗜血好杀的神,否则我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只要不是带着恶意与邪念,多少能有收获。


    问题是,那是三十六。


    一个会认为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乐土的神,能好好沟通交流请教吗?而且,我也不认为所有人族都能保证自己脑子里不会对三十六产生任何不好的念头。神有着非常敏锐的感知能力,你对它有一丁点恶意,哪怕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它都能敏锐察觉(自然,若是同等级的存在,可以自我屏蔽,但凡人无法屏蔽神的感知)。到那时,别指望神类,尤其是三十六这种本身就对人族恶意满满的神会讲什么人道主义与人赃并获,神杀人不需要证据。


    思忖了下,我还是觉得三十六与小幺的真实身份暂时不要让人族知道的好,尤其是三十六以前的丰功伟绩。话说,也不知道特勤处的先辈有没有留下关于三十六的一些记载,若是有,那么我说了三十六是谁,那乐子可就太大了。


    熊猫妖就熊猫妖吧。


    赵哥拿着小幺的画像问:“那这个又是什么妖?”


    我非常诚挚的回答:“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我真不知道小幺是什么品种,少凰不肯说,表示让我自己猜。而我,倒也不是没怀疑对像,但总感觉有点扯不是说有什么物种不能修炼成神,而是,若是真的是我怀疑的那个品种的话,那么将小幺的身份往神话里代入比对一下太TM的毁三观了。


    人生多艰,三观重塑不易,还是别再弄崩了。


    赵哥显然很无语,但还是表示可以帮我找人。


    我说:“最好快点,越快越好,否则可能会死很多人。”这也不算胡扯,变态哪里都有,千万年前有,千万年后仍旧有,若是三十六再碰上一个当年碰上变态倒霉的是她,而现在,血淋淋的历史告诉我们,三十六碰到变态,倒霉的只会是全人类。


    赵哥随口问:“死多少?”


    “全人类。”我随口答。


    赵哥:“!?”


    我指了指三十六的画像。“这家伙会制作瘟疫。”


    赵哥:“没听说熊猫有这天赋。”


    我说:“别的熊猫自然是没有的,但它有。”


    赵哥半信半疑的走了,虽然如此,但我相信,他肯定会很用心的找,真的出动国家机器也不是不可能,有些事,换位思考的话,我肯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虽然很快就确定了赵哥真的很用心的在找人,我居然看到了关于三十六和小幺的悬赏。尽管如此,我也没将希望全放在特勤处身上,自己也打算出门找的,但行李箱刚收拾好就发现自己似乎走不了了。


    鹤城这段时间杀人放火的案件频率有点高,但我也没在意,这是人族警察的工作,我没兴趣也没空去抢警察的饭碗;精神病院进病人的频率也有点高,现代社会压力大,实在齁不住而精神崩溃疯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能说当事人心理素质着实太差。


    然后,我发现小鸩有点不对劲,这两日精神很差,且眉心发黑,一看就是要倒霉的迹象,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隐约觉得徒弟身上略有点怪异,但一时半会又说不上哪里怪异,不管这一世还是以前都没这方面的感知,因此只能判断出有害与危险,但原理就一无所知了。直到徒弟自己来跟我说:师父,我好像赶上心魔劫了。


    徒弟你别逗了,就你现在炼气刚入门,连筑基都还没到的修为,你跟我说你遇上心魔劫了,那也太瞎扯了。心魔劫不找普通修士的,找的都是修为高,快修炼成仙或者已经成仙的修士,不找凡人。就算是给魔种灌溉大量的营养,但没有修为的凡人个体能够提供的营养也是有限的,魔种最多干扰凡人的理智,让凡人变得越来越有病,但那谈不上心魔劫,真正的心魔劫可是很要命的。


    没等我吐槽,尘寰就随口插了一句:“心魔劫不找凡人的,域外天魔还差不多。”


    闻言,我的眼珠子不由直勾勾的盯着徒弟。


    第205章 第六章神魔·域外天魔


    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搞不清元魔和域外天魔的区别,感觉上,好像差不多啊,都是心魔。而恢复了记忆之后我就更迷糊了,花了很长时间才理清思路,若非知道元魔如今的状况,我都要以为这两者其实是同一种了。


    我没跟元魔打过交道,但通过诸神对它的态度也不难猜到,元魔应是盘古父神的心魔。盘古父神斩了心魔证道,然后开天创世,然后被堆死了,但心魔很幸运的没死透,成为了众神最为头疼的存在。某种意义上,盘古父神心魔所化的元魔等于盘古,能不难对付吗?这样的存在,弄得死就怪了。


    盘古父神身化万物,而元魔也因此渗入了这个世界,它无处不在。盘古世界不灭,众神就没有干掉它的可能,而毁灭盘古世界,为了对付一个混蛋把自己家给炸了,脑子被驴踩了也做不来这种事。而且,世界末日也是元魔所期盼的,吞噬盘古世界,它才能更上一层楼。


    丫比凶兽还要恶心,至少世界末日了凶兽可能陪葬,就算不陪葬也会因此而受到重伤,元魔却不会,它只会更强。九凶兽,我以为再也不说你们是盘古世界最令人恶心的变态了,这里还有个比你们更恶心更变态的。


    域外天魔,我原本以为它是元魔的另一种形式,但元魔已经被切成细胞渣封印在人族心中了,要祸害也只能祸害人族,就算要祸害别的物种也只能借人族的手,而域外天魔却是无差别的主动攻击。


    除此之外还有个更本质的区别:元魔扭曲人的心灵是为了汲取营养让自己恢复,本质上,它是无法主动控制人的,只能一点一点的干扰与扭曲,当然,汲取了足够的营养品能够化形或是脱离人族躯体的话就另当别论。而域外天魔,它的前半段和元魔是一样的画风,后半段却是两个画风,域外天魔的终极目标是吃掉人的灵魂,然后取而代之,直说就是,心魔劫时若是不能干掉天魔,那么你的躯体就是天魔的了,它会顶着你的皮囊浪得飞起,然后你遗臭万年。不过,那个时候都灰飞烟灭了,想来也不会知道这些,自然不会被气得再死一次。


    一言以蔽之,天魔与元魔都是心魔,虽然源头本质截然不同,但谁赶上谁倒霉。


    我唯一想不通的是,元魔是盘古的心魔所化,那么天魔又是什么所化?


    对于这个问题,给我答案的是少凰。


    天魔并非什么所化,它们本身就是一个物种,一种非常特殊的物种。


    盘古世界之外是混沌,而混沌之中可不止盘古世界,还有许多的世界,许多的物种。


    天魔源自于何处,如何诞生的已无从得知,反正就它们那连蝗虫都要甘拜下风的习性,想来它们起源的地方应该和无数岁月来它们经过的每个世界一样都被它们给毁灭了。


    混沌蝗虫莫过于此,不对,蝗虫所过之处好歹还会剩下土壤,来年还是会长东西的,而天魔所过世界,除了盘古世界,别的世界都已经毁灭了,也因此,天魔是混沌世界最恐怖的流浪智慧物种,走哪灭哪,直到它们发现盘古世界,这个世界比它们从前发现的任何一个世界都要完善与庞大,若能吞噬然后它们就来了,然后被堵门外头了。


    虽然被堵门外头了,但豺狼们也没死心,不是留了下来撬门就是留了眼线等待门变薄的一日。


    之后的事少凰很早的时候就提过,她的族人为了救她将本来还能撑个几百万年的大门从内部打开了,于是无量量劫的战场还没结束,门外的豺狼蜂拥而入。于是,比无量量劫更残酷的战争拉开你了帷幕,而天魔正是豺狼之一,还是最强大的那一茬豺狼之一。


    战争胶着时,神尊与天魔一族定了个盟约,天魔一族消停些,不再插手战争,并且交出它们从别的世界得到的道纹道韵,它会为天魔一族提供一个居住处,并为天魔提供充足的食物。


    我犹记得自己当时的反应:这条约也太丧权辱国了吧?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跟这个比起来简直是光荣条约。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当时我们的敌人还不止四手,那是千手百手,能减少点压力总归是好的。而且,谁告诉你那是丧权辱国的条约?”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奇葩,哪怕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它也会下意识的埋下一大堆的陷阱,而神尊,恰恰是这种类型。


    神尊与天魔一族的条约的确丧权辱国,那是一份充满了陷阱的丧权辱国条约,换做别人,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只能认了,要么自己背,要么找人背起那无尽的屈辱罪名,但神尊,它利用那些陷阱将天魔一族给狠狠坑了。


    为天魔一族提供居住地,神魔专门为天魔一族开辟了一方天地供它们居住,只是有个小问题,天魔一族住进去后便无法自由出入。当然,这不是坐死牢,想要离开还是可以的,有食物的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说到食物,真的很充足,但神尊不保证天魔一定吃得到嘴里。


    盘古世界有三千世界,虽然不是所有世界都适合修炼,但大部分还是适合的,而且修炼也不止传统炼气之途,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总得算起来,整个盘古世界的修士可以说是恒河沙数的N次方。而这恒河沙数N此方的修士便是天魔的食物,每当有一个修士产生心魔时,便可有一个天魔可以离开天魔界去用餐,干趴下那个走火入魔的修士,它的灵魂就是你的食物,它的躯体是你行走人间的通行证,你可以尽情的吃,然后被修士们群殴,通行证没了的时候会被自动遣返回天魔界,如果那个时候你还没死透的话。(大部分情况下,通行证没了的时候,天魔本身也被灭了,遣返机制对死透了的天魔没作用)


    这丧权辱国的条约还真是签出新高度了。


    利用天魔磨练修士,能够渡过天魔的修士,心境必然更上一层楼,渡不过的自然就成了天魔的腹中餐。最重要的是,这种淘汰机制虽然残酷,但它保证了神界的新血不会是恐怖分子。


    就好像三十六,它必须放下仇恨,否则就渡不过劫,无法成神,而放下了仇恨,它成了神,对人类虽不顺眼,却从未专门对付人类过,它所做的不过是顺手为之的落井下石。可若没有心魔劫,我相信它就算对人族充满仇恨,最终也是能够修成神的,唯一的问题便是,它成神第一件事必然是灭绝人族。


    心性不足或扭曲的人若是成仙成神,后果不堪设想。


    天魔一族能答应这种兑现方式?


    这根本是被人当成磨刀石了,换做泥人也会上火的拒绝吧?


    的确,天魔一族是不干的,但之前的对手是一群豺狼,神尊再强大也有步盘古父神后尘之虞——蚁多咬死象,可现在,对手就天魔一个那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吊打。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点,照着神尊的标准,低阶修士是无法引来天魔的,不然神尊所做的一切也就没意义了,天魔一族的数量比起盘古世界的修士,天知道差了多少倍。门槛太低,还不如不设。


    高阶修士倒是能引来天魔,但并非每个修士都能产生心魔,而修士没有心魔,天魔也来不了。


    小鸩的经历,说她没心魔我是不信的,但她正在放下,仇人都已经弄死了,心理阴影什么的,百年千年,总能淡化。而且,等找到三十六我想试试让她跟三十六取经,三十六当年比她可惨多了,但心魔显然败给了三十六。


    待她修炼有成,相信也放下了,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心吗?若是过去会让自己过得不舒心,放下不是应该的吗?而当她放下了,天魔自然找不上她。


    好吧,就算徒弟放不下最后被天魔给吃了,那我也无可奈何,心魔劫是只能修士自己面对的战斗。不过,就算她放不下,心魔劫也不可能现在就找上她。


    我没跟天魔打过交道,这里也没人有这种经验,因此无从判断,但有个人肯定有经验。


    少凰被找来后看都没看小鸩一眼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


    我愣了下。“为何我觉得你的反应仿佛早就知道?”


    少凰点头。


    我没忍住掐上了少凰的脖子。“你早知道你不早说,这么要命的事你居然不说!?”


    “这是心魔,只能自己挺过去,难不成你能替代她?”少凰反问我。


    不能,我立时语塞了。


    少凰将我的手扒拉掉。“说起来,她现在就碰上这样的事也是好事。”


    我嘴角抽了抽。“她现在根本就不是天魔的对手。”


    “爬得越高,跌的也会越重,也就越难重新站起来。”少凰道。


    道理我也不是不懂,斩心魔自然是越早越好,因为心魔这玩意如果不能早早放下的话,那么它只会越拖越严重,最终成为死劫。但小鸩现在这修为,我也不认为她能斗得过天魔。


    普通人即便没有心魔,也无法抵御天魔,这也是天魔与元魔的根本区别,天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食和夺舍,食物有没有心魔是无妨的。之所以会被誉为心魔也是因为神尊的神来之笔使得天魔的主要食物为高阶修士,而高阶修士就没哪个是弱者,不论是自身的力量还是意志力都很强大,因此天魔想要将煮熟的鸭子给吃到嘴里也不是容易的事,借助心魔可以轻松攻破高阶修士的心理防线,然后就是大快朵颐的时候。


    综上所述,想要抵御天魔,必须自身没有心魔,并且自身意志力强大,不会被天魔给干扰,以及自身实力强大,否则天魔也是可以轻松KO你的,仍旧是个悲剧。


    小鸩有心魔,实力差,意志力倒是不错,但考虑她本身有心魔,这一加分项被活活拖成了负分。


    可是,高风险自然也有高利润。


    若能早早斩了心魔,那么只要以后这个徒弟不作死,她日后步云登仙并非难事。这也是我会收她为徒的一个重要因素,小鸩的心性很好,但她的资质更好,不比小东差。


    唯一的前提是,她渡得过去!


    妈哒,更悲剧的是,这种事我还没法帮忙,心魔什么的,取决于她自己。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就算失败,她现在失败比起日后修炼有成了再跌倒,伤害要小很多,破坏力也小很多。至少我能保住她的灵魂不被天魔给吃了,不过也仅如此了。


    我使劲的回忆自己以前研究的抵御凶兽心灵污染的清心咒。


    虽然不是一个物种,但既然都是心理攻击,那么对付凶兽影响的法子也应该有点用。


    画枚符不是更方便吗?我额头上现在就还画着一枚呢,全天候的清理着少凰上我身时留下的负面影响,让我不至于看到人族就下意识的考量对方的肥瘦营养与吃起来的口味。


    可维持那枚符所需的力量太过庞大,就算我可以提供力量,凡人的躯体也无法承受这种高强度的负荷。


    打扫小房间的卫生,一个吸尘器就可以搞定了,硬要弄个十八级飓风来也不是不可以,但垃圾清理干净的同时,房子也该完了。


    清心咒是个不错的选择,讲真,要不是我不懂佛,我肯定考虑让小鸩学一点佛学。


    小鸩念了一百多遍的清心咒才有所好转,念咒期间一直都很挣扎,时而彷徨时而暴戾时而怨毒头回发现徒弟的面部表情还能如此丰富。虽然不清楚她脑子里究竟怎么个变幻莫测,但第二天的时候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虽然很疲惫,仿佛刚刚跟人进行了一场一万回合的生死搏杀似的,但总体而言,很正常。保险起见我还是看向少凰,我觉得正常可不一定正常,毕竟我对天魔根本不了解,更没经验,得她说正常才行。


    “恭喜,她没事了。”


    这意思是她放下心结了?我用眼神问。


    “心魔已斩。”少凰回了我四个字。


    我松了口气,然后就听少凰道:“但她身上的天魔痕迹并未没有完全消失。”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是斩了心魔,天魔就完了吗?”


    “她的天魔并非她自己引来的,而是有天魔故意整她,想控制她而塞她身上的。那并非天魔,只是它随手招来的小弟。”


    我问:“人为?”


    “人控制不了天魔。”


    “神仙也不能?”


    “哪个神仙能这么无聊?”


    我愣了下,沉思起来。“小弟?这意思是不是说,那只天魔在离开了天魔界后可以召唤自己的小弟?”


    “理论上可以。”


    “实际上?”


    “一般天魔没这本事,至少也得天魔族的高层。”


    “神仙没那么无聊,天魔的高层也应该不会无聊到找小鸩的麻烦吧?”


    第206章 第六章神魔·猎魔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无数的节点,每个节点都连接着不同的岔路,每条岔路都通向不同的结局,但没到那个地方节点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结局,而走过了那个节点,多少人会后悔早先的抉择或曾经的错过?


    浩荡大泽,绵延数万里的凶兽带着重伤离去,留下同样重伤垂危的古老神祇。


    命运自此向另一个方向奔驰而去。


    与凶兽的神战并非小打小闹,尤其是那头凶兽是宁渊,宁渊的武力值是九凶兽中最强的,尽管它并非最强的凶兽。每头凶兽都的技能都点的很离谱,而宁渊,它大抵将所有技能都点在了纯粹的武力上。也因此,虽非破坏力最强大的凶兽,但不算清弥那只超级神经病奇葩,众神最不想面对的凶兽莫过于宁渊,除了少数同样肉身强大的物种,鲜有“人”能与之一战,至少,没法与成年后恢复神智的宁渊一战。而能与之一战的,能战和能打赢是两回事。


    一个武力值突破天际且生命力变态,更身经百战,甚至大卸八块都死不了的对手宁渊能让你深刻品尝绝望的滋味。


    每个跟步入上神位阶的宁渊对上的神都不求杀敌但求保命,自然,若是群殴就另当别论。一群上神还砍不死一只凶兽,那就真的可以去死了。不过只是个体,甚至几个神碰上宁渊,自然是保命第一,活下来就是赚了。


    脸部鳞甲的纹路酷似人脸的神祇愣了下,所以自己这次是赚了吗?


    保住了性命,但伤势仍旧是个问题,一条命去了九成九,若非古神的生命力同样很变态,这会早已咽气。


    这一次的闭关是足足三万年,不算长,至少相对于古神而言,这个时间不长。而对于普通生灵而言,反正靁出关的时候它的子孙已经又繁衍了至少一百代人,不过这年头,修炼得长生是很普遍的事。确切说,在这个只要是有灵智的都会修炼,没有灵智也会本能的进行修炼的时代,生老病死虽然也有,但最后那个死字同寿终正寝完全不沾边,不是死于掐架就是死于天劫。也因此,靁闭关三万年出来没出现沧海桑田,子孙完全不知道它是哪位甚至将关于它的事迹给改得惨不忍睹,连当事人本身都认不出那是自己的事迹的情况。


    娲灵与风君子已经在靁泽做客三万年,得亏双方时间观念都与众不同,不然这跟长住也没什么两样了。


    靁一出关就被一阵风给卷到了天上,然后被人给抓着目光扫描,确定它没什么大碍,甚至气息比以往更莫测了后才松了口气。


    “我没事,这一战,我收获不小。”靁说。


    战斗是最好的考验与进步之途,尤其是与比自己更强的存在战斗,自然,这一切基于一个前提:没死在战斗中。也因此,一直以来只有凶兽会在战斗的道路上撒蹄子狂奔不回头,它们命够硬,玩得起,而别的神没那份变态生命力。


    与宁渊的搏杀虽是意料之外的事,但活下来了的话,进步也会很大。


    凶兽存在得太久了,古往今来的神祇,它们多半都交过手,甚至不少干脆就是它们的盘中餐,也因此,论起博学以及对天地规则的各种应用,鲜有人比得上凶兽。能够无限刷新重来积攒经验与技巧,能不强到变态吗?


    而敌人越强,只要没有悬殊到令人高山仰止的地步,那么这样的战斗好处多多。


    靁也说不清自己这次的收获有多大,可以肯定的是,很多,非常多。


    娲灵也看了看靁,确定没死也没后遗症便告辞了,它可是在游玩的半道上收到消息赶过来的,为此都放弃了继续等待已经等了三千年就为了等看花开的霜昙。


    “不坐坐吗?”


    “等我将醉梦酿好了再来寻你论道。”娲灵摆手。


    靁略有些失神,醉梦是凤凰酿的一种美酒,因为其中要用到一万年才开一次花的霜昙花,因而稀少,而稀少也意味着珍贵。虽然娲灵与靁自己是觉得这玩意也就喝着感觉味道不错,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了,不理解世人对醉梦的追捧。


    凤凰喜欢酿酒,但它自己却不怎么饮酒,酿的酒多半是喂了娲灵与靁,饮多了,两只的舌头也给养刁了,非美酒不饮。本来凤凰尚在时倒也无妨,反正凤凰的酒窖跟两只的后花园没什么两样,然而凤凰没了,它留下的酒越饮越少。靁对酒并不热爱,舌头被养刁了,它不饮酒了便是,但娲灵却不是,它开始尝试自己动手酿酒,不过成果靁不想做任何评价。


    风君子留下来做客了,事实上它也算不得整个的客人,最多是半个,另外半个是主人,因为它是靁的道侣。


    古神结为道侣有的会搬到一起居住,但更多的还是生活在各自的道场,然后隔一段时间去道侣那里相聚,学名:异地婚。


    生命太过漫长,若是朝夕相处,只怕要不了几万年就该腻味了。不过就算腻味了也没关系,好聚好散就是了,古神从不在感情方面强求,时日久了,感情冷却了,然后消失了自然就该分了,死抓着不放非常的没意义,没有滋味的婚姻不好聚好散难道还要留着过冬?


    风君子与靁便是如此,有各自的地盘,一百年里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各自的地盘,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另一方的地盘,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则是把臂同游。


    靁必须得说,它与风君子相处得很融洽,但就是不来电,确切说,是它单方面对风君子不来电。


    感情自然是有的,但那不是爱情。


    靁最终向风君子提出了离婚,错了,大洪荒时代没有离婚这个词,应该是分手,解除道侣关系。


    风君子沉默许久,问:“那分了以后我还可以追你吗?”


    靁皱了皱眉,说:“我不爱你就是不爱你。”


    “我放不下。”


    “你以后会放下。”靁说。


    时间会冲淡很多的东西,求不得的确能加深颜色,但风君子并非求不得,它已经求得了,它们做了十万年的道侣,它们如道侣一般相处了十万年,这十万年的时间里,风君子的感情也在变化,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风君子对它的爱在慢慢减少。


    人族有七年之痒,古神也有,自然,不是七年,而是很多万年,不过性质是一样的。


    风君子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爱它了,靁相信,不发生意外的话,给风君子几十万年的时间,风君子迟早会放下自己,然后去追寻下一段爱情。


    风君子说:“我放不下。”


    “你只是不甘心。”靁道。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双方不欢而散了,不过不管怎样靁都成功解除了道侣关系。


    或许是与宁渊的一战打通了任督二脉,靁以飞快的速度进步着,终于成就神尊之位。娲灵送来了它酿的美酒做贺,靁神尊一看那美酒就想跑,娲灵上神你就不是这块料,能别折腾了吗?


    没跑掉,娲灵按着靁的肩膀将它按回了神座。“尝完了我跟你说正事。”


    尝?


    合着你自己还没尝味就过来找我当第一个吃螃蟹的?


    接过斟得满满的玉樽,靁闭着眼睛吞尽酒液,然后咦,这回好像不难喝,细细一回味,味道不错啊,上品的佳酿啊。“不错不错,是佳酿,不过比起”言至此,靁的话语戛然而止,凤凰的死不管是于它还是于娲灵都是一道伤疤,它们对当年之事那么的无能为力,那么的弱小。


    娲灵这次倒是没找别的话题将这个事给盖过去,而是接了下去。“凤凰它应未死透。”


    靁震惊的看着娲灵。“这个玩笑不好笑。”


    娲灵反问:“我几时会拿这样重要的事与你开玩笑?”


    娲灵是个驴友,骨灰中的骨灰级驴友,洪荒大地,八荒六合,估计除了天道就没谁比它更清楚每一寸山河的风光,也不会有人比它拥有更多的朋友,虽然大部分都是酒肉朋友,泛泛之交,平日里闲扯几句,喝一顿酒没什么,但真要托付生死,那就是做梦了。但泛泛之交也有泛泛之交的好处,在不妨碍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娲灵一些帮助还是可以的,便是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仅仅是闲扯,也足以让娲灵知道很多的消息,哪个地方又诞生了新的神人,谁家怎么了若非彼时没有八卦传媒的概念,娲灵完全能分分钟办起传媒事业来,并且办得很红火。


    娲灵在闲扯中听到了一个八卦,凶兽桓寂似乎养了一只神魂。


    娲灵与说的人都觉得这是胡扯,就桓寂那特性,不管是完整的神还是只有神魂的神在它的体内呆久了,要么被它吃掉,要么扭曲成混沌无序的状态。


    让娲灵隐约觉得不是胡扯的是桓寂有时会收集竹实与醴泉水,这两样都是凤凰最喜欢的东西,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也都是凤凰喜欢的。


    娲灵不得不生疑,生疑了自然要去查探,然而就发现了那个传闻还真不是瞎扯,并且,那只神魂是凤凰。


    不过,自己打不过桓寂,娲灵也挺头疼的,靁的突破让娲灵看到了希望。


    靁不负所望的从桓寂的手中夺回了凤凰的神魂,然后娲灵以造化道为凤凰量身打造了合适的躯体让它得以重生。


    时光缓缓流逝,千年万年乃至千万年亿万年,发生了很多的事,量劫、无量量劫靁缓缓走过。


    君族因为祖神的庇护而日渐壮大,靁淡淡的看着,看着自己的血裔发展壮大,看到一个人族考古学者无意中闯入君族某个分支的地盘


    这里是意识的世界,光怪陆离,我这一生,千万世,以及最初在大洪荒的时光,所有不好的画面在轮番上演,但是,很多的地方却与我记忆中不同了。那些我遗憾的事情都在这一帧帧的漫长画廊中挂着的画里得到了弥补,遗憾被弥补,失去的被挽回,无数的完美人生任我选择,只要我选择了,那么我就能改变


    看着这长长的画廊,我笑了。“很完美。”


    真的很完美,然而这漫长的画廊却自远而近的溃散着。


    画中无数的人钻了出来。


    “为什么不选择?为什么不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明明能有更好的命运”


    群架我不是没打过,千万世的轮回中,我投胎当过各种动物,也当过各种智慧物种,但更多的还是投胎做人族,有男有女,有肥有瘦,有富有贵有贫有贱,有好几世恰好赶上乱世,还从了军,当上了将军,还有一次连皇帝都当上了,群架什么的,真不陌生。


    啥?


    你问我当了将军当了皇帝的后续,自然是挂了。


    神魂与□□的不兼容,我就没有一世是活过二十五岁的。


    言归正传,打群架我不怂,但这回这TM的也太多了吧,层层叠叠,我都要看出密集恐惧症了。


    我捏了捏拳头,来就来,怕你啊旋即掉头就跑,这种情况,我傻了才硬刚。


    两条腿跑起来只恨爹娘少生了自己两条腿,这是人族逃命时的心情,我没这心情,不就是少了两条腿吗?本庄主有四只爪子,本庄主能飞。


    化回原形,我飞我飞,看你们追不追得上。


    背脊陡然一痛,至少少了几百斤血肉,隐隐有烤肉的香味,这要换个普通人在这,这一爪子挨个正着,找根木签穿一下就是香气四溢的烤串了。


    我扭头一看,身后追着的是一只火红的凤凰,不过那怨气冲天的,我拒绝承认它是我认识的那只,这差得也太大了,凤凰从来都不可能如此,那家伙的心态简直变态,不过也能理解,活到它那把年纪,还有什么是看不淡的?它连自己的生命都能看淡,何况这点事。


    还有别的,好吧,别的就不能保证了,不是谁都有凤凰的那“清新脱俗”的性格,以及活了千万年然后就给活成了那般模样。


    忍了忍,我终是没忍住:“够了。”


    所有幻影霎时如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


    幕后黑手终于忍不住了。“你为何无动于衷?”


    瞧着面前俊美的男子,算了,天魔压根没皮相,所有皮相都是被它们给吃了倒霉蛋的,不是真面目,想通过外表观察这个物种的特性基本不可能。


    我说:“其实你挺聪明的,没想着给我制造噩梦,而是给我制造美梦,希望我沉溺其中。”


    若是噩梦,早八百年我就跟他掐起来的,梦魇的噩梦制作本事也挺不错的,但还不是拿我无可奈何。那只梦魇可是真的将我无数岁月中最恐惧的记忆给挖了出来,孤寂,那种天地间只有自己的孤寂。那也是我后来会用自己的精血创造君族的原因,众神亦是如此,大洪荒时代初期智慧物种的稀少程度真的是不管是人还是神都受不了,既然受不了,那就自己动手改变。


    可是,当我选择创造君族而非继续忍耐那种孤寂时,我就已经战胜了它,我多退化才能连曾经的手下败将都无法战胜?别的倒霉事也不是没有,但与大洪荒时代初期的经历比,真不算什么。


    噩梦没用,这位也是猜到了,因此换了个思路,讲真的,这个思路不错,如果要对付的不是我的话。


    被九凶兽的心灵污染给活活折腾出了抗性,我的神魂对心理类的幻觉攻击抗性法术可以说是满格。


    当法术加持没用,剩下的就是纯粹的心理攻击后,问题就简单了,至少对于我而言是简单了。


    想来不少的人都做过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一定如何如何的梦,人的一生总有些遗憾,想要回去弥补,亦或是现世混得不好,希望回到过去利用自己对未来事件的了解改变人生,比如买彩票之类的


    可是,谁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呢?


    没有人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当下都活不好,就算再给一次机会,也一样活不好。毕竟,不管是穿越还是重生都不长智商,最大的证人就是少凰,她的不少债主原本过的好好的,结果碰上自己的世界出现了穿越者与重生者,倒霉催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描绘他们的经历与心情。而因为债主要债,少凰自然要卷进去,而卷进去后,她充分体验到了重生者、穿越者等的破坏力。


    不论是穿越还是重生,多的只是记忆,不长智商,做出的很多事,当时看着还不错,但时间久了,破坏力惊人,少凰收拾烂摊子收拾得极为烦躁,多次想要毁了那方天地算了,世界末日了自然不用收拾烂摊子了。


    重生者与穿越者能干出怎样的奇葩事?


    皇族夺嫡,失败者重生了,带着九十九分的经验值轻松击败刚从新手村出来的政敌,然后坐上王位,皆大欢喜?想的太美了,人性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很容易被亲手破坏。权利与富贵腐蚀人心,再加上原本就因为重生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愈发独断专行,最后听不进人话,啧啧,千古暴君出炉了。


    还有穿越者,少凰有个烂摊子就是一个种马穿越者捅出来的,凭心而论,那个穿越者应该是好心,但它不切实际,现代思想与记忆让它始终无法真正的脚踏实地。丫在一个类似春秋时代的小世界里搞集权制,废除分封,划分郡县。


    划分郡县,集权中央这不是很好吗?避免了诸侯割据混战。


    少凰表示,很好,好个屁。


    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真正决定社会制度的是现实土壤。就好像那个许愿天下无奴隶的奴隶所处的世界一样,少凰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当王,然后废除奴隶制,因为那不可能。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火刑架已备好,请。少凰当然不可能被烧死,但它的不死无法改变现状。


    哪怕是封建时代,帝都一道圣旨,传遍全国尚且少则数月,多则一年半载,甚至很多地方连改朝换代了都不知道,还沿用着前朝的历法。


    分封制的确有分封制的弊端,但在那样的时代,它是最符合实际的制度。天子根本管不了,不管他是明君还是昏君,面对自己一道圣旨要一年半载才能到千里之外的地方这种情况,他管得了就不是人了。那种情况,除了分封制根本没别的选择,因此那个穿越者集权后等待他的不是一个强盛的帝国,而是王朝的分崩离析。


    而原本的历史里,那个世界原本还能维持数百年的和平,直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力随之进步,分封制不再适合现实情况,诸侯争战,最终角出了一个集权王朝。


    本来和平的时代变成了烽火乱世,数以十万计的人死去,其中一个是少凰的债主,它的愿望是让少凰结束这个乱世。结束乱世不难,问题在于,原本所有人都没有集权王朝的意识,社会还没发展到那份上,自然不会有相应的意识产生,但那个穿越者让这种意识提前出现了,令得诸侯的野心拔苗助长,超越了时代。少凰可以结束乱世,但除非她天天盯着,否则分分钟天下大乱。我都想同情少凰了,这些个愿望,真的是一个比一个难缠。


    因为同情少凰,我也因此对这些记忆深刻。


    已经发生的历史随便一个节点被改变被打乱,谁也不知道会引发怎样的结局,但多米诺骨牌现象是必然。


    因此浮沉于那些完美的人生时,我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少凰说过的话,然后,醒了。


    “可惜于你无用。”男子很是遗憾的说。


    我点头,的确没用。


    喂喂,我头还没点完你怎么就动手了?好歹打个招呼啊,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好不好?


    打就打,谁怕谁!


    好吧,是谁也不怕谁。


    大战几万回合后我与天魔相互盯着对方,颇为无奈。


    受限于世界意志的限制,我的大部分力量都是封印状态,能够动用的力量不多,虽然在意识海里能用的多一些,但仍旧只是一部分。而对方,方才交上手我也发现了,它也不是完整姿态,跟我一样是卡着世界意志允许的警戒线的封印姿态。如此一来,大家的力量在同一水平线,因而唯一能比的就是应用技巧。这一点我不悚谁,古神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然并卵,对方也同样身经百战,我敢说,它跟神人搏杀的经验不比我少。


    这就是个死死的僵局,我无法将它如何,它也无法将我如何。


    天魔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要不休战?我以后不打你主意了。”


    我冷笑:“去打我身边亲朋好友的主意?”


    天魔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不会,可惜我一个字都不信,鬼话可以信就不是鬼话了,而天魔的保证,我信它还不如去信鬼话。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忽然问了男子一个问题:“你钓过鱼吗?”


    天魔愣了下,然后就露出了仿佛耗子见到猫的惊悚表情。


    第207章 第六章神魔·天灾


    你钓过鱼吗?


    只要鱼饵够香,那么没有鱼是不会咬钩的。


    真正的聪明人自然是有的,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真掉馅饼了,后头肯定跟着陷阱。这话也没错,馅饼有九成九伴随着一个陷阱,剩下百分之一则是你前世有大功德并且对天地有功,因而天道弥补你(这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弥补的越多,往往意味着你上辈子越惨,并且,不保证上辈子的麻烦会不会跟到这辈子来)。可为何古往今来聪明人多了去,铤而走险的却大多是聪明人,为何?不过是因为就算有陷阱,那馅饼的肥美足以令人忘却陷阱。


    保持理智的虽少,却也不是没有,可再清楚有陷阱,考虑鱼饵若肥美到只要吞进肚子里,什么损失都能补回来,那么谁还能狠心放弃咬钩?不就是个坑吗?跳下去再爬上来就是了。


    一个诞生于开天时的古神的神魂,这样的鱼饵,谁能不咬钩?


    当我提出这个钓“鱼”计划时,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跟看疯子似的,除了尘寰和少凰,前者是你脑洞真大的无奈,后者则是太过复杂,我也说不清楚,感觉那一瞬她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另一个同样疯狂且敢想的人。


    虽然很疯,但这个法子也的确很靠谱好吧。


    做为一个古神,虽然不是全盛状态,但想要将我的神魂给吞了可不是容易的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现在不就赶上了这个万一,这只天魔同样是违规的存在,根本不是什么小魔,论理它就不可能出现在凡世,而现在它出现了,而我将它钓到了我的意识海里,这真是个悲催且心塞的结果。


    可,你以为我就不会考虑有个什么万一吗?


    磅礴的剑气落下。


    不愧是神界唯一敢跟神尊正面刚且还拉了超过半数神人仇恨值的超级BOSS,就是666!


    天魔挨了一剑,啧,感觉都要溃散了。


    趁你病要你命,我将手中酝酿了半天的混沌神雷送了出去。


    阿米豆腐,施主一路走好,如果你能下地狱或者还能回天魔界的话。


    好吧,收回前言,施主你命真硬。


    不过命硬也不可能一打二,尤其是新加入的凤凰是一只超级能打的鸟。


    睁开眼的时候人还在客厅里,众人正紧张的看着我,手里都拿着武器,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瞅了瞅头上的蓝天白玉,以及前面的白梅树,左边的葡萄架,右边的竹子和桃树。“我的墙呢?我的天花板呢?”


    闻言,尘寰稍微松了半口气,问我:“你怎么证明你是小落而不是天魔?”


    这是个问题,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那么分分钟被群殴,很想郁卒,然而想想天魔是干什么的,好吧,不郁卒了,这就是我自己安排的,没看我身上都还帮着符文绳索吗?我只得想办法证明自己是自己:“你的皮毛手感很好,做狼毫笔写的时候特别流畅,尤其是脖颈那部分的毛。”


    尘寰闻言脸顿时就黑了。“我说我脖子上的毛怎么掉的那么快,合着是被你偷偷拔了。”


    我轻咳了下。“几根而已。”


    尘寰怒道:“几根!?我脖子上都秃了一块了!”


    我无奈的现出脖颈上的鳞片。“要不我也让你拔几片?”


    尘寰被活活气得眼睛都要冒火了。


    都让你拔回去了,你怎么还不满意啊?真是的。


    “我现在相信还是你了。”美人一脸哭笑不得的伸手给我解绳索。


    解了绳索,我松快了下筋骨血脉,还好还好,时间不是很久,没被捆出问题来。不过,我问:“屋子这是怎么回事?还有它是怎么回事?”


    我指着的东西是角落里一团彩色的光晕,很是美丽,很是绚丽,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一直都在努力的缩小自己,减少存在感。


    “天魔本体。”少凰回答。“刚才你还是亲手逮的它呢?这么快就忘了。”


    我瞅了瞅快怂出一片天来的天魔,再想想之前那个跟我大战几万回合的家伙。“不是,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没有人形也就算了,比这更放飞更美丽的生命形态我都见过,但这怂得不能再怂的存在感是怎么回事?我逮了只假天魔吧?观察了一会我确定了一件事,不是我逮了只假天魔,而是这只天魔对着少凰怂到灵魂里去了。


    “你对它做了什么?”我问。


    “刚才一起揍它的,我做了什么你不是都看在眼里吗?”


    是啊,一顿揍而已,很平常的揍,最多就是下手的是少凰而显得格外的凶残。但本质上还是一顿揍,而当时揍它的也不止少凰,还有我,混合双打,甚至我下手比她更狠,要怂也是怂我才对。


    “那你们以前认识?”我推测。


    “不认识。”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对少凰的记忆力不抱希望,不是说她记性差,而是作为一个怼天怼地怼神尊怼众神,还活了千万年的神,少凰不可能记得自己见过的每个人,她连自己的仇家有多少都不清楚,但能肯定的是,一张清明上河图肯定画不完她的仇家。


    不过,少凰不一定记得清,别人却一定记得清。


    结果好吧,我猜错了,这回真不是仇家,也谈不上认识。


    为何会如此?


    这里得提一下天魔一族的特殊性,这个物种的繁衍方式不是两/性/繁殖,而是分裂,至于是有丝分裂还是无丝分裂,那得问它们自己。天魔一族也有类似血脉传承的东西,为什么说类似?一个根本没有实体纯粹能量生命的物种,哪来的血脉传承?不过的类似的东西倒是有的,就是不经触发,或者没有足够的实力的话,无法触发,这就跟个历史博物馆似的,虽然不像血脉传承那样必须自己去翻找才能找到对应的,但它需要权限,以及对应的刺激,比如某个东西,你得看到了实物才能得到相关的可能达到一个G的信息。


    这只天魔拥有权限,而少凰的信息绝不止一个G。


    审问天魔是件很容易的事,当我威胁将它做成挂件送给少凰把玩的时候,天魔就什么都招了,还附赠了长达若干G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战争史诗。


    少凰的确有让天魔怂出半边天的资本,我也没想到这世上能有“人”活得如此肆意妄为。


    看电视的时候,很多电视都将那些古代知名帝王给演得就好像身不由己、伟光正的悲情英雄似的,好像所有的事都是别人逼的,他是无可奈何。但撇开那些主观因素,从客观层面上去看,身不由己是真的,但里头水分很足,不是被迫,而是权衡利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若必须选择,自然会有身不由己之感。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有的是因为责任,有的是因为利益,也有因为大义,总之处在那个位置上的人会面对很多的选择,而为了这些,他们会做出很多让自己痛苦的选择,很难说对错,只能说,不同的东西在心里的分量不一样,舍轻取重是人之常情。所有的舍弃与痛苦都是为了更重要的东西,也因此,所有的忏悔鱼悲情都是虚伪假像,是当事人用以自我安慰的假像。


    进入近代后,人族出于人道主义订立了很多的约定,其中有不能屠杀,不能杀俘,不过真遵守的不多。上个世纪初,这片大地上生灵涂炭,多少无辜者被屠杀,然而,战争结束后,曾经拿着屠刀的刽子手做为俘虏被遣送归国,甚至那些战争的发动者都只是没什么诚意的推出了几个替死鬼。


    做为一个生长于非人生物世界的非人生物,我看这段历史的时候,初期是很刮目相看的,觉得当时的领导人脑子都锈逗了。这要是在非人社会,甚至是远古时代的人族,那些俘虏都只有一个结局:捆到宗庙前血祭,做为献给祖先的上等祭品。


    后期了解得更多,慢慢明白,领导人未尝不想来一出血祭屠杀,就算不祭祀祖先,用来祭祀那场浩劫中死去的千万同胞也不错,至少大部分人心里肯定是很想的,但当时的局势战争已经结束了,人心思安,而那么做了,战争便得继续,并且这一次是不会再有国际支援的战争,而是与世为敌,而华夏经不起再一次的超级战争。


    有读者觉得奇怪,我为什么提这么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自然是因为,天魔附赠的战争史诗与这两个话题有关。


    少凰是一个非常任性肆意的王,这一点我是很早就知道了的,但我低估了她的肆意程度。


    混沌之中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还有很多的世界,但盘古世界是已知的最大也最完善的世界,这里孕育出了十倍甚至百倍于其它任何一个世界的上神级存在。不论是资源还是底蕴,没有任何豺狼能够不流口水,于是有了一场侵略战争,如今的盘古世界土著物种既没灭绝也不是奴隶种族,神界的那群挑战三观的存在也都是盘古世界的土著物种修炼而成,战争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我不惊讶战争的结果,我和众人所瞠目结舌的是后续。


    凯旋之后论理是和谈,谈俘虏问题谈赔偿之类的,然后就是相互交流,友好发展,至少按着地球的思维逻辑是如此。


    当年也是这个思路,战争到了尾声的时候豺狼们来求和,败局已定,没必要继续打下去消耗力量了,但——


    少凰开出的条件,恐龙大开口都没她牛,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答应。面对这种恐龙大开口,自然要坐地还钱,然后少凰只问了一句同不同意,得到一句咱们再谈谈的回答后便将所有俘虏给血祭了,好一场盛大血祭,数以亿计的俘虏被屠宰,流出的血都能将地球给淹成海洋星了。


    众神都默了。


    杀都已经杀了,显然不可能复活,唔,众神是有这能力,但自己人都死了那么多,有那份力量,不复活自己的袍泽而去复活敌人的俘虏,又不是脑子锈逗了。


    少凰这作风非常成功的将和谈给弄砸了,于是,继续打呗,反正也费不了多少事。


    入侵者或被杀或跑了,战争该结束了吧?


    不。


    漫长的战争结束后少凰向众神提出了一个问题:别人跑你家里□□烧一番,你把它赶走就完了?招惹你的代价就这么低?。


    众神什么表情不得而知,但最终的结果是盘古世界无数物种的年轻精锐涌到少凰的神宫前组成了一支联军,然后,混沌世界数以十计的世界被毁灭,更有无数世界无数智慧物种灭绝。


    这里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少凰了,丫居然做了笔记,战争时它将每个参与了入侵的种族全都给记了下来,超厚的一本笔记本,战争结束后她便是翻着这本超厚笔记本挨个找上门去屠杀的。


    混沌天灾。


    这是盘古世界周边无数世界给少凰的外号。


    什么叫天灾?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绝望,谁碰上谁倒霉的自然灾害就是天灾。


    混沌天灾的含义,不言而喻。


    值得一提的是灾害性比少凰次一点的是韶光与华胥莯,后者闻名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至于前者,不论是盘古世界还是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都视其为灾害,除了这两个特别突出的,还有很多,其中不乏孟凰的弟子团成员,必须得说,孟凰真是育得一手好才。


    不过,瞧着每日不是吃就是睡,再不就是玩或给刘元念道经,活动量不大,以至于如今外形活脱脱一只糯米团子的小家伙,便是这会都还在吃的家伙,再想想丫过往历史,再看看现在一脸的馋嘴相莫名觉得伤眼。


    幸亏我不是她的粉丝,不然见到它这么一幅尊容,偶像破灭,心理素质差点说不定寻死的心都有。


    少凰凉凉的看着我。“你什么眼神?”


    我说:“同情你fass的眼神。”


    少凰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嗤道:“我又不是明星,它们心情如何关我何事?”


    “就你这事迹,粉你的生灵肯定少不了,说不定比这方天地所有智慧生灵还要多。那么多人那么热诚的粉你,你就算不是明星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吧。”我说。


    少凰给面子的给了回应:“挨我一剑不死,我准它有资格粉我。”


    我好奇的问:“你现在状态下的一剑还是完整状态下的一剑?”


    “自然是完整状态下的我。”


    我无语,就你那完整状态下的一剑,神类以下谁扛得住?而神类,神类的自我认知及其强大,强大到了扭曲的地步,而这样的存在,根本不可能如真正的粉丝一样粉谁,神类的信仰根本就是它们自身。


    少凰继续道:“说实话,我不认为那样做,有什么好粉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从人的思维去看,当然值得粉,但从神的思维,我无法反驳。


    美人道:“你驱逐了侵略者,还为战死者报了仇,是英雄,难道不应该粉你?”


    少凰反问:“强盗跑你家里□□烧,你不杀了强盗难道要引颈受戮?”


    美人道:“自然要杀了强盗。”


    “杀完了强盗你不应该找上他家十倍找回损失吗?”


    美人想了想,回答:“应该。”


    “你找回了损失,别人却损失大了,必然怀恨在心,而别的强盗看你如此软弱,也必然对你家虎视眈眈,你难道不应该将强盗全家杀了以杀鸡儆猴?”


    美人估计是想说应该的,但太过纠结,便无法说出口。“灭人满门,总觉得过了些。”


    尘寰也道:“而且你那也不是杀鸡儆猴,你根本是连鸡带猴一块杀了。”


    少凰道:“我没杀猴。”


    明白少凰什么逻辑的我替她解释道:“全是鸡。”


    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我永远都无法理解你们为何要崇拜理所当然的事情。”少凰说完将手里吃完了的糕点盘子递给美人。“还要。”


    美人呆呆的接过盘子,瞅了瞅某只肉呼呼的团子,终是诚恳的道:“或许别人崇拜的不是你的事迹,而是你的理所当然。”


    第208章 第六章神魔·脑回路


    少凰的凶残脑回路妥妥的经典掠食者脑回路。


    很久以前的某一世我是一个谋士,面对战国乱世谋伐征战,我的脑子里产生过一个一闪即逝的比喻:若天下是一片草原,那么王就是狮子,百姓是羊群。


    爱民如子什么的,见鬼去吧,智障才信这话。不过要说爱的话那肯定是有的,掠食者怎么可能不爱自己的食物?


    狮子以领地里的羊为食,但不会吃完,吃完了的话就没的吃了,因此狮子每日都猎取自己生存所需,吃饱喝足就会巡视领地。若是有别的猛兽想来此地狩猎就得先把它打趴下,胜者留下接收羊群,败者离开。


    王朝更迭,不就是如此吗?


    乱世战国也不过是一群猛兽在争夺唯一掠食者的位置,一山不容二虎不仅仅是因为性别不同,主因还是一座山的资源只能供养一只老虎。


    智慧生物与猛兽自然是有区别的,但不管有多少区别,本质都是一样的,王与百姓乃掠食者与食物的关系,既然是掠食者,自然更偏向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部分羊群换取安宁或利益,王是不吝于如此的,反正剩下的羊群还很多,够吃,古代那些王朝割地赔款的事情中,王的思维应是如此。


    少凰毫无疑问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忠实信奉者,但比起别的掠食者,她的脑回路,更纯粹。


    因为是智慧生物,因此别的王会考虑权衡利弊,而少凰纯粹的掠食者脑回路却让她跳过权衡利弊这一点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不管后果如何,任何敢跑到本王的领地来撒野的人,谈权衡利弊?本王先把你弄死了再慢慢谈。


    但少凰又不是纯粹的掠食者,它只是在领地意识方面如此,别的方面它又很特别,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国族,虽然同样是跳过权衡利弊的思维逻辑,但考虑到她的实力,她就是不权衡利弊貌似也没谁能将她如何。


    能够动手解决的为什么要动脑?尤其是当事人的实力已经强大到天道都弄不死她的时候,自然是怎么放飞自我就怎么蹦跶。


    挺神奇的,不过,这样的王无可复制,她是特殊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孟凰因材施教(很怀疑孟凰是不是对妹子的权谋智商绝望了才故意加深妹子自身的拳头硬才是硬道理的逻辑)种种因素糅合而成的产物。


    不好说这样的王无法复制好事还是坏事,丛林法则铸就她在领地意识和保护子民方面的理所当然,不是责任,不是大义,是理所当然,但丛林法则也永远都无法造就出一个仁君。但总的来说应该是好事,一个两个还行,若是全都是这样的,那就真是人间即炼狱了。


    少凰,她比所有暴君最大的优势只怕就是:暴君是真正的至高无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人能束缚他们,而少凰,从古至今,她都是亿年老二。


    好吧,想太多了,还是将发散性的思维给拉回来吧。


    不管少凰有着怎样的凶残历史,那都离我的世界太遥远了,我所认识的是这个被神尊逼得辗转十亿凡世还债已经还得没脾气了的少凰,并非千万年前屠戮无数世界的神王。


    她对我没恶意,我喜欢这个朋友,这就够了。


    唔,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关心一下现实问题比较好。


    这只大天魔是怎么跑凡世来的,我能出现在人世是因为我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纠缠,而人族主要栖息在人间界,那我自然就只能在人间界溜溜达达了,这只大天魔显然跟我不是一个情况。我得先弄明白,它的出现是偶然性无法复制的事件还是能够复制的事件,前者倒也罢了,若是后者,那就真的大条了。


    天魔与心魔什么的,绝对是魔这一物种纲目下属所有科目里最难缠也最让人头痛的。面对其它科目的魔,你还能一剑砍死它们以解决麻烦,当然,这两种也能如此处置,但想要做到,你的剑技就算不能和少凰比也不能差太多。


    少凰这个威胁挺管用的,然后我更无语了。


    这只大天魔的降临说是可复制的是可以的,但你要说那是不可复制的也可以。


    为毛?


    还记得之前提过的天魔离开天魔界的条件吗?有修士产生了心魔,就有一只天魔可以离开,一个萝卜一个坑,大萝卜不能占小坑,因此一直以来凡世最多出几只小魔,大天魔却是很罕见,而眼前这只的等级就更是罕见了。


    天魔也有等级之分,最高的是一级以圣为尊号,次一级以尊为尊号,再次一级以主为尊号,再往下也有等级划分,但那主要是中低级天魔,不是还没生成自我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还不够强,只有食欲,不提也罢。


    天魔族的圣级强者都是千万年前的幸存者,每个的手里都毁灭过无数的世界,尊不如前者,但手里至少有毁灭一个世界的丰功伟绩(话说神尊也是够自信的,将这么一个物种拿来当磨刀石也不怕玩脱了)。


    主级别的天魔有的毁灭过世界,有的没有。眼前这只是新生代,被神尊给坑了以后天魔族就没再毁灭过世界了,未必不想,只是刚不过神尊,只能乖乖听话,因此这只天魔吃过很多的仙人,甚至神类都吃过,但并无毁灭世界的前科,这让我稍微松了口气,若是一只千万年前那场无量量劫的幸存者,那就真的很麻烦,老油条很难对付的。


    言归正传,继续说它是如何出现在凡世的。


    有个渡劫期的修士太过害怕天劫,以至于产生了心魔,嗯,他的心魔就是天劫,然后被大天魔给发现了,悄咪咪的埋了个种子在修士的心里,后来等修士渡劫将飞升被它啊呜一口给吃了。


    莫名好奇那位修士彼时的心情——仙界大门在望,却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死透了,而天魔以他为桥梁来到了凡世。


    天魔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在这方天地浪了多久,反正他是觉得不久,但考虑天魔那与神类没多大差异的时间观念,它这个没多久必须很值得商榷。


    有了躯体,天魔在这样天地浪的挺欢,被它引诱堕落的英雄啧,反正他报出来的名单让我充分理解了这一族的破坏力,别人的破坏力是从外到内,它们却是心理战的高手,并且以引人堕落为乐。也不一定就是为乐,也可能是为了食物的口感,天魔不像凶兽一样生冷不忌且喜好极端,不是至善就是至恶,对于天魔而言,越是堕落的灵魂就越容易吃到嘴里,口感也越好。


    这次会找上小鸩的原因很简单,想对付我,但我的意志力,心理攻势对我的作用显然不会很大,因此需要做更多的铺垫,他是打算将我身边的人都给弄疯了让我的心理出现裂缝好发动总攻的,结果高家有少凰,高家人的身上都有少凰的气息,虽然没认出来,但本能告诉它那很可怕,它也就听从本能换了目标,于是乎就打注意到了小鸩的身上,打算挨个收拾我的弟子和朋友,再来收拾我。


    为什么要收拾我?


    那个被我给轰沉了的犯罪基地跟它有关系呗,人族通过犯罪基地获取财富与资源,而它从通过犯罪基地获取更美味的食物,这一切都被我给毁了,自然要来找我麻烦,只是最终的结果——


    “你真是个疯子,就不怕赌输了真被我给吃了?”天魔很是无语的道。


    我说:“你也说了你在对付我的弟子,若是不将你收拾了,你让我如何安睡?”我的徒弟是你一只天魔能欺负的吗?只有我能欺负能压榨懂不懂?你如此越俎代庖,不收拾你天理难容。


    不过,抓是抓了,接下来该怎么处置?


    我对天魔一族不熟,怎么料理这个物种并不太清楚。


    “少凰,你们抓到天魔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吃。”


    “我不是问你自己的做法,我是问别人的做法。”天魔可以说是魔念的集合,身上全是魔念,真往肚子里吃,妥妥的走火入魔。


    啥?


    少凰吃了怎么就没事?


    想想它的血统,想想它的神魂。


    一滴墨滴在白纸上自然醒目无比,但若滴入一缸黑水里,谁污染谁还不一定呢。


    “炼丹以增长精神力。”


    OK,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炼丹。


    将君长青的炼丹炉搬了出来,将天魔丢进去再升起三昧真火,一点一点的去干净魔念,只留下最精华最纯粹的能量。这个过程有点长,至少半年,必须将魔念去干净,否则没有少凰那横扫元素周期表、百无禁忌吃嘛嘛香的消化系统还是讲究些比较好,乱吃东西的后果真的会很严重。


    等待天魔丹成的时候姑获鸟来找我了。


    “这么快就改主意了?”我挑眉。


    虽然发现那个女人没在守在门外的时候我就知道姑获鸟回家后迟早回来,但这么快就回来了,她回家才几天?那对夫妻的战斗力果然强悍。


    “我要马上拿到钱。”姑获鸟说。


    我随手取了茶几下头的袋子,打开,里头是一沓沓粉红的现金。


    姑获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现金,一脸的无语,最后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名。


    看着她签名,我觉得这只鸟其实还挺不错的,尤其是在有少凰做对比的情况下。


    姑获鸟走的时候少凰支了个一劳永逸的招:杀了那对夫妻。


    对于少凰的思维逻辑我能理解,人族重孝,养儿防老,几千年的熏陶,子女不管因为什么杀了父母都是大逆不道,而父母杀了子女却可能是大义,但在非人的世界却不太一样。尤其是少凰这一类,养儿防老,它压根不会老,若是她的子嗣说要为她养老送终,她第一反应绝不会为欣慰,多半是杀了这个子嗣,原因?自然是那个子嗣想要杀她。


    少凰在父母与子嗣的关系方面的认知很传统,父母有责任抚养幼崽至成年,幼崽成年后双方就各过各的,谁对谁都没有责任,更没义务。考虑到人族的情况和神类不太一样,少凰的也不过是认为责任相互,父母抚养幼崽成年,等父母年迈才是幼崽反哺之时。


    辜小哥的亲生父母压根就没养过他,他自然就对这对夫妻没有责任,按着少凰的思维逻辑,他们是陌生人,既然是陌生人,那么在自己的领地被侵犯时动手杀人是理所应当的,因此支了这么一招。


    很凶残的招,但也的确一劳永逸,庆幸的是,姑获鸟的三观没跟少凰同步,她选择按人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未必是她知法,而是辜小哥和他的亲生父母都是人族,若其中有一方不是人族,以及我颁布的法典,我敢说,姑获鸟肯定想也不想的采纳少凰的建议。


    姑获鸟麻利的签了合同。


    我想了想,忽问:“你为何不办一家孤儿院?孤儿院可以向社会求助募捐,筹钱可比你刺绣快多了。”若只是养了几个孩子,姑获鸟这种收养模式倒也没什么问题,但她收养的不是几个,而是几十个,并且其中大多有先天疾病,如此一来,经济压力真的很大。别看她隔三差五的给那些孩子吃肉,但很少买零食,辜小哥从不吃零食的习惯我不认为是先天的,还有衣服,孩子穿的多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辜小哥的衣服,上面精美的刺绣挺多的,而每一处刺绣实际上都是一处补丁。这得亏是姑获鸟刺绣手艺一绝,否则我都无法想象辜小哥穿的衣服得补丁摞补丁成什么样。


    “若是改成孤儿院的话,孩子们的心理会有敏感,觉得自己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姑获鸟道。


    我道:“他们现在就不是孤儿吗?”


    “自然不是,虽然没有父母,他们认为我是奶奶,认为自己有个家。但这世上没有父母只有祖母的家庭并非没有,这样的环境,他们要很久才会意识到自己是个孤儿的事,比如小爰,他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和我没有血缘关系。”


    有够迟钝的,但能够把孩子给养得十几年没起疑,姑获鸟也挺有本事的。


    姑获鸟继续道:“孤儿大多会有自卑感,这是生长环境带给他们的,但在一个家里,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是孤儿,等意识到的时候人早已长大懂事,更不会有什么心理问题。”


    我懂了。“虽只是名头的区别,但有的时候正是名头两个字才让人心生敏感。”


    孤儿院与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会进那里的孩子都是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并且知道自己日后可能被领养,也可能被送回去。但家却不一样,那是港湾,不管走多远,只要回头就能看到。


    辜小哥从未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有什么自卑敏感的心理,好吧,这也确实没什么好自卑的,他只怕一直都以为是自己死了爹妈与爱捡人的奶奶相依为命的孩子。虽然很多的孩子都是父母双全,但也不是没有倒霉蛋尚未长成就死了父亲或母亲的,谁没个倒霉的时候?有什么好自卑敏感的?不得不说,这和姑获鸟养孩子的方式有很大关系,她从未让孩子过早的意识到他们真正的身世。


    姑获鸟点头。


    我瞅着姑获鸟,忽问:“你有身份证吗?”


    这些妖魔鬼怪的“身份证”,我是真心吐槽无力,向包子牛一样,身份证是建国那会办的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了,有的家伙,那身份证,随便一张纸上写个姓名就是身份证了。


    啥?


    别人又不是瞎的,怎么可能看不出那根本不是身份证?


    自然不是瞎的,但也的确看不出来,一个障眼法就能搞定。


    而且,随便一张纸应付一下还是很有诚意的,有的妖魔鬼怪捡片树叶,拿串糖葫芦之类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拿不出来的“身份证”。


    姑获鸟虽然混迹人类社会挺久了,但我不认为她有那份闲心,每隔几年就要换一次身份证,多麻烦啊。


    不出所料,姑获鸟露出了些许尴尬之色。“你招聘还要看身份证?”


    所以你还真没身份证?


    我说:“我前些日子与特勤处还有政府谈了谈,给你们专门办个身份证,有了身份证,不管在哪,只要没犯法,都没人有权打杀你们,便是犯了法也得先抓起来审理。”


    姑获鸟不可思异。“特勤处内部那情况能答应?”


    “政府答应啊。”我说。“他们也不想隔三差五的有妖魔鬼怪与修士掐架,若是在没人的地掐也就罢了,若是在城市里掐起来,天知道要造成多大损失。”鹤城这几年的情况就是活例子,市政府知道真相的人不是想办法调离本地便是恨不得悬根绳子勒死自己一了百了。


    办个特殊身份证以区别人与妖,也方便管理。


    自然,碍于现实,这创意目前只准备在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里实行。


    创意是我提出来的,我自然不会拆自己的台,但别的地方,政府显然对那些地方的妖魔鬼怪与修士都没信心。


    妖身份证会有别的档案用以记录,身份证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对不上了,随时可以拿着身份证去专门的部门换新的。


    “你有空就去办个身份证吧,这样就算日后出了鹤城旅游被人给杀了,我也能将凶手给抓起来依法惩处。”


    既然是有身份证的妖,自然也要享受法律的保护。


    姑获鸟很是疑惑。“小庄主你和君先生不太一样。”


    我嗯了一声,是不一样,君长青在这里是为了等媳妇重新修成人形,而我,半为因果半为自己的道。


    送走了姑获鸟,我去看了看丹炉的火,火候正好,继续等吧,总能吃上补丹的。


    下午的时候有人送来请柬,确切说是求助的信,来送信的是个管家样的人。


    有只鬼已经用及其凶残的手段残害了很多人,下一个目标是他家的少爷,希望我前去除鬼。酬劳相当丰富,半副家产,相当于千万资金,若是算上清单上的不动产之类的,更多。


    看着清单我想流口水,这些日子买了很多东西,刚才给姑获鸟的那一笔钱已经我身上所有的钱了。


    “抱歉,这生意我不接。”我很是艰难的对管家道。


    第209章 第六章神魔·告白


    生意我是真不接,不过热闹我是打算去凑的,因此第二日就找尘寰借了一笔钱买机票准备出门一趟,不过钱是借到了,车票机票也全都买到了,不过不是一份,是两份。


    “你在天魔的幻境里看到了什么?”


    坐飞机的时候尘寰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让我愣了下,但还是将自己看到的那些幻境说了说,然后深深感慨:“无怪乎天魔成为无数修士的心魔,这心理攻击的手段太高明了,哪怕是那只魇都不如它。”


    “幻境那么好,你是如何看破的?”尘寰很是佩服的问我。


    我略心虚。“我没看破。”


    尘寰愣了下。“你没看破?那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从一开始我就没迷失。”虽然那的确很好。


    尘寰茫然。


    我问:“你知道舍得吗?”


    “有舍方有得。”


    我说:“是啊,有舍方有得。不管是人还是神类,都会有很多的遗憾,也跌过很多的跟头,而正是这些经历所赋予的收获造就了如今的自己。若是回到过去,便意味着,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失去。”


    穿越、重生,听上去是很不错,但就算那样,能将日子过好吗?


    真正能将日子过好的人不管有没有穿越重生,不管在什么环境都能将自己的日子给过好,而过不好的人,让它穿越重生个一百遍也没法将日子给过好。


    究其根本,不珍惜。


    人是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


    穿越重生也意味着,如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将失去,如何舍得?


    啥?没有任何亲朋好友?那做人也有够失败的。


    我自问自己做人不失败,我有亲人也有朋友,虽然我也很清楚,我终将失去。小姑姑一家终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我人类的朋友也一样,妖族的朋友就不太好说了。但就算这些在千年万年之后我都会失去,我也不会为了过去而舍弃如今拥有、但以后注定失去的这些东西。


    如今的我正是千万年来的种种造就的,若是源头改变,那么我还是我吗?


    且不说神类不可能重生,就算能重生,心情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太悲剧了。


    现在我回忆过往,能想起很多的美好,但若带着如今的心情重来一遍,那些美好的心情不仅不会再有,甚至,原本美好的记忆都可能被毁干净。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扪心自问,自己的生生世世不管结局是好还是坏我都不觉得后悔的关系,所有的选择是我自己做的,最后的结局也是我的选择所导致的,没什么好后悔的。而不后悔,那么自然没有回到过去重新来过的渴望。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而且


    尘寰说:“心态真好。”


    我点头。“保持好心态才能走得远啊。”


    “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爱过凤凰吗?若是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对于凤凰的死,我虽痛恨自己的弱小,但遗憾,还真没有。”顿了顿,我纠正道:“我对凤凰并非爱情。”


    “你爱的是你的道侣。”尘寰有点闷闷的说。


    我再次纠正:“不是,我爱的是你。”


    尘寰错愕的看着我。


    我想了想,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你,虽然不多,但我分得出自己的心情。”


    尘寰震惊的看着我。“你”


    我道:“我也是在天魔幻境里发现的,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是跨越了时间长河,而时间长河将我所拥有的都阻隔了另一端,我突然觉得很不舍,但我最不舍的竟然不是小姑姑,而是你。”


    舍不得这只手感超好,还提供了我许多支狼毫原材料的雪狼,那种心情,不是对朋友的心情,是对心上人的。


    “再也摸不到你的毛,只想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想哭。”


    尘寰:“你爱的不是我本人,是我的毛吧?”


    我纠正:“是本狼。”


    尘寰:“”


    我笑说:“待我与道侣解除了道侣关系,若你对我的心情依旧,不如双修?”


    尘寰默然片刻,在我以为他会说不行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姑娘家就不能矜持些吗?”


    我回以白眼。“别告诉我你在妖族生活了那么多年还不清楚大部分非人生物在男女关系上的三观。”至于说姑娘家,考虑这位几百年都是BOY,我还是别说自己最初的那一世生而无/性别,以及千万年的轮回,投胎也不全是女性总结一下就是,我的生理是女性,我的心理,无/性别。但不管是女性还是无/性别,我和他都是异性。


    矜持什么的,人族要这东西,是因为人族男女交往是奔着结婚生子去的,尤其是后者,七出里有一条可就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非人生物,尤其是神仙中人的,表白都是很直白的,我这已经是很矜持了。


    双修这个说法不好,那什么说法没问题?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之前拿少凰举的例子还记得不?子嗣说愿意为她养老,她第一反应是杀了那个子嗣,理由是子嗣想要杀她。


    修仙的基本上是非正常死亡,死于心魔劫,死于天雷,死于战斗,更牛一点的是赶上量劫陨落了,老死什么的,抱歉,没这操作。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白首这个操作倒是有,但不是自然白首,神仙是能够控制自己头发什么颜色的,确切说,我们想高兴,想变成什么模样就变什么模样。娲灵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变来变去,一天变七八十个形像,简直是超级整容达人。得亏那是变的,还能变回去,并且没有风险更没副作用,不然娲灵那么折腾,它那张脸非让它自己给作得人神共愤不可。


    当白头发、黑头发、绿头发可以自由控制的时候,在告白的时候说这个,这不是跟对方说,我只有在白头发的时候才会跟你相守,头发不白的时候要么跟你分手要么脚踏几只船和别的人在一起?真这么告白,现在的神界中人我不太清楚,但搁大洪荒时代那会,脾气好的话甩你一巴掌,脾气不好的话拔剑砍死你也不足为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呵呵哒,修仙可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典型例子,没个几百几千年修不出个结果来,而几百几千年后,不管飞升还是没飞升,凡世的亲朋好友自然是能死都死光了。


    亲朋好友都死光了,自然就没有家族可言了,家族都没了,还有必要考虑绵延后嗣?


    人族结婚的目的九成九是奔着生子,再不就是我娶你是为了帮我伺候我妈,然后传宗接代生个儿子,一直到生出儿子来,儿子越多越好。儿子多,孙子才多,再下一代更多,家族才兴盛。


    神仙没妈要伺候,至于子嗣传承血脉,神仙自己就能活到天荒地老去,因此结婚生子什么的,真没需求。


    哦,少凰有需要,她被逼婚过。


    是啊,但她最后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丫用交/合之气人工造了个子嗣,也不知道她当年是被逼婚成什么样了,交/合之气能令人怀孕生子,其本质根本就是取当事人大半的精血合成一个新生命,类似于克/隆。凤凰当年被交/合之气给弄得繁衍后代,精血亏损极大,花了很多万年才恢复,也因此它后来创造凤凰族时是取自己的心血化凤凰而非用交/合之气。


    她有了子嗣之后就摆脱了逼婚问题,显然,她要不是有个王位需要人继承,而她自己也太不靠谱,她是显然不会有这波经历的。同样的还有孟凰,但孟凰拿少凰交的差。


    若非王位,没法解释为何投生为瑶光的凤凰浪了几十万年都没人逼婚,而少凰与孟凰却一个比一个悲催。


    很显然,就算是古神族,虽有繁衍的需求,但生崽和结婚是两码事。


    孩子和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在神族的观念里中是合情合理的。


    当这些需求都褪干净,在修仙界,找道侣的目的可不就只剩下我喜欢你,我想和你睡觉了吗?


    我说不如双修难道不够矜持吗?


    难不成让我说我想和你上床睡觉?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但我这会还没将风君子的事给处理干净呢,在处理好前任的问题之前,我没任何心思跟任何人往床上发展,哪怕我是真喜欢这人,那样做了,总觉得不太好,不管是对尘寰还是对风君子。


    不过看他这反应,我说:“你若是不愿也没关系的。”


    没人就应该等另一个人,尤其是我这情况,天知道他得等多少年。


    尘寰摇头。“我愿意与你双修。”


    “我可能需要很多年后才能彻底处理好前任的事。”我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什么的,几分钟的事,问题的难度在于我不知道上哪去找到人跟我去办理离婚手续。


    “没关系啊,修仙者又不会生老病死,我等得起。”


    “那可不一定,有时间和有心情是两回事。”我说。


    尘寰看了看我,忽问:“如果我没心情了,你会怎么做?”


    “若你那时还名草无主,我就倒追你。若你名草有主了,我等你恢复单身再追。”


    尘寰不解:“你为什么会认为我若是名草有主后会恢复单身?”


    我说:“人族有七年之痒,而神族,哪怕是道侣之间,几万年几十万年相对也是会腻的,腻了自然就该离婚了。”


    “我觉得自己不会腻了你。”


    “这个我无法保证。”我说,与风君子在一起时,刚开始的时候我虽然不爱他,但也没觉得腻,但时间久了,不管是我还是风君子都开始觉得腻了,事实上,若非我被宁渊给吃了,早千万年前就跟风君子了结干净了。不过,若是没倒霉的碰上宁渊,我也不会有如今,更不可能认识尘寰。只能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未来有时很短,但有时又漫长无止境,我可以保证自己此刻的真心,但我保证不了千年万年后我仍旧如此。


    尘寰无语:“这么直白,很容易被拒绝的。”


    我问:“你这话的意思是改主意了要拒绝我?”


    “不,我还是会等你。”尘寰道。


    我顿时觉得心里好像被倒了一大鼎热鸡汤,又好像撸到了这世上最柔软的毛,非常的满,满得快溢出来了,我对尘寰说:“我无法保证自己千年万年后仍旧爱你,但我保证,我会尽我所能的将爱你的心情延续下去。”


    尘寰愣了下,旋即抱住我。“谢谢。”


    声音有点哽咽,至于吗?


    我茫然的伸手拍着他的背。


    飞机到站,下了飞机后我就打车直奔目的地,希望那个富二代现在还没事。


    尘寰不是很明白。“你不是不接这单生意吗?而且此事也并非发生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你没有义务管。”


    我说:“本来没打算管的,妖魔鬼怪吃人都是大街上扫描目标,不会专门的找谁,会不会被吃,纯粹看谁更倒霉。但那个富二代,虽然管家说得语焉不详的,但再语焉不详也无法掩盖一点,那只妖魔鬼怪是专门冲着他家少爷去的,妖魔鬼怪吃人什么时候会专门冲着谁去了?”


    “有仇的时候。”


    “对,所以这事我估摸着根本就是一出寻仇事件,而听他那意思,估计这还是一出怨灵寻仇的戏码。”


    妖寻仇的话我还可能考虑一下要不要弄清楚了再管,但怨灵寻仇,怨灵曾经是人,只有极度悲愤且充满仇恨,再以非常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有可能化为怨灵,而要把一个人逼到这份上,那个富二代肯定不会是干净的。既然不是干净的,让害了就害了呗。


    至于怨灵报了仇后会不会继续害人,那是肯定的,尝到了吃人的甜头,谁还控制得住?鬼道可不是妖怪,不走捷径的话,修炼起来比起活着的生灵修炼更加高难度,这也是很多的鬼一旦开了害人的头就很难停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短视与自私是人的劣根性,而鬼是人变的。


    听管家的意思,显然他们请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就算别的也同样请不到,保险起见我给特勤处打个电话就是了。不过我觉得不会,这是我在管家走了后查出来的,受害者已经产生了,一个都没死,但没死也不一定是好事。已经产生了的受害者有两个人,虽然没死,可两个人都被阉了,并且一个被剁了双手,另一个被剁了双足。除此之外,一对眼招子也没了,根据伤口推测,应该是被人用吃饭用的勺子剜掉的,手法非常的利落。


    这个报仇的怨灵还挺有个性的,或者也可以说,它很理智。


    若是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住尝了甜头后不走捷径,那么从一开始就不去尝那个甜头。报仇嘛,方法很多,不一定要杀人。


    尘寰明白了。“所以你就改主意了?”


    我点头。“如此有个性的怨灵,可以考虑签约呀。”


    “那只怨灵若真是寻仇的,那么它的气候绝不会久,那点修为,收拾普通人可以,但鹤城需要的不是能收拾普通人的修士。”


    “我教它修炼就是了,日积月累,总能好起来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有些无语:“日积月累?”


    “我正在考虑是跟它签个一千年的合同还是两千年的,三千年也不错。”


    尘寰一脸被我打败了的表情。“你的时间观念,挺与众不同的。”


    我说:“你以后也会这样的。”


    尘寰沉默了。


    我的计划和想法都很不错,奈何,变化是个小妖精,而正如良家妇女比不上小妖精有吸引力一样,计划这个一听就中规中矩的东西永远都赶不上变化这个小妖精。


    富二代家很有钱,住的是豪宅别墅,特别大,圈了一大片地,门卫有好几个,还有监控器,我敲了门后等了好一会才来人让门卫,并且接我进去。


    很热情,让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与尘寰其实不是来帮忙,就算帮忙也多半不是帮富二代,极有可能是出手帮那只怨灵。思及此,我觉得还是不要太直白比较好,那太伤人了。


    有钱就是不一样,请来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三位,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个看着就不是很靠谱的年轻天师,但我知道,这三个人唯一靠谱的还就那个年轻天师,三个人里也就他身上是有灵力波动的,而他的体质,我扫了扫,又一个先天阴阳眼。


    阴阳眼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不是十万里难出一个的吗?


    我忍不住吐槽。


    “以前是挺少见的,但现在的人口密度”尘寰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是懂,就算十万里难出一个,单华夏就有十几亿人口,加减乘除一番,啧,千把个还是有的。而且,古代说是十万里难出一个,但事实上更多的有这种眼睛的人到死都没被发现,自然没机会走上修炼之路。


    人口基数大了,阴阳眼自然也多了,而疆域并未变大,被发现的可能性虽然同样变小了,但修士碰上这种资质的人族的几率却是增大了。


    天师显然也看出了这里只有我与尘寰是真材实料,就算看不出我是什么,但尘寰身上的妖气很好辨别,但也因为妖气很好辨认,他一直盯着我们,目光里带着警惕。


    我与尘寰没理他,人多口杂,不好聊天,干脆找了副象棋边玩边等。


    第一天,怨灵没来,但我们都没走,富二代对自己的生命很是珍惜,哪怕没等到怨灵也一天给一千的工费。


    这期间我也见了富二代一面,年纪不小了,将近而立,但并非纨绔,商业精英成熟青年的范很足,而周围的人对他的观赏和评价也很不错,不太懂他是怎么招惹上怨灵的。


    第二天还是没来。


    第三天的时候我听到了吭哧吭哧的声音,感觉有点像在进行马拉松长跑,但声音非常细微,肯定不是人发出的,更像是什么小动物,个子不大的那种。


    我开窗顺着声音望去,入目的是一只正在吭哧吭哧的攀爬墙壁的熊猫。


    第210章 第六章神魔·名字


    酒逢知己千杯少,狭路相逢是冤家。


    我不知道自己和三十六是哪种,但肯定不会是知己,我身上现在都还有她给我下的毒呢。


    给了尘寰一个眼神,尘寰也注意到了那只萌萌哒的熊猫,跳出去将正吭哧吭哧着的熊猫给捞了上来,我眼神挺好的看到熊猫爪子带出来的石屑。没错,石屑,这座别墅是完全仿西方的,建筑材料以石料为主,爪子够锋利的啊,都在石头上掏洞了。


    熊猫被带上来,那个年轻天师的眼睛立马就发光了。“滚滚。”


    我瞅向熊猫,熊猫正在收拾爪子上的碎屑,显然没意识到对方口中的滚滚是对它这个物种的亲昵称呼,也得亏没意识到,不然我都不好说天师这会会不会已经横尸当场了。


    人族热爱熊猫这种濒危物种,因为它们很可爱,却忘了问一句熊猫是不是也觉得人类可爱。别的熊猫不好说,但三十六,不会有任何悬念,不仅仅是因为千万年前的恩怨,也因为让熊猫变成濒危物种的侩子手不是别人,就是人类自己。


    把人的子孙弄得濒危,然后因为觉得别人可爱又改行当粉丝,还要求别人同样爱自己,智障都不会如此异想天开。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明明千万年前与千万年后的如今都是人类与熊猫,为何千万年前能狠心虐待熊猫幼崽,如今却又萌熊猫幼崽。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人类放下了曾经的罪行,受害者也放下了,但它的放下和正常人理解的放下显然不是一个三观体系的放下。


    我没顾上天师原来是只熊猫粉这事,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三十六怎么会在这?说起来,之前的受害者被人给弄那么惨,却没死,是一件很值得好奇的事。


    诚然,现代医学发达,剁腿剜眼,只要伤口处理得及时,是不会死的,但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也因此,看到三十六后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不是没可能零死亡率,那就是动手的人是个神医,手术技能与经验都是完美。


    不过,瞅了瞅高冷的熊猫,显然不会理我。


    我说:“我认识少凰,她让我帮忙找三十六。”


    熊猫终于不再拿我当空气。


    我问:“咱们可以聊聊你是来这干嘛的吗?”


    熊猫没回答我的问题,但它让我看了一出刑罚课。


    我们几个被请来的帮手在下头聊天喝茶玩游戏的时候上头的房间已经变成了类似审讯室的地方,那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已经被人拿锯子锯掉了一条腿,我们上来的时候凶手正在锯第二条,富二代疼得哭爹喊娘的,各种脏话往外飙,但在开门之前我们没一个人听到声音。


    凶手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个挺漂亮的人族少女,但那张脸告诉我,她是它,是小幺,以及,这人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不是容貌眼熟,而是气质,非常的干净无害,这要不是她手里正在锯别人的腿,我八成得被她这一身干净的气质给骗过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天师和和尚道士一见着人间惨剧,两个跑了,另一个则是想救人,但被尘寰给制服了。


    “你们干什么?”天师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们。


    我无视之,目光一直看着正忙着锯人腿的小幺。


    “君小姐好久不见。”


    我愣了下,有些茫然,咱俩认识?


    “北京。”小幺提醒。


    想起来了。“阿莯!?你那会”不是这张脸,这才多久你就换壳了?


    “没换壳,之前那不是我的脸,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不过我入住后就慢慢调节成了我自己的脸。”


    哦,对,神魂是会自动改造躯体以便更契合自己,也住得更舒服些的。这种改造可比棒子国的整容手术牛多了,几乎是从基因层面开始改,纯天然无污染更无副作用。


    只是,躯体能够容纳神魂,上神你和这具躯体的契合度究竟有多高?或者,我该问,你俩的基因相似度有多高?


    “这么说你来这也不久?”我问。


    “挺短的。”


    “那你跟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过节吧?”我瞅了瞅已经被锯腿,正要被剜眼的富二代。


    小幺指了指自己。“这身体不是我的。”


    “我知道啊。”我点头。


    “我用了别人的遗体便是欠了因果,得还。”


    “原主的要求?”我问。


    阿莯点头。“她要求让几个人生不如死。”


    “什么仇这么大的恨?”我侧目。


    深仇大恨。


    阿莯抬手活剜了富二代的眼珠子,顺便告诉了我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


    心理学家说了,压力太大若不能调节,很容易变态。


    几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便有这种压力,虽然别人看他们是成功人士,他们也的确是,但这种成功伴随的是非常巨大的压力,压力太大超出了人体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应运而出。但时人的观念,或者说东方的观念,在找心理医生方面有些忌医讳疾,非常忌讳看心理医生,不少人死不肯去看,就算去看,也是遮遮掩掩的,好似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天知道只是单纯的看个病而已,完全无法理解一些人的看法。


    一直憋着的结果便是变态,真变态,不是三十六和少凰这种因为物种不同时代不同三观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性(伪)变态,这几个富二代是真变态。


    为了解压,很多人都会找一些事情增加自我调节能力,比如暴力一些的人喜欢打拳、马拉松什么的,累到虚脱大汗淋漓也酣畅淋漓,更过分一点的有飙车酗酒女色等,若文雅一点的也有放空自己或看书玩音乐什么的,更高难度一点的,比如三十六,据少凰说,这位主若是觉得压力大时都是做实验,比如将大活人零敲碎剐成细胞再一个个拼回去(好奇受害者的心理阴影面积)。


    阿莯这具身体的原主是这个富二代和他几个朋友造成的受害者,虽然同样走的血腥派路线,但他们显然和三十六不同,三十六把人一厘一厘的解剖了她是能够拼回去的,并且拼回去后保证比被解剖前更健康更强壮,还没副作用,最神奇的一次是一只被她给解剖的兔子仙人被拼回去后变成了一只身体素质堪比古神族的兔子仙人。


    富二代们没三十六的本事,原主差点被他们给折磨死,没死倒不是她幸运,事实上受害者不止原主一个,她是唯一一个逃掉的,活着逃掉的,但没用。没有任何证据,好不容易找到证人,证人为了自保做了伪证,最终的结果是官司打输了,而为了打这一场官司,原主家欠下了巨债,逼债天天上门要债,活活逼死她的父母,她自己一怒之下跳楼了。


    原本这姑娘是应该变成怨灵的,但小幺正好那个时候跑人间界来了,神魂下来的,本体没带下来,正处于裸奔状态。


    这姑娘的躯体虽然摔成了肉饼,但小幺看了看,和自己的契合度超过百分之七十,能用。虽然是一张肉饼,但所有选择里这个的契合度是最高的,至于惨不忍睹什么的,修补一下就是了。


    于是,正在向怨灵转变的原主被小幺给强行按回了正常状态,然后秉着不能白拿别人东西的厚道思想问原主有没有什么未了心愿,我用了你的身体也不白用,就帮你了结未了心愿好了。


    原主分不清妖魔鬼怪与神人的区别,但小幺的强大与非人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那么惨不忍睹的躯体,她三两下就给修补好了,并且重新恢复了生机,原本可是死得透透的了。


    原主明智的选择了让小幺帮她报仇,让凶手生不如死。


    因为凶手并不是聚集在一座城市,原主也是在首都上大学的时候遇害的,而当时凶手是在首都出差,对人间界一片陌生的小幺弄不清楚具体情况因而是一边找人一边替原主报仇。


    满世界找熊猫和鸟的同时将凶手所在城市划入自己的路线里,路过的时候将凶手给收拾了,附赠从霉神那里弄来的倒霉符一张,保证凶手哪怕亿万家财也会很快败得底朝天,并且一霉至少三代人。


    自己残了,而子孙三代也不会有任何出息,就算有出息,那惊人的霉运也足以让他们再有能力也一生都抓不住机遇,穷困潦倒,相信凶手一定能深刻体会到生不如死四个字的真谛。


    这绝对是超额完成任务,我觉得原主这会一定很高兴,若是需要为服务态度打分的话,我相信原主一定给小幺打六个星。


    就算是原主也最多是想让凶手自己付出代价,如小幺这般株连的,她绝对不会有。倒也不是说小幺凶残与原主比小幺善良,而是,双方的生长环境不一样,现代早就废除了株连这种惩罚,对于株连,只能在史书与古装剧里看到,非常的模糊,根本无法深刻的体会到株连这两个字的含义,自然没这个意识。而小幺,她的思维里绝对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认知,一人做事全家当甚至全族当的认知她肯定有。也因此,株连别人子孙这种事,她做得理所当然,也更让思维被现代人道主义氛围给限制了的原主满意。


    我不同情富二代的下场,自己种的苦果,再苦也得自己吞。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幺的法律意识貌似挺说淡薄都是委婉的,她根本就是没有。我知道,少凰也没有法律意识,但千万年的还债生涯已经逼得她不得不学会了入乡随俗,因此在人间界她再怎么浪再怎么放飞都有一个度,而小幺与三十六,莫名的,我觉得它们根本没有度,或者就算有度那也不是凡世的度。


    说实话,这种问题我也有,现代环境长大的人,除非是真变态,否则杀了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心理都会不好受,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不好受往往是一时的,迈过了这个坎,不少人都会对生命失去敬畏,彻底跳出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而我,老实说,杀了那么多人,我压根没有过任何心理压力,恢复曾经的记忆之后倒也罢了,靁的神生,它珍惜生命,但珍惜和不杀生是两回事。但恢复记忆之前我也是如此,生于雷泽界,长于雷泽界,某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法律意识,道德标准,我都有,可我的法律意识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同类,我的道德标准是不因无关利益的事情与别的智慧物种结仇。


    这也是我能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的主因:人族不是君族,非我族类,而我每次杀人也都与利益有关系。


    自然,我这充其量就是有点超纲,但三十六和小幺,总觉得不会只是有点超纲。


    然而,两位大神都下凡了,我还能怎么着?


    塞回神界去?


    我压根没这能力。


    目睹了一出现场的极刑,再将天师给放了,旋即离开了别墅,心里安慰着,虽然没能签到一份千年长约,但能够找到给自己下毒的熊猫解决自己体内的毒素也是一件好事。


    别墅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超酷的越野车,各方面都做过改造,虽然不是很好看,但西部或西南自由行的话,这种车是最实在的。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辆车的是主人是小幺。


    这么一辆车,没个几万根本买不到,而小幺,别说有没有钱了,我严重怀疑它跟熊猫连身份证都没有,既如此,哪来的车?


    坐上车后我撸着熊猫的毛问了关于车是哪买的这个问题。


    “不是买的。”熊猫回道。


    我下意识问:“抢的?”


    为毛不是偷的?到底也是神人,我不认为它们俩会做小偷小摸的事,虽然很难说抢和偷哪个性质更恶劣,但抢是光明正大的,明着伤人甚至杀人,这两位应该更青睐这个。


    “捡的。”


    我不信。“这么好的车谁会给丢了?”再败家也没这么败家的。


    熊猫给了我一个你爱信不信的眼神。


    我换了个思路方向问熊猫:“那原本的主人呢?”


    熊猫不假思索的回答:“不知道,但应该死了。”


    “什么叫应该死了?”


    “就是我也不确定他死没死。”


    “为什么这么说?”


    “那就是个普通人,被剥得只剩下一层衣服再捆了丢荒郊野外,而那里又是高原地形,少有人经过”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真难为这家伙能用熊猫的脸做出如此高难度的表情。


    “这不还是谋财害命吗?”我无语,人族身上可没鳞片,高原之上没有御寒衣物,就现代人的脆皮体质,一个晚上就足够要人命了。


    “孤男寡女一只熊,他若是不生出歹意,小幺也不会那么对他。”熊猫理直气壮道。


    也是,他要不作死,也不会真的死了。


    但,能那么轻描淡写的就把人给搁高原的荒野里给活活冻死,你还不如一剑劈了他脑袋呢。而且这法律意识真是比我还差,我顶多收别人一条或两条胳膊。


    “你们打算呆多久啊?”我问,如此毫无法律意识又有能力毁灭世界的存在还是哪来的回哪去吧,人神分居真是盘古世界开天辟地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正在开车的阿莯闻言,道:“暂时回不去,正好看看凡世这么多年变化如何,说起来,很多年没回来了,看什么都觉得陌生。”


    我想呵呵,你也不考虑一下你自己高寿,现在这个时代日新月异,几十年就足以让时代将一个人完全变成陌生人,何况你都不止几十年。“这样啊,那你们有身份证吗?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身份证会有很多地方都不方便的。”所以,能不停留的话你们还是走吧。


    熊猫一脸的懵,显然不明白身份证是什么玩意,自然,不明白很正常,它一个上神只有别人认它没有它用什么东西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在神界,没有人会冒充自己是上神,而考虑到上神这一位阶存在的强大,应该没谁会在认出一个人是上神后还敢盘问不休的。


    还有阿莯?


    阿莯的反应很简单:“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身份证,也没什么影响。”


    我问:“那你就没用幻术糊弄人?”


    打工什么的,都是要拿身份证的,否则正当的行业谁敢雇来历不明的人?有个身份证好歹知道你是谁,籍贯何处,以及你的身份是否真实,而确定了这些,一颗心也就可以放下一半了。阿莯显然是知道如何赚钱并且赚得到钱的,我就不信这期间她一直没向人出示过“身份证”。


    阿莯以沉默做为给我的回答。


    我没问她是拿什么糊弄人的。“我给你俩办一张,就算你俩不怕麻烦,但也会觉得烦不是吗?”


    阿莯颌首表示同意。


    我说:“办身份证的话,你俩填什么名字?”


    “韶光,白首韶华的韶,光芒的光。”这是熊猫。


    “煦色韶光明媚,轻霭低笼芳树,这名字起得还挺有诗意的。”我夸道。


    熊猫道:“师尊捡到我的时候正是一个天气极好的春日。”


    我:“那还挺写实的,话说它捡到你的时候若正是冬日,莫不是会为你起名凛冬?”


    “八叫暮雪。”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下雪的傍晚?”


    熊猫道:“师尊若是见了你,必定引以为知己。”


    捡到支白玉参就叫白彧,天气很好的春日捡到只熊猫就叫韶光,下雪的傍晚捡到个弟子就叫暮雪,虽说每个名字都挺好听的,但想想这些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怎么就那么的槽多无口呢?


    我瞅向阿莯。“阿莯你被捡到的时候不会是在莯草丛里吧?”


    阿莯回答:“莯草的草根可以食用。”


    我茫然了下。“你当时在啃莯草?”都饿到啃草根了,真可怜。


    “它当时嘴里正好叼着根莯草。”


    这回是真槽多无口了。


    我说:“身份证上不仅要填名,还要姓氏,话说你俩想姓什么吗。”


    没问姓什么而是想姓什么,不是我傻了,而是上古那会,姓氏有没有出现都还不一定呢,反正我死那会都还没有姓氏这东西。


    “熊。”熊猫非常写实而实诚的给出答案。


    “华胥莯。”这是阿莯。


    我说:“华这个姓挺少见的。”


    阿莯闻言愣了下,旋即纠正道:“我姓风。”


    华胥莯,姓风。


    我仿佛看到了摇摇欲坠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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