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没到卯时祝云早就醒了,她怕误了时辰,昨晚特地再三叮嘱小壬一定要按时叫醒她, 而小壬显然比她还担心误了时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小壬临睡之前想了个法子, 他向韦管家讨要了一串爆竹,并将香印的尾部与爆竹的信子缠绕到了一块儿。
如此一来待到香印燃烧殆尽的时候, 余下的火便能引燃信子,促使爆竹噼里啪啦地炸响起来,只不过这个方法虽然奏效,但左邻右舍都得跟着遭殃。
他对着香印和爆竹研究了半天, 最终拆下去一大半爆竹,只留前端的一小截, 这样炸两声便没动静了, 为了不吵到别人, 他还特地将香印连同鞭炮一齐用一个小竹篓给扣住了。
于是大清早祝云早先是听到了一声闷响后面跟着三五声噼里啪啦的清响, 待到她推开窗子一看,此时墙角的方向已没了动静,只有一个飞至半空中, 划了一道弧线后,又迅速滚落到了地上的竹篓。
墙边的槐花树也随之颤抖了几下,香气很快便飘进院内, 不过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邻居家嘀嘀咕咕的咒骂声。
祝云早披上外衫, 一骨碌爬起身来, 叫这鞭炮声与咒骂声一搅合,她竟是半点也不觉得困了,不得不说小壬这别出心裁的法子还真是意外地好用, 这效果简直堪比二十一世纪的手机闹铃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小壬便屁颠屁颠走到祝云早的房门前,站在门口小声问道:“祝姐姐,你醒了吗?现下快到卯时了”
祝云早应了一声,“我醒啦,不过还没有收拾好,要再等一下。”
小壬连忙道:“不急不急,你慢慢整理,估计韦大人也要等一会才能过来。”
他话音未落,韦韵便行色匆匆地迈进了院门,同他道:“祝娘子可起身了?”
祝云早竖起耳朵一听,是韦韵的声音,赶快将头顺着窗子伸了出去,摆了摆手,扬声招呼道:“劳烦韦大人稍等片刻,我刚起来,收拾一下马上就来。”
韦韵看见她从窗户里探头出来,立刻便快步走上前去,开口道:“祝娘子,事态紧急,今早宫中传出消息,各番邦使臣欲趁今日围猎之机向陛下求娶寿阳公主了”
闻言祝云早脸色陡然一变,不由得拧起了眉头,追问道:“怎会这样快?先前不是说或许在端午宴的最后一日,他们才会提出和亲的请求吗?”
韦韵神色凝重道:“只是线报传来的小道消息,兴许也未必准确,一切只怕还要看今日围猎,我大绥儿郎的具体表现如何。”
祝云早眉头皱得更深了。
她不喜欢这种将身家性命尽数押在别人身上的感觉,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无力感。
“难道眼下就没有什么别的法子可以从被动变为主动,或者是稍微拖一拖?”
小壬亦神情紧张地凑上来,低声道:“这些番邦使臣各个狼子野心,表面上打着言和的旗号来我大绥朝拜,实则背地里定然是相互勾结、另有所图!实在可恨、可恶!”
他这一番话说得够一针见血,但却太过直白,祝云早担心韦韵听罢会开罪于小壬,当即岔开话题道:“旁的暂且不论,帮寿阳公主殿下想个缓兵之计出来才是当下最要紧的”
言罢她偷瞄了一眼韦韵,只见韦韵眉头紧锁,似乎并没听到小壬方才口无遮拦之下的吐槽,而是如此沉思了稍许后,方开口道:“法子也不是没有,我已经差人重金去请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几位大侠前来帮忙了,只不过一时半会儿恐怕到不了,我担心来不及”
祝云早疑惑不解,“难道皇子、武将之中就没有一个人有信心赢下围猎吗?”
这话说得和小壬方才说的一样直白,韦韵果然又沉默了一瞬,小声道:“陛下早年忙于朝政,后宫仅有皇后娘娘、贵妃娘娘和淑妃娘娘三人,膝下只有三位皇子和两位公主,如今大皇子领兵出关尚未还朝,二皇子喜好文墨,不善骑射,而三皇子虽与寿阳公主殿下一母同胞,可他今日不过八岁,年齿尚幼,尚不堪任,显然是不能在围猎之中一举夺魁的至于武将们,多数早已被派往各地戍守边关亦或操练兵马东征西战,如今除了拱卫长安的兵马以及保护皇城安全的御林军之外,确实没有太多的武将可用,更何况并不是所有朝臣都反对公主和亲的”
纵使从前对封建时代背景下公主的和亲状况和皇帝安抚番邦的手段有所了解,但这一番话仍是听得祝云早心里忍不住泛起一阵恶寒。
或许在许多文臣武将的心里,生在太平盛世的公主是是争相吹捧、竞相求娶的存在,而生在战乱四起时期的公主则便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与工具之一。
也不单单是文臣武将,大抵坊间百姓也有很多人抱有私心地去考虑此事,倘使公主和亲就能够换来生活安定、战乱平息,那么必定会有人选择支持。
何其恐怖!
除了和亲公主本人,谁又能够真正理解和亲这件事的背后不仅仅只是政治利益的交换,而是还密切地关系着一位女子的后半生呢?
个中细节祝云早压根不敢细想,即便没有亲身体会过远赴番邦和亲的滋味,她也大概能够猜到历朝历代和亲公主们的结局。
要么是像文成公主进藏那样名垂青史,要么则是像细君公主那样郁郁而终。
而究竟命运如何,全然取决于两国之间的关系,国力强盛时,公主或许还会备受尊敬,但一旦国力衰弱,公主则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往往会为政治而牺牲。
何其可悲!
此话一出,三人立刻陷入到一片沉默当中,半晌谁也没开口说话。
不时,韦韵率先回过神来,忽道:“事不宜迟,我们与其在这儿空想,倒不如尽早入宫去,同殿下一同商量个计策出来才是。”
祝云早心道此言不虚,当即便点头应道:“稍待片刻,我简单梳洗一番便来。”
当代的胭脂水粉不比二十一世纪的化妆品、护肤品好用,镜子也远不如二十一世纪的镜子清晰,口脂、香粉、螺子黛一类祝云早还没有用习惯,故而梳洗一番后,她只对着菱花铜镜简单地敷了薄薄一层槐花香膏,确保自己没有滑稽可笑的地方便出了门。
一盏茶的工夫下来,三人带上东西立即坐上马车出发,直奔皇宫的方向,期间祝云早问了一下韦韵关于崔合玉和孟竹二人今日的安排,韦韵只道两人巳时之前要去西市采买,而午时左右则会进宫来帮忙,这让祝云早心里又稍稍有了一些底。
马车顺着青龙坊一路向北,拐了个弯后又一路向西,约莫一炷香的时间方停在距离宫门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太近的位置。
三人按照次序先后下了马车,又接受了侍卫的一番排查。
待到赶到青鸾殿时,刚好是卯正时分,今日是端午宴的第二日,皇宫上下乃至长安万年坊间均是一派过节的气象,而青鸾殿内却是一片静寂,甚至连艾草一类物什都没有挂,阖宫上下没有半点过端午的迹象。
此等气氛之下,祝云早心里不免有点紧张,毕竟今日和上次来还不大一样,这一次她得想办法让小壬也进去同李菱见面
韦韵上前一步,同李菱的侍女道:“端午时节,我等备了一些益脾饼与艾草鸡肉丸,特来探望殿下一二。”
侍女自然认得韦韵,但时下青鸾殿的情况特殊,公主殿下的行踪更是受限,她不敢擅作主张,只谨慎答道:“劳烦三位稍等片刻,容我进去通禀一声。”
三人立刻颔首,于门前默默等待着。
祝云早站在韦韵的斜后方,暗地里攥了攥袖子,忍不住为自己捏了一把汗。
她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活像是甄嬛传里的温实初,既要帮小壬顺利见到李菱,又要确保不在韦韵面前露馅,此外同时还要惦记着今日的端午宴一应事宜,真可谓是身兼数职、诸事缠身。
“殿下已起身了,传膳之前刚好有空闲时间,几位请随我来吧。”
进去通禀的侍女很快便折返回来,将三人邀入殿内。
“茶已备好,二位且在此小坐片刻,殿下想请这位祝娘子单独进去为她诊一诊脉。”
祝云早一听此言,不由得心下一喜,她等得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和李菱单独见面的机会,这样才能避开韦韵,方便说话。
她不动声色地先看向韦韵,在得到韦韵的首肯后才走向内殿。
进入内殿之前,祝云早特地给小壬使了个眼色,并且没有带上食盒,而是快步走了进去,为得就是为等下的行动做铺垫。
“祝娘子,你来了。”李菱听闻韦韵带祝云早来探望她,心情稍稍平和了一点点,“这次可带了什么新鲜的吃食给我?”
她忍不住往祝云早的手里看了看,可却并未瞧见食盒。
祝云早此时紧绷着神经,哪里还顾得上那些俗礼,当即便一把拉住李菱的手腕,将她往内殿里侧带了带,又谨慎地瞄了一眼来时的方向。
确保距离很远,外面的人多半听不见二人说话后,她才轻声开口:“殿下,你先前托我去见的那位友人,我已经见到了。”
李菱闻言眼中闪过一抹惊喜的神色,一把反握住祝云早的手腕,欣然道:“真的吗?他可一切安好?是否有什么话托你转达于我?”
祝云早竖起食指抵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李菱不明所以地眨巴眨巴眼睛,眼里多有几分困惑,但却十分听话的止住了声音。
祝云早这才凑到她耳边,同其耳语道:“此事说来甚巧,你的这位友人刚好也是我的友人,于是我趁着今日入宫的机会便将他也给带来了,眼下他正提着食盒,就坐在外殿等待着你传召呢。”
“什么?!”
听清楚祝云早的话后,李菱瞬间瞪大了眼睛。
反复确认其没有说笑后,这才又压低声音开口道:“此举未免太过贸然,怎可如此草率”
祝云早捏了捏她的手腕,鼓励似的问道:“莫要担心,今日他以我的帮厨的身份进宫,眼下尚且无人发觉异常,就连韦大人也不知道此事。”
一时间李菱的内心有些矛盾,此刻她既希望在远赴番邦和亲之前与小壬再见上一面,可却又不希望小壬因为自己如此铤而走险。
祝云早见她犹豫不决,当即推波助澜道:“眼下他与你仅有一墙之隔,见与不见只在你一念之间,只希望你们二人日后莫要因今日之决定后悔就是了。”
李菱一听“后悔”二字,立刻便下定了决心,“见!”
祝云早笑道:“理由我都帮你想好了,你现在只需说让他将食盒送进来即可。”
李菱这才会意为何祝云早方才没带任何东西进来,于是点了点头,“好,那就这么办。”
祝云早向她递去一个鼓励式的眼神,李菱立刻扬声道:“将祝娘子带的食盒送进来。”
听到此话的小壬登时便心知祝云早这是将自己进宫的事告知了李菱,第一时间提着食盒站起身,看向方才那位侍女。
不料那侍女上下打量了她一下,冷着脸朝他伸出手来,“烦请你将手中食盒交与我吧,公主寝宫,外男不便入内。”
祝云早本以为万事俱备,离成功只差一步之遥,却没想到竟还有这样的规矩,她飞快地看了一眼李菱,二人交换了一下眼色,李菱赶忙清了清嗓子,又扬声道:“下人而已,不妨事,寒雪,你放他进来吧,刚好祝娘子有话要同他说。”
名唤寒雪的侍女再度打量了小壬一眼,问道:“可有带兵器一类?”
小壬摇头,“浑身上下除了这只食盒以外,我没有带任何东西,连钱袋子我都放在家里了,况且入宫之时已有人搜过身了。”
韦韵搁下茶盏,帮忙说了一句:“是的,入宫时统一搜过身了。”
寒雪对小壬的这套说词尚算满意,加之有韦韵做保,她便更放心几分,于是她又掀开食盒看了一番,见没什么不妥,便出言提醒道:“殿下寝宫,还请阁下入内后,多加注意分寸。”
一向不拘泥于俗礼的小壬此时恭恭敬敬地还施一礼,“多谢贵人提点。”
寒雪面无表情,只抬手做请道:“请吧。”
小壬强压心中欢喜,提着食盒走了进去。
李菱一看见他,顿时眼前一亮,捂着嘴轻呼一声道:“真的是你!”
不知怎的,小壬一见到李菱,竟一反常态,原本自信大方的少年侠客,此时竟羞涩了起来,愣在原地直挠头,一句话也不说。
一旁的祝云早将李菱的欢喜和小壬的羞涩尽收眼底,心道自己先前的猜测准时没跑了。
于是十分识趣地起身将小壬推上前,自己则站在屏风旁充当起了望风的作用,“你们两个旧友好不容易重逢,肯定有很多要说的,但时间紧迫,我就不打扰你们说悄悄话了,你们先聊,我在这儿帮你们看着,记得小声一些,别被人发现了。”
小壬和李菱猛猛点头,轻声道:“没问题。”
祝云早斜靠在屏风一端,只见李菱拉着小壬坐下来,两人打开食盒边吃边讲悄悄话。
见两人如此颇有默契,又互相心生好感,祝云早不由得暗自感叹:若非这封建礼教将人分作三六九等,若非这世俗将阶级明确划分出差别,说不定这两个人还能成就一番良缘佳话呢。
毕竟金枝玉叶的一国公主和意气风发的少年侠客,这样的CP设定无论放在哪儿都着实非常好磕!
小壬将食盒里的益脾饼和艾草鸡肉丸取出来,递给李菱尝。
李菱一手拿着益脾饼,一手捏着艾草鸡肉丸,边尝边道:“没想到你竟与祝娘子相识,早知如此,上次我就与你相见了。”
小壬的脸红得像熟透了的柿子,此事李菱如此一说,他就差头顶冒出一团热气来,“上次来时我不清楚你的病况,也不敢贸然进来,怕给祝姐姐惹麻烦。”
更不知道你也想见我
小壬喉山一滚,默默吞下了这后半句,总觉得以当下的处境来看,不该是说这种话的时候。
李菱全然没看出来他的意思,更未察觉他内心的心理活动如此多,只咬着益脾饼,歪头笑吟吟道:“一瞧见你,我的病就全好了!”
内殿不算小,但时下十分安静,况且又无旁人喧扰,这三言两语甜蜜话自然而然地落进了祝云早的耳朵里,听得她心酥酥的,像刚一块刚烤熟的小饼干。
小壬的心也完全融化了,他如遭雷击一般呆愣了一瞬,接下来的话好似全然没经过大脑,“我可以带你走,只要你点点头。”
此话一出,祝云早的唇角顿时咧到了耳后。
这句“我可以带你走,只要你点点头”和那句“如果你呼唤我,我就为你跨生越死,重履入世,我会褰裳涉水,离开冥河”有什么区别?
李菱听罢此话瘪了瘪嘴,饼也不吃了,眼里登时蓄上一重晶莹的泪水,小声嗫嚅道:“我走不了了,我走了父皇母后怎么办,百姓臣民怎么办,你怎么办”
她越说越小声,说到末尾处,祝云早这个距离已经不大听得见了。
只听得小壬很快又道:“我可以帮你将这些狗屁番邦使臣全杀了。”
李菱噙着泪摇头,“不要人是杀不完的,今日你杀了这些使臣,明日后日还会有其他的使臣前来,况且若是这些使臣真的死了,岂不是等同于将整个大绥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小壬见她如此,一时间心如刀割,他和李菱一样清楚,这并不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可眼下确实也没什么别的办法。
两人一时间都陷入到了哀愁当中。
祝云早思索了一番,而后忽然走上前问小壬道:“你的骑射功夫怎么样?”
小壬不解其意,但仍旧如实答道:“虽不比小丙那般精湛,但百步穿杨还是不在话下的。”
祝云早一拍他的肩膀,激动道:“那你何不去参加围猎,替大绥赢下这一局?”
小壬顿时眼睛一亮,“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作者有话说:
今日三更奉上
第202章 公主的伴读(二更)
李菱认真想了想, 开口道:“要想参加皇家围猎通常需要有朝中官员举荐才行,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加的,更何况番邦使臣来朝见, 一切只会更为严格。”
祝云早问道:“那就由殿下来举荐小壬不成吗?”
李菱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不行的, 当下我别说是举荐能人志士参加围猎了,就是连这青鸾殿的门都不大好走出去, 依我看,父皇这次只怕是铁了心要将我嫁往番邦和亲了”
言罢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恶狠狠地咬了两口益脾饼,一副即便要向命运低头, 也不能饿着肚子低头的架势。
有食欲就是好的。
祝云早在条案前来来回回踱步两圈,又提议:“那若是我们拜托韦大人帮忙举荐一下呢?如此能不能成功?”
李菱停下啃咬益脾饼的动作, 歪着脑袋思索了一下, “韦韵倒是可以, 她是朝中女官, 又出身韦氏,只是”
小壬急道:“只是什么?”
李菱抿了抿唇,犹豫了半晌方道:“只是她未必肯施以援手帮我。”
祝云早疑惑:“不知殿下此话从何说起。”
李菱叹气道:“说来话长, 幼时我曾无意之中害死过她的胞姐,想必她也因此记恨了我许多年。”
祝云早和小壬均大吃一惊,显然对此事均不知情。
祝云早甚至倒抽了一口冷气, 若是无恩也就罢了, 眼下这明显是有旧怨, 那么情况可就棘手了。
李菱见二人神色大变,便心知此事无望,于是捏起一枚艾草鸡肉丸送入口中, “祝娘子,你的手艺是全长安独一份的好,不必为我烦忧,倒不如坐下来,趁着我还没被送往番邦,好好地吃上一顿。”
小壬的大脑飞速运转,想起了李菱从前说的话,他问:“难道你先前说的那位儿时玩伴,不是韦大人,而是韦大人的亲姐姐?”
李菱耷拉着眉毛沮丧地轻“嗯”了一声,肯定了他的猜想,“是的。韦韵的姐姐曾是我的第一任伴读,当时我年齿尚幼,不谙世事,与之交情甚好,却不想犯了君臣有别的忌讳,起初是一些风言风语,我们互相慰藉专心研读圣贤书,不必这些将闲言碎语放在心上。
“后来韦家在朝堂之上屡屡遭受奸臣弹劾,有人更是以我二人的关系借题发挥,当时她虚长我几岁,人又敏慧,发觉了个中问题后,便刻意与我保持距离,疏远了我。
“但我当时年幼,并不明白身位一朝公主,一言一行都在万万人监督之下的道理,于是在我的生辰宴上,我为了挽回这段友情,亲手摘下了自己的璎珞项圈,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只我自以为象征着友情牢不可破、情比金坚的璎珞项圈,最终会成为将她推向死亡的一重枷锁。
“生辰宴过后,我便听闻了她溺水身亡的消息,从前她偷偷告诉我,她水性颇好,旁人都不知晓,是她私自练的,这样一个行事谨慎且精通水性的人怎会忽然溺毙在一处小小的莲塘里?
“我虽对她的事心存疑窦,但奈何身处宫墙之内,行动处处受阻,无法插手查探此事真相,再后来便是半年后,她的妹妹被送入宫来,成了我的第二位伴读,也就是当下的韦韵了。
“她长相与她姐姐有七八分相似,初次见她我还当是故人还魂归来,与我再续金兰,可很快我便发现,她二人差别很大,无论是性格、脾性、习惯还是言谈举止与处事方式,都不相同,若说韦歆温柔知意,那么用冷若冰霜来形容韦韵,可谓是十分贴切。
“她们姐妹二人,一个眼里是融融春意,一个眼里是凛霜飞雪。也是在看清楚韦韵那双与韦歆一模一样的眼睛时,我才真正意识到,她在顺从我,为我伴读的同时,大抵也是怨恨我的。
“而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敢同任何人亲近,再没有了知心朋友”
李菱讲完故事,从回忆中回过身来,却发现祝云早和小壬都陷入到了长久的沉默当中。
她不愿意让气氛变得过于凝重,于是耸了耸肩,故作轻快地同小壬道:“好在我后来偶然认识了你,日子总算不再乏味枯燥。”
望闻问切中,祝云早学得最精的便是“望”,她自诩自己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能够准确地捕捉到病患的情绪,可当下她却有点厌恶自己的这项特长。
只因她看见了李菱耸肩的动作和始终下弯的唇角,这无不昭示着韦歆之死这件事,对李菱的打击极深极重,乃至于这么多年都不能完全走出来,亦或者说是,完全没有走出来。
她下意识拍了拍李菱的背,有些不知如何开口。
反而是小壬忽道:“或许对于韦歆来说,她也是韦家的一个筹码、一枚棋子,被送进宫只是为了维系韦家的利益,就恰如当下的你一样”
李菱瞳孔骤然一缩,像是被什么刺痛了一下。
祝云早亦反应了一下方道:“如此说来,韦大人未必憎恨于殿下你,至少从她近几日以及今早来找我时的表现来看,她并不希望你嫁去番邦和亲。”
李菱愣了一下,一时间又犹豫起来,“我并不能确定她的想法,她对待我一直恪守君臣之礼,除了日常课业之外并无太多交流”
祝云早思量了一下,虽然她与韦韵也没到交情匪浅的程度,况且在朝为官难免处事圆滑,对待人与事都是游刃有余的,但经前日在太和酒楼小叙那日,祝云早总觉得韦韵并不是一个冷面冷心的人。
故而她顺着这个方向大胆猜测道:“或许她刻意同你疏离,从不行亲近之举,并非怨恨于你,而只是为了明哲保身,不重蹈韦歆的覆辙也说不定呢。”
李菱咬着饼边,明显有些动摇,其实很多时候她也隐隐觉得韦韵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冷漠,她只是不像韦歆那样同自己交心而已。
小壬道:“听韦大人早上说,番邦使臣今日便要趁围猎的机会向陛下求娶你,左右咱们现在也没什么旁的好法子了,依我看何不就将韦大人唤进来试一试?”
李菱无措地看了看小壬,又无措地看了看祝云早,“可若是她不同意帮忙我又该当如何?”
祝云早帮她认真分析利弊,“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至于到底能不能医得活,也得试一试才能知道,岂有现在就放弃的道理!”
李菱觉得祝云早和她的菜一样,莫名能带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在推动着她向前,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可她真的能做到吗?
她不能笃定地下结论,但她被祝云早成功说服了,只要迈出这一步,求助于韦韵,哪怕最后没能成功,日后大抵也定然不会后悔了,就像方才选择与小壬相见一样。
思及于此,李菱心底里五味杂陈,她攥了攥拳,站起身扬声道:“多日未见,请韦大人入内殿一叙。”
外殿的寒雪闻言立刻躬身作请:“殿下传召,韦大人请吧。”
韦韵搁下茶盏,站起身来,走向内殿,而寒霜不经意一瞥,这才发现杯中香茗早已吹冷,可韦韵却似乎一滴未动,方才如何端上来的,眼下便如何端下去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韦韵的背影,总觉得这位一向公事公办的韦大人,今日似乎有些心事重重。
而这边韦韵一转过屏风走入内殿,祝云早立刻便将门虚掩了半扇。
韦韵同李菱见礼后,回头警惕道:“祝娘子这是何意?”
时间有限,祝云早半点也不同她绕弯子,而是开门见山道:“民女方才脑中灵光一现,偶得一法,可解公主殿下燃眉之急,不知韦大人是否愿意出手相帮?”
韦韵喜怒不露于形,只轻轻“哦?”了一声,继而问道:“不知是何等妙法,韦某愿闻其详。”
祝云早太清楚这句话内里的含义了,若是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出手相助,那么多半不会再问,而是当场拒绝,但眼下韦韵追问了,那么虽不能代表她答应帮忙,但至少可以确定她并不排斥出手相助。
“眼下我有一人可举荐与韦大人,他精通骑射,马背上的工夫是一顶一的好,倘若他能够去参加今日围猎赛事,与番邦使团之人一较高下,想必定能为殿下和亲一事争取一些机会。”
祝云早话毕立刻观察韦韵的表情与微动作,试图以此来判断韦韵的心理。
但韦韵毕竟常年游身于官场,且又在宫中诸多贵人座下奔走,自然不会让祝云早这样轻而易举地试探出来虚实。
她面不改色地抖了抖袖子,也不知可否,只继续向下问:“不知祝娘子口中所说之人,是哪门哪派的高手呢?”
这话倒是令祝云早语塞了半晌,显然她不能将小壬的真实身份和拭雪楼这三个字公然报出来,可眼下若是不报个江湖上响当当的门派出来,似乎又没什么说服力
韦韵见她并未及时接话,于是换了个问法:“我当如何相信你举荐的人的确有不凡的实力?”
“这”
祝云早四下环视了一圈,青鸾殿内显然没有什么能够让小壬一展身手的东西,眼下要想证明,只怕还真有些困难。
韦韵目光如电,半分思考的时间也不给,只道:“一不能言明出身,二不能展现实力,这让我如何相信?”
祝云早苦涩地笑了一下,看向小壬的视线充满了惆怅。
怎么偏偏就是个无法明说的身份和门派,拭雪楼但凡从前干得不是杀人越货的买卖,而是一个名门正派,此时也不至于如此窘迫。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之际,李菱忽然开口了:“倘若本宫相信他,并希望韦大人举荐他去参加围猎呢?”
闻言,祝云早和小壬都吃了一惊,而韦韵整理衣摆的手也略微顿了一下。
三道目光齐齐投向韦韵,静静地等待着下文。
韦韵忽而扬了一下眉毛,像是对李菱今日的表现颇感意外,片刻,她恭恭敬敬朝李菱施上一礼,言道:“既是殿下吩咐,下官没有不从的道理,但若此事不成,请恕下官不能替殿下隐瞒此事。”
眼含热切期盼的三个人见韦韵并未出言拒绝,顿时松了一口气。
李菱抬了抬手,道:“倘若此事不成,本宫自会将罪责尽数揽下,绝不会让此事殃及韦大人乃至韦家,只是倘若此事可成,本宫还请韦大人不要将眼下叙话之事泄露出去,此番本宫也只是为求自保而已。”
韦韵叉手平静道:“谨遵殿下旨意。”
转而她又问祝云早:“不知现在祝娘子是否可以让韦某知晓,这位精通骑射的高手究竟是何人了呢?”
祝云早深深地与韦韵对视了一眼,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平常和韦韵相处的时候她并不这样,但一进了这青鸾殿内殿,她就像变了个人一样诡异。
一眼过后,祝云早信手一指旁侧的小壬,举荐道:“他。民女所说之人便是他了。”
“他?”
韦韵当然认识小壬,这几日他一直跟在祝云早身后帮厨,韦韵自然也与他打过不少次照面。
她先前听韦管家说这位小兄弟力气超人,能徒手将芦苇杆扎进胥余果里,而且干活勤快,手脚麻利,一个人能身兼数任,雇佣他一个人相当于花一份工钱雇佣了三四个杂役,但却没想到他除了会干活之外,还有擅骑射的本事。
很快她便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仅仅今日一面之缘,殿下便能十成十地相信这位小兄弟?”
此问一出,殿内余下三人都愣了一下,他们方才只顾着想办法让韦韵答应帮忙,却忘了掩盖这件事。
三人沉默了一息后,李菱扬起下巴开口道:“本宫瞧着此人颇有眼缘,像是个根骨不凡的胚子,所以相信他!”
祝云早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两下,一句话也不敢说,只在心里默默嘀咕:真是好糟糕的一套说辞!
韦韵同李菱隔空对视了一眼,李菱攥紧了拳头,努力向上扬了扬下巴,试图用寿阳公主的身份将韦韵的怀疑与追问给强行压制下去。
韦韵内心失笑了一瞬,面上却仍紧绷着,两人对视了良久,她才松口:“殿下向来慧眼识珠、唯贤是用,那下官便依殿下所言,即刻举荐他去参加围猎。”
李菱咬了咬牙,气鼓鼓地看向韦韵,她恼火韦韵话里有话,那句“慧眼识珠、唯贤是用”显然不是用来形容她这个不理朝事的公主的,可偏偏眼下有求于人,她又不好发作,只得硬生生咽下这口气。
咬牙道:“事不宜迟,韦大人即刻去办吧,倘若此番此人能在围猎场上一举夺魁,那么韦大人举荐此人有功,父皇定不会少了韦家的好处。”
见李菱如此,韦韵想笑,但又心知自己断不能笑出来,于是也憋在心里,并不言明心意。
只一如往常般恭恭敬敬道:“多谢殿下提点。”
李菱内心小叹了一口气,心知不能强求韦韵和自己交心,毕竟这么多年都没能成功,自然不可能今日今时忽然达到促膝而谈的地步,现下她能够答应帮自己举荐小壬,已是极好之事,又何必奢求旁的什么
她挥了挥手,示意韦韵,“你先带此人到围猎场去做准备吧,围猎辰时开始,我同祝娘子一道用过早膳后再一同过去。”
这番话倒是让韦韵愣了一下,她问:“殿下也要去看围猎吗?场中流矢无眼,只怕殿下不宜亲临,况且那些番邦使臣”
说到这儿,她忽然没了下文。
李菱像抓住了什么机会一样,惊喜地追问道:“况且那些番邦使臣如何?”
祝云早和小壬也好奇地将目光投向韦韵,可韦韵偏生绝口不提了,“没什么,殿下若是也要前去凑热闹,切记带好防具。”
李菱撇了撇嘴,似乎对她的回话不慎满意,但却有无可奈何,只得闷声道:“本宫的骑射功夫可是林指挥使亲自教授的,就连二哥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来着,想当初马球赛,我还带领不少将门虎女一举夺魁来着呢!”
韦韵淡笑以应,“殿下英明,实为世家贵女之典范。”
见她如此敷衍了事,李菱忍不住朝她努了努鼻子,当即下了逐客令:“为我大绥举荐好儿郎要紧,韦大人还是快些去吧,别误了正经事。”
韦韵叉手施礼道了一声“是”,便带着小壬一同推出到外殿去了。
而李菱则拉着祝云早的袖子坐下来,“祝娘子还没用早膳吧,我这便传膳,今日咱们一同吃。”
作为穿越者,祝云早并不知道有没有这样平民与公主同桌共食的规矩,而“原主祝云早”自幼生长在乡野之家,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为保谨慎,她推辞了一下:“殿下,这只怕不妥吧。”
李菱笑道:“青鸾殿上上下下都由我说了算,你就别推辞了,方才你站在屏风那头的时候,我都听到你肚子咕咕叫了,更何况方才你帮了我好几个大忙,我都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你。”
祝云早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尴尬一笑,坐了下来“那便多谢殿下抬爱,民女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菱扬袖一挥,扬声道:“寒雪,吩咐下去,另添一副碗筷来,然后即刻传膳吧。”
外头候着的寒雪立即应道:“是。”
祝云早忍不住搓了搓手,忙了一早上她什么也没吃,此时的确有些饿了,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还能吃上公主早膳的配置。
此时早膳还没端上来,她便已经隐隐开始有些期待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3章 关于友情(三更)
很快, 寝殿外便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方才那位名唤“寒雪”的侍女双手捧着一盏温度适宜的蜜水趋步走到李菱的身前。
待到李菱润过喉后,另有一名和寒雪年纪相仿的小宫女也捧着一盏蜜水走了上来, 将蜜水递给了祝云早。
祝云早不知所措地仓皇站起身,双手接过杯盏, 学着李菱方才的模样,抿了一口盏中蜜水用以润喉。
润过喉的祝云早屁股刚回到椅子上, 便见又有两位宫女端着一个金盆和一个铜盆走了进来。
还不待祝云早感叹用金盆洗手是何等的奢靡,李菱已经习以为常地净手了。
祝云早见状不敢怠慢,连忙伸手到那铜盆中去,将手洗干净后又用宫女递来的帕子擦干了手。
本以为洗干净手后就该开始吃饭了, 可事情似乎还没完,只见前面几位侍女矮身退下去后, 又有诸多宫女自画屏两侧鱼贯而出, 后头还跟着一批腰胯唐刀的侍卫, 乌泱泱地人一进内殿便格外有序地分列在内殿两侧, 祝云早看了一眼,这才发现每个人手里拿着的东西竟各不相同。
“这是何意”
祝云早不解地看向李菱,五脏庙已经开始闹了。
李菱没说话, 而立于她身旁的寒雪则忽而扬声道:“布菜——”
带有封条的食盒立时被端上前来,侍女们在一众带刀侍卫齐刷刷的注视之下,同时将所有带有封条的食盒一一揭开。
祝云早垂眼定睛一看, 菜式五花八门, 很是丰富, 很符合她对古代公主早膳规格的幻想。
所有人揭开食盒重新站定后,寒雪再度拖长音调,开口道:“一试菜——”
嗯?
什么叫“一试菜”?
祝云早疑惑了一下, 但很快便得到了答案。
只见一众侍女整整齐齐上前一步,每人取过一只银碗、一对银筷,将食盒中感到菜拨出少许,而后默不作声极为整齐地吃了起来。
看到这一情景,祝云早才明白过来。
——这是在试毒。
一众侍女吃完后,统一将碗筷放在了一侧,齐声道:“一试菜,厨下尽责。”
而后这些人脖子弯成一样的弧度,垂手等待着寒雪的下一步指令。
祝云早见此情景,内心倍感震撼,想不到古代公主吃个早膳,竟然如此复杂繁琐,等到这一番折腾下来,只怕那些菜品都冷的冷、凉的凉了。
眼见着一应珍馐佳肴吃不到嘴里,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祝云早就心生苦涩,特别是这一早上忙忙碌碌,体力和精力都受到了极大的损耗,眼下只能看不能吃,对于祝云早来说,简直可以算是一大酷刑了!
这古代公主想吃个早膳,怎么竟如此复杂繁琐?!
祝云早勉为其难地挤出一张笑脸,甚至已经开始默默练习修仙功法里面最基础的呼吸吐纳之法了。
殿内一片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一排银碗和那一众侍女身上。
祝云早扫视了一遍,见没人出现呼吸不畅、唇色发青等迹象,顿时松了一口气——没人中毒的话,那么很快就可以吃饭了。
不料,寒雪逐一检查了一遍银筷银碗后,转身点上了一炷香。
这又是要整什么幺蛾子?
祝云早又看傻了。
她想李菱投去求助示的目光,可偏偏李菱的目光也落在那柱香上、所有人都注视着那柱香!仿佛那柱香关系着每个人的性命……
祝云早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些人,吞了吞口水,只好也滥竽充数,混入其中,开始注视那柱香。
半截香烧下去,祝云早感觉半个世纪都快过完了,颇有一种学生时代盼望下课铃的感觉。
好消息是没有人出现异样,也没有银筷银碗发生变色,祝云早心道:没毒,这回总算是完事儿了。
谁承想寒霜逐一检查过后,竟挥了挥手,将第一批宫女全部遣了下去,换了一批太监过来,并道:“二试菜——”
祝云早一听此话,顿时疯了。
她强忍住没有起身就走的原因是她看见了侍卫们手里的唐刀,且不说这些刀锋利与否,至少这么多同时刀戳过来,将她杀死十几个来回是肯定绰绰有余的了。
随着寒霜一句“二试菜”的指令传达下去,一应宦官们也像方才那些宫女一般,取来银碗银筷,加了一小口菜送入口中。
接下来的流程祝云早已经熟悉了,倘若没有这二次试菜,那么剩下那半柱香是做什么用的?
她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静静地等待着这一套流程结束,甚至好像都已经有点饿过劲儿了。
太监们试过菜后,果然唱了一句“二试菜,内监尽责——”
嗐,其实这些人说什么已经不大重要了,祝云早现在只想知道后面还有没有三试菜、四试菜、五六七八试菜,而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一口朝食!
又过去半柱香的时间,祝云早的心此时已经彻底被磨平了棱角,她只恨自己方才怎么如此贪嘴,没有拂却公主的美意……
“还有几轮试菜?”
祝云早实在忍不住了,她趁着寒雪检查菜式,小声同李菱耳语了一句。
李菱知道她不习惯这样等试菜,于是劝慰道:“很快了,只剩最后一轮了,御膳房的菜尚且不错,你一定要尝一尝,不然白等了。”
好一个不然白等了!
这句话成功说服了祝云早。
虽说沉没成本不参与重大决策,但她真的不甘心就这样跑了……
两轮试菜结束后,寒雪遣散了候在一旁的一众人等,而后自己取来一套银碗银筷子,随意挑选了几样菜品浅尝了一口,又舀起一应汤羹粥品,逐一尝了一遍,这便算是第三轮试菜了。
她试过菜品确定并无异样后,弯身退了出去,“殿下,祝娘子,请慢用。”
呵呵。
祝云早现在实在饿得前胸贴后背,绝无可能“慢用”了。
一阵叽里咕噜的肚子响过后,祝云早也顾不得狼狈不狼狈,当场直奔主题道:“殿下,咱们能动筷了吗?”
说话间,她已经将筷子和碗拿起来了,她算是知道为什么方才饭前要先喝一杯蜜水了,那哪里是用来润喉的,那分明是用来垫肚子、补充糖分避免饿晕过去的。
李菱轻快答道:“当然可以了,现下没人吵扰,我们可以大吃特吃了。”
祝云早飞快地伸出筷子,夹起一块油酥烧饼,直接递到嘴边,大口咬了下去。
果不其然,这菜经过这一番大张旗鼓的折腾,早就已经凉了一半了,若不是在食盒里头装着,只怕此时都得吃冷饭了。
好在这个油酥烧饼经过高温烘烤,又是两面煎透了的,所以仅仅只是表皮的酥皮稍稍有点凉了,里面的鹿肉还很热乎,一定程度上保有原本的温度。
“怎么样?还合你的胃口吗?”李菱舀了两勺莲子粥到碗中,配了一点点桂花蜜,小口小口往嘴里送。
她方才吃了祝云早带来的益脾饼和艾草鸡肉丸,所以当下已经不算太饿了。
祝云早点头称赞道:“外皮金黄酥脆,内里香浓多汁,这鹿肉经炭火一烤,油脂沁入到肌理当中,很是入味,加上你们皇宫御膳房的面粉比较精细,远比我烙的益脾饼还要更香一些,而且你们的厨子不吝啬,加了胡椒和花椒进去,这让这只酥皮烧饼的味道更上一层楼了。”
李菱喝着粥,歪头道:“没想到祝娘子对这道酥皮鹿肉烧饼有如此高的评价,看来下次有机会我得打赏一下这位御厨了。”
祝云早笑道:“其实我只是饿了,想先吃一口主食垫垫肚子。”
李菱将食盒往祝云早的方向挪了挪,“祝娘子怎么没吃过朝食再进宫来?”
祝云早挥快如飞,边夹菜边如实道:“早上卯时便起来了,原以为时间来得及,却没想到没待我吃朝食,韦大人便行色匆匆而来,说是接到小道消息,各番邦使臣今日很可能想借今日围猎之机,向陛下提出和亲的请求,于是我们当即决定动身入宫,所以就没吃上朝食。”
李菱听罢思索了一小会儿,而后小心翼翼问道:“如此说来,是韦韵一大早匆匆忙忙过去找你们的?”
祝云早咀嚼的动作微顿了一下,反应过来她的意思后,郑重其事地点头道:“是啊,当时我刚起身,都还没来得及梳妆呢,韦大人便匆匆忙忙地带着消息赶来了。”
说到这儿,她又特地小声补充了一句:“看来韦大人还是站在殿下这边的”
李菱闻言顿时眉开眼笑了一下,不过很快便又蹙起了眉头,反复搅弄碗里的粥,愤然道:“她哪里站在我这边了你看她方才,好像恨不得立刻跟我撇清关系呢!”
祝云早没忍住,“噗嗤”一乐,险些呛到了,她咳嗽两声,这才道:“韦大人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这次的端午宴就是她举荐我来的,而且我刚来的那天,韦大人便将给你做药膳的差事交给了我,她说你食欲不振,脾胃不和,担心你不吃饭,将身体给弄垮了。”
李菱一脸好奇地看向祝云早,“那你再说说,她还怎么私下里偷偷关心我了。”
祝云早回忆了一下,讲道:“那时韦大人还叮嘱我,不要在菜里放姜,她说你不爱吃姜,不吃动物内脏,碰到这些食材这些要格外注意,即便做菜会用到姜,也得用完之后逐一挑出去”
李菱明显听得很满意,表情也变得越来越明朗,“这么说来,她还是很了解我的了”
祝云早顺着她的思路往下说好话:“对啊,韦大人或许真的是面冷心热吧,她身在官场,又有自己亲姐姐的前车之鉴,难免行事上谨慎小心一些,多半不是憎恨你的,更何况当年她姐姐的事也不尽然都你的过错,要怪也怪不到你的头上。”
李菱听她这么一说,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面色也不似方才那般忧愁了,“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毕竟方才她虽然死不松口,但还是选择了帮我。”
祝云早继续帮她分析道:“对啊,如果她真的憎恶你、怨恨你,因为她姐姐的事对你心怀不满,那么她刚刚肯定不会选择帮你的,并且她可能还恨不得你嫁道番邦去吃尽苦头呢。”
李菱的心结松动了一些,这么多年她一直为韦歆的死耿耿于怀,长久地陷入到自责的情绪当中,每每午夜梦回之时总会梦到她与韦歆同进同出,同气连枝的场景,而每每大梦初醒,她都会在泪水中醒来,为旧时好友而感到惋惜与心痛。
特别是在韦韵作为第二任伴读入宫的那一年,李菱几乎没有一夜是安然入睡的,每每闭上眼睛,她都会清晰地看见韦歆的脸,以及那一双漂亮的眼睛——和韦韵生得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双眼睛让她无时无刻不缅怀韦歆,整整纠缠了她十年,但在今时今日此情此景之下,韦韵选择了帮她,那么是否意味着她没有为韦歆的事而怨恨她,亦或者说,是否意味着她不再为韦歆一事而怨恨她了呢?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顺藤摸瓜,那么韦韵的原谅是否也同样代表着韦歆的原谅?
时隔多年,她的这位儿时旧友,是否已经放下执念,投胎转世了呢?
李菱不能上穷碧落下黄泉,更不可能知道韦歆有没有原谅她,逝者已逝,已是昨日之日不可追了。
当下她能做到的也只有每年清明佳节为旧友送去祝愿,送去祈祷,送去祝福,真诚地希望这位友人来世一生顺遂平安了……
从前她想:韦韵或许是韦歆对自己的惩罚。
现在她想:韦韵或许也只是一个同样会在清明之际为长姐默默祈福祝祷的人罢了。
既然她们怀着同样沉痛的心情,报以同样美好的祝愿,那么那些所谓的恩怨纠葛,是否也可以就此轻轻放下了呢?
李菱托着下巴,看向窗外一时无话。
……
祝云早见李菱一直没说话,便心知她正在思考韦歆、韦韵以及她自己的事,于是也没有出言打扰,只默默地吃着早膳。
她边吃边在心底里叹气道:唉,看来人人都有烦恼,就算是金枝玉叶的公主,日子也并非完全一帆风顺、万事胜意啊……
那么这世间无论古今、无论中外,无论何等身份,有多少财富、名望、权力,又是否真的存在真正快乐的人呢?
祝云早一时也想不清楚答案,她只是索性将眼前的事一一做好,这样至少可以确保日后不会后悔。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4章 谁的少女时代没有江湖病?
祝云早在青鸾殿同李菱大吃了一顿豪华早膳后休息了片刻, 期间李菱三次差寒雪去长秋殿向太后请旨,软磨硬泡才说服太后暂且放了她一日自由。
两人打青鸾殿一出来,李菱便兴奋地仰起头, 对着天空深呼吸了好几口气。
自从各番邦使臣要来长安朝见的消息传到她的耳朵里,她便听闻了自己有可能被送去和亲的噩耗, 而后她闷头在被子里哭了一日,跑去太极殿门前跪了一日, 又到长秋宫找最疼爱她的皇祖母苦苦央求了一日,都没能改变自己即将迎来悲惨命运的事实。
于是她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装病的法子,但这个法子虽说让她成功地逃避现实了一段时间, 但实际阖宫上下上人人皆知她并非真病,所以还是没能改变和亲一事。
这一番大张旗鼓地折腾, 非但没有改变任何结果, 还把她自己折腾了个够呛, 清晨她揽镜自照的时候, 发现自己清减了不少,甚至都已经从原本的圆脸变成鹅蛋脸了。
时下好不容易事情有了一点点转机,而她也终于不必继续闷在青鸾殿里称病不出了, 倘若今日事成,说不定她还能改变和亲一事的走向,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 这如何能让她不感到神清气爽、心情舒畅呢?
端午已过, 暑气渐盛, 碧空如洗,天空蓝得像是一块刚出窑的青釉,一缕云彩都看不见, 只在交织纷飞的石榴花与栀子花下,间或能听到两三声关关鸟鸣。
祝云早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自然的天空了,穿越到大绥之前,她身处在钢筋混凝土筑构的高楼大厦之间,彼时她也是万万人之中的一个,她走在街上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行色匆匆,视线或是在看自己脚下的斑马线,又或是在看马路对面的红绿灯,即便闲暇不忙时,通常也只会选择沉浸在电子产品当中,鲜少有主动亲近自然的体验。
但自从穿越到大绥来以来,她虽经历了不少事,可却好像意外获得了从纷杂琐事中抽离而出,切身实际地去感受“生活”这个动词的真正含义。
起初她很排斥这个处处拘泥于礼教的封建朝代,对这里的生活更是有很多不习惯,但时间久了,她不知自何时起,竟忽然茅塞顿开了,她将这次穿越时空之旅视之为一次脱离原本人生剧本的机会,故而格外珍惜了起来。
两个人各有所思地望着天空,一时无话,但却半点不会尴尬,反倒两人都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静谧与美好。
仰头半晌,祝云早虚了虚眼睛,从飘散的思绪中回过身来,偏头问李菱道:“殿下若不是大绥的寿阳公主,会希望自己此时在做什么?”
李菱歪头思索了一下,顺着祝云早的问题开始设想,“倘若我不是大绥的寿阳公主,那么我希望我能成为一名江湖侠客,首先我要有一匹身姿矫健的红鬃马”
说到这儿,李菱抬起胳膊伸出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高就可以,我的骑射功夫向来很好,想必是在这方面颇具悟性,就算不做公主,定然也不会荒废掉。”
比划完她又道:“然后我还要有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剑鞘必得是鲨鱼皮质的才行,而这柄宝剑最好有一桩尘封已久的故事,譬如它曾是一位顶级剑客的配剑,在剑客百年之后才埋葬于泥土之中,默不作声地销声匿迹了千百年,所以后来每每出鞘见血之时,都会带有一股淡淡的铁腥”
聊到这个设想,李菱像忽然打开了话匣子,此时她短暂地抛却了烦恼,卸下了身份地位带给她的枷锁与负担,正在努力地、轻快地构想着自己的第二人生。
“除了红鬃马和宝剑之外,我还要有一副趁手的弓箭,以柘木为胎,外层贴覆麋鹿角片,箭囊里的箭矢不必太多,多了沉了不仅容易影响我纵马青山、闯荡江湖的进度,还会加重我两肩的负担。统一用桦木轻箭就好,箭羽要用雪雁最细软的羽毛,箭镞要用玄铁打造成特定的三翼倒须式,这样才能有一击毙命的伤害!”
“除了这几样必备的物件之外,我希望我还能有一支笛子其实我并不会吹笛子,授我乐理的老师只赠了一把焦尾琴给我,他说:古之琴者,女子之友也,其制合坤德,其音协阴柔,桐梓为体,丝弦为用,倘使心弦合一,弦与意通,则可广陵之韵,泛游太虚。
“但实则我一连学了数载,也只学了些许皮毛,并没能真正体悟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反倒是笛子,我记得韦歆曾私下里偷偷教过我两次,我学得极快,也喜欢吹奏时轻松愉快的心情,所以若是能自行选择,那么我一定选笛子不选焦尾琴”
李菱石榴花般火红的裙摆飘扬在风中,两颗珠圆玉润的珍珠恰到好处地点在她的两泊梨涡中间,见她干净无瑕的面容衬托得更为灵动鲜活。
祝云早弯唇淡笑。
边走边静静地听着李菱滔滔不绝地描述幻想中的自己,眼里全是欣赏之意。
谁不想快活恣意地活成自己心里向往的模样?
谁的少女时代没有一场很严重的江湖病?
闯荡江湖,快意就好!
又有谁会真正在意这些设想究竟是否切乎实际呢?
李菱讲道兴起处,翩然踮脚转了个圈,兴奋问道:“祝娘子,你知道谢灵运的《居名山志》和《游名山志》吗?”
祝云早愣了一下,她并非文史类专业出身的选手,平日里对这类古代山水游记的了解也仅仅只限于看过一点点《徐霞客游记》而已,所以李菱所说的这两本著作,稍稍有点触及她的知识盲区。
好在李菱这个人并不是端着天家气贵便盛气凌人的性格,更不会因为祝云早没有听过这两本书便对其冷嘲热讽。
她见祝云早一时没搭话,便揣度其大抵出身乡野农户之家,平日能翻阅书籍的机会少之于少,于是轻快劝慰道:“没听过也没关系!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祝娘子的专长不在此处,而在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菜式之间。”
祝云早本也没因此而自惭形秽,所以很容易便接受了她的劝慰,并顺着她的话问道:“我从前的确不曾翻阅过这两本古籍,还请殿下不吝点拨。”
李菱喜欢这个话题,她提裙折来两朵开得最大、最浓烈、最能凸显夏意的蔷薇花,一朵别在自己的鬓边,一朵簪在祝云早的髻侧。
这才继续道:“这两本都是晋宋间诗人谢灵运的著作,书成于其游历时兴起所著,都是讲述山水风光的著作,我很喜欢!我时常幻想成为那样的潇洒的人……”
她忽而于洋洋洒洒倾泻的日光下粲然一笑 ,“他的诗也写得很好,我背给你听!”
祝云早回之一笑:“愿倾耳。”
李菱捏了捏喉关处,清了清嗓子,吟诵道:
潜虬媚幽姿,飞鸿响远音。
薄霄愧云浮,栖川怍渊沉。
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徇禄反穷海,卧疴对空林。
衾枕昧节候,褰开暂窥临。
倾耳聆波澜,举目眺岖嵚。
初景革绪风,新阳改故阴。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
祁祁伤豳歌,萋萋感楚吟。
索居易永久,离群难处心。
持操岂独古,无闷征在今。[注]
祝云早从前没听过这首诗,但或许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缘故,她单听李菱吟诵这些字句,便能大差不差地感受到其中含义以及诗中描述的大致场景。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
果真是佳句!
只是这首诗通篇听下来,似乎隐含着一种进退两难的心境,或许以公主现在的年纪,尚且不能透彻品悟
一诗吟罢,李菱很是尽兴,赶忙问祝云早:“怎么样?是不是字字珠玑?”
祝云早没将自己高中学古诗词赏析学到的经验套用在这首诗上,而是顺着李菱的兴致,点头称颂道:“我虽不通文墨,却也能听得出来这一首确是好诗。”
李菱又道:“这一首虽流传千古,但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他另一首诗里的另一句,曰‘云日相辉映,空水共澄鲜’。”
“云日相辉映,空水共澄鲜”
祝云早重复了一遍这句诗,反复咀嚼了一下,短短十个字,便将云和日相互映照、相互衬托,使得天空更为澄净的场景描绘得淋漓尽致,可见其人的确颇具诗才。
“这句怎么样?”李菱走在前面,时而拨弄一下道边垂柳,时而抚摸路上杂花,“是……不是比前面那一整首还要美?”
祝云早笑着跟在她身后,点头道:“确实很美,叫人听之心情明快。”
李菱高兴道:“对!正是如此!知我者非祝娘子是也。”
两人如此一边吟诗诵句,一边朝围猎场的方向走去,不时便来到了围猎场外围的营帐之间……
作者有话说:
【注】:本诗取自《登池上楼》谢灵运·南北朝
第205章 马作的卢飞快!
围猎场外围设置的这些营帐都是临时搭建的帐篷, 有人来此围猎时,会将此处作为休息点,供人们休息纳凉, 平日里无人来此围猎的时候,则尽数拆掉, 偶尔会在此地举办一些裙幄宴、纸鸢宴等等。
李菱和祝云早两人来到围猎场后,先到主营帐向皇帝皇后请安, 而后才和韦韵汇合。
此时辰时刚过,参加今日围猎的有几位世家子弟以及来自各番邦的勇士。
比赛的大致规则很简单,弓弩、箭矢、宝马、鞍鞯乃至窄袖骑装均由大绥统一提供,所有参赛选手同时出发, 而整个猎场当中所有的猎物自然也均在可狩猎的范围之内。
为了鼓舞众人踊跃争先,天子按照动物体型的大小以及猎杀难度高低, 错略地将所有可狩猎的动物分作四类。
第一类是虎豹豺狼熊这类的大型动物, 因其攻击性强, 且狩猎难度较大, 对狩猎者的智慧、谋略、力气以及技巧都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每只记作十分,属于三类之中分数最高的一类。
第二类是诸如梅花鹿一类身姿矫健、行动敏捷的动物, 这类动物虽说攻击性不强,但灵活多变,行踪更是捉摸不定, 想要狩猎这类动物, 光靠蛮力显然不行, 还需要狩猎者具备一定的耐心和策略,所以每只记作五分。
第三类是鸟雀飞禽一类,这类动物虽体型不大, 通常也不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但比较考验狩猎者的目力和准头,需要较强的判断力,并非力大者便能取胜,所以每只记作三分。
而最后一类则是一些涵盖野兔、野鸡等等小型动物的分类,这类动物没有攻击性,狩猎难度也不高,对狩猎者的要求也不多,即便是一些初学者,也有很大几率射中,故而每一只仅记作一分。
当前赛前热身结束,各国参赛选手均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因众人心里都清楚,这场围猎的彩头看似是百两黄金和一万布匹,实则是一个向天子求娶寿阳公主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对于各国使臣来说,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求娶公主永结秦晋之好是假,他日借公主为由挑起两国争端,进而来犯边境才是真,所以这一场围猎比赛,并不似表面上看起来这般平静,而是暗潮汹涌。
此情此景之下,距离开始围猎的时间越近,韦韵就越紧张,毕竟她对小壬知之甚少,更不清楚他究竟是怎样的骑射水平。
她见小壬拉伸好肩膀后,将弓、箭矢、箭袋全部取回来后,立刻上前低声提醒道:“弓和箭矢都是检查过的,你试试是否趁手。”
小壬将弓握在手里反复把玩,看上去颇为喜爱,全然不似韦韵那般紧张,语气中反倒透露着一种兴奋感,“方才一拿到手我便试了两下,果然是把好弓,无论是弓身还是弓弦都十分合适,开弓时既能够确保箭矢的射程和力道,又不至于拉伤肩膀。”
韦韵见他面上全然没有紧张神色,更没有严阵以待的架势,登时心又凉了半截,忍不住出言叮嘱道:“上林苑猎场环山而建,地形复杂,虽说为皇家围猎场,但并非全然安全,豺狼虎豹均有,野猪黑熊更兼有之,你切莫掉以轻心。”
小壬心道:若是论起这这上林苑的地形,我只怕比天子都熟悉。
这上林苑环山而建,的确有猛兽出没,但从前宫禁不严的时候,小壬正是从此地摸进皇宫的。
此地为皇家猎场,本身因其位置得天独厚,天然就是一道隔绝外界的屏障,加之深夜危险更甚,几乎不可能有人能够趁着夜黑风高顺着这条路线摸进来,故而一直戒备不严,只派了两班侍卫轮班值守,而也正是因此,才给了小壬一个摸进皇宫的可乘之机。
心里虽这样自信,可表面上却不能如此说,倘若要让韦韵知道自己从前曾顺着上林苑这处围猎场混进过皇宫,还拉着公主殿下一起在御膳房偷吃,那么他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保不住性命。
“多谢韦大人提醒,草民于骑射一道不说专精,但却也有一定的自信能够不负厚望,为殿下赢下今日的比赛。”
“好。”
韦韵虽如此回应,但紧锁的眉头一点也没舒展。
她并非不相信小壬的实力,更何况小壬是祝云早举荐之人,只是今日赛事事关重大,且对手实力也个个不容小觑,这令她不得不担心。
李菱看起来比韦韵轻松一些,比起输赢,她更担心的是小壬会不会在这场围猎中受伤。
故而她趁着无人注意,偷偷将自己脖子上挂了许多年的平安扣塞到了小壬的手里,并悄悄道:“万事小心,不要受伤。”
小壬将带有李菱余温的平安扣紧紧地攥在手掌心里,郑重其事地许下承诺:“放心吧,我肯定拿个魁首回来给你!”
李菱握着拳头轻轻捶了他一下,“能不能拿到魁首都不要紧你到底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小壬疑惑不解地挠了挠头,求助似的望向了一旁的祝云早。
祝云早余光感知到他的视线,当即朝小壬招了招手,小壬屁颠屁颠走过去,祝云早小声提点他:“你有没有听过那句话——女人说不要就是要,所以该怎么做你知道了吧?”
韦韵、李菱、祝云早三人当中,只有祝云早清楚小壬的真正实力,他虽不是拭雪楼中骑射最好的那个,但他毕竟是拭雪楼出身,先前出入皇宫都不在话下,还能在官兵追捕之下一次次顺利脱身,所以这一场围猎对他来说,大概率应当是不在话下的。
这也正是祝云早希望他此番围猎全力以赴,而非像韦韵和李菱那样再三叮嘱他注意安全的原因。
小壬闻言恍然大悟一般点了点头,连连称是道:“祝姐姐心思细腻,向来擅长分析他人心理,你说的准没错!”
祝云早粲然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长辈似的帮他捋平了衣袖的褶皱,鼓励道:“去吧,我相信你,奋力一搏,一定不要让自己日后后悔。”
这是她今天第二次以“后悔”这个理由鼓励他人了,而这也恰恰正是她自己内心的想法。
为了不留遗憾,防止自己日后后悔,所以在穿越过来后,她奋力一搏,从祝家典型的传统男权主义思想的压迫之下,硬生生地杀出了一条血路。
为了不留遗憾,防止自己日后后悔,所以在接受这一次时空之旅带来的第二人生后,她凭借自己先前的知识和那本《食谱大全》,将祝家食肆做大做强,一路从汴州开到了扬州。
为了不留遗憾,防止自己日后后悔,她勇敢地接受了李邺的示好,使两个跨越时空,完全不该任何存在交集的人产生了情愫。
人活一世,所做之事不都是为了让自己不会后悔吗?!
小壬重重地点了点头,坚定道:“祝姐姐你放心吧,眼下离午时还有两个时辰之久,我尽量早去早回,快点赢下围猎,为中午的宴席留出一定的工夫。”
祝云早笑道:“从向韦大人举荐你参加围猎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应对方案了,此番你只管去狩猎,不必提前出来,也切莫顾虑旁的事,御膳房那边有我在,定然出不了岔子。”
“好,一切全听祝姐姐的安排!”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小壬早就对祝云早产生了极大的信任,祝云早承诺的每一件事都是言出必行,这一点和自家老大很是相似,令他完全可以无条件信赖。
猛地想到李邺,小壬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临上马前,他又回身扯了扯祝云早的袖子,小声央求道:“祝姐姐,还有一事要拜托你。”
祝云早当即上前,说道:“但说无妨,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我一定帮你办到,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我也努力帮你办到。”
小壬悻悻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老大向来不让我们插手官家的事,今日之事若被他知道,我定然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届时还请祝姐姐务必帮我说说情”
祝云早原以为他要说什么大事,没想到他仅仅只是怕李邺来长安后自己会挨罚,一时不免失笑,感叹其看似靠谱,实则仍旧还是个孩子。
面对小壬的请求,她一口答应下来,“知道了,此事包在我身上,到时候若是你家老大因为此事要责罚于你,你只全部推到我的身上便是。”
小壬一听此言,顿时没了后顾之忧,当即嬉笑着翻身上马,拍了怕自己身后背着的弓箭与箭囊,自信满满地一扯缰绳、一夹马腹,直奔场中央的空地而去。
祝云早望着小壬意气风发的背影,忽然想起了来的路上自己问李菱的问题。
那么倘若拭雪楼的众人不做杀手,大概会选择以什么样的身份度过一生呢?
……
她还没想出一个确切的答案,韦韵便走上前来同她道:“祝娘子在想什么?”
祝云早淡笑着侧过头来,“没什么,只是看他们都会骑马,有些羡艳而已。”
韦韵也朝着参赛众人的方向看了一眼,而后道:“好说,待到此间事毕,我可以派人教你。”
说到这儿,她收回视线,拍了拍祝云早的手臂,“只是当下我们的战场,可不在马背上、猎场中。”
祝云早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当即转身往回走,边走边道:“韦大人所言极是,不知御膳房那边,一切是否已经准备就绪。”
韦韵与之并行,亦边走边道:“所有的任务我都已经逐项安排下去了,眼下大抵万事俱备,只欠你这一缕东风了。”
祝云早淡笑以应:“那咱们先同殿下知会一声,即刻便到御膳房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6章 野兔
围猎一开始, 各番邦派出的参赛者便相继纵马朝着林中疾驰而去,人人都想抢占先机,小壬却是个例外。
他不紧不慢地走在最后面, 远远看去,好像他并不是来狩猎的而是来走马踏青的。
李菱见状不由得替他捏了把汗, 她知晓他是闯荡江湖的侠客,但其实并不知晓他的真实身份, 更不知道他的功夫究竟是何等水平,眼下她一看小壬并未纵马扬蹄而去,不免有几分担心,担心他的骑射之术并不如预想的那般精湛。
而小壬这边实际上压根没见这几位对手太放在眼里。
他的骑射是李邺手把手教的, 自从娴熟掌握以后,就时常骑马走南闯北, 若是细算下来, 只怕这几年在马背上的时间比走路的时间还多。
眼下他不着急抢占先机, 全然是因为他心知其他人一定会为了抢分值高的那些动物而大打出手, 而他只需要等待鹬蚌相争,而后从中坐收渔翁之利。
那么在此之前,他计划着先去狩猎一些五分或者三分的猎物, 以此来赚点小分,而且诸如鸟雀一类小兽,狩猎下来比较方便携带。
思及于此, 他专程选了一条无人无津的小路, 优哉游哉地骑着马朝着静谧的密林走去。
此时辰时方过, 又正值春夏交接之际,暑气渐盛,正是动物频繁出没的时候, 若说想要猎到一些豺狼虎豹回去,或许需要碰运气,但若是仅仅想先猎一些飞鸟小兽回来,可谓是手到擒来之事。
抱着这样的心态,小壬翻身下马,先将马拴在一棵树上,而后折下一些树枝、拾起一些树叶,用现有的东西简单做了几个陷阱。
他学的向来不是与敌手正面产生冲突的招式和门路,而是一些猎杀敌手的技能。
一连做了三五个陷阱后,小壬一个腾跃爬到附近的一棵树上,藏身在茂盛的树冠之间,拇指和食指向内微微换成一个圆圈,抵在唇下,充作口哨,连着变换着音调和声响,吹了十几声。
若是此时有人自此处经过,定然能听得出来他这口哨非同一般,这哨声不但和鸟类的叫声极为相似,而且还是五六种不同鸟类的叫声。
这不是拭雪楼的绝学,而是小壬自己偶然研究出来的,他天生就喜欢亲近自然,亲近动物,对世间大多数动物都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偏巧小时候他还喜欢听口技,时间久了莫名其妙就学会了多种动物的不同叫声,并且模仿起来几乎到了完全可以以假乱真的程度。
若是不站在树下凝神细听,压根听不出来这是鸟叫还是口哨声。
以往出任务的时候,他凭借这招解决了不少的麻烦。
首先是长途跋涉的兴路途中,他依靠着五花八门的各种口哨,可以吸引来不少的野鸡野鸭野兔子,而这些动物放在荒郊野外,那简直是除了鱼类以外的另一大美味珍馐,借着这一招,小壬吃到了不少的野味,也算时改善了自己的伙食。
其次是在人物行动的过程中,拭雪楼上下本身就是依靠暗杀来取胜的,而小壬的口技刚好可以用来迷惑敌人,让敌人陷入误区,亦或掉以轻心放下戒备,这使他行动成功的把握无形之中提高了不少。
最后则是小壬的一点点私心了,某次在御膳房偷吃的时候,他曾用这个法子混淆巡逻侍卫的视听,并且成功帮自己和李菱引开了那些人,自此之后李菱便知道了他的这个秘密,偶尔会通过这个声音来判断小壬是否在附近,而小壬怕李菱久居深宫之中太过烦闷,还曾教过李菱两次,所以这口哨可以说成为了两人的小秘密之一,这令他更为珍惜这项特殊的技能
一想到李菱,小壬立刻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严阵以待了起来。
很快,第一只猎物便主动送上门了——一只毛色发灰的野兔自草丛之中一跃而出,探头探脑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兔子是一种不算太过聪明的动物之一,相比猫狗,要钝感几分,但野兔在野外这种相对严酷的自然环境之下,也磨砺出了一些生存的本领。
譬如“狡兔三窟”这个词,便是说野兔通常会给自己预留三个不同地点的安身之所,一为正穴,二为走道,三为假冢,遇到危险之时不仅可以让自己有机会逃走,还可以起到迷惑敌人的作用,这和人们常说的“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一样的道理。
面对这样不算聪明但又有点小聪明在身上的猎物,小壬在看到它的瞬间并没有急着立刻弯弓搭箭,将其当场射杀,而是蹲在丈许高的树上,屏息凝神、全神贯注地紧盯着那野兔的动作。
只见那野兔灰灰的毛色随着它跳跃的动作而起伏,长长的耳朵和三瓣的鼻子则时不时翕动着,仿佛正时时刻刻警惕着周边环境的风吹草动。
第一跃,它从草丛中跳出,放一落地便立刻朝着三面开始低嗅,待到并未发觉异常后,它又跳出了第二跃。
这一跃引得野花骤然低伏摇曳,它又停顿了半晌,才肯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树上的小壬目光锐利,性子却极为沉稳,半点也没打草惊蛇,那兔子抬起其中一条后腿,扒拉了两下身侧,这才跳出第三跃,而这一跃,刚好不偏不倚地落进了小壬预先布下的一处陷阱之中。
一蓬乱草杂叶之下,藏着的正是一个足矣容纳野鸡野兔的空洞,斑驳交错的树枝将它圈拢起来,叫人难以辨别。
兔子一踩在乱蓬蓬的杂草上,立刻坠落了下去,发出了一声轻叫。
如果祝云早当下见到此情此景,定会讶异,她一直以为兔子是一种不会叫的生物,但实则不然,兔子只是很少叫而已,保持安静其实是它们躲避天敌的生存策略之一,但很遗憾,当下它遇到的不是别的天敌,而是最擅长捕猎的小壬。
小壬见猎物已入彀中,当即从树上一跃而下,将那一小丛杂草树叶拨弄开,向洞内看了看。
大抵是受物竞天择这条自然法则影响的缘故,野兔的两条后腿天生就比寻常家养的兔子矫健发达,弹跳力更是远在寻常兔子的弹跳力之上,故而小壬甫一将那树枝做的陷阱盖子掀开,里头灰扑扑的小野兔登时便一蹦老高,若非洞的深度是提前计算好的,还真有可能就让它窜出去了。
小壬眼疾手快,见那野兔一跃而起但并未跳出陷阱,而是迅速下落,当即一伸手,咻地一下便抓住了那野兔的两只耳朵。
“好嘛,小家伙,险些就让你给跑了!”
小壬单手提着兔耳朵,任由其蹬腿挣扎也绝不放手。
大抵是这皇宫地界风水养人的缘故,这兔子毛色虽不算亮,但体型十分肥硕,一蹬腿很是大力,若非小壬的手劲不小,只怕真要叫它给挣脱去了。
它长得虽团团呼呼、毛绒绒的,但栽到小壬手里就甭想等一个心软的神了——像这样看上去可可爱爱的野兔,小壬早就已经吃过几十上百只了。
野兔挣扎了一会儿,大抵是心觉兔生无望了,很快便停了下来,也不蹬腿了,也不逃窜了,甚至一动也不动了,俨然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看上去好像已经心如死灰了。
小壬见它如此惺惺作态,笑骂了一句:“好生狡猾的野兔,真当我会上你的当?”
是了,一旦猎人此时心一软,一掉以轻心,那么立刻便会给猎物带来一线生机,小壬小的时候就上过这种当了,当下的他远比这上林苑围猎场中的任何一种生物都要狡猾,更何况这位狡猾的猎手今日还是带着志在必得的任务来的,所以到手的兔子是断不可能从他手底下溜走的!
小壬一手提着兔子,一手顺着兔毛生长的方向顺茬摩挲了两三下,而后笑吟吟地抬起手,一记重重的爆栗敲下去,野兔顿时眼白向上一翻,歪头晕死过去了。
小壬提着昏死过去的兔子走到方才栓马的地方,从马背上取下一只鹿皮制的褡裢,将今天的第一只猎物给塞了进去。
这褡裢是统一发放,每个人都有的,因其容积不算太大,故而只适合装一些小型的猎物,比赛开始之前小壬就已经粗略地估算过了,这个大小满打满算也就能装下十几只鸟兔一类的猎物,而倘若自己猎到了豺狼虎豹熊亦或是梅花鹿之类的,则需得用绳子将其拖回去才行。
这第一只猎物几乎是没费吹灰之力就猎到了,小壬心觉自己的简易陷阱搭建得尚算不错,虽说比不上小乙的技术,但放在今日这种场合定然是够用了。
他颇为满意地束上褡裢的封口,将它搭在马背上,解开栓马的绳子,很是开怀自在地继续向林子深处走去。
诱捕野鸡野兔的陷阱确定没什么问题了,那么他也该进行下一步的动作了,他方才那几声口哨可不是白吹的,若是不出意外,前面不远处应该就能看见他想要的第二只猎物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7章 弓如霹雳弦惊!
小壬牵着马, 马驮着褡裢,一人一马脚步轻快,全然没有压力一般, 带着刚猎到的野兔直奔林子深处。
狩猎飞禽与狩猎野兔有所不同,这些诸如野兔一类在地上跑的动物可以设陷阱, 而飞禽一类则需要主动出击。
小壬方才那几声口哨学得又真又像,果然吸引来了不少的鸟雀。
为了防止马儿尥蹶子惊跑了猎物, 小壬没立刻走到近前,而是先远远地看上一眼,而后默不作声,轻手轻脚地牵着它走远了一些, 而后将它再次栓在了附近的一棵树上。
这一次他取出弓箭,又从箭袋里抽出来三根箭矢, 将尾羽捋平整后, 弯弓搭箭, 拉开了弓弦。
之所以一次用三根箭, 是因为当下野鸟颇多,且都聚集在一处,倘若一箭一箭地射, 只怕刚射出去一箭就要将其他鸟给吓跑了。
这三箭齐发的本事是他从小丙那里学来的,只不过他臂力不够,弓弦拉不到满, 加之原本他练得也不是这门功夫, 所以只学了个皮毛, 能一口气射出三箭,他已是十分满意。
若是小丙在此的话,他最多可以做到五箭齐发, 毕竟他天生右手就比旁人多了一根手指,这一特征看上去与寻常人有异,但放在弯弓搭箭这件事上,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长处所在。
小壬将弓弦拉紧,瞄准鸟雀停留的方向,认真回忆了一下小丙先前教过他的射箭要领,随即极为果断地将箭射了出去。
三支箭只发出“咻”的一声响,便齐齐朝着同一个方向射了出去。
不远处扎堆在一处的鸟雀立刻扑棱棱地四散逃窜开来,被射中的三只躺在地上,没被射中的则惊然飞起,几个起落便消失在林叶之间不见踪迹了。
“中了!看来我的箭法还没有太生疏嘛……”
小壬激动地拍了一下马脖子,马儿仿佛听懂人话了一般,昂首打了个长长的响鼻。
小壬几个箭步窜上去,很快便将三只鸟雀捡了回来,三只都是一击毙命,并不似方才的野兔那般尚有挣扎的余地。
小壬动作麻利地将箭矢从鸟雀的身上重新拔出来,又用酒囊中的清水将箭头上的血迹简单冲洗了一下。
而后他将打来的三只鸟雀分作三份,用绳子系住,挂在了三棵不同的树上。
这三只鸟雀加起来总共也就只有九分,但以这三只鸟雀充作诱饵,却有可能引诱来更大的猎物,以小博大,这才是小壬的最终目的。
为了防止大型野兽将鸟雀的尸体直接掳走或是吞食,小壬特地将绳子系高了一些,使鸟雀的尸体均倒挂在树梢,离地约有丈许。
做完这项准备工作后,小壬又回到原处翻身上马,一扯缰绳,准备再往更深处去探一探。
可恰在此时,三两个番邦派出参加围猎的勇士骑着马走了过来。
为首的那人二十来岁,深目高鼻,毛发浓密,且天生一副蓝绿色的瞳仁,他穿着一身绯红色的窄袖圆领轻骑装,左衽压着右衽,下配一条绿锦裤,腰间的皮革带上挂着一柄银鞘的小弯刀,刀柄处镶了一颗闪亮亮的红宝石,这显然是粟特人独特的装束。
而跟在他一左一右的两个人,一个耳上挂着象牙耳环,天生一副深色皮肤,额头中央还点有一个圆圆的红点,一看便是天竺人。
而另一个则长着一张方圆脸,两腮微扩,左右两道浓眉在眉心处相连,平直如尺,眼睛却是细细长长的形状,显然是一个回鹘人。
三人横马在前,刚好挡住了小壬的去路。
双方迎面碰上,为首的那个粟特人率先开口道:“喂——小子!一炷香的工夫过去,你就打了这么几只猎物回来?”
他的汉话尚算标准,只是语气不大友善,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十足的戏谑与嘲讽。
他话音刚一落,另外两个人便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显然是没把小壬放在眼里,“从前听闻大绥勇士骑射功夫当属天下第一流,今日一见,似乎和传闻中所说的不大一样啊”
小壬攥了攥手中缰绳,神色复杂地看向面前三人,他今日是来赢下狩猎的,而非来同人茬架的。
所以面对这样近乎挑衅的举动,他没有轻举妄动,而是笑着反问道:“林子颇大,我初来乍到还不熟悉地形,一时失了方向,不知三位仁兄又猎到了什么呢?”
那粟特人一扬眉毛,指了指马后面拖着的一个大麻袋,牛气哄哄地展示道:“方才一进这围猎场,我便连杀了两只野兔,刚刚碰巧又猎了一头鹿回来,想不到十分竟这样容易凑。”
小壬皮笑肉不笑地点了点头,心道:你们三个人一起走,忙活了半天原来才猎了这么点东西回来,还敢在此叫嚣,当真是好不要脸
心里虽这般连连暗骂,但面上为了番邦与大绥的和平,他却不能撕破脸皮,于是他佯作讶然道:“嚯——这鹿向来灵巧,跑得极快,力气又颇大,您三位还真是厉害啊!”
说这话时,小壬握缰绳的手已经攥得很紧了,他几乎是死咬着后槽牙,强逼着自己说出了这一段违心的话。
那粟特人见他全然不还口,只当他是个好拿捏的软柿子,于是愈发变本加厉地借此机会贬低起大绥来,“从前你们大绥的李将军在世时,确实兵强马壮,实力强盛,但那也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我记得你们大绥有句古话是怎么说来着,三十年”
天竺人见粟特人的话卡在了这里,当即陪着笑脸,小声接话道:“我记得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来着”
“对!正是这一句!”那粟特人颇为赞许地看了那名天竺人一眼,拊掌大笑道:“看来你们大绥如今,早已不复当年了啊,哈哈哈哈哈——”
小壬冷眼看向他,并未接话,若不是三人将自己的去路挡住了,他真想绕开他们扬长而去,作为杀手,面对敌人时,他的耐心一向十分有限,当下这些挑衅之词频频出现,但他却不能轻易出手,这使他一腔怒火无处释放,心里很是憋屈。
“三位仁兄既然已得此鹿,想必是要到营帐处交差了,那么咱们不如就此别过?”
说这话时,小壬已经在心底里暗暗盘算,今晚结束端午宴后,自己要不要到这些番邦使臣下榻之处大闹上一番,搅他个天翻地覆了。
那粟特人见小壬如此说,顿时拉下脸来,余下两人似乎也对小壬的反应不大满意。
三人三马横在路中间,非但没有同小壬就此别过的意思,反而还一扯缰绳,又向前了一步——竟是打算不让小壬从此处过去了。
小壬的耐心彻底被这三人消磨殆尽了,他不愿意再说那些阿谀奉承的违心话,更不愿意同这三人在此扯皮,而是开门见山直接问道:“三位这是何意?”
那粟特人脸上的笑意此时已荡然无存,此时暴露在外的是一种阴戾与狠辣,“两只野兔加一头鹿哪里够数,不如你把你挂在树上的那三只鸟交出来,再回去同你们陛下商量商量,将寿阳公主嫁与我,我们就放你过去,如何?”
小壬漫不经心地扫了三人一眼,装也懒得装了,“就凭你们三个也想从我手里抢东西?”
此话一出,已经和正式宣战无异了。
不过在说出这句话之前,小壬就已经想了很多个以一敌三,快速制胜的办法了,所以此时面对这三个拦路之人,他可谓是丝毫不不慌,全然是胜券在握的一个状态。
那粟特人闻言不免惊愕了一下,似是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少年竟会如此放言。
而就在他错愕的这个瞬间,小壬自马背上忽然一跃而起,以一个极为惊人的速度掠至了他的眼前。
马儿受惊,似为他的速度和举动所惊到,不由得长嘶一声,扬起了两只前蹄,这一下使得那名粟特人整个向后一仰,险些便一头栽下马去。
和他和他的马一样受了惊的,还有一旁的天竺人和回鹘人,那天竺人的马和粟特人的马方才挨得很近,所以他的马也被波及了一下,原地腾跃了好几下才停下来。
而那位回鹘人是自马背上长大的,故而面对突发状况并不似前两人那样仓皇失措、手忙脚乱,他目色一沉,狠狠地抽了马一鞭子,而后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这才彻底将三匹惊慌的马给控制住。
但此时显然已经晚了。
小壬今日不想杀人,也心知自己不应当在此处杀面前这几人,故而他掠身至粟特人面前的时候,只带了那张弓。
而当下,那张弓的弓弦正恰到好处地抵在粟特人的脖子上,只要小壬向后一扯弓身,他就会当场血溅于此。
命悬一线,粟特人惊然开口:“你竟敢挟持番邦使臣!”
小壬笑吟吟地露出原本锋利的爪牙,于其耳畔侧隐隐地威胁道:“你猜我敢不敢?”
言罢他想也不想,便向向后拉了拉弓身,这一举动逼得那粟特人不得不随之向后靠去。
小壬一手擒住粟特人,一手拔出了短刀,看向另外两个,征询似的开口:“别说是杀你一个,就是今日连杀你们三个,也不过是寸息之事而已。”
说到此处他忽然停顿了一下,问道:“倘若我说今日你们三人之中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去,你们说,那个人会是谁呢?”
三人闻言脸色大变,一时间都不敢接话,而那粟特人此时脖颈渗血,已然抖若筛糠了。
小壬见状轻笑了一声,方才他一出手时,便用了九成的实力,为得就是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当下这三人均已见识到了他的实力,那么他便可以开始谈条件了。
他鹰隼一般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三人一眼,而后反客为主道:“既然你们三个都不愿意死,那就把方才所得的猎物尽数交出来吧。”
攻守易型就是这样瞬息万变的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8章 变天
初夏的天气一直令人捉摸不透, 它总是像孩子的脸一般,说变就变。
辰时围猎刚开始的时候,分明还是晴空万里, 而辰时刚过半后,便刮起了风来, 看上去似乎微有雨意。
丝丝缕缕的风穿林而来,颇为清凉, 这也暂且平息了一些小壬心中的燥怒之气,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就此放过眼前这三个外邦人,毕竟方才这三人突然发难不说,还出言不逊, 诋毁李菱的名声,实在可恨!
“怎么样?想清楚了吗?你们是要猎物还是要他活命?”
小壬勒着粟特人的脖子, 一脸轻蔑地看向余下两人。
面对这个问题, 那两人迟迟没开口, 似乎有些犹豫, 并不舍得那头鹿,但又担心小壬真的下死手,杀了那位粟特人。
小壬轻笑了一声, 故意朗声同那粟特人道:“你瞧见了吧,在他们两个心里,好像你的命并不如这一头鹿值钱!”
粟特人受制于小壬, 身子不能动弹, 此时姿势十分诡异, 他心里清楚,只要当下他稍有不慎,就会当场毙命于此, 而自己身后这个攥着自己性命的少年,也绝非等闲之辈。
他见另外两人不说话,只好率先开口求饶:“好汉、英雄、大侠、大绥的勇士,这头鹿和那两只鸟都归你,只要你肯放我走。”
小壬弯了弯唇角,不置可否,只反问道:“这猎物原本归你们三人所有,如今只有你一人点头,叫我如何能够相信?”
那粟特人目色一沉,当即看了一眼另外两人,那两人神情复杂,仍旧不肯松口。
那粟特人见此情景,自然明白那两人的意思,更清楚自己当下的处境,于是他又小声同小壬商量道:“眼下只有我一人受困,他二人自然不肯松口,不若你我联手”
小壬压根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的商量,“他们不帮你是你与他们的事,你凭什么觉得我就会帮你?”
他的态度很强硬,意思也很明确,甚至和粟特人说完这句后,他还特地用不高不低的音量知会了另外两人一声:“他现在只想要他的命,为此不惜与我商量联手,进而发难你二人,不知你二人如何做想?”
那天竺人一听此话,顿时黑了脸,语气不善道:“我就知道你此番来长安只是为了满足你们康国的利益,从始至终你心里想的也只有你们康国而已!”
他汉话夹生,并不似粟特人讲得那样流利自然,此时又在情急之下,几乎是汉话夹着天竺语一股脑吐出来的,听上去叽里呱啦的,很是古怪。
他话音刚落,那回鹘人便也开口道:“今日围猎事关重大,这可是你自己先前说的,怎么如今你自己却不肯以大局为重了?”
粟特人落在小壬的手里,此时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小壬的法眼。
方才天竺人和回鹘人话音一落,他便明显感觉到自己手底下这个粟特人咬了咬后槽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显然是有些生气。
此等时机,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还没商量好么?围猎取胜和你的性命,显然只能保住一个。”
他果断火上浇油,再给三人的矛盾添了一把柴。
果然不出所料,三人当即反目成仇,开始各自为营了。
粟特人自然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而另外两位则显然想要保住猎物,三人意见不统一,很快便因此而站在了对立面,而这也正是小壬想要的效果。
事已至此,目的达到,他忽然颇为大度地将那位粟特人给松开了,他并非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更何况若是这三人死在了这上林苑围猎场,指不定要带来多少麻烦,所以他本来出手就只是为了挑拨离间而已。
他将弓一收,反手一掌拍在粟特人的背上,这一掌力道极大,当即便将那粟特人给拍飞了出去,不过那人并非半点武功没有,只踉跄了两下便稳住了身形,于马下站定。
小壬单手拄着弓,俯下身盯着三人,笑着说道:“本少侠今日心情好,卖你们一个面子,就不见血了。只是那头鹿定然是要了,谁抢我便杀谁,鸟我不倒是稀罕,你们三人分去吧。”
言罢他一扯缰绳,长“吁”了一声,翻身下马,将缰绳还给了那名粟特人,临了还不忘拍了拍那粟特人的肩膀,故意凑上前同他做个了耳语的姿势。
——实则他什么也没有说,但这已经足够令余下二人心生疑窦了。
至于等下他们会不会因此而打成一团,那并不是小壬所关心的。
他在三人的注视之下,浑不在意地将马后面系着鹿解开拖了过来,栓到了自己的马后面。
他这套动作行云流水,仅凭一己之力便将整头鹿拖了过来,并且看上去毫不费力,这便足够令余下三人一阵心惊胆寒了。
三人全程注视着小壬的动作,眼睁睁地看着他将猎物掳走,却谁也不敢上前出手阻拦,就这样任由小壬明目张胆地当面抢夺。
此时三人心中都在默想:这少年反应极快,出手更是狠厉无比,而且听闻他是比赛开始前不久才被举荐的,略微有点临时顶替的意思,那么倘若大绥境内随随便便派出一个顶替的人都能拥有如此实力,那是否先前商讨的决定有些太过草率了呢?
三人一时间都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而小壬没花什么力气就白捡来一头鹿,心里十分高兴,这和天上掉下来八分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他的头上有什么区别?
他神采飞扬地翻上马背,三人自动给他让了一条路出来。
小壬驱马向前走了几步,又忽而回首恶狠狠地威胁道:“我朝寿阳公主殿下享千金食禄、受万民供奉,乃是我朝之明珠美玉,乃世无其二的存在。下次再叫我听见你们恶意诋毁造谣我们寿阳公主殿下,当心你们的舌头!”
言罢他一扬眉毛,弯弓搭箭,朝着三人的方向飞射了一箭。
这一箭穿林携风而来,无论是力道、速度还是准头,都是世间一流高手的水准,这一箭不为伤人,只为震慑,故而并没有将谁扎个对穿出来,而是在一阵令人牙酸的呼啸声过后,直直地没进了三人附近一棵一抱粗的树干上。
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箭矢横穿树干,半晌才回过神来,急急抬眼去寻小壬的身影,可此时非但人不见了,就连先前他挂在树梢上的那三只鸟也不见了
林子一片安静,除了娑娑的风声以外什么都没有了,一切就像是一场幻觉,竟没人发现小壬是何时离开的、朝哪个方向去了。
粟特人看着空荡荡的林子,呆愣在原地半晌,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脑袋尚且还在,只是血已经微微洇出来了。
思及于此,他立刻将充满恨意的眼睛看向了另外两人
小壬骑在马背上,身后拖着一头鹿,褡裢里装着三只野鸟一直野兔,他望了望天,虚了虚眼睛,感觉已有山雨欲来之意了
巳时一过,黑压压的云团自东向西忽然铺陈过来,像是有人刻意往天上丢了一块黑棉花。
两滴雨珠飘下来,带着点春夏交接时的微微温热之感,还不待众人完全反应过来,顷刻之间便变作大雨倾盆了。
这雨竟是说下就下,一点喘息的时间也不给人留,仿佛上天神将世间天地万物都视作案上鱼肉,无情地、肆意地蹂躏着。
豆大的雨点砸下来,密密匝匝地汇在一处攒成一股一股的细流,再顺着殿宇顶上排列整齐的五脊六兽旁流淌下来,将雨水穿成一道轻纱一般的软帘。
雨意沛然之际,祝云早手里正拿着一只锅铲,反复翻炒着锅里的肉片,时不时撒一点佐料进去调味。
百忙之中她抽空顺着雨帘向外眺望了一眼,心道:不知这天气忽然变化会不会对围猎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小壬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你们过去,取些蜡烛回来,将灯都给点上——”
“其余人手里的活不要停,当心误了大事,掉了脑袋——”
主管监督御膳房进度的老太监扯着尖尖的嗓子,拖着长声组织着工作。
此时虽正值晌午,但因这一场雨来得突然,所以光线比方才暗了许多。
他安排了几名小太监取来十几根粗如儿臂的蜡烛拿了过来,逐次将烛台和灯笼都点亮了。
“祝娘子,汤我已经煮上了。”崔合玉提着一柄大木勺走了过来,顺着祝云早的视线也往窗外瞄了一眼。
此时雨丝倾斜,但无一不恰到好处地止于廊下,并无半点雨水打进窗棂来,可见这皇宫建筑的设计,都是极致巧妙的。
“好大的雨啊,也不知道会下多久。”崔合玉望着窗外雨景,感叹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雨幕呢,真不愧是长安啊。”
祝云早淡笑以应,“的确。这样宽大出兀的屋檐不仅能将风雨挡在廊外,使屋内众人免受其吹打,而且还很雅致,这个设计何其精妙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9章 雨
祝云早口上念叨着天气, 心底里却在担心此时正在围猎场中狩猎的小壬的情况,雨下得如此突然且如此猛烈,也不知道小壬那边有无准备。
不知是不是雨势颇大的缘故, 祝云早心里隐隐约约感觉有些不好的预感,直觉告诉她, 这样古怪的天气很可能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但究竟会发生什么, 显然当下她也说不准。
崔合玉见她望着窗外出身良久,还以为她有什么心事,“祝娘子,可是遇着什么难处了?”
祝云早将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 笑着摇了摇头,“我没事, 只是在想这雨怎么说下就下, 一点预兆也没有。”
崔合玉笑道:“这五月的雨还不是说下就下的, 而且今年入暑早, 天气热得也快,颇有大旱的架势,若是不多下几场雨, 只怕田里的百姓们都要急疯了,眼下多来几场雨是好事,至少秋天能有个好收成。”
闻言祝云早愣了一下, 她倒是没往这个方向想, 她只是隐约觉得这样的大雨天有些压抑, 却没想到换个角度思考,这雨竟是有利于田间劳作的百姓的。
“崔姐姐家中是以务农营生的么?”
祝云早顺着这个话题同崔合玉聊了下去,暂且将方才的忧虑抛之脑后。
崔合玉道:“我是商户女出身, 父亲在巴蜀一带经营酒楼生意,母亲是当地猎户家的女儿,家中上有两位哥哥,下有一位妹妹,不过家中兄妹早都已经成家了,眼下都在打理着我父亲的产业。”
祝云早好奇问道:“你和你妹妹平常也负责打理你家酒楼的生意吗?”
以祝云早对这个时代背景的了解,女子抛头露面在外奔走就已经是为世俗所不容的事了,就更别说打理家中生意这种事情了。
崔合玉当然知道她疑惑的点在哪里,于是解释道:“在我们巴蜀一带,姻亲多以男方入赘女方做上门女婿为主,所以女子婚后是可以选择留在家中打理自家生意的。”
祝云早惊讶了一下,“难道是巴蜀一带都习惯如此吗?”
崔合玉点了点头,“没错,在我们那儿,这是很常见的情况,且多为一夫一妻制,夫妻互敬互爱,日子过得和和美美,鲜少有后宅女子因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的事情发生。”
祝云早忍不住赞叹道:“那真的是很先进的思想啊——”
何止先进,简直可以称之为跳出时代背景与封建制度的限制了!
聊到这个话题,崔合玉又叹了一口气,忽然感慨道:“若是孟娘子出身在我们巴蜀就好了”
祝云早“哦”了一声,音调上扬,带有几分疑惑之意,“不知此话怎讲?”
崔合玉忘了祝云早还不知道孟竹的事,于是便借此机会又多聊了两句,“那日韦大人邀我们三人在太和酒楼小叙,你可还记得酒后我们打酒楼出来以后,孟娘子莫名啜泣了几声吧”
祝云早短暂地回忆了一下那日的情景,“好像确有此事,不知她是因何而哭呢?”
崔合玉朝祝云早招了招手,两颗脑袋凑到一起,她才小声开口讲道:“那日我们分开以后,我二人便回到了韦大人给安排的住处,孟娘子见我醉得厉害,便留下来帮我煮了一壶醒酒汤,也正是那天,她同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她出身在一个官宦之家,父亲是,虽说比不上长安这些官宦,但家中规矩森严,嫡庶尊卑极其分明,偏偏她刚好是庶女中的一个,她们母女俩非但不受父亲宠爱,而且还时常遭到嫡母嫡姊的轮番打压,所以没过几年便迁居到了府外偏院,成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存在。”
听到此处,祝云早心道:搬出府外岂不正好,虽说名义上不甚妙,但至少可以免遭嫡母的打压与排挤,日子也多多少少可以轻松自在一些,不必时时刻刻看别人脸色活着。
不料崔合玉又继续道:“孟娘子和她母亲搬出孟府到郊外偏院住下以后,孟老爷就像完全忘记了她们母女二人的存在,而执掌中馈的大娘子更是私自克扣了她们的月银和吃穿用度,无奈之下,二人只得省吃俭用,依靠积蓄艰难度日。”
“再后来孟母缠绵病榻,无钱医治,孟娘子便挑起了担子,主动到当地酒楼做帮厨,赚工钱,以此来勉强维系生计,而这也正是她如今成为了一名厨子的原因之一。”
祝云早道:“那不是也很好了吗,可以凭本事养活自己,不必在当家主母的手底下过受气包的日子。”
崔合玉摇了摇头,“事情并非如你想象般那样顺利,迁居到别院的第三年,孟府大娘子忽然差人送来绫罗绸缎、金银玉器,要将母女二人重新接回到府里去。”
此话一出,祝云早顿时皱了皱眉,事出反常必有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孟家大娘子此举必定来者不善,另有所图。
果不其然,崔合玉下一句便讲道:“那孟府大娘子之所以如此一反常态,是因为孟老爷打算将孟娘子嫁与州牧之子做续弦,促成姻亲,以此来让自己的仕途更上一层楼。”
祝云早一听此话,顿时心道:倘若自己没有穿越过来,那么原主只怕也是大差不差的命运,以自家大伯的能耐,连亲生女儿都舍得拿去做利益交换,就更别说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堂侄女了。
想到自己,她转念又想到了当下同样处境的寿阳公主李菱,某种角度来看,她其实和自己、和孟竹都是一样的,都只不过是父权政治的一个牺牲品而已。
恰如女人的陪葬品或许是绫罗绸缎,或许是金银首饰,而男人的陪葬品除了这些宝物之外还可以是女人,何其荒谬的规则!
崔合玉继续道:“好在孟娘子嫁过去后,她的这位夫君为人谦和有礼,待她虽说不上亲密无间,但也算得上相敬如宾。”
听到“相敬如宾”四个字,祝云早暗暗松了一口气,总算不是一个所托非人的悲惨故事了。
不料崔合玉转而便道:“可惜好景不长,他的这位夫君次年一开春便临危受命,远赴西北征战沙场去了,直到上月,忽然断了音讯,这另孟娘子忧心不已,所以她此番来长安,一来是为了端午宴,二来也是为了打听打听他夫君的消息”
祝云早闻言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在这个交通不发达,通讯靠运气、边境不太平的朝代背景之下,人一旦参军入伍、远赴边关便要做好三年五载都回不了家的准备,并且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其实很大一部分来讲,就是靠人数堆出来的,能以一敌十、以一敌百的枭雄并非没有,但也并非人人皆是,所以每次冲上战场,必定都是以命相搏的厮杀,而这种状态下,人能够生还的概率其实很低。
道理虽然是这么个道理,但祝云早仍执拗地选择往乐观的方向考虑,“也不必太过忧心,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不定只是战事吃紧,一时未能抽出时间来写信,亦或是路途遥远,信驿还没将信笺送过来呢。”
崔合玉“嗯”了一声,“我那日也是如此劝慰她的,可她说上个月她去庙里为她夫君祈福的时候,香莫名断了一根,她担心这是凶兆,这才有些焦心,那日借着酒劲上头,便哭了出来,如今心情已经平复许多了。”
祝云早轻叹一声,感慨道:“如此看来,这太平就更不可能是依靠姻亲来维系的了”
崔合玉亦小声嘀咕道:“都怪这些可恶的外邦人,今年开春来频频挑衅生事,否则边关守将们也不会如此”
两人正说着,韦韵自后面走过来,拍了拍祝云早的肩膀,“祝娘子,你暂且停下手里的活,先随我来一下。”
祝云早和崔合玉齐齐回头,两人相视一眼后,祝云早将手里的活计转交给了崔合玉,自己则跟在韦韵身后,自御膳房走了出来。
此刻雨意沛然,廊外早已一派朦胧景象,天地万物都为香灰色笼罩着,全然没有半点雨过天晴的意思。
“不知韦大人寻我何事?莫不是围猎场那边出了什么差错?”
两人顺着连廊一路走到一处无人经过的空地,祝云早见韦韵神色不大对劲,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韦韵停下脚步开口道:“倒不是围猎场那边出了事,而是长安城中出了一些乱子。”
“啊?”祝云早错愕问道:“长安城近期不是一向戒备森严吗,能出什么乱子?”
韦韵低声道:“方才有探子来报,西市今日有异动,只怕是番邦人欲行不轨之举。”
祝云早疑惑:“何不派出皇城司、御林军前去镇压异动?”
韦韵道:“西市鱼龙混杂,除了大量的番邦货商之外,还有一部分长安百姓居住于此,若是贸然出兵,只怕会打草惊蛇,使无辜百姓陷入到水深火热当中。”
祝云早心觉韦韵此番专程单独来同自己说这件事,定然是已经有了打算,于是追问道:“不知韦大人有何打算?”
韦韵将羽睫微微一抬,露出一双足可洞察世间万事的眼睛,“我想让你帮忙,联络拭雪楼出手。”
一道惊雷轰的一声,灵蛇般的闪电弯折成数道光痕,自天际劈下,将天地万物照得惨白,祝云早的脸色也霎时变得惨白。
——她是怎么知道她能联系到拭雪楼的?!亦或者说,她是何时知道她能联系到拭雪楼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0章 破庙
隆隆响的雷声滚过天际, 大雨倾盆。
没出一盏茶的工夫,雨水便将整个长安淋了个透,自城门外向内看去, 鳞次栉比的房舍、高低错落的屋檐均在暴雨之中失焦,只剩一个模糊的轮廓。
商铺顶上的幡子在风中摇摆颤抖, 来来往往的行人此时一概为暴雨所限制,躲在屋檐底下, 街边不少货贩压根没来得及收摊,便被这场狂风暴雨捶打了一番,看上去很是狼狈。
在这样的大雨下,李邺和他的马似乎半点也没受到影响, 若是此时有人目力奇佳,定会发现雨水竟然半点不曾沾到他的衣袍上——他竟以自身内力, 将风雨尽数隔绝在了周身一尺之外!
骏马疾驰, 过了十字街, 他便一扯缰绳, 直奔大相国寺的方向,快得像一道有色的风。
且不说雨势朦胧,便单单是这样的马, 也任谁都也不敢轻易上前阻拦。
今日是端午的第二日,大相国寺的论禅大会刚刚开始,故而纵使雨如瓢泼, 当下仍有不少人留在寺内祈福发愿、静坐听禅, 仿佛佛法无边, 普度众生的同时,还是可以为芸芸众生遮风挡雨的。
李邺不信佛,他此生所造杀业无数, 别说是在此静坐聆听佛法了,就是诸如此种精通佛法的老和尚,他都已经杀过无数了。
更何况他今天来大相国寺,可不是为了来听佛法的
而这一切,还要从昨夜说起。
半日之前。
他穿过浓深的夜色夜奔而来,由于长安城每晚固定时间关闭城门,故而他并未进去,只好留宿于城郊五里外的一处破庙当中。
谁料这一偶然之举,竟还意外牵扯出来一桩祸事。
当时已经入夜,约莫是戌时过半,子时未到之际。
李邺在破庙院前下马后,将马栓在了院门口的一棵树上。
此处荒草丛生、门环锈绿,一看便是荒于修葺已久了,李邺绕着破庙走了一圈,并未发现有人在此,便走了进去。
这是一座二进的院子,主庙门上挂着“土地庙”的匾额,但里面供奉的却并不是相貌和善的土地公,而是三个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夜叉。
谨慎起见,李邺进庙后吹亮火折子四下转了一圈,除了这三座夜叉泥塑像之外,香炉和烛台七扭八歪地倒在供桌上,从落灰的成都来看,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使用过了。
但令李邺颇为意外的是,破庙的西北角摆着一张矮方桌,方桌旁七零八散地丢着几只蒲团,而靠墙一侧则乜乜斜斜地躺着几只空酒坛,李邺翻看一番后,还找到了几粒滚落在缝隙中间的盐酥豆和油花生。
难道先前有人也夜宿于此?
李邺围着矮桌转了一圈,目光如电般观察了一下残留的痕迹。
桌子正中间摆了一只烛台,烛台上的白蜡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此时只剩一点凝固的、干涸的蜡膏在底座上。
李邺伸出食指,在蜡迹上轻轻剐蹭了一下,尚且没有完全凝固,约莫离燃尽只间隔了不到一个时辰。
此处并不在官道途中,而是在一条幽深僻静的小道上,自此向北五里只有一条路,那就是通往长安城的路,而往南则是他方才来的那条路。
此时夜色已深,长安城的城门早就关闭了,即便是提前一个时辰,也断然入不了城,可方才他来路途中也并未看见人影,并且以他的目力、耳力,若是附近有人,那么他定然会比对方先察觉到。
那么这五六个人到哪儿去了呢?这可真是怪了
李邺搓捻了一下指腹上的蜡痕,凑在鼻子底下闻了闻,除了正常的蜡油味以外,似乎还带着一丝几不可察的牛乳香,李邺顺着这似有若无的香气认真回想了一下,似乎从前好像在陇西一带闻到过这味道,似乎源自于天竺的一种独有香料。
他带着几分疑惑,举着火折子再度四处翻看了一圈,乱糟糟的蒲团上落有几根或长或短、颜色不一的头发,一看便是围坐在这张矮桌前喝酒的五人落下的。
这几根头发当中,有两根泛黄,并且不是寻常的黄褐色,而是十分纯正的金黄,这一看便是波斯人的头发。
李邺以此来推断,这一行五人当中,应当有一位是天竺人,有一位是波斯人,且二者很可能均为女性,毕竟这样的香料和这样的金色长发,多为女子所有。
他观察完这两处,又举着火折子走到门口,里里外外看了一下灰尘上的脚印痕迹。
由于这五个人所穿的鞋并不相同,鞋底的花纹也均不一样,所以李邺蹲下身认真分辨一番,还真看出了一些门道。
一堆杂乱无章的脚印当中,有两行偏小偏浅,目测这两行脚印的主人应当身量不高,且体重偏轻,李邺对着空气大致比量了一下,对方个头约莫在他胸口以下的位置,或许是那两名女子当中的一个。
除了这两行脚印之外,李邺还辨认出另外四种不同的脚印,恰好对应了墙角桌前的五只蒲团。
顺着这些脚印,他一路来到庙门前,庙门略窄,想要将马车拉进来可以说绝无可能。
李邺在院子里转了一圈,除了自己方才牵马进来时留下的痕迹以外,此处并没有任何车马留下的踪迹,竟是除了这些杯盘狼藉以及脚印之外,并没有任何其他的痕迹了。
难不成这些人还能是走路过来的?
李邺几乎半点也没有犹豫便否定了这个猜想,此处荒郊野岭,当下又是夜幕时分,一行五人怎么会提着酒坛和下酒菜,特地到这间破庙来小叙?
得出这个结论后,李邺迅速做出了进一步的判断。
首先排除这五人是商队的可能,若是商队不可能没有用以运送货物的马车。
其次这一行人也绝对不可能是镖师,镖师运镖虽说很可能不需要马车,押运的有可能只是一些可以随身携带的物件,但镖师通常不会选择在这种荒无人烟的破庙里歇脚,更何况这间破庙并不在官道上,若是从此处走,虽说脚程颇快,但遇到劫匪的概率也会大大提高,正常的镖师绝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不是商贩、不是镖师,难道是旅者?
很快李邺便也否定了这种猜想。
三五旅者不骑马、不乘车,且带着诸多酒坛、小蔡齐聚在此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些纯粹选择步行出行的旅者,恰好来自不同番邦国家的概率又有多大?
显然很渺茫。
一番推断后,李邺几乎排除了大部分的情况。
不是商贩、不是镖人,也不是旅者,那么还可能是什么人?什么人出行几乎没有任何准备,好似只是专程来此浮一大白
李邺站在门前,鬼使神差地回望了一眼破庙里的三座夜叉泥塑像,心觉此事只怕没有那么简单。
更深露重,晚风寒凉,捎带着些许潮湿的气息。
李邺今夜进不去城,短时间内也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故而一番犹豫后,他还是选择回到了破庙当中。
他自庙内合上半扇吱吱呀呀的破房门,又将角落里几根尚且不曾烧过的蜡烛一一点亮。
风餐露宿于他而言已是常事,眼下有一个得以小憩的场所,已经算得上是一桩好事了,如此一来他至少不必睡在树上,这样明日去见祝云早时,也不会显得邋遢。
火光闪动中,李邺顺手将剑插在庙中央的地上,又到门前捡了一些枯枝回来,用火折子将其点燃后,他烤了烤火。
时下虽说已经入夏,但他先前中过寒毒,所以即便已经差不多痊好,体温也仍旧要比寻常人要低上些许。
不过好在自扬州与祝云早一别之前,祝云早曾特地给他调理过一番,后来又花重金请来了全扬州最好的大夫给他抓药拟方子,这使他内力已经恢复了大半,当下已经可以发挥出从前八九成的功力了。
想到祝云早,李邺的唇角不由得泛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此番南下岭南,他已向自家师父李天河言明了自己与祝云早互通心意之事,李天河失去了很多记忆当下也已从一个脾气古怪、性情刁钻的天下第一,变成了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
放在以前,天下第一未必会同意他这门亲事,但当下这个和蔼可亲的普通老头听后却很是欢喜,直呼着要簪红花、做媒人。
一场风波过后,他沉疴难起,所幸捡了一条命回来,不过大抵是受了重创的影响,如今他已经不大记得李邺、李二以及甲乙丙丁这些小鬼头了,他现在只是一个寄情于山水之间,不问俗事,亦不为俗世所叨扰的云中散人,散人向来对应的是“潇洒”、“快意”、“自在”等词汇,而“天下第一”、“拭雪楼”以及“杀手”等词汇,已经同他毫无关联了。
所以当李邺说出自己有了心上人,并且保证此生非她不娶等话的时候,李天河表现得很是兴奋,全然没有半点反对的意思,还亲手将自己的佩剑“弑血”交给了李邺,让他送给祝云早做聘礼之一。
而这也正是李邺急匆匆地从岭南日夜兼程赶来长安的原因。
……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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