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鹤城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虽然知道这两位是神人,这世上不存在能将神人给骗过去的谎言,这些个神人,尤其是上神,自身就是一部超级测谎仪,当它们的面扯谎,除非你的演技已经高明到足以欺骗天道,否则它们就能敏锐的感觉出你所言是真还是假。自然,若是你能字字句句都是真实的,偏偏组合起来的意思是虚假的,自然可以将它们骗过,但没有影帝级的演技以及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足够蠢不建议这么做。
能活过无数量劫还证道成神,智商肯定差不了。就算有些上神比较单纯,但那也是科学家式的单纯,人家再单纯,智商也是杠杠的。
也因此,跟这两位说什么,只要它们俩感觉不是谎言,那么就没什么问题了,然并卵,大家是同类,至少神魂方面我们是同类,如此一来,同级别的屏蔽功能一开,所言是真是假还真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上神是不屑于撒谎的,也不会欺骗同一生物科目的存在,前者是出于强者的尊严与骄傲,后者则是因为欺骗个陌生人也就罢了,骗完这一票就跑,再也不见,但上神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骗完了,回头神反应过来了,抄家伙上门揍你一顿或剁了你都是有可能的。忍气吞声什么的,神类基本没这操作,神类信奉的是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论理它们是应该相信我的,可我现在混迹人间,而人类,只要活着就一定披着一层甚至好几层虚假的皮,谁也不敢笃定的说我没沾染上什么臭毛病。
我给少凰打了个电话,然后让它们通话。
显然,虽然彼此都换了壳子,但这三位是真的相当的熟,哪怕隔着千里之遥,哪怕隔着电话,都一听就认出了对方。
“还真是你们俩啊。”
熊猫道:“是啊,惊讶吧,我也惊讶。”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小幺的心挺狠的。”
“芸芸众生如蝼蚁,这不是很正常的神类态度吗?诶,少凰你现在似乎没什么反抗能力了吧。”
旁边的我:“”这话说的,还有这语气,你俩有仇?
“我现在的躯体是凡人的躯体,你便是将我拆了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熊猫闻言愣了下,旋即萎了。“白期待了。”
“你都拆了十九个上神了还不够?”
“二十一个。”熊猫纠正。
“谁还敢跟你结为道侣?都瞎了,没看到前面的十九个倒霉蛋?”
“你也说了,只要不瞎都不可能看不到前面的十九个,不过,不就是拆了他们几回吗?还说多爱我呢,这爱真是廉价,这么点忙都不肯帮。”熊猫讥讽道。
另一头的少凰显而易见的无言以对了,别说她了,便是我与尘寰都被信息量给冲击得无言以对了。
“就你那拆法,就算是真爱也受不了。”小幺插道。
尘寰说:“上神中有很多男性上神吗?”熊猫简直万人迷啊。
闻言,不管是电话里还是电话外的都愣了下,最后还是我说:“上神是没有性别的,皮相所显示出来的性别都是变的。”不是真的。
尘寰问:“生而无/性别?”
我是生而无/性别,但别人我瞅向一人一熊猫。
熊猫道:“它们曾经的话,有男有女。”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不管曾经有无/性别,做上神百万年甚至千万年后在这方面的认知都会开始改变,就好比少凰做司马兴男时与李夫人的事,我觉得,若非她对李夫人没有爱,她是真能毫无芥蒂的把李夫人给睡了的。我最多惊叹一下熊猫的魅力,居然与十九位上神结为道侣过,倒不是说它结过十九次婚有什么问题,古代王侯们妻妾成群都没人说什么呢,别说什么时代不同了,就算是如今,这种情况也有,只是不再摆明面上而已。究其本质,不过是,那些享受美人簇拥的人拥有可以肆意的权势,然后利用这权势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世间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曾羡慕过那样的生活呢?只是现实不允许而已。
三十六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相当不错的,它是每次都只和一个人在一起,离婚后才找的下一个受害者,不是同时找了一群受害者,尤其是它就是想那么做也不会有谁说什么,只要找的人不是与它同等地位或地位高于的它的存在,它便是想后宫三万,只要透露出这个意思,保准有无数俊男美女前赴后继愿意做它后宫的一员,将它的后宫扩充到三十万三百万都在所不惜。
唯一的问题是,这家伙并不是真的喜欢美色,它是想利用道侣关系避过神律,合法的研究同类。就是令人无语的是,有了第一个受害者后居然还能再有受害者,且还是十八个受害者,难道没看到前车之鉴吗?虽然最后都毫无例外的和离了,但能产生十九个受害者,魅力无限呀。
只是,尘寰显然没我这方面的认知,那表情,三个字可以形容:神会玩。
电话那头还在聊,少凰问:“既然不是道侣,那就是你强迫别人了?我记得神律有一条不能残害神类的规定就是专门为你订立的,你还没吃够苦头?”
熊猫宛若窦娥一般的喊冤。“冤枉啊,它们在混沌中受了重伤来寻我医治,我是为了更深切的了解病人的伤势才不得已拆了它们的,这可不是残害,医者治病之前给病人做检查了解病情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若你不曾想拆了我,我真会信你。”
“我想拆的也不止你,也没见它也有你这般龌龊的有色目光。”
熊猫不说还好,一说,另一头的少凰显然也火大了。“至少别人没有像我一般被人从背后捅刀子就是为了拆我做研究的经历,若非我足够强大,足够敏锐,池刃那个倒霉蛋就是我的写照话说回来,池刃当年战死,真没你的手笔?”
“至少我帮他重塑了脾气,你看他现在脾气多好。”
少凰回以呵呵。
熊猫打着哈哈将这个话题给跳了过去。
“那个家伙,究竟怎么了?”迟疑加纠结过后,少凰终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不知。”熊猫回答。
“不知?如此不是很正常吗?混沌辽阔,不知具体情况也正常。”
“神殿的灯火很黯淡,后来我们查了查,它离开后不久就碰到了混沌风暴,那玩意的威力你是知道的。”
“我都死不了何况它。”
熊猫反问:“你当年倒霉了以后若非它及时捞你回去,你确定你不会被混沌凶兽与仇家堆死?”
“不管多惨我都不会死透。”对于此问题少凰很是自豪的回答,旋即也反应过来对方这么说的含义。“哪个世界?不,是哪几个世界参与了?”
“不清楚,但想它死的生灵,真的很多,比起想你死的,只多不少,也更深。毕竟,想你死的更多是因为仇恨过节,而想它死的,多是因为利益。”
小幺也插了一句。“还有一件事,前些年我们扩大了探索的范围,发现了几个新的世界。”
“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这种发现很正常。”
“发现是很正常,但那些世界都是被控制的,我出发之前有弟子将已经得到的信息汇总,觉得,未知的地方应该有一个不比盘古世界小多少的世界。但那个世界显然没有我们温和,它们会殖民探索发现的众多世界,不管那个世界是否已经有了智慧物种。”小幺道。
“那也不过是战争,谁怕谁它遇到混沌风暴的地方在哪?”
“边界。”
少凰没吭声,但我估摸着此时此刻它的心情肯定很复杂。“它的运气还真是一如既往。”
一人一熊猫无言以对。
神尊这运气,的确是绝了,但听着意思看这反应,神尊运气不好似乎不是一日两日的事?
“你们能提前结束对我的惩罚?”
一人一熊猫尴尬以对。
少凰顿时死心。“让靁带你们来找我。”
山庄里多了两口“人”,但这没用,我不可能跟这么两只签约,就算它们肯我也不敢放两只毫无法律意识,杀人比杀鸡还要轻松的家伙出去当片警,那不是叫维护治安,那叫空降恐怖分子。
那就养着呗,反正也不缺这点米粮,而且这两人还是挺厚道的。
小幺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我训练起了徒弟,小东和小鸩让她给揍得跟狗似的,而她都没出多少力,那气度,跟吃饭喝水没什么两样,我都不好意思跟她说你下手悠着点,她已经很悠着了。自然,最重要的是,我也发现了,小东和小鸩的武力值在上升,有个战神喂招帮忙训练,这要不上升,那我非扒了这两只的皮不可。
熊猫更是一回来就配了解药给我解毒,真上道。
我是真觉得,这两位很厚道,虽然当不了片警,但貌似当顾问也不错呀,在我这么想的时候,现实给我惨烈的一击。
警察局接二连三的接到虐杀案,别误会,被虐杀的不是小动物,是人。
死状之惨烈,警察局都成立专案组了。
我本来也没想到熊猫身上,是熊猫自己毫不注意,警察通过监控查到事故发生时都有一个人曾经出现过,还截了图,我瞅了瞅,可不就是熊猫的人形吗?
熊猫是本体下凡的,因此一下凡就被重重封印回了原形,还是拟态的原形,但这不代表它就一直如此了。它是不想破坏这方天地而甘愿被封印,而世界意志,看它似乎没恶意,也不想把事做绝,免得熊猫本来没恶意也会因为觉得被冒犯而产生恶意,因此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这家伙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可以恢复人形的。
不过丫每回恢复人形的时候都是深更半夜,我也就一直没察觉,直到看到警局的截图。
小姑丈都找到我头上来了。
我瞅着截图,然后问小姑丈:“你有证据证明她是凶手吗?”
家里有司法人员就是这点好,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能给人定罪。
证据不足,哪怕清楚别人有罪,不干净你也没辙。
小姑丈显然也懂了我的意思。“小落你也是个懂法的人,这些年我和你姑难道就没让你明白什么叫法律意识吗?”
我心说,法律意识我有,但和你们的不是同一种,而你现在想查的,更没有法律意识。骗婚拆道侣,故意从背后捅袍泽刀子就为了做实验搞研究,这么个没人性更没神性,小姑丈你要真纠缠下去,最后倒霉的肯定是你自己。
我想抓狂,这些真没法跟小姑丈解释,好吧,就算我告诉他,三十六不是人,也不是普通熊猫,那是一只妖神,他就算能信也没法接受,那还不得郁闷死?
能制裁上神的就只有上神,而考虑到每个上神背后都代表着一个甚至若干个智慧物种,一个或多个世界,因此制裁一个上神,那不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是政治层面的问题。而政治层面中,不管是参与的“警察”还是“法官”都不会太关心正义这玩意,他们更关心利益,一切从利益出发,一切向利益看齐,正义、良心,嘛玩意。而且,就算不谈政治,对于神人而言,熊猫干的事也涉及不到良心,弄死了几只蝼蚁而已,熊孩子恶作剧拿水冲蚂蚁窝还会活活淹死一大片蚂蚁呢,犯罪了呢?违背道德了吗?
啥?
人类和蚂蚁怎么能一概而论?
这话跟我说没用,你跟神族说去,看它们理不理你。
想要让神族认为三十六杀人的行为有罪,那你先将神族的三观给砸碎,再洗脑成和凡人一样。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神类的三观是建立在强大实力与以会元为单位的芳龄上的,除非让它们失去力量,否则洗脑得再好,回头还是会恢复成老样子。事实上,很多的凡人不管曾经多么的有人性,在成神之后认知都会被慢慢同化,典型例子就是,凡人在得到强大得能够统治世界的力量后有几个是不想统治世界的?但从这方面做比较,神类就好多了,它们有强大的力量,但本身却是会约束自己,至少不会因为自己比别人强大就理所当然的统治别人,它们对统治世界根本没兴趣,它们唯一不是问题的问题就是时代不同物种不同年纪不同,以至于三观与凡人差异悬殊。
因此,此时此刻我是真头疼。
我太过明显的包庇以及不肯给个交代的态度成功将小姑丈给气走了。
我没追,追了也没用,我不可能解释清楚,有这功夫还不如回家找熊猫问清怎么回事。
将截图和受害者拍熊猫面前的时候熊猫瞅了一眼,然后一脸茫然无辜的问:“怎么了?”
“你做的?”我问。
“不是。”
承认就好咩咩的,刚才说啥?
不是?
“不是你做的,你怎么每回都在现场出没?”这回换我茫然了。
“这几个人虐待小动物。”
我恍然。“变态啊。”若是这样,倒也死不足惜。
“我正好恢复了一些气力,便让被他们害死的小动物将自己曾经体验过的套餐挨个回礼给他了,毕竟,来而不往非礼也。”
我瞅了瞅受害者扭曲狰狞加绝望的面孔与眼神。“超级套餐结束之前他们是死的还是活的?”
“自然是活的,死人对套餐没什么感觉的,为了保证他们充分享受到套餐的乐趣,我特别将他们的痛觉给放大了一百倍,再维持了他们的生命,连环套餐没结束,他们不会死。”
放大一百倍痛苦,并且想死都死不了,有够生猛的。
不过,干得好。
反正没犯法,至少没犯我定的法,小动物是受害者,受害者报复加害者是天经地义的事。只是小动物都是普通的动物,一般情况下除了仇恨也做不了什么,它们没有报复的能力,遇到三十六也是机缘,三十六给了它们报复的机会与能力。
不过,干得再好也不能支持,真让它这么干下去,鹤城就该人心惶惶了。诚然,鹤城的治安谈不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那都是小打小闹,离恐怖事件或变态杀人案什么的还差得远呢,三十六却是一下子就将犯罪事件的等级给拉高了好几个档次。
最少,你也应该收好尾巴呀,放把火把尸体烧了,或是下锅炖了吃了,怎么都行,怎么都不应该将尸体丢在大街上供人围观。
我委婉的表示了下。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若是不丢在大街上,如何起到警示的作用?”
我愣了下。“你是故意将尸体丢大街上的?”
熊猫嗯哼以答。
我扶额。“小祖宗,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警示作用能不能起到不一定,但恐慌却是已经造成了。”
“那又如何?”熊猫反问我。
那又如何,问题大了,社会性的恐慌,连锁反应之下说不定会造成社会大混乱,然而,这些跟熊猫说了显然没用,它根本不在意这个。我只能从另一方面来劝说,这么做,就算起到了警示作用,也只是暂时的,人们更多的是恐惧它,而它显然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一方凡世,那么到时候它走了,不还是会固态萌发?不如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人自觉性的收拾变态,不需要别“人”见义勇为。
熊猫没吭声,但它的神情告诉我,它已经被我说服了。
说服了就好,我放下了心。
好个屁。
三天后我就后悔了。
神类的思路能有多宽阔,你能想像吗?
反正我想像不出,各种放飞的奇葩见多了,已然想像无能,但再想像无能,我也得说,熊猫真的是相当有创意。
第212章 第七章鹿蜀·找工作
“交什么钱”
“你吃我的,住我的,难道不应该缴食宿费?”
报纸上报导了一个新闻,不过这回不是有人横尸街头也不是虐待小动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被虐待至死,手法可以参照花式虐待小动物的手法,尸体我看了一眼就不忍再看第二眼了,比这更惨的也不是没见过,众神掐架,掐到最后掐的躯体支离破碎的都有,但掐架掐的和被单方面虐的是两回事。
我刚开始只是惊叹于人族的心狠手辣,那可是同类啊。打小就接受君族那这世间最大的罪不是不孝顺父母也不是忘恩负义,而是残害同类的教育,很多时候我是真的没法理解人族的思维逻辑。
在君族,除非该族人背叛种族,否则没有人能以任何名义对其处以残酷的极刑,便是死刑,君族的族规里也出现的很少,除非踩了底线,否则是不能判死刑的。就算判了死刑,也只有专门负责处刑的人才有资格砍下有罪族人的头颅。
不管是为情还是为利,戕害同类都是重罪。然而在人族,为这两种原因杀死同类却是非常合理的。
虽然也不是不明白这种差异的原因,人族根本就是所有智慧物种里的“蝗虫”,繁衍速度让所有智慧物种都瞠目结舌。而因为繁衍速度变态,死个把人,死成千上万人,十几二十年就能十倍的繁衍回来,而死掉千万人,也不过是一两百年的事。人族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恐怖的繁衍速度,而习惯之后,便不会再有觉得种族人口不够,繁衍太慢,遇上大灾难容易灭绝的危机感,而没了这种危机感,自然不会再特别的珍惜同类的生命。
只是明白差异的原因与接受甚至理解是两回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杀人放火金腰带。
瞧瞧这发明的箴言,若是君族有谁信奉这些,妥妥的送精神病院。
不管是做为君族的三观还是做为靁的三观,我都表示正常人类的三观吃不消,前者是因为打小的教育与记事起周围人的耳濡目染,后者则是因为对生命的珍惜,大洪荒时代那会太荒凉了,尤其是智慧物种,如今在濒危品种数量在那会都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大族。
虐待小动物上升到虐待同类,还是幼崽,合着变态还是会升级的。
我看着报纸吐槽。
再之后,我发现丹炉里的天魔不见了。
眉心突突跳了两下,我莫名的想到了之前的新闻。
熊猫坦然承认了。
我深呼吸,说:“那个幼崽哪得罪你了?”
“它没得罪我,老实说,我根本不认识它。”
我怒:“那你这么害它?你自己也尝过被变态折磨的痛苦,为何还要将它加诸在无辜者的身上?”
熊猫愣了下。“我想,你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难道跟你没关系。”
“有,但你把我想得太过分了,我不是变态。”
我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示意它解释它在这其中都做了什么,究竟有没有变态。
好吧,丫还真没变态,某种程度上,它还挺无辜的,别误会,只是某种程度上无辜,并非纯然的无辜,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问熊猫干了什么?
它也没干什么,只是借用了那只已经被炼了一半的天魔。
天魔是干什么的?挖掘人心的欲望,钻漏洞吃掉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躯壳。
熊猫不愧是医学家,成功将天魔给改造了,然后做成了阵眼。
什么阵的阵眼?
变态阵的阵眼。
虐待小动物的人为什么喜欢虐待小动物?
我的答案是那些人生而变态,遗传变异向渣滓靠拢了。但最标准也最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少凰的,因为那些变态是彻头彻尾的弱者,只能依靠凌/虐弱者破坏美丽来获取快/感,这是人的劣根性。小动物大多萌哒哒的,符合漂亮这一标准,而且它们也很弱小,没有反抗能力,最是合乎变态们的喜好了。但美人看久了尚且会觉得审美疲劳,何况虐待小动物,虐得产生类似审美疲劳的东西后,只是虐待小动物很难再给变态们带来快/感了。
小动物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痛苦绝望与仇恨(三十六例外,它已经修成神了,不过如今的它,也不可能再有人虐它,没有那个能力,就算有,又不是跟自己种族有深仇大恨,因而去犯这种会株连整个种族的不赦之罪。),而同类是智慧生物,智慧生物的反应比小动物更加丰富,也更能让变态们感觉到快/感。不管是什么物种,幼崽时期的模样都是极可爱的,人族的幼崽也不例外,而且,比起成年的同类,自然是同类的幼崽更容易捕获。
综合上述,每个虐待小动物的变态都有虐待同类幼崽的可能。
熊猫的阵起的是一个加速和放大的作用,原本一个变态可能要十年八年才能发展到戕害同类幼崽的地步,现在只需要三五年,甚至一两年。而原本只有一半几率会发展到虐待同类幼崽,另一半则是虽然会虐小动物但到底无法跨过人族的道德标准线对同类下手,虐待同类和虐待异类到底不一样,而现在是只要给变态们足够的时间,变态迟早会进化到向同类下手。
“只要变态的心理没有这方面的渴望,这个阵自然对他们无效。”
我明知故问:“若是有呢?”
熊猫示意了下新闻。“进化的最终结果,我想,这个应该更能警示人吧。”
我问:“那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幼崽做错了什么?”
熊猫反问我:“那些小动物做错了什么?”
“都没做错什么,错的是变态。”我回答。
“但根据人族的律法,变态除非虐待到同类身上,否则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熊猫以一种“我很入乡随俗吧?”的神态对我说:“我这招绝对能让变态受到法律制裁。”
我说:“那些幼崽本不必惨死。”
“那些小动物也本不必惨死。”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放弃与熊猫沟通此事,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反驳它,都无法反驳,又要如何说服?
这是个死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而我不是系铃人,还是让人族自己头疼去吧。
虽然如此,但我还决定给熊猫找点事情做,倒不是看不顺眼它做的事,从神类的角度去看的话,它做的事并没有什么错。熊猫唯一的问题就是手段有点偏激,我比较担心的是,它这种画风却要长期留在人间界,会不会最后它离开的时候地球上已经变成“乐土”(“乐土”=人族死光光的世界)。
给它找点事情做,它也就没那么多精力盯着人族不放了。
于是乎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你这房子”熊猫瞅了眼因为我与天魔互怼而被波及以至于如今还在维修中的房子。“罢了,你这有条灵脉,高昂的房租就当是因为它好了。可伙食费我才吃了你几顿肉?”
我说:“你来得时间不长,也没吃几顿肉,但你吃的都是野生动物的肉。”
说到这里就都不吐槽一句,人族在电视上介绍熊猫是吃素的,主食是竹子,结果眼前这只倒是啃竹子,但那只是零嘴,主食是肉类。
好吧,美人跟我说,三千年前的黑白熊就是吃肉的,既如此,现在的熊猫吃素,但它们的祖先是吃肉的杂食动物也不足为奇。
只是,你是杂食性物种也就罢了,居然还挑剔。
不吃家养的牲畜,嫌弃里头有激素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杂质太多。要求野生的,好吧,野生的就是野生的,放养的家畜也不是没有,就是贵点而已。这也是凡世和雷泽界的一个不同之处,在雷泽界,捕猎的猛兽吃各种动物,杂质多,远比不上家养的,家养的牲畜喂的都是灵草,肉质很干净,杂质特别少,就是量不多,不能供全族吃,更多的食物还得靠捕猎。而人族,家养牲畜肉类里的杂质,真是挺令人一言难尽的,若非华夏族的美食真的太好吃,加上杂质还没多到我处理不了的程度,我是打算辟谷的。
三十六这只熊猫挑剔家养牲畜也很正常,但我换了野生的它仍旧挑剔。
好吧,我还是能理解,做为上神,享受的自然是最好的,平日里吃的肉都是最干净的一点杂质都没有的灵兽甚至神兽肉,喝的也是灵水,啃的是灵米灵果,睡的是这个就算了,七情六欲都磨得差不多了的上神普遍单身俱乐部骨干,还是说吃的吧。不管是哪个都没有丝毫的杂质,现在让它啃凡世这些杂质丰富的食材,确实挺折磨的。但,既然都是杂质丰富的垃圾食品,你还挑什么?好不容易找来了你居然还吃得一脸厌食症。
妈哒,要不是本庄主知道上神平日里的吃穿是什么样,明白你这是不适应,妥妥的揍你。
但,野生牲畜的肉真的很贵。
自然,再贵也不会贵得离谱,攒出我填的这个数额来,但不这么填没法为接下来铺路,因此良心什么的,还是先喂狗吧。
“野生的兽肉很贵?”熊猫愣了下。
我严肃的回答:“超贵。”虽然我投喂熊猫的也谈不上真正的野生动物,现在的野生动物多是濒危物种,捕猎犯法,尽管熊猫完全不在意这个,又不是它让那些野生动物濒危的,就算真灭绝了,天道要算因果也算不到它头上,心很宽,可我不想造那个孽。
不懂物价的熊猫哦了一声,然后就冲我伸出了一只爪子。“喏。”
我懵逼,干嘛?
“剁一只爪子当食宿费。”熊猫说。
我心说,要不是知道上神就算被大卸八块也死不了,剁你只爪子要不了多久就能重新长出来,瞅着你这委屈的小模样,我都要以为自己是黄世仁了。
“若你是一只狗熊,我会很有胃口,毕竟狗熊掏蜂蜜的那只爪子烹煮了后味道甚美,但你的爪子,我不想试试自己会不会死。”黑白熊的爪子我没啃过,想来是没毒的,但这只医神熊的爪子,鬼知道它有没有对自己的身体做过什么实验,到时候吃出后遗症来,我哭都没地哭去。
熊猫明确表示:要钱没有,要熊一只,各个部位任君挑选。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治好一个,免你两个月房租。”
熊猫无言的瞅着辜家大半都有健康问题,且多是先天疾病的孩童。
姑获鸟忐忑的看着熊猫,虽然不知道熊猫是什么,但它敏锐的感觉得到,这只熊猫很危险。只是因为这只熊猫是我抱过来的医生,它才没将熊给拒之门外。
看熊猫无言,我道:“你不是自诩医道领域全能与无所不能吗?可别告诉我,这些孩子你治不好。”
“没治过。”熊猫道。
我诧异。“你活了那么多年,没碰过这几种病?”
“我很少为人族治病,我对人族身体的大部分数据都来自于小幺,但它”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的确懂的,虽然阿莯是人族,但如今的它跟自己的种族也就只剩下外表和基因层面上的一些相似了,别的方面说是两个物种也不为过,至少凡人没法活千万年。而且,就算不提进化方面的高度,仅是血统方面也有很多问题,现在的人族不知混入了多少非人生物的血,这片大地上根本不存在纯粹的人族血统,而阿莯,它所处的那个时代它拥有的是最纯正也最原始的人族血统,因此仅靠阿莯身上得出来的数据给普通人族治病的确不靠谱。
我说:“慢慢来,我不着急。”
熊猫无言。
晚上的时候熊猫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之前的时候熊猫有吃完晚饭后去遛个弯的习惯,不过,它是以人形外出遛弯的,大晚上的,一个大美人孤身走夜路,碰上麻烦的几率相当之高,只是熊猫从未提过,显然,不管有没有碰到麻烦,麻烦事件的另一半已经被它给摆平了,死活未知。不过,看它有时候出门遛弯时还是半饱,但回来的时候打饱嗝估计那些在大半夜找它麻烦的人下场不是很好,但我也没管,熊猫没主动攻击人族,属于正当防卫。毕竟,所谓钓鱼,若你没那个心思,又怎么会被钓?甚至换位思考一下,若是大半夜孤身独行的不是熊猫,而是一个真有急事不得不半夜出门的普通女子会如何?这么一想,我就更不想管了,反正引不起恐慌。而如今,我看了看屋里的情况,觉得这大抵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
关上门重新打开,没变,一只熊猫正在解剖一个二三十岁的人族男人,而看男人身上的衣着与身上的纹身,主要从事什么职业也不必说了。此男被固定在手术台上,头发被剔得非常干净,脑袋上还画着线,显然我再来得迟点,看到就未必还是一个完整的人了。
“你平素钓鱼吃人也就罢了,如今怎么还把人给带回来了?”我问,听到我的话,被固定在手术台上的男人明显惊恐至极,奈何被捆得太结实,死活挣不脱,嘴巴还被封住,只能绝望的用眼神向我求救。
“治病总得先收集病人的身体信息。”熊猫理所当然的道。
我道:“你解剖人跟你要治病救人有什么关系?”
“我对人族了解太少,正在收集足够的信息。”
我无语的看着倒霉男,你这了解和收集信息的方法还真是别开生面。
似是看出了我在腹诽什么,熊猫道:“这个办法最快捷。”
“那为什么选他?”我问。
“我钓鱼,他咬钩了。”熊猫一脸你明知故问。
我遗憾的说:“抱歉,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闻言,倒霉男露出了感激涕零之色。
熊猫不可思异。“我之前钓鱼吃人你都没管,怎么如今不过解剖个人你却要管?”
“你之前钓鱼吃人是因为我可以理解为别人先对你下手,你这才反击,下手过重以至于将人弄死了,看尸体丢大街上浪费,这才吃进腹中毁尸灭迹,也不浪费,属于正当防卫,不犯法。可你现在已经制服了他,没在第一时间将人给弄死反而带回来解剖弄死,这是板上钉钉的蓄意杀人,没有一点缓和的解释,明显的犯法。话说,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编写的条例?”我问。
“你可真是跟师尊有的一拼。”熊猫无语的看着我。
“谢谢夸奖。”我笑答。
“我不是在夸你。”
我说:“我当你是在夸我。”
“他先对我出手,冒犯了我,我向他索取一些赔偿你觉得如何?”
“拿命做赔偿?”我无语。
“我保证,我拆完后他还活着,并且生理比被我拆之前更健康。”熊猫信誓旦旦的保证。
生理比之前更健康,心理不保证。
只用膝盖我都Get到了熊猫的潜台词,不过这样的话我仍旧有点犹豫。
熊猫继续道:“你不想那只姑获鸟收养的病幼崽早点好起来?”
我果断道:“你继续,不打扰了。”
说完我无视倒霉男绝望的眼神重新关上了门。
第213章 第七章鹿蜀·繁衍
阿莯忽然给了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我拆开一看,里头是厚厚的毛爷爷,什么意思?
“食宿费。”阿莯说。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之前为了让熊猫乖乖治病救人时用的借口,我只收了熊猫的食宿费,并未收阿莯的,因为没必要,阿莯比熊猫好多了,没熊猫那些习性,我还是很放心的(相对而言),自然没必要。而且,找个病人收高昂的食宿费,我的良心会痛的。
嗯,病人,阿莯来到山庄的第一日少凰亲自为她斟酒接风洗尘,须得补充的是,少凰斟的那一樽美酒是她花了一年多时间酿制的鸩酒。阿莯的表情,没有惊讶,只有果然如此的淡定,淡定的将鸩酒一饮而尽,然后天天不定时头疼。
一直头痛的话,人会很快麻木,因此少凰酿制的鸩酒较为特殊,它是痛一段时间就不痛了,然后等你缓过气来觉得没事了的时候又会痛起来。
刚开始那两日阿莯痛得恨不得拿刀砍自己的脑袋,好吧,它不是恨不得,它是已经动手了,只是不是用的刀,是用的香炉,美人有一只铜香炉,它拿铜香炉砸自己的脑袋,最后将铜香炉给敲变形了。
看得我都觉得脑袋略有点不太舒服,好惨。
但再觉得不太舒服我也没奈何,一来我解不了鸩酒,二来,少凰有言,阿莯就这么个状态呆到回神界,阿莯当年从背后捅她刀子差点害得她被治罪的恩怨便算了结了。
你说它都这样了,我怎么还能忍心跟它收食宿费?
几顿饭一张床而已,能花几个钱?
只是,我忘了这事,它自己却记着,还主动来缴食宿费了,想想因为心情不爽这些天一直在钓鱼的某熊,都是神,这熊比人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我瞅着信奉里厚厚的钱,许是出自人族的关系,阿莯比熊猫更懂人情世故,也因此,熊猫肚子饿了会毫不犹豫的用钓鱼的方式捕猎人族,而阿莯却是用自己的劳力换取酬劳,再用酬劳向人族换取食物。但,阿莯对现代人类的社会了解多少?
虽然都是人族,但人族和人族也是有区别的。
前些日子高岚来玩,抱怨自己老子怎么怎么的,阿莯在场,她的神情,怎么说呢。少凰对于父母的态度是,你们对我好,我自然会对你们好,你们对我不好或是无所谓,我对你们也无所谓。甚至,在权衡轻重时,少凰会本能的选择对自己最重要的,就如那道孟凰与桓寂的选择题。但阿莯给我的感觉,她与少凰是不一样的,可她又和高岚是不一样的。
事后我问了下才知道她压根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她生下来就只知道自己老娘是谁,父亲是谁,不知道,也从未想过去追查。瞅瞅她那反应,再想想电视和报纸上那些寻找亲生父母的报导,以及电视剧里的主角们找到亲生父母时的激动,我有种感觉,亲爹站阿莯面前,她不会有任何感觉。
我完全无法理解同是人族,阿莯那反应哪个正常人类对于亲爹是这种神态?她可不是少凰那个因为经历导致扭曲变态的神奇生物。总不至于是跟孟凰拿刷新三观的弟子团呆久了,被变态给感染了吧?
我的疑惑在熊猫那里得到了解答。
人族的文明并非一夕之间建立起来的,而人族文明中人族建立起婚姻制度的历史撑死也就几万年,在几万前是不存在婚姻制度的。而阿莯生活的时代,比几万年前更久远,不仅尚未建立起婚姻,且每个人族出生的时候都是知母不知父的。
阿莯知道母亲所代表的含义,但父亲,她的认知里根本没这个词,那个时代父亲这个词还没被发明出来呢。抚养她的是母亲,帮着母亲抚养她的是舅舅。也因此,在阿莯的认知里,现代人对父亲的理解在她的认知里不是没有,但那不是对父亲的,是对舅舅的。
舅舅和父亲所扮演的角色在阿莯的认知里是对调的。
阿莯的认知和现代人有差异的地方显然不止这一点两点,不论是做凡人的时候还是做神的时候,她的生长环境都与现代人有别,也因此,我不认为她能在短时间内找到高薪酬的工作,面试官一旦跟她认真交谈八成会有打精神病院电话的冲动。
找不到高薪酬的工作,却在这么短时间里弄到了这么多钱,我不是怀疑阿莯的品行,我只是不信任她做为一个神的思路狭窄度,熊猫给我的教训太惨烈了。
“这钱”我在心里斟酌着用词。
阿莯很贴心的回答:“打工的酬劳,放心,我没杀人放火,用法治时代的话来说就是,这些钱来路很清白。”
我说:“这么丰富的酬劳,什么正经工作酬劳如此丰富?你又不是跟我签合同,唔,你莫不是为谁处理灵异事件了?”
“我演了戏,挺有意思的。”阿莯说。
我懵圈。
阿莯继续说了下去,我这才知道她前些日子一直在大街小巷里转悠,闲着也是闲着,不是看看本地的名胜古迹,看看人族如今发展出了怎样的文明,风景与千万年前截然不同,看着还挺有意思的。
在闲逛的时候她也去美人的片场看过,然后所有人黯然失色。
阿莯并非无与伦比的美人,事实上她的容貌别说和先天的神类比了,便是与美人比都略有不如,但她胜在两点:纯天然;气质无与伦比。
小家碧玉,英姿飒爽,她都没有,但她有着一种干净却又利落的风采,以及言情小说里最常用的一个气质形容词:高贵。
能不高贵吗?
高坐神座之上,一念可决亿万人生死,居移体养移气这六个字还是很有道理的。你看少凰多不靠谱,但她认真起来的时候身上会缺王者风采吗?哪来的?还不是跟着孟凰久了,耳濡目染加之执掌王权多年养出来的。
都不用看脸,只看气质,阿莯碾压全场,尽管她什么根本就是平常心,没有凌人的意思。
在意识到片场不少雌性看自己的目光不太友好的时候阿莯便没再去了,继续逛风景名胜,但后来有一次,女主不舒服,请假了,有几段戏比较赶,导演让美人找阿莯救一下场,单看气质的话,他导演觉得阿莯比女主更适合角色,角色人设是女王,但女主演得一派贤妻良母别说导演了,便是美人都吐槽不已。
美人是知道阿莯是什么人的,不敢替阿莯做主,只是打电话问了问,阿莯便是,只要有酬劳她就演。
群演自然是有酬劳的,因此阿莯接了。
我再次瞅了瞅信封。“什么时候群演的酬劳这么丰富了?”当我不懂行啊,在警察局混日子的时候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这酬劳,给二线明星都够了。
“导演说他还要拍一部戏,里头有个角色很适合我,我答应了,但要先拿到钱。”
都还没开始拍呢,你丫就先要上酬劳了,导演居然还没拍死你,导演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将信封塞回了阿莯的手里。“这是你自己赚的钱,还是你自己拿着花吧。至于食宿费,我想你也猜得出来我为什么找那只死熊猫收食宿费。”
“我明白啊,可我总不能白吃白喝吧。”阿莯道。
我想了想,说:“你有空的时候帮我处理几件案子当食宿费好了。”
“可以。”阿莯将钱收了回去。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将钱还给导演?”
阿莯不解。“我为何要将钱还给他?”
我愣住。“你还真要演下去?”
“演戏,感觉挺好玩的。”阿莯道。
你现在觉得挺好玩的是因为你不知道娱乐圈的贵圈真乱程度,那些潜规则若是找上阿莯,我不担心阿莯被人给潜了,我只担心那些想潜阿莯的人。比起熊猫,阿莯的确很让人省心,但我并未忘记她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所顾忌杀人的事。杀人于阿莯而言,毫无心理负担,那种心态,是真跟长辈教训晚辈似的,虽然也没几个长辈会在教训晚辈的时候弄出人命来。但也可以理解,做为神,阿莯只怕千万年都没被人给冒犯过了,唔,众神不算。
我敢发誓,到时候若有人想对阿莯做些什么,阿莯第一反应一定是抬手拧断别人脖子。
娱乐圈若是出了人命,新闻之大肯定压都压不下去。
“我不会有事。”阿莯说。
我无奈的说:“我不担心你,我担心别人。”
“人不作死,自然不会死。”
我想扶额。“麻烦以后若是有人作死,你成全别人之后记得处理干净,别留下任何痕迹可以吗?尤其是像熊猫那样将尸体往大街上就一丢了事的做法,千万别再来,特勤处控制舆论真的挺不容易的。”
特勤处要压舆论肯定是找政府,莫名的心疼一把政府,这是背锅睁眼说瞎话一肩担呀。
“我没三十六那么胡来。”阿莯道。
你比它更胡来,至少熊猫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它每回都是深夜钓鱼。
莫名的觉得悲哀,貌似,这两只本质上半斤八两好不好?
阿莯要拍戏就去拍吧,反正它不可能出事。
的确不会出事,但三观的冲击还是有的。
阿莯是个很认真的人,虽然初衷是因为觉得好玩,但既然决定做了,那就得拿出十二分的用心来。
这点让我挺刮目相看的,现在这年头,如此认真的人可不多。尤其是,它并非出于喜爱,纯粹是觉得好玩。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不应该只说是人,应该是所有智慧生物都有类似的毛病,出于或因利益或为生存或为玩乐做了一些决定,回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便会以自己当初是被逼的或被年少无知为由反悔。十二分的用心,真的很罕见。
对于我的感慨,拿了一堆相关书籍在研究的阿莯理所当然道:“这是师尊说的,不管做什么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做的决定,既然做出了决定,那么就要拿出十二分的用心,尽我所能做到我能做到的最好。”
看着阿莯的眼神,我知道,它绝对是孟凰的fans,还是骨灰级的,拿孟凰的教导当金科玉律,不过,若非如此,它又如何能修成上神?百万年修行,非大毅力坚持不下来。
阿莯忽然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后世的人族为何那么执着生一个儿子?”
我愣了一下,旋即看了眼它手里的剧本,里头的女主因为父母想要生个儿子一直生不出来而刻意像男孩一样打扮,长大。“这个问题,你得先明白凡人为何要结婚。”
阿莯想也不想的回答:“自是繁衍后代。”
我还以为它会说是为了爱情呢,不过如此耿直的回答,也挺符合孟凰的三观的。“既然是为了繁衍,那么是否子孙越多越好?”
阿莯颌首。“自然,生得多,不管存活率多低,最后存活的数量都不会少。”
闻言我不由怔了下,莫名的好奇起这家伙生活的时代人族究竟怎么个处境。“那么,你觉得生个女儿和生个儿子,哪个对传递自己的基因更有效率?”
“从人的角度,我觉得两个的效率是一样的,从神类的角度,我觉得繁衍后代与性别无关,神民的初代种有几个是两/□□媾生出来的?”
一个都没有,见证了大洪荒时代众神怎么放飞的我想也不想的在心里回答。“神类的角度咱们就不提了,现在话题聊的是人族。事实上,效率还是不一样的,就好像一个人族女子,一年只能生一个,而一个人族男子,它能生成百上千个。后者比前者更有效率,而繁衍多多的后代,更多更广的传递基因是动物活着的第一本能,人族喜欢儿子也很正常,毕竟,凡人的一生短暂,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后代。”我说。
又不是神民,生育能力是男女双方都惨不忍睹,并且修士的修为越高,繁衍越极难。比如阿莯,估计它若想非人工合成的生个孩子,难度不亚于少凰跟我说它要当个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若是没有女性,男人能够传递基因?”阿莯反问我。
我说:“所以人族繁衍传递基因,女性是短板,决定繁衍速度的短板。不过这个短板还是有望克服的,科学在进步,克/隆、人工受孕我觉得,制造出人造子宫是迟早的事,到了那个时候估计人族会跟大部分神类一样,想要后代的时候随时都能制造一堆出来。话说回来,不知道这个技术研究出来后神民能不能用。”
神民的繁衍速度,老实说,我们本来是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比我们更惨不忍睹的都有,最惨不忍睹的就是古神族,两相比较,所有神民都对自己种族的繁衍速度很满足。但人族出现后,那活似蝗虫的繁衍速度狠狠的敲碎了所有神民的三观,真心羡慕嫉妒恨。
阿莯懂了。“你是想说一切都是传递基因的本能?”
我说:“难不成你见过没有这项本能的凡人?”
“我。”
“你丫已经永恒不灭了,只要你还活着,人族的基因就不可能消失,有无后代对你并无意义。”
阿莯无言。
我继续道:“而且,你敢说你没有后代?”
我是不信阿莯没有后代的,若我没说错,她不仅有后代,并且地球上几十亿华人,就没几个的身体里是没有阿莯的基因的。
神魂降临时选择躯壳,虽然直系后代最佳,但也不是每个直系后代都适合,那几率,百万里挑一是最保守的保底,但阿莯,虽然她没说,但从她透露出的现在这个躯体是她当时找到的最合适的就可以知道,她的选项相当可观。
果然,阿莯对于我的问题无言以对,好一会才道:“我的后代机缘巧合产生的,人工。”
我说:“人工的也是后裔,凡人没有神类的能力,但本能仍在,很多下意识的行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传递自己的基因。”
“若只是如此,女子是人族繁衍速度上的短板,却是效率上的长板。”阿莯道:“毕竟,男子不一定能够留下后代,而女子,只要她们愿意,是一定能留下子嗣,并且将基因呈几何暴增的方式传递扩散至整个族群。十几万年的时间,一个女性的基因便足以传递至整个人族。”
我说:“你活了千万年,普通人可活不了那么久,看不到十几万年后的事。”观察一段基因在十几万年岁月里的扩散速度,知道你活了很久,但能活到这么无聊的境界,阿莯你也挺厉害的。
阿莯表示懂了,我完全不明白她是懂了什么。
想了想,我忍不住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生活的那个年代,人族的处境很不好吗?”若非处境极为恶劣,应该没有什么人会有它那样奇异的认知,谁TM的看待繁衍子孙的问题会从整个种族传承的角度去看?国家元首都没这思维角度。
阿莯闻言愣了下,默然了须臾,回了我三个字:“两脚羊。”
我愣住,这个词我知道,是妖魔给人族起的名字,意为两条腿的羊。不过这个词也不止妖魔用,人族自己也用,比如五胡乱华的时候,五胡对华夏族的称呼也是两脚羊,那会儿,人吃人一度是常态。
“我是在祭坛上被师尊捡走的。”阿莯道:“部族每年都要进献二十名童男女给一个大妖换取保护,抽签决定谁去做祭品,我运气不好,抽中了,是师尊从祭坛上救下了我。师尊的弟子很多,种类更是丰富,但里头没有人族,因此她想收个人族弟子,正好我合了她的眼缘。”
我顺着正常的思路接道:“然后孟凰除了那只大妖,还了你部族一个太平。”
闻言,阿莯看我的眼神如同看白痴。
我问:“我说的不对吗?”
“我的部族在那个时代是过得最好的部族之一,而这一切是因为那名大妖的存在。”阿莯平淡的道:“它享用祭品,然后庇护部族。杀了它,我的部族用不了几个月就会灭绝。留着它,虽然它会吃人,但那是一只很聪明的大妖,它知道,吃得多了会影响我们的数量增长,因此与部族约定的祭品数量非常少,不会对部族的繁衍造成太严重的影响。”
我说:“我怎么听着像是在圈养家畜?”
阿莯说:“人族的部族在那个时代能够成为家畜是福,更多的部族想当家畜都当不了,徘徊在濒危线上。若非人族繁衍速度惊人,早已灭绝。”
阿莯的声音一直都很平静,仿佛在说不相干的事,莫名的觉得有点毛毛的。“你接受能力挺强的。”
阿莯颌首:“黑暗的时代,没有足够的实力,却想要生存,自然要付出代价。”
作者有话说:
某种程度上,阿莯会证杀伐之道挺正常的,它想要力量,想要改变自己种族境遇的力量,纯暴力类型的道是最合适的。反正那个年头,它不用担心战争破坏文明,因为根本没有文明可供破坏。
第214章 第七章鹿蜀·失踪案
君族也有落魄的时候,最艰难的时候我们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只能依附于别的种族,附庸种族、甚至奴隶此一类的历史在君族的史册里篇幅并不少。但被当做牲畜豢养,还真没有。
种族兴衰乃常事,有鼎盛自然就有没落,掉谷底了也没关系,重新爬起来,下回注意别再摔那么惨就是了。然而,再惨也没人族惨,自然,翻身后也没人族凶残,简直报社,弄得别的种族不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都活不下去,仇恨值拉得老高,事情能做绝都给做绝了,到现在都还没将自己给作死,我严重怀疑是因为阿莯这个挂的存在。
你看,少凰都曾想灭了人族,还真的动手了,若是没阿莯背后捅了她一刀,少凰当年的人族灭绝计划会失败吗?
好吧,现在的话题不是人族多造孽,而是人族曾经多惨。
生长于那样的环境,难怪阿莯的气质明明看着很干净,但证的道却是那么的凶残。
想要生存必须要拥有力量,但过于追求力量也极易走上极端。
而杀伐之道,以杀伐证道,走上极端的几率更是出了名的广,具体例子可以参考魔族,杀伐之道古来都是魔道的专属,而证道成功的几率貌似我迄今为止只知道眼前这一个是成功例子,别的都走火入魔沉溺于杀戮不可自拔了。
阿莯不仅成功了,还保持住了自己这种干净平和以及理智的心态,简直奇迹。
而能够创造出如此的奇迹,阿莯的实力境界绝不可能低,修道最重要的是心性,其次是时间,阿莯两者兼而有之。估计它虽然是孟凰弟子团一代弟子里的老幺,但论实力的话,只怕能杀进前十去。
人族有这样的祖先,却将它给忘了
想想失去了始祖神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君族过的日子,我莫名的想说MMP,拥有的人不懂得珍惜,想珍惜的人却没有。
对于人族为何生孩子的原因我与阿莯的讨论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没几日就有了一个和繁衍有关的案子。
来报案的是一只身上长着斑纹的马,但它不是斑马,谁家斑马脑袋是一点杂色都没有的白色,屁股后面的尾巴还是红色的,开口的声音更是好听,很像太古洪荒时代筚路蓝缕的智慧物种懵懂的探索与开发周遭时唱歌谣给自己增加勇气的声音,非常的动听。
我在脑子里挖了好一会都没想起这是什么物种,大洪荒时代没这物种,而在雷泽界时,也没见过此物种,最后还是尘寰提醒的我:鹿蜀。
想起来了,跟着族里的巫学习各种知识时巫有提起过很多的物种。
人族写的一部书还是巫专门使用的教材,名字就叫《山海经》,里头记载了很多的地方和动植物。不过我个人觉得,那部书更应该叫《山海食谱》,活了这么多年,头回发现这世上还有书能这么遍,简直吃遍天下。我严重怀疑那本书的原作者根本不是人族,动物可以吃,植物可以吃,连矿物都要舔一舔,这牙口真是非同一般的百无禁忌、吃嘛嘛香,换人类那么个吃法,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但《山海经》的作者却还能淡定的记下那些食材的味道如何。
这横扫元气周期表的食性,总觉得作者就算不是凶兽也多半是凶兽后裔,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物种能拥有如此强大的牙齿和肠胃,吃嘛嘛香。
话说回来,《山海经》里貌似也没记载鹿蜀的肉滋味如何,不过依着《山海经》从头贯彻到尾的画风,估计鹿蜀的肉肯定尝过,只是没什么出挑的地方,这才没专门记载。
我脑子里正杂七杂八的发散着,便见面前的鹿蜀下意识的哆嗦着,我诧异:“这个季节应该不冷吧?”
盛夏时节,谁还会冻得哆嗦?
尘寰扶额道:“你方才在想什么?”
我老实回答:“在想山海经的作者吃没吃过鹿蜀。”
“鹿蜀生性胆小如鼠,对于危险与恶意尤为敏锐。”
我秒懂。“我没想着吃你。”
吃一个能够与自己进行沟通交流的智慧生物,那也太暴殄天物了,须知每个智慧物种都来之不易。不过,生得跟马一般高大,胆子却比耗子还小,怎么长的啊?就算是野马,碰上了狼群都能抬起蹄子将狼给踢个残疾,而鹿蜀我严重怀疑这只鹿蜀碰上狼群的时候有没有抬起蹄子踢狼的勇气。
鹿蜀好一会才控制住自己下意识的害怕动作说正事。
鹿蜀原本是生活在山林里的,但前段日子,听新闻说人族要开发自己的那片山林。然后,整片山林都炸了锅。
马勒戈壁,老子的家老子住得好好的,你是哪根葱竟然跑来拆老子的家,老子灭你全家。
仅是这个开头便让我忍不住愣住。
人族的文明发展起来后似乎就一直在和环境做对,像大自然掠夺索取,还是没有回报的那种。
刀耕火种时代是放火烧林,铁犁牛耕时代是砍伐森林造田、围湖造田,啧,八百里洞庭湖都被活活变成了小鱼塘,进入近代现代后,破坏自然的步伐更是想坐上了火车,一路狂奔。
还记得,刚来地球的时候我是很不适应的。
雷泽界的森林覆盖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剩下百分之二十又有大半是水域。
这是君族人刻意保持的,生于雷泽,长于雷泽,我们自然喜欢生活在多森林多水的环境里,而且,森林系统里,食物的种类最丰富,数量更是可观。也因此,哪怕一片荒漠的世界落到我们手里,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我们都会将其改造成满是原始森林与水域的环境,若是森林落到我们手里,那么它的风貌会一直保持下去。
虽说盘古世界三千大世界,十亿凡世,榨干一个世界后还可以寻找下一个世界,但你怎么就知道别的世界是无主的?若是有主,你是放弃找下一个还是不放弃?若是不放弃,那么一场种族战争就势在必行。而赢了,也不过是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若是输了,那更好,原本的世界被榨干了,新的地盘又没到手,种族可以考虑灭绝了。
君族在大洪荒时代后期和洪荒初期的经历,挺惨的,也因此,我们对于自己手里的每一分地盘都很珍惜。
保持地盘内最好的生态环境,创造最多也最持之以恒的资源,这样,就算我们很长时间里探索不到新的世界,或是与别的种族战争输了,也不至于没有后路。
背水一战固然勇敢,但种族能这么胡来吗?
个体的背水一战,输了也不过死自己,但种族的背水一战,输了的后果可就是种族灭绝。
啥?
森林能创造多少资源?根本养不活太多的人。
算起来的话,的确如此,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若都变成森林,还真养不活十几亿的人口。可种族延续是靠人多吗?诚然,种族的延续与文明的发展的确需要很大的人口基数,但也不能盲目的扩充,一旦有生态链崩盘,我等着看人族的好戏。
雷泽那样的环境虽然不能像农耕一般养活更多的人口,但那也有好处,那样的环境,灵气浓郁,灵植生长更是容易,族里就培养了很多的灵植,其中不乏会结果子的,我小时候可是没少啃各种灵果。得到的资源多,修道自然容易。就好像是同样修道,人族还得服一颗洗髓丹受一遭罪,若是年纪实在太大,连受罪的资格都没有。而雷泽界里,因着打小就啃各种灵果,体内的杂质几乎没有,每个孩子都是可以修炼的,而修炼的基数大了,晋升的基数自然增加,量变引发质变,别看君族没有上神,但君族的普通神人以及上仙、仙人的数量相当可观,若非如此,我们也不能占据多个世界。
当一个种族全民皆兵,虽无战略级战力,却在高端与中层战力上碾压你,这仗你要如何打?总不能将上神当常规武器用吧?就算你拉的下脸,上神也不会答应,一巴掌拍死你个不肖子孙极有可能。
就算有上神奇葩,神尊又不是死的,为何令人神分离?不就是因为上神的破坏力太强大,举手投足间就能毁灭世界吗?一旦有一个上神破了例,若不将其诛杀以儆效尤,那么别的上神必然会无视神律而效仿,届时人间界就真得天翻地覆了。
人族的很多做法在我看来,真的很不智,他们只想到了自己会得到什么,却压根没考虑结局时要如何收场。
我现在都还记得十几年前刚到人间界时,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是哪哪都不顺心。
喝个水,嫌弃水有异味,吃个饭,嫌弃饭食里杂质太多,不好吃,而且怎么吃都吃不饱(吃到的一点能量全都花在如何剔除杂质上了),越吃越饿,反倒是后来吃得越来越少才没那么严重,也是打那以后,我进食都是尝味为主,也让别人不发现我的异常,哪有人不进食还能活蹦乱跳的?
甚至,我连呼吸空气都觉得肺脏很不舒服。
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适应人间界的环境,完全无法理解人族自己是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并且子子孙孙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反正我要是人族,我宁可绝嗣。自己已经够受罪了,犯不着让子孙跟着受这种罪。
人族显然是听不到也听不懂我的腹诽的,因此在这条路上始终不回头。
只是,人族不明白我的腹诽,却一定明白山林妖族的愤怒。
华夏历史悠久,山林也同样历史悠久,而古早的时候,人与妖有约定,平原中靠近大河适宜耕种的地方是人族的地盘,森林、深山大泽与海洋是妖族的地盘,以此类推,越是古老的山林,妖怪也就越多。
这也是为何古代的志怪小说,鬼类多是在人类聚居的地方,而草木动物修炼的妖却多是在荒山野岭或是离山林比较近的人族聚居地才能看到的原因。双方的接触越来越多则是在人族不断扩张之后,森林被砍伐,山林被开发,接触能不多起来吗?
而这一类的接触,往往血腥无比。
一方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不愿放弃自己的家园。
没说的,干。
胜者占据这片地盘,败者葬身于此当肥料,残存者变成流浪者。
人族庞大的数量在冲突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哪怕是一百个人族换一个妖族,人族也稳赢。
大量失去家园的妖族涌入了纸醉金迷的人类社会,仿佛进城的农民工,但妖族比任劳任怨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凶残多了。农民工吃的是米饭,而妖族一边望着面目全非的家园一边以人为食,与人族一同进化着。
鹿蜀的老家显然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只不过是正在进行中的缩影,至于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比如流血事件,那就得看双方怎么谈了。
大部分妖族倾向于杀了浩浩荡荡的开着机器来铲平山林的工程队,人数挺可观的,正好做一顿满汉全席,不同的是,满汉全席是各种食材,而妖族的满汉全席就只有一种食材了——两脚羊。
应该够每只妖分到一碗肉。
不过,不是每只妖族都主张一开始就动武,把特勤处引过去就不好了,因此一部分妖族觉得,可以先谈谈,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因此谈判自然要挑个合适的人选,否则挑错人选,本来还有的谈也得变成没得谈。
我无语的看着眼前的鹿蜀。“你可别告诉我,他们让你来谈。”
若是如此,那我佩服那群妖族,脑洞何等清奇才能异想天开至此?让一只胆小如鼠的鹿蜀来谈判,丫还不如随便抓只开了灵智的狐狸来当谈判大使。
鹿蜀忙不迭摇头。“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的父亲来谈,我父亲很多年前就混迹人类社会,更熟悉人类一些。”
虽然还是鹿蜀,但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鹿蜀的话,多少靠谱点,可——
“既如此,你找你爹去就是了,为何来找我?”我可以确定,山庄没有鹿蜀这个物种,而鹤城里,倒是有一只鹿蜀,也不知是不是这只的父亲。
显然不是。
因为这只鹿蜀说他老子已经失踪了,而且初步估计失踪有二十几年了。
我说:“你确定他是失踪了而不是跑哪玩疯了忘了时间?”
人类社会里,一个人失踪二十几年,家属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请此人已死亡,请允以销户。
但,非人社会里,别说二十几年,百八十年找不着人都非常正常,毕竟,追求长生,修炼路上,闭个关可能就得几十年,甚至几百几千年。
“我也这么想过,因此找了很长时间,但他消失的非常突然,连周围的妖族邻居都没打招呼。我最后找到了一位土地,它为我卜了一卦,说阿父凶多吉少。”
土地卜卦,多少还是有些靠谱的。
虽是小神,但小神也是神,有一些神性。
因此鹿蜀就来找我了,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他爹失踪的地方正好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内。
二十几年前的失踪案,那个时候我出生了吗?
我很是怀疑。
但不管那个时候我是否已出生,这个时候我都已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雪莹山庄过去的遗留问题也同样都是我的责任了。
第215章 第七章鹿蜀·人性
高岚曾问过我一个问题,君族是什么样的。
显然,在跟一大堆非人生物打过交道后她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世界很大。
不过这个问题让我怎么回答?
高岚问我:“不方便说?”
我摇头。“我不确定你能否理解,毕竟,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高岚表示还是想知道,我组织了很久的词,尽量用她能理解的字词给她举了几个例子。
君族与人族一样,建立过大一统的王朝,也曾分裂,多次的分分合合。
而如今的君族,对外是一个种族王朝,但说是大一统王朝,倒不如说是联盟,因为是同一个种族而组成的联盟,有点像现在的联合国。但联合国的威慑力,也就那样,反正人类现在是还有内战的,而在君族,内战者族诛。
原本是没这规矩的,或者说,也管得不严。真正管得严起来是几百万年前又一次分裂的时候,一盘散沙的君族被打败,下场很惨,大部分族人沦为奴隶。也因此,后来获得自由,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后,内战者族诛这句话便被刻在了族规的首页。
现在的话,君族有九个王,若是算上我来的那个地方的部落联盟制的话,那么还有得分。
没错,君族不止有君王政体,还有部落联盟体制。
我说到这的时候高岚明显一脸的“这TM也行”?
理解,君王政体与部落联盟制貌似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怎么能凑一块呢?但这种情况在那些占据着多个世界的种族中还真是正常现像,这有点像少凰曾经提起过的那个脑洞清奇的在夏商时代搞中央集权制的穿越种马男的情况,不同的是,种马男脑洞清奇不合实际,而土著没那么超前的目光,因此始终踩着现实的土壤。
地盘那么大,真搞中央集权,分分钟崩盘。
而地方上的高度自治也有很大问题,容易造成内战,让族人的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在改朝换代上。多番尝试,各种失败,幸运的没把自己给折腾得绝种的种族不约而同的得出结论:这种分成不同地区各自建立适宜当地情况的政体是最合适的。
自然,这种方法也有风险,容易造成种族内部分散,严重点可能连散沙都不如。但对此,各个种族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君族的应对方式就是开放各个世界各个政体间的关口,允许族人自由往来。曾有一个氏族,子孙出色,才能过人,非常神奇的在好几个政权中担任了高层。更有兄长是此国的王,弟弟却是另一国的公卿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曾有一些在人族看来应该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有个君主制的王一直生不出孩子来,死的时候干脆将王位传给了另一个君主制政权的王子,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王子坑了这个王不止一次,双方的关系不是很好,这个王一度想弄死那个王子,只是没成功。
关系不好为什么还将自己的王位传给那个王子?
因为那个王子聪明啊。
君王要考虑的可不仅是如何将王位传承下去,优先要考虑的是国的延续与利益,那个王子很出色,反正王自问自己不如那个王子,既如此,还不足以让对方继承自己的王位吗?
这样的王,就如孟凰一般,做朋友做情人做亲人都必然让人遍体鳞伤,但只是做为臣民与族人的话,倒是会觉得很安心。
这种例子并非单例。
君族的王位并非纯然的世袭,有更出色的,就不屈从次一等的。
君族和人族是不一样的,人族输了,还有阿莯,只要阿莯存在一日,人族不管输得多么倾家荡产,都不会走投无路。君族却不然,因此血缘继承制在王位传承上并不稳定,谁也不能保证明君的父母生出的也是明君,秦始皇还是千古一帝,不也生了个超级败家子的胡亥?同样,政权的政体也不稳定,可能今天适合部落联盟便是联盟制,明天发现君主制更方便,那分分钟换成君主制。
不过这种情况也让我很放心,出事之前,能送走的族人都打包送走了,至于送到哪去了还没定,最后会落到哪里也不知道。事发突然,我们只来得及送走族人,连行李都没收拾,很多人都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家长从被窝里拖出来的,被推进传送阵的时候人都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估计谁也不会想到,那会是与亲人的永别。
但不论怎样突然,我都知道,传送阵的另一头是君族建立的国家,在那些国家,那些被送走的族人会得到很好的安置。那些王与联盟会为它们准备住的地方,衣食,然后安排它们工作或是进学,它们会过得很好。
这已经是千百万年来的惯例了。
一个地方若是出了事,那么能够送走的族人全部送走,由别的同族建立的国家安置。
但这样的情况放在人族里,只会得到一个脑有恙的评价。
舍弃自己的直系后代,江山拱手他人,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政权的政体变换无常,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当疑似有鹿蜀他爹踪迹的消息传来时我的脑子里不期然的想起了此事。
“阿莯,繁衍传递基因是动物的第一本能,可为了这份本能,人能舍弃多少?”我问阿莯。
彼时正坐在地毯上啃演艺书籍的阿莯闻言茫然抬头看着我。
我将手里的资料递给她。
阿莯接过看了看,问我:“属实?”
我说:“还不确定,正要去确认。”
“那就确定了再说。”阿莯说。
我微微挑眉,虽然这家伙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我看得出来,它的平静之下是茫然。
为何是茫然?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消息到手后熊猫的反应。
恩,阿莯不是第二个看这份消息的人,第二个是那只死熊猫,丫钓鱼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份消息到我手里,百无聊赖的看了一眼,建议我让阿莯知道此事,然后就拖着“鱼”上楼了。
为何要让阿莯知道此事?
若是属实,不过是收拾几个人族而已,杀鸡焉用牛刀。阿莯这种战略级的存在,非神战就用它,那不就跟街头斗殴,然后一方扛出了核/武器吗?很容易出事的。
只是如今看着阿莯的反应,又想想初见时阿莯的执念,好吧,我大抵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当我与鹿蜀坐着飞机跑到另一座城市的时候,消息被确认无误。
消息的主人公是个成功人士,出身高干,改革开放以后辞了公务员的饭碗下海,家财万贯,若说他这一生有什么遗憾,那就一个:无后。
家里红旗一面,外头彩旗飘飘,愣是一粒收获都没有。
家财万贯,建立的商业帝国令人向往崇拜,却无人继承,不得不说,这挺幽默的。
不过,他没后代,他的父亲叔伯却有,还不少,为了过继谁的后代给他一度闹得挺凶,不过当事人一直都不点头,也就没人成功。
自然,这是多年前的事,不是如今的,如今这位成功人士膝下有四子五女,两个嫡出,七个庶出,唔,用现代人族的话来说就是私生子,真可谓子孙满堂。
不过这总数,真能生,他不到五十岁吧。
好吧,君族也不是没有生了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孩子的族人,但那是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综合,不到五十年就九个孩子,莫名的发现,贫瘠原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我吐槽不已的时候,鹿蜀告诉我,那位成功人士的肩上披的是他爹的皮。
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佩之宜子孙——《山海经》
我不会吐槽一个吃货怎么就能挖掘出鹿蜀皮的这种功能,活得太久闲得蛋疼不算什么,闲得更有境界的大有人在。觉得闲的蛋疼的人很奇葩的人那是没见过大洪荒时代那些放飞自我的神,我可以一睡几十万年,有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身上都被人筑巢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尘埃堆积成土壤,土壤里生长出植物,植物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很适宜居住还有娲灵,见过好动的,谁见过它那么好动的,溜达个百万年都不闲累,真真个是精力无极限。
说不定那个吃货就是闲出境界来了,专门弄了几张鹿蜀皮找人做的实验,没什么好吐槽的。
真正让我想吐槽的是,多狠的心才能用别人的皮来增加自己留下子嗣的几率?
那个远古洪荒的吃货也就算了,那年头,弱肉强食,毫无道德可言,强者以弱者为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个吃货就算做实验,多半也是吃完了肉,还没杂食到连皮毛都能吃,看皮没用,这才废物利用拿去做的实验。
而现在的人,一边宣传着仁义道德,一边干着凶残狠毒的事,典型的立着牌坊做着婊/子。撕了那张假面,光明磊落的杀人放火,好歹我还能赞赏一句呢。自然,赞赏完了要抓人也方便,一眼就知道要抓谁。
肚子饿了,宰杀动物吃肉和肚子不饿,只是觉得别人皮毛漂亮就把人杀了,性质截然不同。
我对鹿蜀说:“你有权报复。”
鹿蜀虽然不是受害者,但他是受害者的血亲,依据我制定的条例,他有权利杀了那位成功人士。
君问这是哪门子的奇葩条例?真有创意。
我可以说,这奇葩条例还真不是我的创意。
这条例是我从血亲复仇中挖掘出来的,事实上,这大概也是盘古世界最经久不衰的规则。然后就被我拿来用了,毕竟,我要打交道的大半是非人生物,而跟非人生物讲人族的道德伦理和法律,你得了吧,每个种族的道德伦理捍卫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而法律保护也是自身的利益,我拿人族的律法去跟非人生物讲道理,别人肯定以为我脑子锈逗了,我自己也会那么认为。
血亲复仇在我看来是处理两族关系里最合适也最公正的一个思路。
鹿蜀的父亲被杀了,他要报仇,天经地义,就是不知道这只胆子比耗子都不如的人有没有这个胆子。
显然,鹿蜀是有的,毕竟是杀父之仇,几人能咽下?
那位成功人士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刹车失灵,油门不用踩都跑出高速公路上才能跑出来的速度,车祸是必然。
事情解决了我也就回山庄了,顺便与熊猫说了下过程,熊猫表示很惊讶:“就只杀了一个?”
我问:“不然?”
“至少也应该株连三族啊,换了我,父亲就算了,猫科动物的雄性不抚养幼崽,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子是谁,但我的母亲,谁杀了她,只要我当时有报仇的能力,我肯定株连三族。”熊猫说。
我心说,得亏鹿蜀没你这思维逻辑,否则这事真的会很难处理。
熊猫感慨着还不忘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看阿莯什么反应,只是,大家都是上神,敏锐的紧,尤其是熊猫眼睛里的幸灾乐祸实在是太明显了,阿莯就算瞎了也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阿莯道:“若你想说人性的卑劣,我比你更清楚,毕竟,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我还不至于天真的认为自己的种族是良善物种。”
真有自知之明,不过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是怎么回事?莫名的好奇在历史中人族作死过多少回,听这意思,总觉得不会只夏王朝那一次。
熊猫撇了撇嘴。“既然清楚,你还那么执念?”
阿莯默了默。“我与你的情况不一样。”
熊猫闻言深有感触的颌首:“上神虽会顾念自己与种族之间的血脉联系,但绝不会成为执念,你我的确不一样,尤其是你还很清楚现在的人族都是些什么货色。”
阿莯静默不语。
瞅着阿莯,我也觉得挺稀奇的,我当年将命给搭上了,一部分是因为血脉联系,但那不是主因,主因是我所修的道,事实上,若我修的不守护之道,那我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将自己给作死。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奇葩,一个超级大傻逼,血裔什么的,能够创造一次,难道就创造不了第二次?自己的命与后裔,自然是自己的命最重要,这才是那时的神人的普世价值观。这就跟第一个孩子没了,没什么,再生就是了,又不是生不出来了差不多道理。唔,这么一说的话,神人与人类其实也是很像的。
阿莯的不同大抵就在于,我们那一代是创造者,我们的血裔都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种族归属感别说淡了,那是根本没有,她却不是,她生而为人,机缘巧合踏上了登神之路,成就神位,但她始终忘不了自己曾是一个人。但能够达到执念的地步,阿莯也挺清奇的。
再然后没几日特勤处就找上门来了,为那位成功人士全家死光光的事。
我很是惊讶,不是只死了一个吗?怎么就成死全家了?什么情况?
第216章 第七章鹿蜀·魅力
特勤处给了我一份堪称现代版宫斗夺嫡的精彩剧本,错了,不是剧本,是真实资料,不过这资料内容,真不是我吐槽,这与古代宫斗夺嫡唯一的区别也就是夺嫡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而这资料里,它的影响,貌似也不小。
之前就说过了,那位成功人士有个大家族,不仅他自己子女多,他的兄弟与叔伯同样不少,林林总总下来,反正这些日子,斗得很是厉害。先是他的一堆嫡出子女车祸挂了,然后庶出子女争夺家产,却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最后死光了,然后就轮到大家族的旁支上位了,但旁支太多,八仙过海各出奇招,只是,八仙终究过了海,而成功人士的商业帝国却是被折腾得快破产了。
一家小公司倒台,也就几十个员工失业的事,但一个触角遍及多个城市的商业帝国崩塌,波及的可就远不止几十个人了。
不过,这关我什么事?虽然死了不少人,但制造了那些意外事故的人可不是我,而是死者的亲戚。奈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弄死了蝉却被黄雀给吞了,而黄雀吞了螳螂,却被群鹫给分食了,真是有够热闹的。
赵哥说:“动手的人虽是人族,但操控那一切的却不是。”
我继续翻了下去,好吧,还真不是人。
虽然没查到证据,但特勤处还是很强大的查出了鹿蜀在那段时间非常活跃,活跃在那个大家族的成员身边,说它什么都没干,鬼都不信。只是,再往前瞅瞅资料,再看看后头的,鹿蜀的技能点其实全都点脑子上了去吧,包括原本应该点到胆子上的大量点数。
我摆出义正言辞的表情问赵哥:“有证据吗?没证据可别冤枉人,哪怕它不是人你也不能因为妖没有人权就把妖抓起来严刑拷打,妖也是有妖权的。”
赵哥很是无语的看着我:“那么多条人命,你可真是淡然。”
“种因得果,我能怎样?”我心说,若是你知道熊猫说的诛三族,那你就知道鹿蜀这真不算什么了,它只是弄死了成功人士和他利用鹿蜀皮生出来的子女罢了。既然是建立在鹿蜀之死上的诞生,那么如今因鹿蜀而死,不正好构成了一个循环吗?
我继续说:“我想你今儿来找我,应该不止是因为这件事吧?”
若真是想处置鹿蜀,那么派人去抓那只鹿蜀就是了,何必来我这,显然另有所图,至于图什么,在看了资料后我也能猜到了,鹿蜀主导那么多意外事件可不仅仅是为了报杀父之仇。真要报杀父之仇让仇人最痛苦,我要是他,一刀让成功人士变太监不是最有意思吗?相信鹿蜀皮还没神效到能让太监生子。
“是有别的事,就是鹿蜀家乡的事,我们也是查案的时候才发现的。这事,上头商量过了,若是能和平解决的话,还是和平解决吧。”
我问:“给我多少酬劳?”
赵哥:“你变了。”
我理直气壮道:“人生在世,两脚踩在土地上,自然要务实。”
酬劳到账的时候我便出发了,与尘寰还有熊猫一起走的,前者是我邀请的,后者则是自己跑来的,研究人已经研究腻了,想看看风景休息一下。
这次要去的地方虽然不是原始森林,但也差不了多少,属于山沟沟的地方,草木葳蕤,古木参天,一看就跟都市是两个世界。事实上也的确是两个世界,而这样的地方,找尘寰这个在妖族中混着长大的半妖最合适,可以避免不小心踩了别人忌讳还一无所觉,而且,一起旅游的感觉也不错呀。
不过,一看到熊猫,我的愉快心情不免打点折扣。
熊猫真的就如它保证的一般做到了不管将人给零敲碎剐的多严重,等它玩够的时候都能拼回去,不仅保证人还是活的,身体里原本有的隐患也全都没了,只要以后不作天作地的糟/蹋自己的身体,肯定长命百岁。唯一的问题是,它没保证心理健康,所以那些人被放走的时候都已经疯了。
熊猫很无辜,它也的确很无辜,它没有对那些“鱼”的心理做任何伤害,它最多就是没给人用麻醉药。这也的确不算什么事,对于神类而言,只要死不了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普通人而言,显然不是。
特勤处不知道是熊猫做的,他们只知道人是进了雪莹山庄,然后离开的时候就疯了。
赵哥委婉的表示:你这样很容易仇恨拉太高,然后被人类社会排挤的。
我很想说,你们难道没排挤我?我之前还没进入状态,还没恢复力量时在鹤城趁机作乱的那些难道不是人族?且事后我的调查没出问题的话,里头貌似还有特勤处人员的参与。奈何政治游戏里,很多事情,你心里再清楚,但不能说出口。
至于那些疯了的“鱼”,真不是我干的,但我不可能招出熊猫让特勤处找熊猫的麻烦,倒不是担心熊猫出什么事,我担心的是特勤处出事,熊猫对研究普通人素材已经快腻了,很想换口味。
尽管,虽不是我干的,但我也的确是知情人员。
可这也不伤天害理啊,是,熊猫是钓鱼了,但若鱼不咬钩,它能钓着鱼?
丫判断鱼咬钩没的标准可是有没有恶念,在它没有伤害别人更没有用任何法术诱导别人做什么的前提下别人对它产生了恶念。讲真,它没把人给杀了已经很慈悲了,神类,尤其是上神,对于恶念是极为敏锐的,而察觉到了恶念,而恶念的来源还是一只蝼蚁,随便一指头碾死实属正常。好吧,很难说熊猫拿人当实验素材和直截了当的杀了别人那个更悲催。但你不深夜看到孤身走夜路的美人就产生恶念,能落那么个下场?
啥?
美人是故意钓鱼,那根本不是弱女子,是暴龙。
那又如何?
鱼饵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咬钩了没,咬钩了的话,那么落得什么下场都是活该。
所以,我是真没觉得熊猫做得过分。
遗憾的是,我这套价值观和人类显然有别,人类不接受钓鱼执法,也不接受活体实验,尤其是这种把人给活活弄疯了的活体实验。
我最终只能任别人将罪名扣在了我的头上,被委婉警告:你现在有点危险。
危险的不是我,是熊猫,然——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下了飞机转了车,原以为还要步行,毕竟这地方是真偏。非人生物往来自然不会有什么感觉,但人类往来的话,相当困难,也因此,我原以为这地方应该是不会有直达的公交车和路的。
结果,直达的公交车的确没有,但路倒是有,开发商为了方便而修建的。
开发商原本是准备伐了在这里种植橡胶树的,自进入近代以后,橡胶绝对是硬通货,哪怕过去了百年仍旧很值钱。
而种植橡胶,工人往来,割胶,都需要人,而人要往来,自然要有路。不过这条路算是白建了,开发商全家死光光,旁支正忙着争夺家产呢,这片地短时间内显然不会被人想起来。
而在知道这里要被开发成橡胶林的时候我完全能理解鹿蜀为什么要灭人满门了。
种植橡胶林肯定得先将原本的林木给砍光,但这只是开始,橡胶林一旦种植下去,对于水土造成的危害简直遗祸无穷。水土流失严重之后,旱时一滴雨都不下,雨季时洪涝遍地真心觉得鹿蜀只是灭人满门而非灭人全族很慈悲了。若是有人计划这么对待雷泽,别说灭人满门了,我灭人整个种族的心都会有。
不是你的家,你不住这,不喝这的水,不吃这的米,不怕污染,不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因而破坏殆尽后你不心疼,自然开发得肆无忌惮,怎么赚钱怎么来。我们却不是,家园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守护的,若是自己还没死,家园便已被别人给祸祸的面目全非,那得是何等的怯夫?
坐在山林里,喝着山溪的水,烤着山溪里抓的鱼时我觉得自己没白来一趟,沅江水我现在根本不敢往嘴里送,还有去过的一些大城市也一样,那些地表水,别说喝了,我连看都嫌伤眼。而在雷泽时,渴了就随便找个地表水源,植物结出的果子也啃得毫无顾忌,不用担心任何农药残留,饿了就随便捕猎野生动物炖汤或烧烤,那日子多美。
这里虽非雷泽,却也不错,至少这水我喝着挺甜的,鱼闻着也很鲜,看上去也没什么污染,不会吃出后遗症来。
吃好喝好,熊猫还在半道上下车玩去了,现在看不到,滋味别提多好了。
自然,只是我和尘寰两个嗨,旁边那只“斑马”鹿蜀就不然了。
“小庄主,我并非有意”
我道:“不是有意,那就是故意?”
“不不不,我也是动手的时候发现他就是开发商的,那个时候我就想着,若他全家都死了,那么山林就可以保住了,然后”鹿蜀嗫嚅的道。
然后你就一不做二不休在那挑拨离间、火上浇油,主导出了一出堪比古代宫斗夺嫡的大戏?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鹿蜀不可看胆。
“你只是言语挑拨离间?”我问。
“还用了一点法术让他们看到了一些幻象。”
“什么内容?”
“对方想霸占所有家产,一毛钱都不给自己。”
所以就动手杀人了?
啧,金钱的魅力果然无敌。
“还有呢?”
“再提供了上中下的意外事故的策划方案供他们选择。”
“还有呢?”
鹿蜀懵了下,道:“没了。”
我感觉了下,还真没撒谎,不过想想那些让人逮不着一点证据的意外事故,这鹿蜀的技能点点得也挺无敌的。
“你觉得将开发商全家给弄死了这种做法就能解决问题?”我问。
“工人已经走了。”
“那是因为雇佣他们的商业王国现在一团乱,没人给他们发工钱了,自然就先回去等着看上面怎么说,免得自己做白工。但这片山林的价值仍旧在,今天可以有张开发商,明天自然就会有李开发商,他们迟早还回来,你莫不是每次都要弄死别人全家?”我说完见鹿蜀没吭声,顿时无语,这意思,你别不是真这么考虑过吧?
我很是无奈的道:“杀人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以为你真的聪明,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尘寰插道:“妖族没人族那么多弯弯绕,行事素来喜欢直来直去。”
但这也太直了。
我无语的将一沓产权书拿了出来。“这是这一片山林的产权书,七十年的,七十年内,没有这个,谁开发这里就是犯法,你想自己杀了下锅还是想送人族的法院依法处理都可以。七十年后,你再找那个时候的政府续权,唔,若是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还没死绝的话,若是死绝了,想来也不必担心什么了。”
鹿蜀瞠目结舌的看着产权书。“您这是”
我将一张单子取了出来。“这里环境保存得挺不错的,应该有很多野生的珍贵药材吧?让这片山林里的妖族帮我找找,能找到几样是几样。”
活雷锋,助人为乐,施恩不望报什么的,抱歉,我没这心胸,付出了那么多,自然要得到一些回报。而且我也不认为这些占据着一整片山林的妖族会缺什么药材,原始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山货了,而这些妖族又不是人族,崇尚竭泽而渔,因此妖族密集的山林里,山货也往往是最丰富的。
这就好比挖参,妖族挖参的时候会将参草的种子全都种好,等过个几百几千年再来继续挖、继续埋。而人族,参要挖,人参的种子也值钱,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一起带走。留下要等人参重新长出来,天知道要多久,就算长出来了,也是便宜别人,既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带走,自己好歹还能多赚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而不同的三观造成了两个物种不同的画风与思维逻辑。
只是,在山林里吃喝玩乐小半个月,见识了各种妖族,颇有种回到雷泽的时候,但在珍贵药材送来时我就醒了,这里不是雷泽,是地球。
妖族的山林物产真的很丰富,竟然凑齐了四分之三的药材,但比起雷泽终究差远了,若是在雷泽,早就全部凑齐了。
第217章 第八章尴尬·请柬
走的时候鹿蜀说他想跟我走,想多了解人类社会的规则,这样一来,日后再有什么人想要伤害那片山林,他可以有更多也更好的法子去解决。
我想了想,觉得小伙子这想法不错,解决问题也不一定要杀人,虽然杀人的确是个很便捷的法子,但这种法子只适合少凰来做,因为它的武力已经近乎无敌,少数能够与她一战的,也未必有能力干掉它。但鹿蜀没少凰的无敌,他胆子还小,那么活用规则便是最合适他的路子了。
我果断与鹿蜀签了约,然后赶紧去找熊猫。
妈哒,将熊猫放外头这么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受害者产生了。
至于为什么明知道放熊猫出来会产生受害者还要放它出来?莫不是学人族马后炮,没有真的出事那就是没事,而没什么事就是没有危险。后悔什么的,那是留到真的出事,真的危险以后与救援、支援以及祷告时伴生的情绪,没真的出事是不会有后悔的。不过,我还真不是马后炮,而是,我管不了熊猫,也不想管,它是钓鱼,每个被它给祸祸的受害者都是鱼,而鱼不无辜,让我为受不住鱼饵肥美而心生恶念咬钩的鱼与一尊上神闹翻,我看着很智伤?
只是,我发现熊猫还真的是,挺能刷新别人三观的。
我找到熊猫的时候熊猫正在用餐,人形,讲真,不看它正在吃的东西,只看她现在的形像,典雅大方的深衣着身,长发以一支玉簪挽起,用餐的举止优雅,好一位风采逼人的神人,而看了它吃的东西——
朋友,你吃过,或是听说过猴脑吗?
以形补形,吃脑能补脑什么的,我是不信的,吃出个仇家倒是有可能,周小猴子就是个活例子,把别人子女的脑子给挖了做成“猪脑腐”给别人吃,真不是一般的恨。
做为一个美食大国,大中华素来秉持着无所不吃的风采,美食都名传全球了。
吃猴脑,自然也不止一种吃法,有一种吃法最是有趣。
在桌子上掏个小洞,将活生生的猴子的脑袋固定在桌子下,脑壳部分则通过小洞露在桌面。吃的时候食客用工具将猴子的脑壳取掉,取掉脑壳后再浇一勺滚烫的沸油,再用勺子挖着吃,因为猴子还活着,因此虽被浇了沸油,但猴脑本身仍旧保留了生食的鲜美,据说滋味非常好。
别误会,我提起生滚猴脑这道名菜不是因为熊猫正在吃这道名菜,虽然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它吃的时候将猴子给换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没错,七八岁的小男孩,熊猫此时此刻正在吃生滚人脑,那小孩还没死透呢,嘴巴微微的蠕动着,却嘶哑得发不出声音来,表情之痛苦扭曲绝望,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心理阴影。
我问:“你钓鱼还钓小孩身上了?”
人性本善什么的,我不信。
我对孩子的看法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没有善也没有恶,它们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在模仿周围的大人,也因此,若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故,稚子日后成长成什么样,有九成九得看大人在那张白纸上涂抹了什么颜色。
熊猫钓鱼,鱼苗咬钩不足为奇。
我惊奇的是,熊猫什么时候换口味对幼崽也下手了?还有,这个幼崽得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熊猫你才能对他的脑子感兴趣?
“没钓鱼,只是看到别人(说到这里的时候熊猫示意了一下角落里同样绝望痛骂,声音嘶哑的胖子)吃生滚猴脑,正好我也饿了,就想尝尝,不过猴脑也就那么点,根本吃不饱,我便将他的幼崽抓来加餐,看能不能吃饱。”熊猫回答。
我瞅了瞅胖子嘴角的猴脑残留与一旁的脑壳没了的死猴子,好吧,我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
“就因为别人吃生滚猴脑,你就把他的幼崽抓来加餐?”我无语道。
“对啊。”熊猫理所当然道。“我相信,他此时一定深刻明白了那只猴子的痛苦。”
岂止明白,我觉得他现在比那只已经死了的猴子痛苦十倍不止。
我问熊猫:“你是医神,医术那么厉害,这幼崽的脑子现在这个样子,你能将它治好吗?”
“你可以藐视我的品行,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那也就是能?”我追问。
“自然能。”
能就好。
我将小孩取了出来,用灵力维持住他的生命,在将胖子抓了过来,三两下剃掉头发,脑袋塞进桌洞里,再用指甲划了一圈,胖子的脑壳与部分脑皮顿时就没了,露出了白色的脑浆,再取来一勺热油浇在脑子上立时香气四溢加哀嚎惨叫。
熊猫愣愣的看着我。
我说:“这样他才能百分百的体会到那只猴子的痛苦,赶紧吃,吃完了把这幼崽给我治好。”
“我看着很像吃饱了撑的?”
“吃猴脑的是他老子,跟他没关系,你便是想株连,一爪子杀了他便是,如此折磨,你心理没病吗?”我很是狐疑的看着熊猫,这张可爱的人皮的之下究竟是怎样扭曲变态的心灵?
熊猫道:“我是神。”
“我知道。”我说。
“他是人。”
熊猫理直气壮的道:“人类比猴高等,所以人类吃猴脑;我比人类高等,所以我吃人类。你是不是当人当久了,脑子坏掉了?”
这话真有道理,我差点无法反驳,神类的确比凡人高等,但——“高等并不能成为你虐杀低等生物的理由。”
“我又不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才没虐杀的嗜好。”
我挑眉。“那你现在在干嘛?”
熊猫指了指那只死了的猴子。“我心情好想完成它的临终遗愿。”
我瞅了瞅那只死亡表情比起小孩有过而无不及的猴子。“它的临终遗愿是?”
“让那只两脚胖子比他痛苦百倍。”
我说:“完成别人愿望这种事也是要讲究技巧的,少凰当许愿机千万年,你可曾见她让许愿者百分百的称心?”如果投诉电话能够打到神界,那么用膝盖想都知道神界的电话一定会被投诉电话打爆。
熊猫道:“每个神都不一样,我就喜欢百分百的完成许愿者的愿望。”
我挖了一勺胖子的脑子送到熊猫的嘴边,熊猫张嘴吃下,细细品尝了下,评价:“太油了,有点腻,不如刚才那只。”
我道:“你不是为了完成猴子愿望才这么做的吗?怎么现在,感觉更像是你想吃人脑?”
“吃饭完成愿望两不误。”
MB,好想骂人,神界究竟怎么想的,竟然将这么一只没法讲理的祸害给送到人间界来,这是跟人间界有仇吧?
“这么做的你,和你所看不起的人类有什么两样?别说什么神比人高等,神比人高等的原因与品行无关,更多的在于力量,便如人类比禽兽高等,但人类的品行却不一定比得上禽兽,你也一样。物种序列上比别的物种高等不能成为你滥杀别人的理由,人类灭绝无数物种,业孽深重,而你貌似也好不到哪去。”我提醒。
“所以我会定期接受红莲业火的洗涤。”熊猫道。
我闻言不由刮目相看,红莲业火可不是闹着玩的,虽说它能烧掉别人身上的业力,但它的杀伤力是无差别的。以业力为燃料,焚烧灵魂,业力燃尽,灵魂若还没被烧完,自然获得新生,若是灵魂烧完了,那新生与否也不重要了,都灰飞烟灭了,还有哪门子的新生?只是,据我所知,远古时代被红莲业火给焚尽神魂的神人可不少,自然,活下来的也有,也不是每个神的业力都严重到了可以焚尽神魂的程度,可那过程中神魂被焚烧的痛苦,足以令神人想要发疯。而且,被业力焚尽的神魂也是真的没了,想要修复,那得耗费以元会为单位的时间。
一时间我是真不知道该吐槽熊猫这么作,业力居然不多,还是吐槽熊猫闲得慌,神魂这么个折腾法,你也不怕将自己给折腾死了?
在我被熊猫给打败时,熊猫又挖了极少被沸油给烫熟的脑子吃,不过这胖子实在是太过脑满肠肥,熊猫吃了几口就腻了,然后取出了一堆材料填充进了小孩的脑子里。“这些能够代替脑子让它继续拥有思考的能力与对身体的控制权。”
我讶异不已。
熊猫对我道:“你说得对,这么做的话,我就真的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了,是我魔障了,谢谢你。”
我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当人当的太久了,我竟然反应不过来熊猫究竟什么脑回路。
咩咩的,人族有个说法,叫三年一代沟,人与人之间最深的代沟莫过于马里亚纳海沟,但我觉得,我与熊猫之间的代沟,绝不止马里亚纳,必须得是归墟。
不过,不管代沟是马里亚纳还是归墟,小孩得救了就好,我抹去了他关于这一段噩梦的记忆,然后就带着熊猫走了,心里同时做了个决定,在熊猫离开人间界之前还是不要让熊猫离开鹤城离开我的眼皮底下了,这家伙太能刷新我的三观了。
回到鹤城的时候阿吉给我一张华丽的请柬与一个制作精美的小册子,请柬上的字用了金粉,镶了碎钻,这是哪家暴发户?品味真是让人槽多无口,伤眼。
小册子非常精美,内容也很丰富,一帧帧照片里是一些古物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个化石蛋。
我说:“这是蛋?看这化石的程度,别是恐龙蛋,不过恐龙蛋也没这么小的吧,说是鸡蛋还差不多,不过化石形成的年代有鸡吗?”虽然看书看得过,说鸡的始祖是鸟类,最早的鸟类祖先自然是鸡的祖先,可,鸡的祖先能算是鸡吗?
阿吉说:“少凰说那是凤凰蛋。”
我愣了下,旋即低头细看,必须得说,照片拍得很漂亮,但还不够细致,我拿了放大镜才勉强看出化石的蛋壳上隐约有些纹路,但还是不够清楚,不能确定。只是,我见过的凤凰多是已经孵化了的,凤凰蛋什么的,我就没见过几回,还那么多年了,让我辨认这个还真有点困难。可少凰都说是凤凰蛋了,那就肯定是凤凰蛋,做为一族之王,若是连自己族人的蛋都认不出来,那少凰真的可以被推翻了。
我问:“什么情况?”凤凰蛋的孵化时间较长,但只要有足够的营养,短则几十年,多则百年,迟早孵化。孵化期再长也不至于长到变成了化石,而会变成化石,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枚蛋保持这个形像已经很久了,久到足以让它从一枚新鲜的蛋变成一枚活化石。嗯,活化石,活的化石。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了,神类,尤其是古神族这个科目的物种,生命力变态。
换做人类的胚胎,几天没有来自母体的营养就该胎死腹中了,但古神科的物种这枚活的化石蛋就是个例子,它们不会胎死腹中,它们只会长眠,停止孵化,将自己的消耗降到最低,撑个千万年都不是问题,唔,也不是完全没问题,蛋壳变成了化石,到时候想出来,难度更高了。
天道还真的挺公平,给了人类让万族羡慕嫉妒恨的繁衍能力,却没有给予人类个体的强悍生命力。而给了古神族强悍到变态的生命力,却没给古神族强大的繁衍能力。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凤凰蛋变成了一场拍卖会的卖品,少凰还不得疯啊?虽然不是它生的,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才下一枚蛋被送上了拍卖会,话说,少凰居然没大开杀戒?稀奇。
我问阿莯:“少凰怎么想的?”
“参加拍卖会。”阿莯回答,顿了顿,颇为无奈的道:“还好,这次是完整的,不是菜肴。”
我深表赞同,幸亏是完整的,是活的,不是死的或是菜肴,否则少凰肯定得发泄,而它要发泄,这颗星球上的人类可未必能继续延续。别提人道什么的,它要是讲人道主义,远古时候就不会计划灭绝人类了。
不过,将凤凰蛋做成菜肴,这食性,服了。
我问阿吉。“这拍卖会是什么情况?”完全没听说过,而且上头的地址,在国外,欧洲那一片,在北极圈附近,这什么品味?北极圈天寒地冻的,将地址定在那,这不是找虐吗?
“那就是国外的非人生物和黑暗势力办的,因为拍卖品都很珍贵,只有最有钱的一茬世界级富豪才知道。”
我指了指自己。“我是世界级富豪?”我现在身上虽然也有钱,但国家级富豪都算不上。
“你是非人生物,你很强大,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前两者能理解,后者,什么意思?”
“本世纪初期,西方列强入侵华夏,西方的非人生物也有参与。”
我秒懂,君长青可不是吃素的,你敢来找茬,他铁定让人有来无回,大概就是这样,在西方挂上了号。
“这个拍卖会三年举办一次,每次都会有很多好东西,因此有的时候君先生也会去看看。”
“三年一次?我三年前可没收到这个。”我说,如此槽多无口的请柬我可以确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
“三年前你还没坐稳庄主位置。”
我仍旧秒懂,今儿是庄主,明儿说不定就是沅江的一具浮尸了,自然不值得送这么珍贵的请柬。
不过,我大概也能理解这个拍卖会的性质了,于是问阿莯:“少凰是打算抢还是买?”
自家的东西被人抢走了,花钱买回来是常态,但少凰它的脑回路和凡人物种是一个世界的吗?因此它会怎么做还真不好说。
阿莯笑答:“抢。”
OK,我秒懂,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准备了。
第218章 第八章尴尬·北极圈
在我办护照买机票准备飞北极圈的时候赵哥来找我了。
难得难得,特勤处其实也挺缺人的,尤其缺能打的,因此赵哥平日里也有自己的任务,虽然也来雪莹山庄,但每次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也不例外,比较让我侧目的是,这次不是公事,是私事。
就算是修真世家也不是谁都适合修炼的,门派例外,门派收人看资质,没资质的根本不能入门,因此全员都能修炼。不过赵哥是一个修真家族的成员,早先的祖先只是普通人家,因为有修炼的资质,根骨上佳而被特勤处给收入门墙,然后世代为特勤处办事,到赵哥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不过也因为只三代人,所以人丁不多,不是每个修士都会谈恋爱结婚的,只要不是无望成仙只想享受人间富贵的,九成都会远离情爱,而神仙那就更是断绝男女情爱了。
与电视小说里说的天规无关,天庭也不背这口大锅。
天庭根本没有神仙不能谈情说爱的天条,是神仙自觉这么做的。
原因?
珍惜生命,远离情爱。
谈恋爱的时候时有心情起伏,且起伏还很大,而大喜大悲,心境很容易出现缝隙。
刚跟恋人吵了一架,正想找闺蜜喝顿酒抱怨一下,天·心魔劫·魔来了后果参照之前被我逮了的那只天魔是怎么来到人间界浪的吧。
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有几个人真能将爱情凌驾于生命之上?
生命凌驾于爱情之上才是常态,那些恋爱史丰富的人只能说明它们恋爱的成本低,成本低自然可以多谈几次,但神仙,谈一次就足以要人命了。
修士在这方面的风险还没神仙那么高,天魔跑人间界一趟不容易,小鱼小虾什么的,根本捞不够本。可没有天魔并不代表就安全了,元魔可是碎尸碎成了细胞屑分布在每个人族的心头呢。
综合上述,真正修炼大成的修士九成是独身主义者。
啥?古神科的物种不是?
古神科和人修不一样的好吧,古神本身就拥有超级漫长的生命,而这一切的代价就是大部分古神科死于天劫。
生而为神,永寿无涯,不会老死是吧?那就天劫劈死你,天劫劈不死你也还有量劫,量劫不行也还有无量量劫。
厘清了自己究竟怎么个长寿法后,古神科物种反倒没那么多顾忌了,若是真心喜欢,那就谈呗,至于风险?修神本就充满了危险,心魔什么的,不过是无数磨难中的一个,连其中之一都过不去,何谈全部击败?须知对畏之如虎本身就是心魔的一种,一旦选择了畏惧,那从一开始就落了下风。
修真世家普遍人丁单薄,真人多的话,那么里头水分很大,几百口人就两三个能修炼,自称世家,脸皮厚度必然可观。
赵哥的家族这一代就三个成员,只两个能修炼,还有一个是普通人,读书的时候是历史系的高材生,毕业后进入了某博物馆工作,致力于修复文物与寻回百年国耻期间失落海外的文物。
我说:“虽然山庄里有很多文物,但你知道的,我不可能捐的。”
一来山庄里的古物都是君长青的收藏,尤其是其中大部分他曾经用过的生活用品,只有少部分是他在本世纪初期从西方人手里抢的,要捐也应该他自己来决定要不要捐;二来,我个人觉得保存在山庄里比在博物馆更安全,反正我不信哪座博物馆能存在一千年以上,但这座山庄,别说一千年,一万年都不是问题。
不过说到本世纪初期的乱像,我再次想起了熊猫,确切说是想起了山庄地窖里养着的两个人。前些日子警察发通缉令通缉两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熊猫看到了,然后君长青用来放东西的一个地窖被腾了出来,那两个家伙被熊猫当小白鼠一样养在地窖里,需要的时候提出来做实验,显然,这两只实验品,熊猫是不打算放了,而不放的理由更是理直气壮:落警察手里也是吃花生米的事,不如落它手里发挥余热,造福全人类,就算到时候玩腻了,也可以煮一锅香肉,一点不浪费。
我当时就腹诽不已,你老安生点就是对全人类最大的造福。
不过,说起来,我倒是觉得,熊猫这货,其实最适合生活在本世纪初期,尤其是抗战年代,满地小鬼子,想抓多少小白鼠就有多少小白鼠,玩死了也不用浪费力气救活以便重复利用,再抓就是了。别提日内瓦公约,那玩意根本就是废纸,毫无意义,它若是有意义,那南京大屠/杀就是杜撰的了。
诸神啊,你们咋就不把这货给送抗战年间去呢?那年代最适合它生存了。
遗憾的是,有界膜在,神族诸神感觉不到我的信号,而且,它们已经将熊猫给送到这总体和平的时代来了。
不知道我脑子里跟上了高速公路一般的赵哥无语道:“修士与非人手里的文物是怎么回事我比你更清楚,没让你捐,是想请你帮忙照看一下他。”
我茫然。
“拍卖会上不乏本世纪初期流落海外的国宝。”赵哥说。“只是这拍卖会上不乏非人生物和有特殊能力的人,前者还不是最可怕的,最麻烦的那些有了非人力量的人族,最是危险。小弟只是个普通人,安全方面,我有点不放心。”
我懂了,心说赵小弟真温柔,居然能想到去花钱将国宝给买回来,不过这也是另一种无奈。
国宝被强盗给抢了,却要自己花钱去买回来,这简直是侮辱。
但,有的时候这种侮辱,你还不得不接受,不得不忍,只因实力不够。若有少凰的力量,谁愿意忍受如此侮辱,抄家伙找上门抢就是了,不给就去死。
“这是小事,本来答应你也无妨,只是,也不怕跟你说句实话,我这次去拍卖会,目的不是很纯”我委婉的表示,你还是别让你家小弟去趟这浑水了,少凰到现在为止都表现的很平静,但用膝盖思考都知道这平静之下是一座蓄势待发的超级火山。
赵哥显然领会了我的意思。“我回去劝劝。”
两天后赵哥来电话,死书呆子劝不通,只能请我在有余力的时候帮忙看顾一二,他自己要出国的话需要办手续,跟飞机另一头的国家打交道,等办完了手续,拍卖会早结束了。
家有熊孩子,真是一件让家长头疼的事。
最终出国踢馆的队伍里添了一个人,变成了五人行,我、少凰、高岚(带少凰出远门,小姑姑不放心,打的幌子是带俩小孩一起去旅游)、阿莯(怕少凰控制不住自己,将事情给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熊猫不带,虽然这的确是个战略级武器,但一来少凰出门的时候找了熊猫。
“有什么毒吗?”
“你还要毒?”熊猫诧异不已。
少凰示意了下自己的三寸丁形像。“你莫不是认为顶着如此脆皮壳我仍旧无敌?”
熊猫显然是有这种认知的,不过现在也认清了。“要什么毒?”
“随便什么,能弄死人就行。”
熊猫说稍等一下,然后就上楼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试管,试管里是物色透明的液体,看着跟清水似的,但考虑这玩意是熊猫拿出来的,就算是清水也是污染严重会要人命的清水。
“这是我这几日研发出来的,你用了以后收集一下实验数据,回头我看看有没有需要继续改善的地方。”
少凰有一瞬的无语。“你这种临阵收集实验数据的习性什么时候能改改?”
“反正又不会影响到你们的安全,也可以让你们更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武器。”熊猫道。
少凰收下了试管。“有空就帮你收集数据。”
潜台词即:没空就算了。
鉴于拍卖会的大部分拍卖物来路不怎么正当,以及不少拍卖品是高危物品,因此拍卖会的地点真的是挑的很用心,做飞机,转飞机,最后还用了爬云术才到的北极圈。
快冻成dog我的呵出一口气化作冷雾,居然还有点实感,啧,这是空气都要结冰的节奏吗?
“这选址究竟谁选的?真有创意。”我很是感慨,我身上若是没有鳞片御寒的话,相信此时此刻我已经变成一坨了,且是非常结实的一坨冰雕。不过现在的形像也好不到哪去,身上裹得跟球似的,而厚厚的羽绒服之下是细密的紫色鳞片。
阿莯闻言看了我一眼。“雷泽没有冰雪吗?”
“有啊,雷泽四季分明,冬季的时候也是会下雪的,但隆冬大雪漫天和这里连吐口口水都能摔两半的环境可不一样。”而且,雷泽的整体气候偏暖,虽然下雪,但也不是很冷,穿件皮草就够了,而此地,我都裹成了球,鳞片也冒出来了将每一寸皮肤给护住仍旧冻成了dog。
说到这里,我看了看阿莯。“你抗冻能力不错哈。”连北方人的高岚在下飞机的那一霎都冻得比我还惨,这位却一点事都没有。
“神界有雪山的,我的神宫离雪山很近。”阿莯回答。
我诧异:“你还喜欢雪山啊?”阿莯的功法与种族都不挑居住环境,她却挑雪山周围筑巢,只有可能是她自己喜欢。
“嗯,很早的时候我的部族就是生活在寒冷的高原上,我喜欢那样的环境。”阿莯回答。
你的部族?
那得是多少万年前的事了?
真是有够怀旧的,不过话说回来她若非不够怀旧又怎么会成执念?
高岚插道:“我、就、想、问、一、句你们、赏够、风雪、了、吗?”
呃,忘了这还有个普通人快给冻死了,我再冻成dog都不可能冻死,高岚可不是。
我说:“早叫你不要下来了,跟赵小弟一起做飞机多好。”
“没见过这么大的雪,想看看,你不也一样?”高岚反问我。
很好,我被KO了,带头下飞机的可不就是我吗?真的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至少此世没有,而千万年前,游过一次丛极渊,北极圈与丛极渊一比根本不算什么,丛极渊那鬼地方可是连仙人都有冻死的可能,而北极圈却不可能冻死仙人。一看到这漫天风雪与这雪白的世界,很好,我想起了丛极渊,便提议下来看看,赵小弟一个南方人有自知之明不凑这热闹,阿莯也想吹吹风,同时将少凰给抱了下来,然后就现在这样了。
只是,我忘了,北极圈虽然比不上丛极渊,但我现在的壳子也比不上千万年前的神之躯,那可是我打磨了无数个元会的成果,岂是现在的躯体能比的,毫无悬念的被冻成了dog,真是个悲剧。更悲剧的是阿莯的衬托,这家伙将神袍给带了下来,意识到现在的身体扛不住这寒冷后果断将神袍取了出来穿上,别说,玄衣赤裳,端的是巍峨九天之上,神座之上的神女,相信她将那张脸扳起来一定很是威严肃穆。不过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她所呈现出来的感觉。
这样一个形像别说立在这北极圈附近了,便是在城市的大街上也应是瞩目突兀的,但阿莯却不然,她给人的感觉极为合理,仿佛山,仿佛水,仿佛风,仿佛雪,似乎它就是环境的一部分,如山水风雪的存在一般合理。
顶着个新壳只是泄露了九牛一毛都不到的力量都能有这样的感觉,境界挺高啊。
更加重点的是,阿莯有神袍,少凰麻溜的钻她怀里保暖,都不冷,我与高岚却是真的冷,冷得快喊救命了。
所幸,这里离拍卖会也不远了,走了没多久便到了那片风雪中的针叶林,非常醒目的针叶林,在我怀疑高岚会不会倒下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针叶林,确切说是针叶林旁边的机场。
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法术,这一片没有任何的风雪,因此飞机停泊非常的安全,不时能看到专门去接人的飞机落下,想来那些飞机里敢于像我们这般半道上跳机就为欣赏北极圈周围的风雪的奇葩应该不多,因此机场还是能看到不少同样裹得跟熊似的人。略有不同的是,我与高岚裹的是小姑姑织的毛衣和背心,以及商店里买的羽绒服,而那些人身上穿的,一水的珍贵皮草,不乏濒危动物的皮草,反正我是看到了藏羚羊的皮。
说起来,我也想穿皮草,在雷泽的时候天一冷我都是穿皮草的,用的是一种大虫的皮,特别的保暖,可惜,在这颗星球上,别说雷泽那种大虫的皮了,就是寻常老虎的皮我都穿不上,真去找只老虎剥皮,回头警察就得上门□□。
通过机场旁边的通道走进一条有暖气的贵宾通道时我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将厚厚的羽绒服脱了下来在手上拿着暖气打得太高,这么一冷一热,汗就出来了。
找到在半道上等我们的赵小弟时他正跟一个同样是黄皮肤的亚裔聊得挺欢,为什么是亚裔不是华裔?一来那个亚裔长得太矮了,二来,那口汉语,正宗的华裔绝对说不出来,听得我都愣了下,这都多少年了,居然还能在抗战电视剧以外的地方听到这种口音。
看到我们过来了,赵小弟赶紧向我们招手。
我走了过去,随口问了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我们在聊历史。”赵小弟说:“我的研究课题就是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可巧了,山本先生也对这个课题感兴趣。”
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
这个我略有所知,国中有一种非常奇葩的学术观点:认为日本的祖先就是徐福东渡时带去的三千童男女,以及日本的神武天皇就是徐福,依据就是日本人与华夏族之间的DNA有百分之几的相似。
这个论题真是反正我觉得研究这个的人真的是挺闲的,便是大洪荒时代放飞自我的古神们都没闲到这境界。
日本的起源如何重要吗?
不管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是地里冒出来的都不可能改变彼此之间的宿怨与国族之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的关系。
且,徐福东渡,也就三千人,繁衍出一个民族来,那也太扯了。
别误会,我不是小瞧人族的生育能力,敞开了生,两千年的时间足够三千人繁衍出一百亿人族来了,我只是理智的看待了三千人能够建立的文明。
从无到有的建立文明与国度的难度,我没经历过,但君族的历史上,几度失去所有领地不得不躲入蛮荒之地从头开始。因此我知道一片待开发的蛮荒之地开发起来的难度有多高,根本没法想像,便是君族是非人生物,不好拿来做人族的参照,那我找个人族自己的例子好了。比如汉武帝时造成的汉朝国力空虚,真的只是因为汉武帝多次硬刚匈奴造成的?NO,真正消耗了汉朝国力的不是伐匈奴,是开发河西之地。
开发一个河西之地都将汉朝给折腾成那个样子,我不认为三千人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将日本列岛给开发出来,真的是开发蛮荒之地的话,那三千人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尤其是那三千人还不是专业受过训练的,碰上豺狼虎豹,妥妥的喂豺狼虎豹。
综合上述,我觉得,就算徐福真的去了日本,日本那个时候也不是没人,必然已经有土著,只是还在原始社会挣扎,最多就是徐福东渡带去了许多的先进技术让土著的文明从蜗牛散步进入了兔子狂奔状态,几百年就走完了几千年的历史进程。
也就是,最大的可能就是徐福与三千人落土著手里了,成了奴隶,不得不用技术保命。
也因此,研究这种课题真的有意义吗?
被人揍了一顿不想着怎么揍回去,反而想着怎么证明别人是自己的孙子,这是闲的蛋疼吧?
唔,也不是完全没意义的,至少我与少凰闲谈时,这家伙表示这个课题还是很有意义的,对日本而言很有意义。
第219章 第八章尴尬·拍卖会
日本是岛国,而岛国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自然是怕岛屿沉没,历史上沉没的岛屿可真不少,日本列岛虽然挺大的,却也难保,毕竟,比它更大的,是一整片大陆的亚特兰蒂斯都沉了(话说真有亚特兰蒂斯?不过少凰既然说有,那应该是有吧)。
进入近代后,气候越来越温暖(问我哪得出来的依据?从妖族得来的依据,那些个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妖族都说现在的冬季比起千百年前越来越暖和了),而气候变暖也意味着冰川融化,融化到一定程度,岛国还能不能存在,真的是个挺大的问题。
针对此,少凰说,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真的很划算,然后在我不信任的目光下举出了一二三四五共十五策如何做到在岛屿出没时迁徙到冤大头家,再逐步控制这片土地,将原住民给贬为二等民族,就如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将原住民变成低等种姓,禁止原住民学习文化与识字一般。摧毁文明是非常简单的事,只要屠掉一代人,或是两三代人禁止识字,保证再智慧的人族分支都能变成牲畜,愚昧无知与牲畜的距离往往一线之隔。毕竟,读过书识字的人绝不会因为迷信愚昧而理直气壮的把自己的同类给沉江嫁河伯,为了利益还差不多。而且,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廉耻,但大部分读书人还是知道廉耻这两个字怎么写的。
而考虑到两个民族之间的人口差距,到时候为了便于统治,土著肯定得屠掉一部分,就像蒙古人与清朝曾经做过的一般,将土著的数量锐减控制到可控的范围。不同的是,蒙古人做得太激进,失败了,被赶了出去,而清朝做得比较稳健,顺治与康熙都是稳健屠杀的,而且康熙血腥杀戮的时候还控制住了当时的文人,而控制住了文人就等于控制住了笔杆子,控制住了笔杆子,那么干什么都可以是被合理化的,就算合理化不了,也可以春秋笔法掉。这点很重要,舆论在你这边,那么你杀人越多就越是英雄,越是被后世传颂追捧,如康熙,如成吉思汗,如项羽。
少凰还计算了下,因为日本人口比较多,都过了亿,没有蒙古族与满人那样人口悬殊到令人无语的地步,因此需要杀掉的的比例不会那么大,杀个三五亿华夏族就够了。如果想要过得更好一点,那么杀的还得多一点,毕竟,一片土地上能养活的人口是有限的,人越多,每个人能够分到的资源就越少,而人越少,人均资源越多,自然生活得好。
这也是为什么一个王朝生活水平最高的时候都是立朝后的一段时间,两三代人后就会走下坡路,王朝也开始走向灭亡,人太多,土地面积却不变,养不活那么多人,而王朝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自然就只能灭亡了。让战争摧毁一切,让一切从头再来。
对于少凰关于王朝因何灭亡的理论,我佩服。
对于少凰关于元朝与清朝时的杀戮的理论,我也赞同。
综上两条,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一针见血的旁观者分析,无怪乎孟凰传位给她,虽然是个暴君,但政治智商并不差。
只是,对于少凰关于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的理论,我不是很赞同,虽然少凰列的十五策挺靠谱的,真的实施起来,有八成的可能做到她所说的岛国人占据华夏的局面。但那也太无耻太不要脸了,不是抢地盘不要脸,国与国抢地盘很正常,只要有利可图,不抢才不正常。只是,饭可以乱吃,祖宗能乱认?
便是君族,不论多么落魄,多么难熬的时期,宗庙里供奉的每尊牌位都是与自己有血缘的人,而宗庙最重要的建筑里供奉的也一定是我,如果有一日君族为了生存将我的牌位给撤了,换成别人的。我会有多糟心,不真的发生我不会知道,但君族普通族人会有多糟心我可以预料,哪个族王敢那么做,等待它的结局只有一个:被自己的臣民推翻。
“死亡面前,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而族群延续的问题面前,更是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少凰说。
我反问:“你会为了让族群延续下去而承认另一个族群是自己族群的祖宗吗?”
“若是真有一日要做那样的选择,我选第三条路,让想当我祖宗的那个族群灭绝。”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黑线。“没有第三条路,就两条。”
“只有庸人才只能在两个答案的选择题中二选一。”
是,你不是庸人,你是奇葩,别人二选一,你却是三选一,四选一,五选一乃至于N选一。好吧,这也不算什么,哪个古神是循规蹈矩的?我记忆里的那些比她更扯更不讲逻辑更胡来的都有,少凰再怎么样,她好歹还有点逻辑可循,你知道她想做什么,而有的奇葩,那是真的天道都不知道它们想干嘛,或者该说,纯粹是为了好玩,没有利益也没关系。
不过现在的话题不是关于思路开阔性的。
我说:“只能二选一,你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走出第三条路来。”
少凰显然从未考虑过如果选择题中所有答案都不是自己满意的,而自己又走不出第三条路来该怎么选这种问题,没考虑过很正常,她根本没遇到过也不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因此花了一秒钟的时间加以思考,然后回答我:“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需要地盘只会带着军队光明正大的打过去,将别人的地盘变成凤凰族的版图之一。”
不愧是王,这画风就是直白。
我说:“是啊,你只会抢,绝不会卑躬屈膝。但这不正说明了你做不到吗?那样违背你三观的选择从一开始就不在你的考虑之中,也因此你永远都不会想到它。而自己都做不到,甚至想都不屑去想的事,你如何揣度别人与你不一样?”
少凰挑眉。“你确定那座岛上的人能与我相提并论?”
当然不能。
拿地上爬的蚂蚁去跟搏击长空的华丽猛禽比,那得是多么扯淡的比较?这根本就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种。
“你虽有一半的人族血统,但你生于君族,古神神民与古神的骄傲与三观深埋你的骨髓与灵魂里,你的脑回路与人族永远都不在一个世界。”这是少凰当时的总结。
现如今,我觉得,少凰大抵是有理的。
我无法想像君族会对这种不着调的认祖课题感兴趣。
君族的起源是清楚明白的,靁泽之神证道后以自身心血创造了初代种,而初代种一代代繁衍生息,于千万年后形成了如今的君族。若是去认别的、更强大的神为祖,那就等于推翻宗庙里千万年的历史沉淀。
不用低头去看阿莯怀里我都知道少凰此时看我的眼神很是揶揄。
我拉开了一个闲的蛋疼、一个政治目光长远的两个人。“走啦。”
拽着赵小弟一边走我一边问少凰:“日本岛上可有你的债主?”
“目前没有。”
那就是以后可能有?
而若是少凰的债主日后有个正好投胎到日本跟她许这么个愿的话,那华夏族与日本就得悲剧了,少凰虽然各种无语,但她那十五策还真的挺靠谱的,可行性极高。
为毛是两个一起悲剧?可行性高不是应该只悲剧华夏族一个吗?
想想少凰那辉煌的前科吧,她什么时候让债主百分百的满意过?别人刷的是五星,她刷的也是五星——不过不是好感度,是恶感值。据熊猫说,在少凰手里悲剧的债主多如过江之鲫,论恶感值的高度和面积,它这只疯狂科学家的熊猫都要甘拜下风。
如此惨烈的事实告诉我们,不要相信许愿机,就算真能许愿也别异想天开或得寸进尺的乱许什么难搞的愿望,因为你动动嘴皮子的事,别人却要耗费无数心力,而许愿机有一分的不痛快,你就会有一分的悲剧,许愿机有十分的不痛快,那你的悲剧就是十分。(也因此,少凰早期的债主就没几个是不想砍死这家伙的,那会儿为了小命不得不开始漫漫还债路,丫一肚子火气,没法冲神尊发就全发债主身上去了,话说,这到底谁是债主谁是欠债的?)
“你别这么个表情,这是华夏族自己的问题。”少凰道。“真被用这种招术给骗了地盘和继承权,只能说华夏族自己蠢。”
理是这个理,论理也不应该有这种傻缺,但我瞅了瞅赵小弟,莫名的想呵呵,现实告诉我们,哪怕是信息大爆炸,每个人几十年接触的信息赶得上大洪荒千万年的如今,也不是什么人都有政治家的目光与脑子,还不如大洪荒时代那些除了力量也就比婴儿好点的家伙呢,好歹对于别人是否有恶意,是否别有企图,我们的感知比野兽的本能更加敏锐。
你以为这是我今天最无语的事了吗?
现实告诉你,也告诉我,NO。
走过长廊有单独的休息室供休息,可以吃饭喝茶甚至睡觉直到拍卖会开始。
被冻得够呛的我点了热腾腾的红茶,红茶很快就上来了我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奶茶,我要的是清茶,不是奶茶,加这么多奶,这还是茶汤吗?知道这是你们的文明特色,但也请考虑一下,鄙人就算不是百分百的人类也是百分百的纯东方生物啊,喝茶从来都是茶壶里煮,最多加点参片之类的东西,加奶我果断抢了少凰的清水,同时将奶茶推了过去。“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喝奶。”
少凰看了看我手里的清水,又看了看奶茶,问:“你还能更无耻点吗?”
我想了想,说:“你是晚辈,我是长辈,这壶热水就当你孝敬长辈的好了。”
少凰显而易见的被我打败了。
吃饱喝足,在我考虑要不要睡一觉的时候拍卖会终于开始了。
因为考虑到来的不乏非人生物,以及,拍卖会的幕后主人似乎就是一只非人生物,因此拍卖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一起去拍卖厅,包厢什么的,没有。不亲眼看看怎么知道那是不是赝品?啥?你说离那么远谁能看出赝品与否?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我们这一行里的非人,个顶个的眼力好,媲美显微镜。
拍卖会刚开始,拍卖的自然只是一些普通的东西,相对而言,用来暖气场挺不错的。
常规拍卖品以古董为主,有古埃及法老的黄金权杖,话说,这黄金制品的工艺挺不错的,说起来,古埃及与唐朝似乎是历史上最有名的黄金王朝,前者是从头到尾的崇尚黄金,后者则是走出了自己的风采,将金器技术大步提升。除此之外还有古罗马奥古斯都的剑、希腊时的宝石项链干货很足,古今中外诸多王朝的传世之物这里都能找到,包括华夏的青铜器甚至秦汉玉器,后两者我真不想吐槽它们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反正赵小弟的目标是其中的一件玉器。
看电视的时候很容易以为古代的皇帝就一枚玉玺,就是传国玉玺,其实不是。古代的时候有天子六玺,没错,六玺,至少六枚。为什么是至少?因为到了近古的时候,拜那些爱炫富的皇帝的画风所赐,有的皇帝的印玺之丰富,真的挺让人无语的。所以看电视的时候以为一枚玉玺在皇权传递中能起到重要作用什么的,呵呵哒。除非是传国玉玺,否则没了,别人再铸就是了,而传国玉玺,那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私底下找回来同时将你灭口就是,花个十年八年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没有传国玉玺也不耽误用别的玉玺盖章,传国玉玺更多的还是象征意义,并非行政玺印,大权在握,有没有传国玉玺都不影响什么。
虽然近古的时候皇帝的玺印,但华夏早期的时候普遍是天子六玺。
赵小弟的目标是一枚玉玺,也是先秦的一位周天子的玺印。
完全不想吐槽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能落异族手里。
不过也因为印玺最初的身份地位,价格自然也相当之可观,赵小弟的博物馆筹集了很久的资金感觉还是有点悬。
事实上也的确很悬,那枚玉玺最终飞了,得主是一只吸血鬼。
在赵小弟泪流满面不能将国宝带回去的时候我默默将少凰活似饿狼看到肥羊的脸扳了过来。“这是拍卖会不是猎场,我可不想被人一路追杀回去。”
少凰很是遗憾的说:“吸血鬼身上的血气很足,吃一个,顶百八十个普通人。”
我说:“那也不行,你别忘了咱们是来干嘛的,正事要紧,你就别想着打牙祭了。”
“我知,只想看两眼解馋而已。”
看两眼解馋?
看你那眼神我完全能理解长恒一号为何会误会丫对他有意思了,丫这炙热的眼神,若是不了解她的脑回路,真的很容易误会,热恋中的少女眼神都没她炙热。
不过,长恒一号的悲剧还是他自己的锅,误会了少凰的眼神没什么,关键是明知别人是你小姨子,误会了后不保持距离也就罢了,居然还主动去勾搭,那就是真的渣了,死了也不可惜。
也因着少凰的眼神,我接下来的注意力主要在少凰身上,怕她一个忍不住开始狩猎,这拍卖会的非人生物真的挺多,吸血鬼也不止那一只,若是全都猎了,真的是一顿大餐,说正确能量的少凰一点都不动心,鬼都不信。
然并卵,我光顾着少凰,却忘了这里还有一个与少凰来自同一个三观世界的存在。也不能说忘,只能说,某人这些时日真的是太悠然了,没有熊猫的丧心病狂,也没有少凰百无禁忌的食性,完全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最多就是看到不平时别人都是绕道或围观,而她是回回都路见不平。但考虑到这人的武力值,虽然她已经控制了又控制我去警察局领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这也不能怪她,现代的人族,不是我说,真的是脆皮到让我吐槽无力,手无缚鸡之力都是好的,丫连只鸡都打不过,至少大洪荒时代的鸡随便拎一只来,百分百碾压这些现代新人类。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有的人看着老实安分,也的确老实安分,但论起生事,她比熊猫和少凰这样的刺头更强悍。
我按着少凰,回过神来拍卖已经开始向高/潮迈步,拍卖品越来越稀有,有一些甚至是非人生物才感兴趣的。而阿莯此时此刻正在跟人竞争一只青铜鼎,拿的是我的号牌。
我去,什么情况?
青铜器是挺罕见的,但老实说起来,其实也不是特别罕见,只是因为它们的年代实在太过久远,属于无价的国宝,只要私自拎出国就要吃花生米的罪,加之私人收藏的话,明面上肯定没有。也因此,想看青铜器,只能去博物馆。握在私人手里的,不多。
普通人或许会对青铜器感兴趣,因为从未亲手触碰过。但阿莯,丫生活的时代就是金石时代,青铜器在那会肯定不会多,但她肯定不会觉得稀罕,以秦朝为分水岭,那之后,鼎纯粹是象征意义,那之前,鼎就是生活工具,用来做饭的,至少在阿莯出生那个时代,青铜鼎肯定跟现代人的铁锅一个功能和意义。
丫会稀罕一件青铜器?
怎么可能?
还有,你竞拍就竞拍,拿我号牌干嘛?谁的号牌就谁付钱你懂不懂?
见我懵逼,赵小弟道:“那只青铜鼎据说是清末时它们从华夏偷的。”
我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华夏族流落海外的国宝有几件不是因为或被偷或被抢或被骗的原因而落异族手里的?
“根据化验结果,那件青铜鼎的历史超过一百万年。”赵小弟说着皱了皱眉。“而且,他们做过实验,青铜鼎比现有的任何金属都要坚固,它应该并非真正的青铜鼎,这太瞎扯了,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超过一百万年?一百万年前这方天地是什么模样?谁会造这么一口大鼎,而且那上面的铭文,虽然我不是考古的,但做为一个在华夏大地生活了近二十年,还有个土生土长的华夏考古学者爹的我再眼瞎也认得出来那铭文是华夏的画风,就是不知道那都什么意思,得找古文字专家才行。但不管认不认得出来那是什么字,都可以确定那是华夏青铜器,无怪乎赵小弟说别人瞎扯,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四千万。”
“五千万。”阿莯继续举牌。
“五千五百万。”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我赶紧按住还要继续举牌的阿莯。“姑奶奶你干嘛?”
“竞拍。”阿莯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说:“你有那么多钱?”
阿莯用一种只能意会的眼神看着我,显然,她不打算付钱。
我说:“你把我卖了我也没五千万,而且还是美金。”
我现在连五千万人民币都没有,何况五千万美金。
阿莯闻言一愣,估计没想到这种情况,忽然将目光移到了赵小弟身上。“加上他的也不够。”
那倒是够了,说起来赵小弟身上的钱也挺足的,如果他的目标不是那件玉玺的话,真不是不可能成功。但那又不是你的钱,就算你是人祖宗,你也没权力挪用别人的钱。而且,看现在这情况,那件不知名的青铜鼎引起的兴趣不小,五千万根本不够,丫再喊一轮,钱仍旧是不够。
同样意识到阿莯什么意思的赵小弟忙道:“我这钱是公款,不能借你的。”
阿莯显然没将赵小弟的无奈给听进耳朵里,心态完全可以参考华夏大家族中长辈对待不听话晚辈时的心态。
我无奈道:“就算你抢了他,钱全加起来,只要还有人竞价,你就不可能拍下来。”
我们都是土鳖,别人都真亿万富豪,拼不起啊。
阿莯闻言,随手扔了号牌。
拍卖会上,身上钱不够,拍不下自己想要的东西怎么办?
普遍而正常的表现应该是遗憾可惜,夸张一点也不过是如赵小弟一般遗憾到哭出来,国宝不能回家啊。阿莯,虽然她是个人,一个血统纯正的纯人类,但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我眼睁睁的看着阿莯站了起来向拍卖台走去,不明白她这是想干什么,不过也没猜多久,因为阿莯用行动表达了自己想要做什么。
第220章 第八章尴尬·化石蛋
“这只鼎是我的。”阿莯对同样一脸懵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果然很好,一瞬间就回过了神。“女士,你并未拍下它。”
阿莯说:“它是我亲手所铸,上头还有我的名字。”
“咳咳”
正在吃点心的高岚噎着了,而赵小弟却是一脸的茫然,显然不明白那只鼎怎么跟阿莯扯上关系了。不明白最好,明白了就该羞愧自尽了。
工作人员,他也不明白,但再也不明白,也知道阿莯此时此刻的目的不怎么善,麻溜的按响了警报。
阿莯继续道:“我原是想和气的解决问题的,不过想了想,东西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何还要花钱买回去?”
你是根本没钱买吧?我吐槽不已。
少凰此时也道:“这尊鼎,我想起来了,它不是应该在人族的祖庙里吗?”
祖庙,不是宗庙,两者的区别很大。
虽然祖庙也是宗庙,但宗庙也有不同类别的,祖庙是最特殊的,也最独一无二的,宗庙可以修建很多座,有多少个氏族和家族就可以有多少宗庙,但祖庙却是每个种族都只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独一无二。
且,宗庙祭祀的是家族或师祖的先人,而祖庙,那里头祭祀的是始祖以及为种族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存在,最让人想吐槽的是那些牌位所代表的存在大多可能还活蹦乱跳着。比如人族的祖庙,娲灵、燧人、华胥、神农、轩辕等肯定在里头有一席之地,而这些,据我所知还没挂呢。
而看看这些在祖庙有一席之地的都是什么人,想来也不难知道祖庙的地位与意义。
将祖庙里的东西丢了,而且还流落到了异族手里。
知道百年国耻期间华夏大地很惨,丢了很多东西,但这种东西也能丢,我连吐槽的心都没了。
得亏这是人道主义的现代,搁远古,华夏大地上这一支人分支所有族人都将沦为最低等的奴隶,若不能将东西找回去将功折罪,那就世世代代子子孙孙永世为奴。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幸运,应该就是生对了时代,生在现代,生在一个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和人殉的时代。否则,我觉得自己能看到一场非常盛大的血祭。
不过,也说不好,我瞅了瞅还在和工作人员表示归属权的阿莯,又瞅了瞅青铜鼎,忽问少凰:“她会不会想按族规办事?”
遗失祖庙重宝,不管在哪个种族里都是不赦的重罪,整个分支贬为奴隶,甚至于血祭,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的是,那合的情合的理合的法,现代人不认可,也不可能认可,按着现代人的三观,这种族规完全是反人类的陋习。然,阿莯会坐下来讲人道吗?她若是不讲人道,人类又能如何?熊猫不反人类吗?你看我将她如何了吗?一半是不想管,另一半是管不了。
少凰道:“阿莯又不是掌刑的,人族内部事务不管的。”
闻言,我松了口气,我就怕这位上神收拾完了拍卖会还要收拾丢了重宝的华夏族,那么我是拦还是不拦?不拦的话,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终是会不忍;拦的话,我又心虚,毕竟,这种事,我若出手即不义,最关键的是,我也打不过啊。
阿莯不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见我松了口气,少凰没吭声,只是露出了一抹怪异的笑,转瞬即逝,不过我也顾不上深究了。
青铜鼎足有一米高,分量相当沉,之前是好几个人一起抬上来的,而现在,阿莯一只手就拿了起来,然后,那只巨大的鼎消失在了她的手中,我现在信那只鼎是她亲手铸造的了,因为那只鼎压根不是收进了芥子空间,而是进了她的身体。
不过,拍卖品被抢了咋办?
揍它丫的。
正常思维是这么个做法。
只是,想想那只鼎的年纪,再瞅瞅阿莯的气势,再想想她说的话,那只鼎是她铸造的,也就是说,这位看上去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实际上年龄至少七位数,七位数,不是两位数,更不是三位数,吉尼斯记录都没这么变态的记录,不管是人类还是乌龟的记录都不会有。聪明的人都会识趣的息事宁人,拍卖品再值钱也没命值钱,能和气解决还是和气解决的好。但问题也正出在这,至少七位数的年龄,你相信会有那么古老的存在吗?
地球上的人族修士就没哪个是超过三千岁的(超过的都飞升了),妖修倒是不乏超过三千年的,比如姑获鸟,比如玄君,甚至几万岁的都有,只是不知道窝在哪个地方睡成了化石而已。但几十万岁,几百万岁的,不存在,要么飞升要么被天劫劈死,世界意志还没缺心眼到容许那么超标准的高危品种在自己的身体里蹦跶。
而在西方,最古老的吸血鬼,貌似也就一万岁左右,也就是五位数。
综合上述,当有个人说她的年龄达到了七位数,你信不信?
我是肯定会信的,因为我最早的那具躯体就活了N个元会,别说七位数了,八位数都有。可,别人不是我,他们没有换过无数躯体,并且最开始的那具原装壳子活了八位数的高寿,最后挂了还是被人给吃了,而非寿终正寝。也因此,没人信,他们以为阿莯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修士,以及华胥鼎的确是一件宝物,因此阿莯能够将其收起来,但不信阿莯说的鼎是她亲手铸造的。
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特勤处被我拽进坑里填坑时说的,对此,我们不约而同的表示了MMP,蠢货,甭管阿莯是不是真的有七位数的高龄,只看她能如臂使指的将华胥鼎给收起来就足以证明,她若不是鼎的铸造者就一定是鼎的主人,不管是哪一种,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知道息事宁人。这TM的是常识啊常识啊,奈何,歪果仁不懂华夏的非人与修士文化,于是毫无悬念的泪奔。
之后的发展有些混乱,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
工作人员很生气但也冷静,显然,因为拍卖会没少邀请非人生物,甚至主要顾客就是非人生物,拍卖会肯定有对付非人生物的法子,因此他还真没必要惊慌失措,而是非常礼貌、矜持、骄傲的劝谏:你丫一黄皮猴子缺钱也不能这么明抢好不好?还有没有节操了?
然后那只鼎又出现了。
别误会,阿莯不是想放回去,而是工作人员的脑袋被鼎给砸了一下,肉酱与脑浆四溅,相当可怖,伴随着无头尸体的倒下,整个拍卖台一片血腥,唯一纤尘不染的就是阿莯。
虽然近在咫尺,虽然把人脑袋给砸扁了,但阿莯身上愣是一滴血都没沾上但这也更显得她的恐怖。
再然后,拍卖会的打手都出来了,我将少凰按到高岚怀里。“保护好他们两个。”
没错,我让一个三岁小孩保护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半大少女,原因自然不是我抽疯了,而是这个孩子是少凰,有少凰在手,这两位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对于保护两只累赘少凰并无意见,但有条件:“抓个头头,我要问话。”
我比了个小意思的手势:“没问题。”
“多抓几只吸血鬼。”
我:“你还惦记着吃呢?”
“反正已经翻脸了,也不怕仇恨值更高。”
好像是这个理,我瞅了瞅正指挥着鼎将一个又一个找茬的砸成肉酱的阿莯,确实,这仇恨值已经很高了,再高几分都没区别了。
我无语的说:“好吧。”
收拾拍卖会的人,甚至抓人给少凰刑讯逼供我毫无心理障碍。
这家拍卖会本身就不怎么干净,出国前我就特别查了,结果特无语,这家拍卖会背后分明就是大号流氓。虽然普通流氓小瘪三干的事没这个组织做的动静大,但本身还是拿钱办事、恃强凌弱。
拍卖会背后的组织是一个吸血鬼家族,在商业方面涉及极广,非常有钱。就是那画风让人略吐槽,打压对手很正常,挖别人的人才也很正常,都是正常的竞争手段,但恐吓、骚扰、绑架威胁等手段把别人给折腾得精疲力竭,然后达到目的,真的让人觉得没有格调。附注,没有格调是少凰的评价,丫觉得想要什么要么光明正大的开出筹码让别人动心,要么光明正大的抢。而这也让当时的我更无语,别人是流氓瘪三,你也未必好的到哪去吧,不过,要论接受能力的话,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少凰,跟那个吸血鬼家族一比,少凰真的很有节操,至少她做不出将别人小儿子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感情特别好的狗狗虐杀后脑袋钉小孩床边,吓得小孩看了好几个月的心理医生,便是缓过来了,自此也不再养狗了,明明原本是一只忠实的犬控。
只看下面人办事风格便足以看出组织本身是什么货色,收拾起来自然没有心理障碍。
打手是一群吸血鬼,我轻轻松松的就抓两只送少凰,原以为少凰会先吃了再说,却不曾想少凰却搞起了刑讯,伸出爪子剖开吸血鬼的胸腔,然后握住了里头的心脏。“那枚化石蛋在哪?”
面对美食居然还能记得别的事,这个非典型暴君还是挺有责任感的嘛。
一般来说,面对刑讯,自然是生命比较重要,但第一只吸血鬼明显很生气,仿佛自己被侮辱了。“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惹”
吸血鬼的话没能说完,因为食欲而没什么耐心的少凰一爪子掏出它的心脏啃了起来,同时问另一只吸血鬼。“你知道在哪吗?”
事实证明,少凰是无敌的。
吸血鬼不是修士,修士苦修百年千年,对心境的要求很高,而吸血鬼的成本不是我说,真的很低,只需要一个初拥的仪式就可以了,而这样制造出来的生物,哪怕拥有了长生,你也不能它们拥有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平日里看着再高贵矜持礼貌,也不过是因为面对的是普通人,而面对少凰这样的,妥妥的要萎。
不过,吸血鬼萎了也没多大用处,他知道的也不多,这是家族拿出的拍卖品,不是他拿出的,不了解详情。少凰让我去抓个知道多一点的,我想了想,问出了拍卖会的主事者,然后将其从混乱的人群里抓了出来,是个金毛,还是个人类。
金毛萎得比吸血鬼还快,招的也特别干脆,跟竹筒倒豆子似的。
他倒得很干脆,少凰与赵小弟却很是生气,前者是气得想杀人,并且准备付诸实施,后者,再怒也不会杀人,只是怒。
原因?
知道敦煌吗?
知道敦煌就应该华夏西部地区曾经经历过的浩劫,大量文物被盗走,那枚化石蛋就是所谓的西方探险家在西部地区盗走的东西之一。根据当地的传说,是很多年前有人意外在一座雪山下发现了一个恢宏的洞窟,被妖魔给追着掉雪山的洞窟里,听着好像是龙傲天崛起的题材,实际上却不是。那个掉下去的倒霉蛋摔断了一条腿,但也保住了一条命,那座洞窟太过宏伟,也太过神奇(危险?),那只妖魔被烈火烧成了灰烬。但问题也来了,倒霉蛋摔断了腿,又在雪山里,想爬出去难度太高,而雪山地区的寒冷,在他爬出去之前也足以将他冻死了。
便是在那个时候倒霉蛋发现了两枚化石蛋,触手温暖,便抱怀里取暖,然后一点一点的爬了出去。
出去以后那两枚蛋被倒霉蛋带去见了一位上师,同时说了自己的经历,以及那座洞窟里的情况,他在洞窟里看到了很多壁画,壁画上画着的是一种非常华美的猛禽。
倒霉蛋不识那是什么品种,只是依稀感觉有些像传说中的金翅大鹏鸟(这推论某种意义上还是有点靠谱的,两者之间还有点血缘关系)。
上师比倒霉蛋识货多了,说那是凤凰的蛋,然后两枚蛋就一直被供奉在一座庙宇里,具体是多少年前的事没人知道,但年代肯定很久远,因为那座被西方探险家给洗劫了的庙宇的建筑风格与危房程度,说它超过一千年都有人信。不过那座庙宇也的确是座宝库,原因?丫洗劫了庙宇后得到了足足两大卡车的珍贵文物,谁也没想到那座普普通通的庙宇底下竟是一座地宫,收获相当丰富。
而那枚蛋毫无悬念是最珍贵的,不过刚开始也没被发现,只是因为这种蛋形化石过于罕见,这才被带走,觉得很稀罕,应该能卖不少钱。然后,事实证明,现代科学还是挺不错的,一枚化石,生命反应低到微乎其微,居然能检查出来蛋里头有一只休眠中的幼崽。
那太神奇了。
人生不过百年,就算是植物人的休眠,也会百岁而终,但这枚,它都休眠成化石了居然还活着,并且,还可能还是能孵化的。
这得是什么物种才能生命力如此变态?
很多人对此加以研究,结果凤凰族的蛋壳是那么容易能弄碎的吗?若是蛋壳能轻易弄碎?少凰与孟凰这对姐妹也不会有活着回到南明君临南荒的时候。这两只能活下来一般是因为两只本身的心性与学习能力,但在孵化之前,谁都拿蛋没辄也是一个原因。那年代不可能没有吃蛋的物种,只是那蛋壳,真心无奈,只能放弃。
不管什么钻头都钻不开蛋壳,那就孵吧。
既然是蛋,既然还活着,那么理论上是可以孵化的,等孵化出来后好好研究一番,说不定能解开永生的奥秘,毕竟,这枚蛋可是货真价实的永生了。
只是,那是凤凰蛋,不可能随便找只抱窝的生物,比如鸡就能将它给孵出来。花了很久的时间,死活都摆不平,到后来,所有人都放弃了。除了坚不可摧,这枚实在挖不出别的优点的蛋最终被送上了拍卖会,就是想看看有没有识货的,或者别的人有办法。毕竟,永生的奥秘太吸引人了,最老的吸血鬼据说也就一万岁左右,而这枚蛋,甩开那只古老吸血鬼一万条街不止。
这算是一种另类的钓鱼,也真的钓到了大鱼,只是,不是鲨鱼也不是鲸鱼,而是鲲鱼级别的大鱼。
小歌对两大卡车的文物与钓鱼都不感兴趣,她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是两枚蛋,怎么册子上写的是一个?”
“我们只得到这一枚,另一枚据说在西藏很久以前的战乱中就遗失了,可能已毁”管事说着自动消音了,倒不是因为少凰的冷漠表情,而是化石蛋的蛋壳硬度显然不可能因为战乱中的磕着碰着就悲剧掉。
“蛋在哪?”小歌问。
主事知情识趣的带小歌去找蛋,我正要招呼阿莯,少凰就先开口了。“小幺,抓活的加餐。”
我/阿莯:“”
蛋和别的拍卖品都在专门的地方放着,琳琳满目,只是,瞅着那些青铜器与玉器,我有一瞬的无语。
自身就是超级活化石的少凰对各种古物毫无兴趣,直奔化石蛋,然后就彻底怒了。
一般人来看的话,这枚化石蛋很正常,一如既往的活化石形像,但我与少凰不是这样看的,我看着凤凰族被创造出来,看着最初的凤凰长大,对这个物种很熟悉,而少凰,谁会不了解自己的物种?也因此,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枚蛋挺虚弱的。却不是因为休眠带来的虚弱,事实上,若我没说错,它原本应该很健康,甚至还一度得到了营养补充,只是近百年才开始急速虚弱。而原因也不难猜到,一群疯子对它各种研究,我估计要不是核/武器的杀伤范围太大,那些疯子说不定连核/武器都会给它试试。
而要保命,自然不能吝啬能量,否则那蛋壳也未必禁得起近百年的折腾。
少凰呵呵了下,忽然伸手掏出了熊猫给的药水给主事的灌了下去,我没拦着。
熊猫给的东西就是质量高,不到半分钟金毛就痛苦的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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